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防法治心得体会(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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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4 00:00:00    小编:小胡职鉴

2023年国防法治心得体会(精选10篇)

小编:小胡职鉴

心得体会是指个人在经历某种事物、活动或事件后,通过思考、总结和反思,从中获得的经验和感悟。记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国防法治心得体会篇一

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深知法治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而国防则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需要,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国防法治作为法治的一个重要分支,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国防法治课程的学习中,我获得了很多启示和体会。

首先,国防法治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法治是一个国家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基础,而维护国家安全则是法治的一项重要目标。国家安全涉及到国家的领土完整、政权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而法治对于国家安全的维护起着重要作用。通过法治的手段,国家可以规范国防行为,维护军队的纪律和尊严,保护人民的安全。只有在国防领域加强法治建设,才能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其次,国防法治需要加强创新思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军事科技的进步,国防问题也在不断变化和升级。国防法治的内容和方式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因此,我们在国防法治的研究和实践过程中,需要加强创新思维,探索适应新形势的法治方式和方法。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更好地适应国防的需要,提高国防法治的效果和水平。

再次,国防法治需要与时俱进。国防法治的发展离不开对国内外形势的准确判断和分析。只有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变化,合理调整国防法治的策略和目标,才能更好地适应国家和军队的需要。国防法治是一个持久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在不断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修正错误,推动国防法治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此外,国防法治需要充分保障军队的法律权益。军队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是实现国防法治的主要对象。而保障军队的法律权益则是国防法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是维护公正和正义的工具,也是保障个人和集体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国防法治的实践中,要给予军队更多的法律保护,保障军队成员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军人的法律教育和法治观念的培养,提高军队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最后,国防法治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国防是一个国家整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防法治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法治是一项基于整个社会的共同理念和价值观念,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推动和落实。在国防法治的实践中,政府、军队、法律机关、社会组织等各方都需要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国防法治的实现和发展。

综上所述,国防法治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需要加强创新思维、与时俱进、保障军队的法律权益以及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我在国防法治的学习和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国防法治的重要性和意义。作为国防法治的践行者和宣传者,我将不断学习和探索,为推动国防法治的发展和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人关注和支持国防法治,共同为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做出贡献。

国防法治心得体会篇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xx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仅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实施市场经济法律,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否则,经济活动中的种种弊端和不良倾向就会滋生蔓延,如投机倒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直至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猖獗。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需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按国际经贸和民商事领域的通行规则和惯例办事。而这些惯例和通行规则已成为各成员国制定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基础。因此中国的经济要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法律还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这样才能平等地参与竞争,不至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被判罚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国防法治心得体会篇三

国防是一国安全的重要保障,而法治则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在国防建设过程中,保持国防与法治的高度一致是非常重要的。如何实现国防与法治的有机结合,是我国国防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国防法治心得体会的探索中,我有幸参与了一些实践,得到了一些启示。以下将从国防法治的内涵、国防法治的重要性、国防法治的实践、国防法治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国防法治是指国家在国防建设中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依法组织、管理、运营国防事务的一种方式。国防法治是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军队正当权益的重要手段。它包括了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机制以及法律教育和维权机构等方面的内容。国防法治的核心是依法治军,即军队一切行为都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依法而行、依法行使权力。

其次,国防法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国防法治对于维护国家利益、提升军队建设和保障军队权益意义重大。国防法治的发展可以加强国家安全防范,推进国防一体化建设,提高军队战斗力,增强国家的威慑力。国防法治还能够有效平衡政府和军队的权力关系,避免滥权现象的发生,保护军队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军民社会的互信度。国防法治也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有助于国际地位的提升和国际影响力的加强。

再次,国防法治的实践是关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国防法治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军队依法治军的重要性。我们要始终坚持依法行事,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官兵的法治意识。在训练和执行任务中,军队要同样遵循着法律的约束,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军事行动在国家法律框架下进行。同时,军队内部要加强纪律教育,践行法治原则,保持良好的组织纪律与个人纪律。此外,建立健全军队领导体制,加强军队反腐败工作,也是国防法治实践的重要内容。

然而,国防法治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军队法治化和法律体系建设之间还存在差距。二是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有待进一步改善,一些法律条文并未在军队内部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三是军队内部对于法律意识的培养仍有不足之处,个别军人对法律法规认识不足,甚至出现了违法现象。四是军队内部的不正之风、腐败现象等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加大整治和惩处力度。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防法治建设,提出一些应对策略。一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深入推进官兵法律教育,提高军队人员法治素质。二是完善国防法律体系,加强军队法律法规建设,确保法律规范能够更好地适应军队工作需求。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和维权机制,健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军队纪律违法、军人权益受损等问题。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打击军队腐败和不正之风,维护军队的清正廉洁形象。

