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之我见(汇总8篇)
合同是经济交往中的一种约定,涉及到财产利益和权利义务的交换。合同的编写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以保证其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行政合同之我见篇一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聘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结清财务借款,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营销总监职务。
九、附则。
(二)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或终止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二、职位及职责范围。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一)岗位职务名称:
(二)直接上级:
(三)直接下级:
(四)职责范围:认真完成项目组分配的工作,配合、协调项目组其他设计。
人员工作,保证及时、高质量地完成客户委托的设计成果。遵守《员工守则》、
《保密制度》及其他公司管理规定。
三、工作时间。
乙方工作时间以固定工作时间与非固定时间相结合,具体按照《员工守则》。
规定执行。
四、工作地点。
受聘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1、甲方公司总部;??
2、甲方客户要求的工作场所;??
3、甲方委派乙方出差工作之场所;。
4、根据项目需要和上级指示乙方应当履行职责的其他场所。
五、薪酬。
乙方薪酬采取月薪制,每月底薪人民币_________元,每月______号前支付乙方。奖金人民币________元,并视乙方工作情况于【】每月或【】每季度结束后发放。
六、甲方权利及责任。
1、监督乙方履行职责情况,按期对乙方工作进行考评,根据公司及项目需要对乙方提出新的工作要求。甲方有权视乙方工作情况对乙方进行薪酬奖惩,具体按《员工守则》规定执行。
2、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乙方违反本合同职责和禁止条款或者违反公司《员工守则》及公司其他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情节对乙方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七日内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并将工作交接完毕后,解聘乙方。乙方被辞退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再发放。
3、按照合同规定及乙方工作表现支付乙方薪酬。
4、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员工守则》及公司其他管理规定的,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罚款、降职、调动、辞退(解除合同)等处理。
七、乙方权利及岗位职责。
1、按甲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遵守并严格执行《员工守则》,服从甲方对工作时间的安排,接受甲方监督。
2、配合甲方上级负责人及公司各部门协调工作,按期向公司汇报工作情况和公司经营状况。
3、对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及时实施,接受甲方合理化建议并积极改进。
4、保管好工作中的客户信息、图纸、设计方案等数据资料,如有伪造、丢失或泄漏等损害甲方的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于不低于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单方解除合同。
5、保守甲方公司秘密,遵守《保密制度》及《保密协议》。
6、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甲方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并将工作交接完毕,薪酬付至乙方办理离职手续之日。乙方主动离职的不享有年终奖、全勤奖等本合同履行完毕才享有的各项报酬。
9、乙方离职前应将掌握的甲方公司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件、电子文档、视听资料等)交回公司,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八、禁止事项。
乙方有以下甲方禁止行为,经甲方查证属实,甲方有权辞退乙方,立即解除合同,对乙方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乙方情况严重涉嫌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的,甲方有权将乙方送交有关机关处理:
1、私下接单,或私下向客户收款。
乙方在职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私自接单,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与公司同业竞争。
员工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对外经营、与他人合伙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禁止员工私下与客户接触,私自承揽客户业务,如经公司查证属实,则公司有权立即辞退员工,不发放任何工资、奖金,员工违规经营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公司保留对员工法律上的索赔权。
3、泄露公司重要信息及商业秘密。
乙方在职期间或离职后应为甲方保守秘密,做到:
1、不刺探非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商业秘密。
2、不向不承担相应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或协助不承担相应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不利用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从事有损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利益的经营、交易等行为。
5、如发现甲方商业秘密被他人泄露或者因自身原因泄露商业秘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第一时间向甲方的相关部门报告。
6、对涉及甲方经营中的重大决策、客户资料、策划设计方案、图纸、预(决)算单、招投标标底(包括纸质及电子文档)以及甲方财务数据信息予以保密。
7、其他经甲方要求或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应当为甲方保守的商业秘密义务。
4、其他严重侵害甲方商业信誉及甲方权益的行为。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均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2、乙方有工作失误、严重失职等行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处以罚款,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乙方情况严重涉嫌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的,甲方有权将乙方送交有关机关处理:
十、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地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声明。
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本合同全部内容,自愿遵守本合同及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工作要求,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地:郑州市金水区。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行政合同之我见篇二
《武侠之我见》是作者关于武侠的诸多见解,文章系统地介绍了金庸、梁羽生、古龙等武侠小说作者,并且用对照的方式进行逐一分析,见解精到,鞭辟入里。
武侠,武侠,武者以武行侠,仗义。古时,侠以武犯禁,所以武者是统治阶级所最不喜欢,甚至深恶痛绝的。与官方不喜欢武者一样,武者亦不喜欢当官的,特别是贪官,更是深痛绝,往往闻者,见者便会打打杀杀。
当然了,一般地,江湖人士对官府是敬而远之的。
人分正邪,因而派亦分正邪,是为正道邪道。正邪一遇,便会要打要杀。人道,替天行道。但这往往是为名为利为权为美色为功法,虚伪狡诈不足以形容万一。
正是:
人生在世荡悠悠,
争名夺利几时休!
