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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经历一段特殊的时刻,或者完成一项重要的任务时,我们会通过反思和总结来获取心得体会。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城市是人们栖息和生活的场所,城市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也意味着城市环境的不断优化。作为城市管理者的城管队伍应该以维护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和建设为己任,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城管队伍的执法方式往往过于武断、粗暴,导致了不少投诉和不满。为了做好城管工作,城管队伍也不断探索创新,其中“柔性执法”便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第二段:柔性执法的含义和优点
柔性执法,顾名思义就是执法过程中能够更加灵活恰当地运用执法手段。相信不少人对柔性执法这个词并不太熟悉,其实柔性执法理念可以归纳为“严格与温和相结合”,既能够严格执法,又能够在前期进行预警、提示,并进行必要的劝导和提醒。柔性执法有许多优点,如能够更加妥善地处理与人交往中的复杂情况,避免了过度纠缠和损伤人们的自尊心,在调处纠纷问题时具备了更大的灵活性。
第三段:柔性执法在城管工作中的应用
城管工作中,柔性执法的应用并非那么容易。因为城市管理涉及到城市内部的很多因素,有时候城管队伍很难事先确定正确的处理方式。但是,柔性执法在城管工作中也有一定的应用空间。例如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可以在进行常规巡查时考虑到行人、车辆的安全;在公共场所管理中,可以根据违规者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提醒和提示。在柔性执法过程中,城管队员需要注重诚信沟通,充分认识和把握事件本质,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帮助和引导。
第四段:柔性执法的局限性和不足
无论是城管工作还是其他执法领域,柔性执法都有其不足之处。柔性执法的一个重点在于如何实现权力的悖论:既能够让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具备一定的自主性、有利于其更好地发挥专业技能和经验,同时也需要避免执法权力的过度滥用。但事实是,在城管工作中,柔性执法的应用容易产生过于软弱的情形,裹挟很大的问题后果,需要切实增强执法的效果和实效。
第五段:结论
柔性执法是城管工作中一种具有极大实用意义和广泛适用性的创新思路。柔性执法能够实现与人性、法律、社会文化相协调的执法方式,并最大限度地彰显执法的公正性。然而,在城管工作中,柔性执法能否真正地发挥其优势,还需要城管队伍对柔性执法的理解和掌握更加深入和细致。城市管理和城市清洁依赖着城管队伍的改革创新和完善,让我们期盼城管工作更加出色。
城管行政执法服务于经济:城管行政执法主要维护的是城市市容秩序,城市市容秩序搞好了,可以为外来资本提供优良的投资环境,从而拓宽经济发展的空间,促进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据统计,随着近两年镇江市城市管理的资金投入加大,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全市近两年利用外资和民资也成倍增长。城管行政执法服务于市民:城管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齐、舒适、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方便人们的衣食住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据调查,20xx年,镇江市市民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满意率是38.7%,20xx年,镇江市市民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满意率上升到64.4%。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法律的手段,是促进城市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如:我们经常在占道经营严重的地段开展多次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执法行动打击占道经营,促进该地段的经营户守法经营。城市管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统一的,城市管理是基础。如:镇江市城管局在一些特殊地区安排临时疏导摊点,安排人手,加强管理,不但避免了摊点向主干道扩张,而且也减轻了城管执法的难度。虽然,我们在处理管理与执法关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是有一些管理与执法脱节情况,导致很多问题难以解决,造成行政处罚不到位的现象经常发生,影响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如:与规划部门管理协调不到位,导致违法建设定性难、查处难、处罚难。我认为只有根据镇江市政府第21号令相关规定,调整和理顺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与城管执法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到互相配合。