综上所述,国防法治对国家安全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国防法治的实践中,我们要保持依法行事的原则,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完善法律体系,加大监督和维权力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努力,以实现国防与法治的高度一致,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

国防法治心得体会篇四

一、注重职业道德

真正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是现代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师德建设的核心内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每位教师应在教书育人,完成崇高使命的愉悦中升华道德,积极做高尚师德的践行者。

二、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

这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使学生健康成长。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解决问题。学生出问题是正常的事情,一旦问题出现,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教育和处理,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学生明白是非曲直,做到防微杜渐。( 绥棱教育信息网 )

四、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作为人民教师帮助学生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是必要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时,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境却又非常复杂,社会上对青少年诱惑的东西太多,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如一些非主流文化,网络上负面消极的东西,虚拟的网络世界,扭曲的价值观等。所以如果没有正确得法的引导,他们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

作为教师,我们的目标是让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学有所获,学有所成。所以应当对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使学生将来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国防法治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国家安全形势日趋复杂,国防建设已成为国家战略全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防法治作为国家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通过参与国防法治实践和学习,深刻体会到了国防法治的重要性和作用。下面,将从国防法治的定义、重要性、原则、保障机制和个人体会等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国防法治是指建立和完善具有法制意识、法律文化和法律体系的国防工作体系和国防组织形态。它涉及国家领土的安全、军队的建设、军事力量的机制、人民群众的战略支持等方方面面。国防法治的核心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体现了国防事务依法规范、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原则。国防法治不仅体现在国家层面的立法和法规,也包括军队内部的法规和纪律的制定与执行。

其次,国防法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保障,而国防法治作为确保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国家的战略安排才能得以规范和执行,军队的建设和运营才能有序进行。只有依法行使国家的国防权力,才能确保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三,国防法治的实践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首先是依法治军原则。军队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过程中,必须按照法律和法规的要求行事,不能随意扩张权力,不能滥用职权。其次是军队建设和国家发展的协调原则。国防法治要适应国家战略的需要,与国家的法治建设相协调,确保军队建设和国家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国家安全水平。此外,还有法治保障军事决策原则,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等。

国防法治主要通过一系列的保障机制来实现。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军事与法律有机结合的体制机制,提高国防法律队伍的建设等。此外,还需要加强军民融合,提高军队的法治化水平,增强各界面对国防法治的认识和支持度。只有形成法治的环境和氛围,国防法治才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在个人的实践和学习中,笔者深刻体会到了国防法治的重要性。作为一名普通公民,要时刻保持对国家安全的关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国防建设方面,要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军事训练,为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同时,也要关注国防法治的普及和推广工作,为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综上所述,国防法治是国家安全体系建设的关键一环,对于维护国家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深入实践和广泛宣传,全面推进国防法治,才能达到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我相信,随着国防法治的深入推进,我国的国家安全能够更加可靠,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够更加牢固。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推动国防法治事业的蓬勃发展!

国防法治心得体会篇六

这天下午,万里无云。我正挎着报在马路上走着,在一个红绿灯口,我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在红灯的情况下飞奔向对面,一辆黑色汽车正向这边快速地驶来,眼看就快要撞到小男孩了,那男孩向后一退,嬉皮笑脸地跑向了对面。我等到绿灯时,走向了那个小男孩。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小弟弟,你刚才为什么要闯红灯呀?”

他疑惑地看了看我,说:“什么是闯红灯?我没有闯呀!!”

我耐心地对他说:“你在红灯的时候穿过马路,就是闯红灯啊!”

“是吗?可我觉得很好玩呀,我喜欢跟车子玩‘躲猫猫’的游戏啊!”他开心地笑着说。

“这样太危险了,如果刚才你来不及躲,车子就会撞到你,轻的可能受伤,重的你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啊!”我意味深长地对他说。

“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我欣慰地说。

“嗯!”他扬起了笑容。

“我们不能闯红灯,要学做知法守法的好孩子!”我的思绪又随着清脆的讲课声回到了课堂。

这一课,让我明白了“勿闯红灯”的重要性,也让我知道了要做知法守法的城市小公民。我们每个人都是法制小主人,我们要好好管理我们心中法制的世界!