江湖恩怨何时了,
直至赍志入坟丘。
江湖,永远是免不了纷争的,一入江湖,便会身不由己。
江湖,永远没有净土!
一提起武侠就不得不提金梁了,金梁并称一时瑜亮,不过倒底还是金庸技高一筹,成了“金盟主”。梁羽生曾洋洋自许自己才是正统的中国才子,而金庸是中西结合的“洋才子”。原因是梁受中国传统古典文化影响较深,而金深受西方影响,因而是“洋才子”。也许,也差不多罢,那时的国人确实是深受西方影响,甚至崇洋媚外,凡事凡物,一带“西”,一带“洋”,便觉洋洋得意了。
自清朝八国联军侵华,洋务运动,提倡师夷,师夷治夷,出国留学那是常有的事,大量的西方思想涌入中国,给国人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崇洋媚外,全盘西化者也不在少数。那时,曾全盘否定孔孟之道,焚书,甚或“坑儒”。
关于焚书一事,我爸他们那一代都有者深刻的印记,那时,家家户户人人自危,如果有人私自藏书,那是得挨斗,要出人命的,因而有书必烧,还得悄悄的。
经此“一役”,也不知有多少经典古藉毁于一旦,可惜可叹!
关于“坑儒”一事,也不得不提。那时,但凡有才气、有名气的文人概不能免,挨批挨斗劳改是家常便饭,一有不慎,连小命都丢了,受不了所谓改造,受不了煎熬而自寻短见的,也不再少数,老舍仿佛就是其中一个。诺贝尔文学将提名,眼看功成名就,成名在即,却无福消受了。可惜,可叹!
而当时,“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似乎就是“孔孟之道”的传承与发扬者,就是封建思想,于是乎,学生世人,大肆批斗,该打打,该杀杀,一场**席卷中国。这些,从某些名人回忆录中可见一斑。就连穷乡僻壤的我们那里也深受其影响,老人们一提到这些,就带点恐慌与惧怕。
书籍,才华,仿佛就是“孔孟之道”,就是封建主义,就是阶级主义,就得挨批挨斗,蹂躏来,复肆意去。于是,有识有才华者便遭殃,文字狱大兴,超越满清,为史上之最,又添一历史景观,是为前车之鉴,后世之师。那时,就是一个乱字。
而武侠,也就应运而生。那是一种理想,一方寄托,一个方向,寄托生活的希望。
有难有求人所喜,快意驰骋,人所愿耳!
侠士凛然而出,仗义江湖,快意恩仇,不求所向无敌,但为义之所愁。其中英雄之达者首推金庸,金庸笔下的郭靖。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新奇的思想,让人耳目一新,神清目明,让人欣然接受。在其他“武林人士”,还在为名缰利索,恩怨情仇而纠结时,金盟主,脱身而出,慧冠全雄。金盟主,无论从才华,武功还是见识,都当之无愧。梁羽生,亦不能免俗,还在拥虿古典传统而洋洋自得,亦不思变,不识实务。中国传统古典才子也好,洋才子也罢,能思国利名的,就是好才子,能远见酌识的才胜得盟主一位。
不喜欢非奸即盗的江湖,虽说奸亦有理,盗亦有道。金庸,为天下英雄好好诠释了一把何为英雄。
金庸笔下,郭靖才算得全雄之雄。说起来,郭靖确实是耐人寻味,是当时世人的最需。为人,处世,是当世人的榜样,也是自古以来人们的榜样!不像岳不群,伪君子一个,该当痛恨!梁羽生笔下,就没有一这样的人物。
说起来,梁羽生的小说,我大抵看了十几部,往往大抵写的是江湖草莽,非匪涉盗,总是些恩怨情仇,少了些许大义,而金庸笔下的,大多是涉及家国大事。金庸笔下,爱恨情仇,人性,人是人非,民族大义,国仇家恨,种种可见一斑。
金庸,行兵布阵,可谓机关算尽,就连小说名都浑然天成。
请看:
飞雪连天射白鹿,
笑书神侠倚碧鸳。
外加一部《越女剑》,都终成传奇。
金庸的小说,我大抵都看了两三遍,很喜欢那种语言风格,像红楼梦,精炼而不晦涩,给人以轻灵快活,游刃有余的感觉,赏心悦目,爽!小说也是!而梁羽生的,看了总感觉晦涩懵懂,难置一词,就像古诗词,就像古墨画,令我敬而远之,毫无再续前缘之意。这不是不喜欢,更不是讨厌,而是,那种感觉,总让人憋着一口气,不畅快。当真挺喜欢诗词的,不过,喜欢,不等于想深究,非得强迫自己弄出个所以然来,那不是闲着无事,硬找不痛快嘛!开心就好,何必强求。
如果说金庸小说如小溪流水,涓涓细流,让人赏心悦目;那么梁羽生的就如泉眼叮咚,让人空自焦急,空灵之意,一无所觉。
美,让人发现,还得让人细细品尝,细细咀嚼!
