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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使协议的内容得到明确、确切地表述并具有可证明性。编写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因素,提前做好相关应对和预防措施。接下来是一些合同解读及解释,旨在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______地区境内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产品______一事是特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地区独家销售甲方产品______。
二、乙方首次进货量____件,单价____合计____并在合同首批订货总额的10%作为定金,其余货款于十日内付清,若逾期未交足货款,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在该地区重新选择代理商并扣除乙方定金。
三、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将市场保证金______万元及首批进货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合同即开始生效。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授权委托书及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电视样带、专刊mo和终端pop样稿等宣传工具。
五、乙方可按自己的`计划开发市场,不受甲方干预。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甲方不再为其提供各种费用。
六、乙方根据销售工作的需要,要求在当地成立办事机构,甲方有义务为其提供一切必要的手续。办理手续所需费用有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每次进货均需按现款提货,首批进货量不得少于____箱。进货价为____元/箱,年最低销售为____件。
八、在无非正常条件下、如乙方不能达到前三个月____箱的销售额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九、甲方为了鼓励乙方开发市场的积极性,甲方按乙方的提货量实行奖励,即每提十件奖励一件。
十、乙方须在每次进货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将进货款汇往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应在收到货款后3日内保证将货物发出。运输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十一、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甲方货物价格的制度,不得随意抬高或降低销售价格。
十二、乙方不得对产品作超出甲方限定范围得宣传报道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营,如因此而引起得不良后果皆有乙方独自承担。
十三、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期间不得在同一市场经营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代理保证金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十四、乙方只能在_____地方境内销售______产品,不得跨地区销售,若产生的窜货经甲方收回后乙方须以市场零售价将其收回,并处每箱____元得罚款。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代理保证金,并保留乙方销售代理权的资格。
十五、乙方保证从甲方进货,严禁从其它渠道进货,否则甲方有权撤销乙方代理资格,并视乙方对甲方造成破坏程度之大小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六、若乙方的下级代理商发生跨地区销售或大范围宣传等违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也有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七、合同解除时不影响市场正常销售,乙方应首先退还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等乙方手中剩余产品也需要交由甲方收回,乙方无权自行处理。
十八、合同解除后如乙方无传货,抵损甲方名誉之行为,甲方应在两个月内将乙方的市场保证金退还。
十九、合同期限一年,自生效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
甲方:
乙方:
2、乙方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及产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应至少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情况(包括一些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同时应向甲方汇报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三、代理保证:
1、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权收取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六、签定本合同后如果10天内没有开始执行购货和销售,则本合同自动作废,如果连续2个月内未继续购货者,可考虑取消其代理资格。
七、本合同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
甲方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区域代理销售“_________”签订如下协议: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____________”。
2.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_____”。
2.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城市_________万元、市级城市________万元、县级城市_______万元整。合同期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4.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6.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并维护好“____________”品牌的良好声誉。
7.乙方年销售量不可低于____________台,首批进货量不低于____________台。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价目表、广告宣传的图片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和铜牌。