有人说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是一对矛盾,水火不容,要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就无法实现,反之,要想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其实,这是对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误解,因为有人将严格执法与严厉处罚等同起来,以罚代管,将罚款作为唯一的行政处罚手段,而忽视了其他行政处罚手段,在某些人看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等不属于严格执法的范围,不罚款就意味着不是严格执法,因此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对立起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我认为严格执法应是文明执法的基础,离开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同时文明执法反过来也能促进严格执法的实行,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袒,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执法离不开严格执法。所谓严格执法就是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不偏离、不妥协。执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全面收集与当事人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包括对相对人有利的和不利的证据,然后依法作出处罚,做到轻过轻罚,重过重罚,罚当其过,罪过相应,否则就是违法。《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3目也规定“有违法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一个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无效或者依法应予撤销,则说明执法机关的执法过程或执法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是违法的,那还谈得上什么严格执法。由于执法机关的执法大多是科以相对人一定的义务,因而无效或应撤销的执法行为肯定会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如何文明,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文明执法。正如高楼大厦一样,如果基础不牢固,任凭上面的建筑如何牢固、豪华,也只能是一座危房。所以,执法机关要实现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单位的形象,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法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实现高效率、高质量执法,减少甚至杜绝无效或应撤销执法行为及败诉案件的产生。
其次,严格执法的实现也有赖于文明执法的落实。如果执法人员语言不文明,说话粗野,以尖酸刻薄、冷嘲热讽、恐吓训斥的语言攻击对方,甚至恶语中伤、夹带污秽语言,就会引起相对人和周围群众的不满,就会激化矛盾,发生争端,就会影响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严格执法也就难以落实。反之,执法人员态度和蔼,内心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可以化解相对人的对立情绪,使相对人充分认识自己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减少与相对人的冲突,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还可以减少当事人再次违法的可能性,从而减少同一违法的重复发生。这样严格执法也就自然容易实现了。
为此,必须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着装、仪表,推行文明用语、杜绝工作忌语,力求做到执勤场所和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执法行为规范、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做到文明执法,让文明执法贯通于整个执法过程中,并为严格执法服务,让两者有机结合,共同为行政管理服务。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管理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而在城市管理者中,城管队员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而城管柔性执法旨在以更温和、更人性化的方式来管理城市,这种方式成为城市改善和卫生保障的一种重要途径。在我所服务的城市,我有幸参加城管柔性执法的工作,并从中得到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以下是我的一些体会。
首先,我认为柔性执法需要以理解代替审判。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中涉及到不同利益集团的博弈和竞争。在柔性执法中,我们应该更加理解市民的需求和意愿,了解当地文化和传统环境。这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学习交流技巧,积极地倾听市民的声音,尊重他们的情感和权利。理解代替审判并不是说我们不会惩罚违规行为,而是在引导市民正确行为的同时,尽可能避免产生冲突和纠纷。
其次,柔性执法还需要更加注重协调。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各方利益博弈是常有的事。而柔性执法最大的优点之一就是通过协调不同利益,达到统一目标的目的。在柔性执法中,我们应该通过多种方式如言语沟通、折中建议等来协调各方面利益,重视社会效益,让市民对城市管理更加自觉。
另外,柔性执法需要更注重实效。任何一个制度、理念的推广都需要考虑效果。在柔性执法过程中,我们需要更加注重实效性,以验证柔性执法方法的可行性和优越性。我们可以通过持续的监测和追踪数据、反馈意见等方式来评估执法的实际效果。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优化和提高柔性执法的方法,也能提高市民舒适感和幸福感。
再次,柔性执法需要更多的市民参与。在柔性执法过程中,市民的参与是非常重要的。他们应该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的每个环节中,在柔性执法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理解我们的目标,更好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在我们的柔性执法工作中,我们经常通过一些文化活动、参观指导等途径,来加强市民的参与和支持。这样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文化氛围,增强城市管理的成效。