有说法说,古龙堪比金梁,并称三大宗师。我看,不见得,因为我看不到古龙小说有何可当得如此殊荣,作品新奇,产量高,就不见得质量好。我当真没见得古龙的作品好在哪里,相反,感觉有点幼稚,特别是人物出场时的场景描写(《陆小凤传奇》),似乎有些过了,过尤不及。
相反,我倒是喜欢与他差不多的戊戟与李凉。虽说戊戟也不见得有多高明,它能给我以清爽、明快,如秋风,虽说以幽默风趣著称的李凉也不见得风趣幽默到哪里去,但至少他尽力了,也给人那么一丁儿的'感觉。我自以为,这都比古龙好了点儿。
因此,戊戟的小说我都看了,李凉的也看过几部,而古龙的,也细看过一两部,不记得了。总之,是看不下去了,挺不喜欢的。因他的名气所在,一些书,也随手翻看了一下,但记忆不深,如果硬说记忆,那便是敬而远之了。
古龙的奉献,最大的,也许就是开一派之先风了。古龙,在异能,玄幻,修仙盛行的年代,当真不稀奇,一点也不!古龙,当不得一代宗师。也许,这算是我的一点偏见与固执吧!
不知为什么,总是见古龙不爽,其实,他也有好些经典名著的,被拍成电视剧,被制成游戏。就如我不喜欢李寻欢一样,不喜欢花无缺,不喜欢楚留香,不喜欢,毫无来由的不喜欢,虽然我曾经看过电视剧,偶尔间有过那么一丁点的欣喜,特别是小鱼儿。人称经典的陆小凤传奇,恨死了。不知为什么,我就是毫无来由,毫不犹豫地不喜欢古龙,尽管曾见有人盯着古龙的小说追看。
我与古龙有仇么?八辈子打不着啊!为什么可以喜欢好些武侠小说,就是看不惯他,连带着不喜欢他的小说。前阵子看本小说,娱乐全才,片言只语间就可见,作者就倍加尊崇古龙。手上就下了古龙的小说集,六十来本,可静不下心来看,就算是有时间。也许,静下心来,认真看看,那时就是另一翻景象了。
说真的,都好些年没关注过武侠了,以前,对武侠可常常是追贤若渴的,也许,回过头来,回味一下,那将是另一翻感受。
行政合同之我见篇三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开展的一次全党范围内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主要针对发生在党员领导干部身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所进行的一次思想洗礼。在这次活动中没有例外,任何一名党员干部都是学习活动的参与者,然而一些地方和单位的“一把手”认为自己工作忙,没时间学习;更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甚至认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副职具体抓就行了,自己要忙着抓“大事”,把自己置身于活动之外,显然,这是与中央要求相违背的,不抓“一把手”、“一把手”不抓本身就是在搞形式主义。
“一把手”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最高领导,其言行举止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起着示范和引领的作用,好的言行举止会起到带动和促进作用,不良的言行举止则会产生消极的影响。同样,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把手”能否认真参与,就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风向标,“一把手”能很好把自己摆进去,这个地方这个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就能认认真真抓学习,真诚实意听意见,立行立改抓落实;相反的“一把手”置身事外,这个地方这个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就是敷衍了事搞学习,装模作样听意见,花拳绣腿搞整改。“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干部看领导”,因为“一把手”这个“最大”的领导由于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认真把自己摆进去,所以就让反对“四风”只是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中、笔记里,导致实事变虚、好事变坏,影响活动健康开展,甚至事与愿违,引起群众反感让,这不仅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相违背,更让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偏离了主题、走了过场,而成为了彻头彻尾的形式主义。