2.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签定并首次进货后,乙方当地所做甲方品牌专项广告,经甲方核准同意后实施,费用首季度按_____元/月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广告发布小样及广告发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3.展览:在_______________境内举行的大型体育、休闲或相关的展览会,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赁展位,组织产品出展,费用由双方均担。
1.价格调整,需提前____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________价格为__________元、________价格为__________元________价格为__________元、adma-40e价格为__________元、________价格为__________元、________价格为____________元、________价格为____________元、________价格为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价格为__________元。
1.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型号、尺寸、颜色、品质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甲方的产品,免费保修壹年。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若有乙方客户投诉到甲方,甲方将直接派出人员给予客户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年终的维保费中扣出。
1.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双方合作事宜。
2.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有关甲方营业方法或其它甲方认为应保密之资讯泄露给第三人。
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如违反以上协议,则应由违约方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同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凡有关合约或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双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月,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止。
在合作期限内必须完成台的基本销售量。方可签署正式合作代理销售合同。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则,遵循我国《经济合同法》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_市______服装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就授权委托______服装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
1、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______服装系列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代理______服装系列产品,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______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须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______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3、所有销售网点必须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备。
4、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现越区供货、窜货现象,处罚如下:
a、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______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
b、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______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c、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______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规范。
第二条:代理许可的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第三条:代理许可条件。
乙方一次性交纳品牌保证金______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______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1、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
2、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3、对帐:甲乙双方保留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要求双方财务每月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______服装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品。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3、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
4、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______服装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
5、甲方拥有______服装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
6、甲方有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______服装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要。
7、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