最后,我认为柔性执法需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学习。虽然柔性执法的理念很简单,但是具体实践很复杂,需要不断的学习和改进。在柔性执法中,我们需要学会如何理解市民需求,如何进行有效的协调和让行动更加实效性。我们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掌握相关技能,提高我们的思维和实践水平。
总的来说,城管柔性执法是现代城市管理的一种重要理念,通过我们在实践中的尝试和探索,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更新方法,我们相信柔性执法一定能够在城市管理中发挥更加积极和有效的作用,实现推动城市管理的良性循环,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和安全的城市环境。
首先,城市管理工作内容纷繁复杂,直接面对社会矛盾面广量大。在工作中,我们城管执法队员面对着法与理、舆论导向与社会现实两大矛盾,如何在做好城管工作的同时,尽可能取得社会舆论的理解与支持,是我们不得不重视的一大课题。工作时一定要坚持一次教育二次整改三次再考虑处罚的原则,在达到执法管理目的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矛盾的产生;同时,在日常管理中,务必要做好舆论的宣传引导工作,争取群众理解。
其次,制作各种法律文书是执法队员的必备技能。其中最重要的就属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了。虽然原则上案件办理过程中,证据的证明力大于当事人口供,但是在城管执法实践中,记录当事人口供的调查询问笔录至关重要。制作笔录前应先摸底,对案件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做到心中有数;与当事人沟通应注意技巧,多听多看多记。总之就是在对案件事实基本熟悉的前提下,再按部就班根据笔录制作的要素制作笔录。对当事人的话如是表述、内容详略得当、笔录时间符合逻辑关系、字迹工整等等,这些都要要我们时刻注意的问题。
再次,我们工作的两大重点一是流摊管理二是违建查处。
放便民市场给予他们生存空间;对于为了发财而摆摊的,要严格予以控制。一旦日常管理中出现纠纷,充分运用警方的力量,同时执法管理中要注意证据的保存与收集。
违建查处又分为两大类:自然人违建的,如果属于居民小区内,要与属地居委会、社区多沟通;如果是城郊结合部,要与属地政府协调,通力协作。法人违建的,要与企业法人代表算清两笔账,一是从安全生产、安监、工商、环保等方面算责任账,二是从违建违法责任算经济账,通过沟通与交流使企业认识到自身违建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从而配合我们城管部门的工作。总之,无论是处理哪种类型的违建案件,都是建立在及时发现的基础上。违法建设,发现早,处置就快,最终矛盾也少。
最后,作为城管执法队员,我们身着制服头顶国徽,一举一动都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每一次管理和执法都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法。另一方面,部分老百姓对我们的工作有一些误解,甚至有部分居心叵测的人歪曲事实运用舆论攻击我们,我们也一定要牢记,只要我们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有法律保障,对于这部分人,我们一定要严正立场,严格执法!
近年来,城市管理的主要力量之一——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了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和促进城市环境的改善,逐渐探索了一种新的执法方式——柔性执法。这种执法方式以“人性化、便民化、高效化”为目标,着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实际执法工作中,我深深感受到了柔性执法的优势和特点,同时也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柔性执法注重以人为本,尊重权益。传统的执法方式常常强调“罚“,忽视了对当事人的尊重和关怀。而柔性执法在处理问题时更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和协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小区业主搭建违章建筑的问题。在以前,我们一般通过打击手段来解决,但实施柔性执法后,我们与业主进行了多次沟通,了解到他们的困境和需求后,我们积极帮助他们申请合规手续,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通过这种方式,我们解决了问题,也增进了社会和谐。
其次,柔性执法强调创新方法,提高效率。传统的城市管理执法常常过于僵化,一味地遵循固定的操作步骤,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柔性执法倡导创新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多种途径,提高执法效率。我们在处理一处占道经营的问题时,以往我们可能会采取取缔的方式,但现在我们采取了减少惩罚的方法,通过多次沟通,告诉商户他们占道经营对他们的发展也是不利的,同时我们也提供了其他的解决方案。在短短几个月内,这一商户的占道经营情况明显减少,有效解决了问题。
再次,柔性执法注重行动规范,提高服务质量。柔性执法不是为了松懈执法,而是强调合规行动的规范。在实施柔性执法时,我们要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执法规范,同时也要求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规操作。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我们加强了自身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当我们以规范的执法手段要求当事人合规操作时,他们也更容易接受,从而形成了积极的良性循环。