法治的心得体会篇2

国防法治心得体会篇七

许多老师们在上课时不知道该何时渗透,找不到渗透的切入点,总感觉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是脱节的 。教师应科学地、巧妙地导入法制内容,合法制内容在教学过程中合理性、自然性。

在英语教学中如何渗透法制内容,渗透应当是多少,教师们应把握好,如果量过多学生就会觉得很乏味,如果渗透的法制内容太少又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们应当把握好渗透的度。

二、 要尊重学生的认知能力

在英语教学中,要尊重学生的认知能力,不能越这个界限。学生主要还是以学习课本知识为主,他们对法律知识只是持懵懂的态度。如果把一些较深的法律常识灌输给学生,结果学生会抵触。

三、《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该书中没有提到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作为载体渗透法制教育。

本人认为整个初中13门学科都涉及到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那就不可避免地会利用到现代教育技术。当然我们也不能过多的依赖多媒体,只能适当地利用,否则只能适得其反。

四、渗透的法制内容要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紧密联系。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要不断地激发学生的兴趣,而教学要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紧密联系无疑是激发学生兴趣的途径之一,因此无论什么学科在教学中都应适当的与学生生活实际联系。

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已经在我省全面开展了,而且也取得不错的效果,近两年来我省未成年人犯罪率有所下降。教育不仅要教好学生学好课本知识,更应当还要教好学生做好人,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是一个很大的社会课题,需要每一位老师们的参与,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国防法治心得体会篇八

一、工作完成情况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一是为确保“七五”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推向深入,我局制定了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做到了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推动法制宣传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每月一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按时下发,每月在会议室集中进行学习,共学习《宪法》《反恐怖主义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9部法律,并将每月学法总结报送市法制部门,有针对性得做好日常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使领导干部成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模范。

三是我局组织开展预防通讯网络诈骗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与预防通讯网络诈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网络诈骗的基本常识,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国土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法制建设。

四是组织并报送我局“七五”普法讲师团,由依法治市办统一调度,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厂矿等地进行法律宣讲,主要讲解我局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是为规范国土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形成企业名录和执法人员名录,通过抽签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名单进行监督检查。

六是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采取普法与法制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集法制联发[20xx]4号《关于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电视讲法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城市规划建设拆迁工作,组织骨干人员,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做了专题专访,对百姓切身利益相关问题作出解答和普法宣传活动。

七是大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按照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及时制定活动方案,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将法制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全面推进法制集安建设。

八是紧紧抓住“4.22地球日”、“6.25土地日”之机,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据统计在宣传活动期间,全市共发放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手册200余本,张贴宣传标语10余条,电视播放2次;向全市10个乡镇,4个矿区,发放宣传材料1000份,设立街头咨询台2次。

九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集安”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了全局范围的宪法知识考试,在广大职工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我局工作人员在法律素养方面有待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还需加强。

(二)随着普法宣传的广泛开展,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土地纠纷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也逐年增多,历史遗留问题等客观因素,致使个别行政诉讼案件败诉。

(三)由于老百姓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在很多相关法律释义上沟通不畅,给法律宣传和行政诉讼案的进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领导力度,高度重视,把依法治市工作同业务工作、党建工作一样重要,形成干部学法考核制度,以促进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二)提高我局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形成培训机制,纳入年度考核标准,借鉴其他省市的宝贵经验,提高学习质量,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的进行普法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群总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国防法治心得体会篇九

每个国家都有法制,法制可以让我们在人与人之间和平相处,不再发生争执,大家生活得快快乐乐,幸福美好!可是每当灾难的到来,经常是因为人们不遵守法制,所以让灾难有所来临。我相信上帝对每个人都有是公平的,只要人人都遵纪守法,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走进小学的殿堂,我还听老师对我们讲关于学校的校规、校风一些学校的制度,小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遵纪守法,我真是一窍不通,后来我才明白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以后我走进社会,只要法制永远在我心中,我的未来将会更加美好!更加快乐!更加成功!

我要好好学习,遵纪守法,长大后,我要以法制第一,来报效伟大的祖国!为祖国更进一层楼!

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法制在我们心中,人们就会团结友爱,和谐友好,人们的灾难越来越少,生活过得幸福安康。

这将是多么和平、多么友好、多么美丽的世界,地球妈妈将更美丽!

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吧!

法治教育心得体会篇3

国防法治心得体会篇十

本文目录
  1. 法治心得体会
  2. 牢牢坚持党的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3. 关于学习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
  4. 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心得体会

、彭清华书记对做好新形势下党办工作的要求,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党办系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对于我市各级党办系统的广大干部来说,必须把“五个坚持”、彭清华书记的建设“四个模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和今后的工作指南,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作风实、形象好的干部队伍,在践行群众路线中争当表率。

第一,只有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才能始终坚持党办系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党办系统是直接为党委服务的综合办事机构,讲政治讲大局是第一位的要求。要做好市委办的工作,每一个干部都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对党忠诚;必须始终把握大局,做到从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为大局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原则,把讲政治讲大局的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办事的各个环节。