8、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为了严格贯彻______服装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服务。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技术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服务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假冒______服装商标和侵犯______服装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2、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广播等)但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人民币______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服装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凭发票报销)。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二)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
(三)合约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必须:
1、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
2、停止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止使用一切标识。
第七条:保密守则。
1、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办法、财产、贷款进行保密。
2、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
3、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
第八条:其它。
2、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果确有分歧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
第九条:附录。
2、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______家(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______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的______%为广告支持。
a、奖励的广告支持部分纯属于广告费用,不做现金奖励;。
b、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先投入广告,由乙方先支付费用,待合同期满达到以上1、2条,两条任一标准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补充协议。
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
第十一条:附件。
1、乙方营业执照;。
2、本协议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拥有对本协议的一切解释权;。
5、乙方经营地址实地照片;。
6、代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甲方收到对方款项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因与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山东(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该案执行阶段的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执行阶段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并提供相关法院裁决资料,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执行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执行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交纳律师手续费人民币元(请求金额的1%),交纳差旅费元(请求金额的1.5%),复印费、材料费、通讯费100元。本案所需诉讼费、申请执行等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再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15%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七、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第十一条的“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十。
一、风险提示:
1、本案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相关方面的干扰,对此本所不承诺本案的执行标的能够得到完全实现。
2、本案赔偿范围和损失数额最终的认定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为准。
3、本所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计算投资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低,甚至低很多。
4、该案件可能在很长时间内不能审理或者执行完毕。
5、其他暂时无法预见的风险也可能出现,在此一并提示。十。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磋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货物的清关、运输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双方须共同遵守。
1、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货物的清关;。
1.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安排甲方进口货物从天津新港、山东东营港码头存储仓库运输至衡水市景县留智庙乡海伟石化项目地。
2、货物概况。
2.1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清关、安排运输的丙烯单体。
2.2货物种类、数量:罐装液体化工品/30万吨。
2.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运输的货物量不少于30万吨/年。
3.1代理费指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合同1.1条委托的事项,代理事项包含:a: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进口货运单据,包括进口合同、提单、发票、装箱单、品质证明、原产地证明、重量证明等,乙方接收时核对单据的种类及份数。b:乙方根据到货港口及承运人的规定,将海运提单向到货港承运人代理公司换取提货单,并据此向港口进出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向进口地海关申报代为支付检验费用及报告费。
c:代甲方向海关支付关税、增值税。
d:代甲方支付港口建设费、管理费、装卸费、码头存储费等。
e:乙方代垫、进口方到货在码头卸船过程中发生的品质、重量、异议、检测。
f:乙方向甲方交货后,将每单到货产生的费用票据归纳后递交甲方。
g: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上事项支付进口货物检验清关代理费标准为2‰/批到货发票金额。
3.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陆运费按照下列标准计取:
a:甲方委托乙方实际运输货物量不少于30吨/年的按0.6元/吨公里。
b:甲方托托乙方实际运输的货物量少于30万吨/年,按0.7吨公里的价格计取。
3.3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从天津新港、山东东营港化工品码头存储仓库运输致衡水市景县留智庙乡海伟石化项目地的距离分别为:300/320,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3.4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货物重量以承运人货运凭证记载为准、陆运运输的重量以化工品码头存储地、罐装计量单据为准。
3.5代理费和陆运费结算。
3.5.1代理费、陆运费结算方式为一单一结。
3.5.2甲方于每单货物全部代理工作结束后的15日内支付该单货物的全部代理费及陆运费。
3.5.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同日前一日为一年度,如一年度内甲方委托乙方实际代理的货物量小于30万吨,甲方于该年度结束后的七日内按照本合同第3.2(b)款约定的陆运费计取标准向乙方补足差额。
4港口费用。
4.1港口费。
4.1.1港口费,即进口货物的国内费用,是指甲方委托乙方清关需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含税费),双方约定包含以下费用。
4.1.2港口代垫费用结算方式为一单一结,按双方确认的标准计收。乙方应当在清关后按照先前所确认的收费标准及实际操作中产生的费用一并制作《代理费用详单》传真于甲方确认。甲方需在收到《代理费费用详单》7日内结清该单费用。
4.2税费。
4.2.1乙方向甲方提供每单进口货物的关税、增值税等税费标准,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税费标准提前应缴税日三个工作日向乙方预付税费。
5.权利义务。
5.1甲方权利义务。
5.1.1根据甲方年产60万吨丙烯单体项目需要,委托乙方为项目设计整体运输方案,针对此项目配置相应运力组成化工品运输车队,为甲方提供整体物流服务。
5.1.2甲方向乙方提供正确、齐全的提货所需单证,包括提单、发票、装箱单、合同、委托书等。
5.1.3甲方按时、足额向乙方进行支付代垫费、代理费及税款。
5.1.4甲方可以随时了解乙方代理货物的操作进度。
5.1.5甲方可以向乙方进行相关业务咨询。
5.1.6甲方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5.1.7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为其运输货物投全程陆运保险,相关保险费用由甲方预先支付。
5.1.8甲方应在项目现场提供车辆停放场地和司机休息区域,并保证人车的安全;同时应协调配合乙方相关人员做好装货仓库及卸货仓库的交接手续,并保证车辆到达装货仓库及卸货仓库后及时装卸车。
5.1.9甲方应为本项目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此项目的运输顺利进行。
5.2乙方权利义务。
5.2.1根据甲方年产60万吨丙烯单体项目需要,乙方为项目提供整体运输方案,并针对此配置相应运力组成化工品运输车队,为甲方提供整体物流服务。
5.2.2乙方接到甲方完整的通关资料和单据后,及时办理货物的进口换单、理货通关及检验等相关事宜。
5.2.3乙方提前向甲方提供进口关税、增值税等进口税款金额的预算。
5.2.4乙方向甲方送货时,应事先通知,以利用甲方安排每天的到货数量及需提供的帮助。
5.2.5对由于船公司或第三方面非甲、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甲方货物短缺或损坏,乙方应协助甲方调查取证和协助甲方向第三方进行索赔。
5.2.6乙方应依约将货物安全、守时运至本合同指定的地点。
5.2.7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为其运输货物投全程陆运保险,甲方支付保险费。
5.2.8乙方应要求司机按照甲方制度在厂区内休息停靠车辆配合卸货。6违约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应当按期、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逾期支付的,应当自欠付日起至全部付清日止,按照应付费用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同时暂停代理工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迟延支付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扣留货物和文件。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保证货物在途的安全,数量完整及铅封的完好无损,对货物在途中的灭失、短少、损坏负责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因下列情况之一引起的除外:
a政府部门对货物取样;。
b不可抗力(战争及自然灾害等);。
c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身缺陷和自然特性;。
d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
e包装完整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
f由于甲方的错误造成事故等;。
g其它经查证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
6.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7.争议解决。
7.1.1甲乙双方因签订、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
8.其他约定。
8.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油价涨幅超过10%影响运输成本,双方同意相应上调陆运费。
8.2本合同内容需要修改时双方应共同协商,并将达成一致的协议条款以文字形式附在本合同后,作为全合同的附件。
8.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签订日期起计算3年,到期后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将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工程概况:本次招标范围: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艺员: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及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
主要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因受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因参加演艺,经双方友好协商而形成的表演及相关邻接权而签定经纪代理合同,甲、乙双方完全一致达成如下具体内容:
一、经纪和代理权利内容
1.1表演权
本条表演权,指乙方因甲方认可的通过演唱组合形式从事的表演活动,主要包括:声乐表演、舞蹈表演、经乙方另外授权的影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限定的歌舞表演。
1.1.1乙方从事的表演,主要是甲方组织的特定以演唱组的形式进行的表演活动。如果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其他表演活动,如独唱、独舞、其他歌舞表演形式,经乙方确认,其表演活动与表演权代理与1.1款内容和甲、乙双方产生的经纪内容相同。