最后,柔性执法强调协同合作,共建和谐城市。柔性执法不是单打独斗,而是注重多方合作,共同解决问题。在实施柔性执法时,我们积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和配合,在工程建设、市容环境等方面共同努力,实现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的双赢。通过与市政部门的合作,我们在一个小区两旁的自行车道上安装了更多的摄像头,有效解决了该路段频繁发生的非机动车闯红灯问题。这一系列的共同努力,使城市的管理和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综上所述,柔性执法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以人为本、创新方法、行动规范、协同合作为核心理念,成为推动城市环境改善和社会和谐的有效手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柔性执法的理解和运用,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为建设和谐宜居的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每一名执法人员都必须把自已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与广大群众的利益相联系,与市情、民愿相结合,在态度上热情温和,在语言上规范准确,在行动上合法得当,不能在执法中有违法和粗暴野蛮行为,切实做到文明管理、热情服务、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在文明中执法、在执法中文明的目的。
队员要始终怀有对国家法律的忠诚信仰、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城管事业的执著追求,本着执法无情、操作有情的宗旨,把城市管理文章做深、做细,处处为老百姓着想,时时为老百姓负责,逐步由对立关系变成合作关系,由执法对象经济利益的伤害者变成执法对象合法利益的维护者。
在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时,多运用宣传、教育的方式,做到文明用语在先、亮明身份在先、指明违法事实在先、权利告知在先,在工作上充满真情,在环节上规范清晰,使违法者心悦诚服,减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阻力,透射出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
城管执法作为城市管理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其职责是维护城市的秩序,建设和谐社会。然而,过去城管执法常常被认为是“硬化”和“冷漠”的代表,引发了社会上的极大不满。为了改变这种形象,城管执法部门开始转变执法方式,提倡柔性执法,以改善公众对城管的印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从中获得了很多经验和体会。
第二段:柔性心态的重要性
柔性执法要求城管人员采取积极的心态与公众进行沟通和交流。这种柔性心态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城管人员不仅需要履行执法职责,还需要代表政府与市民进行有效沟通。重视培养柔性心态,有助于构建和谐的执法关系,缓和了与市民之间的冲突与矛盾。同时也能够推动相关方面更好地配合与支持城管的工作。
第三段:柔性执法的有效方式
在实施柔性执法时,城管人员需要灵活运用各种执法手段,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恰当的方式。例如,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城管人员可以提前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在保障城市建设秩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居民的影响,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还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的手段,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法规的认知,主动遵守各项规定。通过这些方式,柔性执法能够更好地起到管理与教育的双重效果。
第四段:培养专业素养与执法能力的重要性
城管人员作为执法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只有掌握了相关法规知识,才能在柔性执法中把握尺度,避免私了和乱作为。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城管人员还应该注重与相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提高执法的效率与质量。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能力,城管人员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合法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
第五段: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
城管柔性执法的最大挑战在于如何获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在这个过程中,城管部门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城市管理的认识和理解,塑造城管理型政府的形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加强与城管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尊重和信任城管人员,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待遇。只有形成政府、城管部门和市民共同支持的良好局面,城管柔性执法才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
结论:
通过城管柔性执法的实践与探索,我们认识到柔性执法在维护城市秩序、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柔性执法不仅保障了城市管理秩序的实施,也维护了市民的权益与尊严。城管人员通过改变执法方式和思维模式,将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弘扬阳光执法理念,实现了城市管理的新形象和新作为。然而,柔性执法还面临着一些挑战与困难,需要政府、城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与支持。只有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努力,城管柔性执法才能够持续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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