“檐漏漏一处,顶漏漏全室”,“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上级部门或领导对于“一把手”,要做到掌握关键、抓住关键,做到打蛇要打七寸,牵牛要牵鼻子,只有抓住问题的关键,才能使问题迎刃而解,只有抓好“一把手”才能将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同样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只有认真抓好“一把手”这个火车头,才能对其他干部起到很好引领示范作用,才能更好地将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的引向深入,才能让教育实践活动落在实处,才能让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因此,上级部门或领导决不能因为下面的“一把手”工作忙、事情多就不抓“一把手”,就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网开一面,降格以求。如果没有“一把手”完完全全、实实在在的参与活动之中,不仅不符合中央要求,而且很难让党员干部真正祛除“四风”之病症,很难让活动取得群众满意之效果。因此不抓“一把手”教育实践活动就成了“夹生饭”,就变了形走了样。
实践证明,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把手”对教育实践活动重视的,活动就搞得扎实有效,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把手”对教育实践活动应付的,活动就在走形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阶段即将结束,地方和单位“一把手”在回头看过程中要勤于自省,按照中央提出的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做活动的组织者、推动者,更要做好参与者、引领者的要求,对照检查自己是否确实把自己摆进去了,自己是否真正成为了干部职工破除“四风”的标杆和榜样。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对于在前一阶段存在不足的“一把手”要及时“补课”,并在接下来的活动阶段中,要以对党忠诚、对群众负责的态度,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活动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搞扎实、搞到位,以活动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行政合同之我见篇四
生活中我们避不了要去看很的书,但我们何不在看书的的同时选择对我们有帮助的书本呢?这样既完成了我们对书的要求与欲读望,又可以通过书本去学习去探究,再完美的书本也有不足的地方,没有十全十美的书等着我们,要我们去发现不足的地方,改正过来。同时我们也要有合理的学习方法,这样这本书的好处才会尽显出来。
许多老师让孩子背诵弟子规,孩子们感到很吃劲,可我们只要把它当成小诗歌来背诵,在加上意思,一天背一则那样很快就会记住,这样也提高了我们的口才训练,同时也在空闲之时有了任务。而且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除了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让我们学习《弟子规》也是学习的一种扩展延伸。让我们接触国学文化,我们的成长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从小灌输的知识道德对人的一生都影响深刻,令人受用终身,另外从语文的教学来说,《弟子规》是篇三字句式,内容结合,言简意浓,值的我们反复熟读、深入学习并去理解,每天接触,对提高认字量也很有帮助。同时我觉得深读弟子规传延古代文化,弘扬祖国传统文化。从中学到孝悌忠恕,懂得行为中的举止,建立良好的道德基础,拥有良好道德思想与品德。多数家长抱怨孩子拥有自私、任性、怕吃苦、依赖性强等不良习惯,怎样才能让孩子体会一些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以通过《弟子规》《三字经》《论语》等经典诵读的记忆学习。而且国学文化我于我们将来的生活和学习及走上社会都有正确的引导作用。传统文化可以教人知辱明理,振奋精神,里面不乏精华。
所以并不是说国学文化传进小学是不好的,而是看教学方法,但抛开方法不说,国学文化的本身是优秀是可以传送给我们知识的,告诉我们古人总结的经验的。传延中国的古老文化。
行政合同之我见篇五
人就这么一辈子,人到这世上匆匆忙忙地来一次,我们每个人的确应该有个奋斗的目标。如果该奋斗的我们去奋斗了,该拼搏的我们去拼搏了,但还是不能如愿的话,我们是否能换个角度想一想,人生在世,有多少梦想是我们一时无法实现的,有多少目标是我们难以达到的,人就这么一辈子,没有来世,所以让我们从微笑开始,开心最重要,人就这么一辈子,好好珍惜它,善待它,把握它,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珍惜现有的一切,人生短暂,珍惜啊。