1.1.2演唱组的组合内容不限定在某个特定组合,组合形式和组合内容,应包含甲方组织的所有歌舞演唱组合形式。即,乙方参加某个演唱组但不仅限于该演唱组,如果甲方因市场或公司需要安排乙方参加另一个演唱组,或另一种形式的演唱组合,甲方的经纪代理权内容和乙方的表演权的许可与1.1条所约定的代理内容相同。
1.1.3在1.1条约定之外,乙方可以独立享有影视作品和其他表演作品的权利,但其他所有权利不得与1.1条所约定的表演活动相抵触,即,乙方行使本款所列权利不得与甲方正常经纪代理活动相冲突,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方面:表演时间;因其他表演而形成的该表演的广告宣传;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
1.2著作权(版权)
本条版权指因演唱组表演形成的一切作品的版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非完整形式的独立版权的构思、创意、商业计划等一切智力劳动成果,含一切载体或非载体形式。
1.2.1所有版权的权利依约定享有。但整体作品的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等人身权和依约定的财产权。甲方是唯一对该版权作品拥有独立使用者,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就自己可以独立使用部分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的任何使用。但甲方对该版权作品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权益。
1.2.2版权包括新的作品载体形式的所有版权内容。
1.3肖像权
本条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的成立而形成的一切艺员的经纪代理合同约定的表演和非表演的个人形象、图片、其他所有载体的影象权。
1.3.1甲方有权对乙方肖像进行商业和非商业使用,但甲方行使该权利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甲方也不得因1.3条权利的行使侵害乙方权益。甲、乙双方特殊约定的除外。
1.3.2乙方对非本合同约定的经纪代理活动的个人肖像的行使,非甲方许可,不得独立行使,但纯粹私人使用不受此限。
1.4邻接权
本条邻接权,指因演唱组而形成的一切唱片、磁带、电视、广播等所有权和使用权。邻接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约定的财产权。
1.5商标和品牌权
因演唱组而形成的商标权、品牌所有权及衍生出来的所有商业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是所有乙方参与的演唱组的商标,品牌,标识等的唯一合法拥有者。但乙方享有约定的收益权。
1.6相关权利
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演唱组的广告权和其他商业活动产生的权益,乙方个人肖像权广告(与演唱组相关或无关联)使用权,行政事务代理(法律、经营、策划、形象推广等)。
1.6.1所有演唱组的广告的制作、使用、处分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因广告表演而产生的经济权利。乙方个人独立从事的与演唱组无关的广告活动,其权益归个人拥有,但非经甲方许可,不得有任何与演唱组或甲方相关的文字、图片、音乐、舞蹈等一切可以与甲方及演唱组产生联想的形式和内容出现。
1.6.2特殊约定: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演唱组形式等类似或相同的广告活动。乙方行使独立广告活动时不得直接或间接侵害甲方的商业利益和名誉。此条约定包括善意的个人广告宣传活动。
1.7乙方完全同意上述关于表演权、肖像权、邻接权及相关权利全权委托甲方代理。甲方完全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经纪代理上述乙方的权利。
1.7.1依据上述权利转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任何国家和地区,甲方独家拥有但不限于根据上述权利开展业务或通过乙方演唱、演奏、表演、舞蹈、创作等制作所有音像制品(声音或影象固定在某种可流通的、可回放的所有物体,具体包括磁带、录象带、cd、vcd、dvd、、vod等)、广播、电视节目、演唱会、电影、话剧、广告、摄影、画册、图书等,其作品、复制、编辑、销售、肖像及与之有关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所有权利。
1.7.2对于利用新的传播媒体、传播形式(如卡通形象、flash等)制作的新的音像制品,均依据1.7.1条约定进行。
1.8署名和签字权:甲方拥有乙方的姓名、艺名、身份证、肖像、笔迹(签字)、刻印等用于合同所有权利。
1.8.1甲方因乙方授权享有1.7等条款相关的签字代理权,即甲方非经乙方另外许可,可以就代理范围内代理乙方签署相关演艺活动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文件。
1.8.2因演艺活动需要,甲方有权为乙方选择艺名并可更改乙方现有艺名,乙方须以甲方认可的艺名对外进行演艺活动。
二、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
2.1.1甲方有权变更演唱组合名称,并对演唱组进行商业性开发和运用,享有因组建和投资而获得的收益权。
2.1.2甲方有权对演唱组的所有权进行出让、变更,但本条权利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利益。
2.1.3甲方对演唱组的表演内容和管理制度有最终的决定权。
2.1.4甲方享有对演唱组的演出而形成的一切收益权,并在其代理权限和与之相连的权利内对乙方许可使用的权利独立行使相关使用和获得相应的权益。
2.1.5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决定乙方的经济处罚、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调整和开除乙方。
2.1.6合同到期,甲方拥有乙方优先签约权
2.2甲方的义务
2.2.1甲方行使权利过程中不得侵害乙方权益。甲方所有经营和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也不得要求乙方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表演和演出。
2.2.2因乙方按合同正常演出,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乙方稿酬和其他约定的经济收益。非盈利性的演出和表演除外,但非盈利性的演出应限定在:为演唱组的广告推广活动;为演唱组的发展而对特定团体和机构进行的演出;为演唱组品牌推广而从事的慈善和公益性演出,每年不多于50场的机动演出。
2.2.3甲方如果出让自己所有权益,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权益不受损失,没有执行完毕的合同内容应完全履行。
2.3乙方的权利
2.3.1因履行合同享有约定的收益,并因演唱组知名度提高获得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利益和推广宣传。
2.3.2因演唱组的商业开发和演唱组为其他企业进行的广告活动获得应有的经济收益。
2.3.3在所有演员介绍中、演出和广告宣传、产品等享有署名权。双方自动解约该署名权仅包含乙方参与的演出或宣传,因违约、违法行为或因乙方的过错甲方认为该署名可能影响演唱组的声誉和不利因素,经与其他演唱组艺员通报,该署名权不在此列。
