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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9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在离开本市前,到户籍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简称《婚育证明》)。
18-49周岁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沪人员,未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或者《婚育证明》已过有效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婚育证明》;不符合在本市办理《婚育证明》条件的来沪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补办户籍地《婚育证明》,并在限期补办期间在本市现居住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
申请办理《婚育证明》或者临时性《婚育证明》的人员,应当填写申领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本市户籍人员应当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已有子女状况声明。
(二)办理《婚育证明》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户籍地镇(乡)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在本市有住所证明(租赁房屋或者拥有产权房等证明)或者在本市有稳定职业证明(工商登记、劳动合同、单位出具的雇佣关系证明等)。
(三)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婚姻生育情况声明。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婚育证明》或者临时性《婚育证明》办理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对于材料齐全的办理《婚育证明》的申请,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当场或者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在查清婚姻生育情况的基础上,办理《婚育证明》。
对于材料齐全的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的申请,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当场或者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临时性《婚育证明》。
【2】
导读:在现居住地(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跨县(市)以上行政区域间的流动)居住一个月以上,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以生育为目的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育龄妇女(15——49岁的女性人口)和流往省外的男性成年流动人口应当在离开户籍地前,应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为做好春节期间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营造关注流动人口健康的社会氛围,1月19日上午,公明办事处在红花山公园开展流动人口计生“关怀关爱”活动,宣传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活动现场通过发放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全面二孩”政策、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艾滋病预防等知识宣传折页,向过往群众普及计划生育服务和生殖健康等知识,并设立了咨询台,帮助流动群众解决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奖励优待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以及各项服务的办事流程上存在的疑虑。
据公明公共事业办、公明计划生育协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流动人口占公明办事处辖区总人口数的绝大部分,出于流动人口在住所上的不稳定性,他们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计划生育服务等方面的了解也相对不足。公明办事处此前已多次开展辖区流动人口生育关怀行动,通过走访、慰问、扶助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流动人口的困难和需求,为他们送政策、送服务,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为了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营造关注流动人口健康的社会氛围,近日,汤涧镇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关怀关爱流动人口,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活动主题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集中活动。
一是开展流动人口健康宣传活动。以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宣传为重点,开展卫生、预防接种、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生殖健康等知识宣传,引导流动人口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健康技能、树立健康观念、提升健康素养,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在村居、集贸市场、流动人口集中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发放4500余份健康宣传资料:在流动人口聚集的企业、超市、流动人口集中场所等多渠道多形式滚动播放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口流动,健康同行”等4个宣传视频。在全镇广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江苏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既通过横幅、标语等宣传,又在流动人口集中地等公共场所设立咨询台,宣传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均等化服务、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相关知识和政策。
二是开展留守儿童健康促进活动。选择中、小学校寒假前后合适的时机,通过开设有关课程讲座、赠送读物、谈心辅导、专题活动等开展留守儿童健康安全教育,对留守儿童及春节返乡的留守儿童父母开展儿童健康教育活动,对未返乡的留守儿童父母取得联系,开展宣教,增强其对留守儿童的监护意识和健康意识。帮助留守儿童及其家属增强卫生应急和预防意外伤害意识,掌握急救常识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广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因地置宜,结合全民体检活动,对留守儿童开展健康体检,对流动人口务工人员围绕职业安全、传染病防治、倡导心理健康和健康生活方式开展服务活动。
四是大力开展节日慰问活动。结合“三进三帮”、“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健康扶贫”、“关爱留守独生子女行动”、 “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工作,协调配合教育、民政、妇联、学校、用工单位及计划生育协会等部门,广泛开展慰问、访贫问苦、联谊娱乐活动,为流动人口家庭送知识、送温暖、送援助、送健康,丰富节日生活。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共享发展成果,共建健康广西,1月22日上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的通知要求,由桂林市卫生计生委、桂林市计生协主办,临桂区政府承办的“新市民健康城市行——广西在行动(桂林站)暨20xx年桂林市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和关爱女孩宣传服务活动”在临桂启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处长陈彦出席活动并讲话,市卫生计生委主任王芳宣布活动启动,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姚安明、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王畅、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周三旺、临桂区政府副区长于荣升等出席活动。
启动仪式上,陈彦强调,“新市民健康城市行——广西在行动活动”是全区卫生计生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20xx年自治区“两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的新举措。开展“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目的是引导新市民树立健康观念,提高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营造关注流动人口健康的良好氛围。下步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要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切实增强流动人口的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意识。二是要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工作,保障新市民公平享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三是要继续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健康活动,不断增进新市民的健康福祉。各地要以今天的启动仪式为新的起点,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采取各种形式,提升新市民的的健康素养,共建健康广西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