人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就看怎么安排属于自己的'时间与人生了。人要有目标,有了就锁定好了去努力完成,不怕失败,就怕没信心,勇于闯的人,就是成功者之一。
每个人都希望有幸福的生活于家庭和成功的事业,但是有些人总是去想,但不努力的去实现,但是有些人想了他就要努力的去完成,因为他不怕失败,因为失败了我们还可以在站起来,因为我们不怕失败。有句话说的很对,人活一世,争一口气,有聚有散,勇闯天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兄弟和信赖的朋友,因为他们什么时候都在关心我们,事业的成功他们也有功劳,因为他们一直在支持我们鼓励我们。
梦想,是一条迷雾虚幻的路。跟着自己的直觉,每走一步,都只能看到眼前的一点清晰。抬头观望,是一片茫然,平视行走,才有勇气坚持。当迷雾散去,我们来到了晴天。生活是一种程序,耕耘是一种过程。好比春夏秋冬,我们只能一步一个脚印,走着,等着,盼着,经历着。不可能由春天,直接进入秋天。
但是我的事业还在努力中,不怎么理想,但是我从没想过放弃,我不怕失败。失败了还可以站起来,因为我是铁头。
行政合同之我见篇六
摘要:中国法不宜沿袭法国法上的行政合同制度及其理论,因为按照中国法的通说,它关于确定行政合同的标准,在中国法上均存在着问题;它认为属于行政合同的类型,在中国法多属于民商合同的范畴。
法国的行政合同制度及其理论特别发达,我国有的学者自觉不自觉地予以接受,并试图以之为标准区分中国法上的行政合同与民商合同,以之为模式构建中国的行政合同制度及其理论。对此,笔者持有不同意见,在方法论上,应当首先须明确行政合同的概念与判断标准,其次须将所谓行政合同类型化,然后对各个特定类型加以定位。
一、关于行政合同的概念与判断标准及其类型化。
(一)关于行政合同的概念与判断标准。
行政合同虽然依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但其法律关系不受私法调整,而是适用行政法的规则,其诉讼关系由行政法院管辖。它是法国行政法上富有特色的一种制度。关于行政合同与私法合同的识别,法国行政法院坚持以下标准:合同的当事人中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直接执行公务(或者是当事人直接参加公务的执行,或者是合同本身是执行公务的一种方式),合同超越私法规则。甚至那些只与执行公务有关但并未直接执行公务的合同,如供应合同、运输合同等,乃至私产管理合同等与公务无关的合同,只要其中含有私法以外的规则也成为行政合同[1].
(二)关于所谓行政合同的类型化。
在法国,行政合同包括公共工程承包合同、公共工程捐助合同、公共工程特许合同、公务特许合同、独占使用共用公产合同、出卖国有不动产合同等。所谓公共工程捐助合同,是指私人或其他公法人对某一行政主体提供捐助,用以进行公共工程建设的合同。其性质有:捐助是自愿的,是无偿的,捐助的目的是进行公共工程建设,捐助的对象是行政主体[2].所谓公共工程承包合同,是指行政主体和建筑企业家协议,后者为了前者的打算实施某项工程,前者对后者支付一定价金作为报酬所订立的合同。它包含以下要素: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行政主体,合同标的是实施某项公共工程,合同的报酬方式是支付一定的价金。该合同受公法支配,不适用民法上的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但由于公共工程承包合同和民法上的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相同,行政法院有时援用民法上的规定[3].所谓公共工程特许合同,又称为交钥匙合同,或者bot合同,是指行政主体和受特许人之间所订立的合同,受特许人以自己的费用进行工程建设,工程完成后,受特许人在一定期间内对该公共建筑物取得经营管理权,从公共建筑物的使用人方面收取费用作为报酬,或者自己免费使用。在这种方式下,行政主体免除当初的'建设投资[4].所谓公务特许合同,是指行政主体(国家或地方团体)和其他法律主体签订的合同,由该行政主体将特许公务交给后者即受特许人,该受特许人以自己的费用和责任管理某种公务,管理活动的费用和报酬来自使用人的收费,盈亏都由受特许人承担。在过去,受特许人限于法国的公民和企业,1970年以后,欧洲共同体国家的公民和企业取得同等地位。公务特许建立在双方互相信任的关系上[5].所谓独占使用共用公产合同,是指行政主体和私人签订的合同,后者根据该行政主体所给予共用公产特别独占使用的特许,取得例外地单独占用部分共用公产的权利。它具有以下要素:存在行政主体给予的共用公产特别独占使用的特许,必须是占用共用公产的一部分,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非如许可那样的单独行为[6].这些种类的合同相互之间尽管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差别,但同我国的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的财政包干合同、行政机关与财政机关之间关于罚没款上缴合同相比,行政色彩仍要淡化[7].