一是要培养坚定的政治信念。有位哲人讲过:“没有高尚的人品作底子,从政肯定就要摔跟头。”对市委办的干部来讲,高尚人品的第一要素就是信念坚定、忠诚可靠。我们要切实加强自己的政治修养、品德修养,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该讲的话、不该讲的话,心里面要清清楚楚。有利于大局、有利于团结、有利于稳定的话多说,不利于大局、不利于团结、不利于稳定的话一句也不能说。

二要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意识,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来保证政令畅通,确保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办得到彻底的贯彻执行,不打丝毫折扣,切实把市委办建设成为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坚强堡垒。

三要以“五个坚持”为工作的基本遵循。要把本职岗位作为干事创业的难得平台,以提出的“五个坚持”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改进作风,围绕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大力增强优质服务、开拓创新、统筹协调、务实高效、和谐团队的意识,尽职尽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一流、工作能力一流、精神境界和道德情操一流的党员干部队伍,更有成效、更高水平地推进办公室工作。

第二,只有不断强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才能优质高效地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

一个部门的形象,好在作风、坏在作风;一个干部的生长,上进在作风、退步也在作风。作为在我市党政军各机构运转中最核心的市委办,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开创办公室工作新局面。

一要履行严守党的秘密的义务。党委办公室是整个党委工作的“参谋部”,也是各项政策和各种信息发布的“司令部”,对党忠诚、严守党的秘密,做到守口如瓶、防意如城非常重要。作为市委办的干部,不仅要自己严守党的秘密,也要教育和督促其他同志严守秘密。

二要树立“没有任何借口”的理念。办公室的工作上承下联,地位非常重要,位置无可比拟,任何借口和拖延都会影响工作,都会拖后腿。因此,我们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按照“做官就要做事、做事就要尽责、尽责就要见效”的要求,把找借口的时间和精力全部用到努力工作、迅速行动、有效执行上,做好每一项工作,抓好每一件事情,形成“说实话、使实招、求实效”的实干氛围。

三是要养成严谨细致的习惯。办文、办会是办公室的基本职能之一,尤其是公文的办理,事关我市发展全局,必须做到细微之处见精神、见境界、见水平。党委办公室的工作责任重大、职责重要,在办文、办会中稍有不慎就会“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甚至酿成笑话或者原则性错误。由此可见,党办系统的干部必须认真严谨、细致耐心地做好,要精益求精,确保零差错、零失误做好每一项服务工作,抓好每一个工作细节。

第三,要做“五个坚持”和“四个模范”的主动学习者、自觉实践者和模范贯彻者。

全市党办系统的干部要以“五个坚持”为标杆,以“四个模范”为要求,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的思想武器,在思想上筑起牢不可破的意志防线。

一是深入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前,市委办的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认真对照检查,查找政治品格、大局意识、工作作风、奉献精神、道德情操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不断深化作风建设,自觉肩负起党和人民交付的重任,忠诚履职、积极进取、任劳任怨、务实创新,圆满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二是加强廉政建设。要按照要求,筑牢思想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同时,要谨慎交友,自觉净化自己的朋友圈子,时刻警钟长鸣,决不能用办公室的牌子搞关系、打着领导旗号办私事,借工作之便谋私利。

三是注重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用事业、用感情、用机制进人、留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注意选拔那些靠得住、有本事、作风好、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把他们放到重要岗位上。要坚持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使每个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凝聚到干事创业上,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应有的表率作用。

四是实施“践行五个坚持,争创四个模范”主题活动。通过“九个一”活动,即举行一次学习座谈会、每月一期板报、开展一次主题演讲比赛、每名市委办干部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在《梧州日报》开设一个学习专栏、举办一次学习研讨班、每月开一次讲认真重细节纠错例会、开展一次现场教育活动、对全市党办系统干部进行一次业务能力轮训,让广大党办系统干部尤其是市委办的干部把、彭清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入心入脑,坚持学以立德、学以得法、学之精髓、学以致用和知行合一,不断提高“三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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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肩负起人民法院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责任,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这个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任务艰巨,没有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人民法院工作就会举步维艰。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要让群众守法,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守法;要让群众信任,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的责任。各级党组织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斗堡垒。要切实把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贯穿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的工作机制,让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贯穿到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打造一支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

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全国各级法院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的论述和要求,认真贯彻,狠抓落实,做到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征程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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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文化大革命”,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xx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权威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也就是必须树立执法和司法权威。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厂“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国法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么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现在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政法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交警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举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因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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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教授严书翰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党。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

严书翰分析认为,四中全会和《决定》从3个层面来阐述党的领导:

《决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这与坚持党的领导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四中全会和《决定》指出: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其中包括要坚持依法执政,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等等。

四中全会和《决定》指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是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根本原则的进一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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