2.3.4乙方享有非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表演权,并可通过独立使用自行获得相应的独立权益。但本项权利的行使不得违反第一条经纪和代理权利内容所含相关约定,也不得违反本合同其他限定约定。
2.3.5按正常程序向甲方反映经纪代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并有权提出对公司指定的管理人员提出更换。有权参与演出和唱片策划、制作、出版、销售的相关活动。
2.3.6合同期满,符合甲方要求,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2.4乙方的义务
2.4.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关于演唱组的各项规定制度。对甲方安排的演出、训练、广告宣传、与演唱组相关的盈利和非盈利商业活动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认真履行个人在演唱组中应承担的表演和演出。
2.4.2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演唱组相同内容和形式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组织的演出和表演,非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演唱组表演的舞蹈和歌曲、音乐从事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性表演和演出。
2.4.3乙方不得有侵害甲方或甲方所属人员的言行,此条适用甲方所属的其他企业或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三、关于演唱组的相关约定
3.1演唱组采取如下管理模式,即由甲方(a方)、艺员(b方)、制作(c方)三方构成管理形式和利益共享主体。a方的代表是公司及其指定的管理经理人,b方是艺员个体自然人或由艺员推举的代表,c方由音乐、舞蹈、化妆、广告宣传等艺术创作个体自然人或推举的代表。
3.2 a方负责演唱组的组织、艺员筛选和培训、演唱组商业产品和唱片的制作、销售、演出的谈判和广告宣传的组织、资金的管理和分配。并按约定支付b方和c方的基本酬金,分配b方和c方应得的其他约定收益。
3.3乙方作为b方一员,必须符合甲方整体要求,当b方利益与a方和c方发生冲突或矛盾时,作为b方一员的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内容约定的内容要求。乙方必须服从c方的舞蹈要求和音乐演唱要求和角色的安排。
3.4乙方可以自己独立联系演唱组的表演和演出,但实施必须经过公司确认,并由甲方对外统一签约,乙方无权以演唱组名义对外缔结任何表演、演出、广告和各类活动。乙方联系的表演、演出和其他商业活动,依据本合同约定享有自己的除正常演出酎金之外的经济收益。
3.5演唱组为乙方演出和表演提供的服装、道具、化妆品或其他一切相关用品,非经甲方许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3.6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乙方的联络人,如果联络人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将自己地址、电话、个人情况等的变化通知联络人。非联络人按规定方式安排的任何演艺活动或相关广告、商业、行政等事务,所出现的任何违约或意外情况和过失,由乙方自己负责,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违约和经济、法律责任。
四、广告及衍生商业权益
4.1因参与演唱组乙方获得的个人声誉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收益,归乙方自行享有,但行使该权利不得违反1.6.1款的约定。
4.2与演唱组相关的一切广告由甲方统一代理,此条并包括甲方根据客户需要安排乙方单独进行的广告活动。
4.3甲方的广告包括广告活动、演唱组表演和演出、各类媒体的文字和肖像的使用,公司其他业务的促销活动。
4.4甲方自己所属广告公司拍摄制作相应广告,请乙方从事广告表演,酬金应按公司内部定价支付。
五、影视表演、其他演艺活动
5.1乙方自主享有影视表演及非甲方演唱组合的音乐演出权。经甲方许可,在不影响演唱组演出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自主事其他艺术表演和演出事务,并独立享有相关权益。
5.2非经乙方许可,甲方可以安排乙方从事5.1方面内容的表演和演出,并可独立签定相关表演和演出合同,乙方须按甲方签定的演出或表演合同执行。
5.2.1上述5.2款合同内容所指合同,即甲方代理乙方与其他演出单位或影视机构签定的演出或影视表演合同。演出和表演内容包括甲方自主的音乐演出和制作的影视节目,也包括非甲方自己的内容。
5.2.2乙方可以全权委托甲方从事乙方影视、所有音乐表演及其他艺术表演的经纪代理事务。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定协议,也可以按照本合同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执行。
5.3乙方可以委托甲方从事演唱组之外的行政、法律和演出事务,甲方在行使同类服务和代理过程中,比照同业收取最优惠的佣金或服务费,甲、乙双方也可以单独就本款所列服务和代理另行签定相应协定确认。
5.4甲、乙双方特殊约定:乙方在从事5.1款活动时,可以按照甲方的统一口径,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对甲方和演唱组进行有利的宣传,甲方在其他演艺活动中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使用和宣传。
六、艺人个人情况
6.1乙方必须向甲方如实反映家庭情况和个人简历,同时及时向公司或公司指定的联络人通报个人联系方式和行动,按公司要求及时反映自己出现的任何可能影响排练和演出的情况。
6.2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结婚,也不得因恋爱等个人原因影响正常表演和演出,同时不得因个人言行给演唱组和甲方造成不好影响。
6.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发布演唱组情况和任何信息。也不得私自披露其他艺员的个人情况。
6.4乙方在非演艺活动时也应该按照甲方要求保持一定的对外形象,不得因个人言行影响演唱组声誉。
七、权益和经济分配
7.1乙方因参加演艺活动享受相应的酎金。
7.1.1乙方的酬金收益包括:参加演唱组表演和演出的收益;演唱组合广告收益和独立广告活动形成的广告收益;因唱片销售而产生的收益;因乙方演艺活动而形成的商业收益;其他双方约定的收益。
7.1.2乙方的收益分为三种:演艺活动和广告、商业收益;参加组合而衍生的其他收益;因约定而产生的利润分成。
7.1.3甲方因投资演唱组而享有因演出和表演而形成的对演唱组的所有权并因其获得投资回报。甲方投资制作的唱片因其销售和使用获得约定的经济收益。
7.1.4因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的其他演艺活动按照约定收取相应佣金。
7.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一定比例就下列收益进行分配和获取经济利益。
7.2.1甲方投资演唱组人员的所有费用。甲方通过但不限于演唱组的演出收回投资并获得利润,但在回收投资和创造利润的过程中应支付乙方因演出而约定的酬金。本条款包括乙方以演唱组名义进行的一切组合或个人的广告、组合的其他表演活动。
7.2.2乙方经甲方许可从事的以演唱组名义个人独立的演艺活动,甲方从乙方表演或演出的收益中获取约定的佣金。此款演艺活动仅限于歌舞表演和演出,不包含第7.2.1款的广告和其他商业活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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