二、关于所谓行政合同的法律定位。
[1][2]。
行政合同之我见篇七
长期以来,由于法治观念的淡漠,行政时效的紧迫、行政事务的繁杂等诸多主客观因素制约,在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往往只强调实体的合法、合理,而对必要、正当的行政程序却注重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反过来对行政行为的结果也产生了诸多不利的负面效应。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要公正执法不仅要注重实体,更要注重程序,正当必要的程序是区别人治与法治的重要标志。从本职工作出发,我认为在当前统计行政管理工作中注重行政程序的建立和健全工作,势在必行。
对统计行政行为要有正确的认识。
何谓统计行政行为?简言之,就是统计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所作出的影响到相对人权益的行为。具体化地说统计行政行为包括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行为、统计调查行为、统计资料公布行为、统计确认行为(包括统计资料的认定、统计行政登记等)、统计行政许可行为(包括发放统计上岗资格证等)、统计行政处罚行为,等等。一般而言,政府统计行政机关业务处室所涉及到的行为只要与相对人发生关系的,都是统计行政行为,都要受统计法的调整和规范,都要依法行政,而不仅仅是统计行政处罚行为。只要统计行政行为不当,影响到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作出该项统计行政行为的.统计行政机关就有可能当被告。譬如讲,统计局向某基层单位布置了一张调查表,这就是统计行政行为,基层单位认为这项调查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统计局就是被告,就有出示作出这项调查的依据和具体审批程序等证据的义务。没有合法、合理的依据,法院可以判决撤销这项统计行政行为。如果因为调查给基层单位造成损害(人力、物力等),作出这项调查决定的统计行政主管部门还要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进行国家赔偿,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偿。
为何要强调统计行政程序的建设。
在作出具体统计行政行为时,强调统计行政程序,有利于减少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克服人治的现象,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在统计行政法律关系中,统计行政机关作为统计行政主体,处于领导的地位,而相对人(统计调查对象等)则处于服从的地位。统计部门随意制发一张调查表就有可能给相对人带来较大的工作量,增加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开支,特别是不科学的统计指标更给填报带来极大的困难,而这些数字汇总上来后,领导也不见得就是很需要,甚至于统计部门通过现有的资料进行必要的加工也可以获得。因此,这种在统计工作中的人治现象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加以控制。即任何统计调查都必须要进行立项论证,确定有无必要进行专门调查,若确有必要进行调查,还要对调查表进行审查,弄清指标的设置有无必要,指标设置是否科学,调查时间是否合理,调查经费有无保障,等等。在此基础上由有关领导进行签发,在统计调查前还要进行公告等。
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强调统计行政程序,有利于增强统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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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之我见篇八
甲方(聘方):
乙方(受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就甲方聘请乙方为其行政人事部经理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聘用岗位。
根据甲方长期发展及公司运营需要,甲方特聘请乙方为其行政人事部经理。
(一)双方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即6月9日—209月9日,试用期内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0元\月,每月8日前以转入乙方建设银行卡方式支付,卡号。试用期满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均可提出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协议为三年期,自年6月9日至年9月8日止,乙方应在协议期内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担当行政人事经理的工作。
三、薪资报酬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就该工作岗位实行底薪加绩效工资制度,试用合格,在本合同聘用期间甲方向乙方支付32000元/月(人民币)的薪资,每月8日前以转入乙方建设银行卡方式支付,卡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依据公司运营情况及员工的绩效考核标准给予乙方奖励。
(二)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安排。
(三)由于乙方坚持自行在自己所在区域参加社会保险,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另支付乙方参保费用800元/月(人民币),并为乙方投保雇主责任险50万/年。乙方不得因社保问题再提出任何不当要求。
四、工作时间。
(一)甲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因工作需要乙方有义务不领薪加班,周休日按公司规定执行,但至少每周有一个休息日。
五、工作职责。
试用期内,甲方依据本合同及甲方相关制度,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并落实人力资源战略和规划、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并完善公司人事组织架构、企业制度、业务流程、企业管控模式等;实施程序化与规范化管理。
(三)策划和组织培训、实施绩效考核、建立人员晋升标准;有效提升现有管理人员水平,取得总经理认可的效果。试用期后,乙方需要继续固化已经取得的效果,并且根据公司运营状况,与总经理协调扩大管理范围。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的实际需要,为乙方安排赛歌迪品牌营销开发的相关。
工作,分配具体工作目标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甲方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二)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薪资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营销总监职务,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
2、获取薪资报酬;。
3、对甲方营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按时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5、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6、爱护甲方的财产;。
7、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