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工作方案大全
文件夹
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制定方案要有明确的目标和衡量指标。方案的实施要注重过程和结果的监控和评估,及时做出调整和改进。
为贯彻落实《2020年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市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十大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开明开放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推动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对标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着力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以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机制最活、支持最强、效率最高为目标,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做大做强做优我市商业圈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严实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问责,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一)转变机关作风,领导包干下基层。
1.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分片包干,开展“商务领域重点企业大走访”活动和“十大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亲临一线对接沟通,形成常态化,实现精准帮扶、精准发力。
2.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列清单解难题。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强化政策宣传,了解企业现状,倾听企业诉求,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3.建立政策储备制度,降成本优环境。针对企业发展需求,精心研究,全面部署,制定一系列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效果的促进商贸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进一步优化商贸经济发展环境。
(二)创新服务模式,激发市场活力。
1.创优政务服务环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梳理权力清单,落实国务院取消、调整或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激发市场活力。
2.创新帮扶服务方式。主动靠前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推进全市重点重大商贸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督导调度,定期通报。
3.创立企业绿色通道。协调海关、边检等部门,打通进出口物流快速通关的“绿色通道”,优化进出口企业和跨境电商通关流程。
(三)立足民生工程,创优市场环境。
1.加快建设改造力度。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集中精力、财力抓好高句丽风情街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升级改造,使我市特色街区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加强执法规范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注意文明用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不断积极探索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真正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3.提高窗口质量、信息透明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提供方便。
(四)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权力运行。
1.严实工作作风,建立问责机制。对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及时处理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个人主义严重和工作懈怠的人和事,为建设高素质商务干部队伍提供保障。
2.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机关制度。加强公职人员教育管理,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休假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报销制度等,加强纪律执行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公开。
3.严格工作考核,健全考核制度。完善公职人员考核和奖惩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到激励和约束并重。对屡查不改、屡促不改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履责约谈、通报批评,及时处理不敢担当、不能担当、不愿担当的人和事,打造能者上、庸者下的高效政务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是注重工作实效。入企帮扶重在解难题、求突破、促发展,要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帮扶企业攻坚克难,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要认真倾听企业诉求,收集企业建议,实事求是反映企业状况,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合力帮扶攻坚,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全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以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杜绝推诿扯皮,杜绝消极懈怠,杜绝工作纪律不严、工作作风涣散等现象发生。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履职尽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把人大指导监督作为提升工作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促进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一是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xx为组长的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xx市商务局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不断创新思路,把人大代表提出的各项建议落到实处。加强对人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全局上下对人大工作地位、职权、作用的认识,形成了尊重代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环境。二是办理议案不打折扣。20xx年以来,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案x件。对于每一件建议案,我局都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实行办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具体承办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办理程序、办理方法、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间,确保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即办复率x%,见面率x%,满意率x%。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局把联系和沟通人大代表的工作日常化、制度化,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以及邀请人大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积极争取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我局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二)争先创优,营商环境评价各项指标稳步增长。
实际吸收外资x亿美元,同比增长x%、居全省第x位;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x万元;
农产品供应链资金x万元;
外贸发展专项资金x万元;
帮助科瑞森和武陟对外劳务平台争取x万元;
帮助宝武综合物流园争取x万元。
(三)强化担当,坚持依法行政。
市商务局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生命线,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大事项办理提质提效力度,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一是商务执法务求规范高效。健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检查人员信息库,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和系统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成品油质量专项整治,严格成品油进货登记、“进销存”台帐管理,累计出动执法车辆x台次,出动执法人员x余人次,检查加油站x家次。二是政务服务务求精简便利。按照国务院“四级四同”要求,全面排查商务领域在事项办理、行政执法等环节中存在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清理了x项中介服务,取消了x个证明事项,实现了“事项办理时限压减2/3以上、行政许可类事项即办件占比达到x%以上、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到x%以上、监管事项主项覆盖率达到x%以上”等目标。三是进一步办事指南规范。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并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理规程,对经常办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对外贸易备案登记、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等事项进行明确,并将办事指南及地址做成二维码,在窗口展示,让企业办理一看即知。
一是政策宣讲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全国“放管服”改革的逐步深入,各市场准入条件逐步放宽放开,许多政策变化更新较快,政策宣讲渠道不够广泛,企业了解政策存在滞后现象。二是招商引资力量在全省偏弱。市级层面未设立专门的招商机构,招商引资工作队伍力量较其他兄弟地市偏弱。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营商环境评议为契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开展好“万人助万企”“入户访民情、我来办实事”“懂业务、守规矩、真落实”等活动为抓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商务的出彩,成就xx的更加出彩。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大项工作、重大活动,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主动邀请人大领导视察、监督和指导。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商务局工作置于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对于人大有关商务工作的决定和议案,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认真办理,切实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全面实施“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办事流程,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大通关建设,全面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三是不断提升外向型经济水平。制定“四图四拜访”招商工作机制,根据“四张图谱”确定“四个拜访”重点方向和路线图,重点实施小分队招商、产业招商等。坚持周动态、月通报、季排名、1/3时间外出招商等制度,切实提高招商实效。四是加强商务领域企业服务。大力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切实承担起“万人助万企”第三工作组组长单位职责,做好温县、博爱以及所分包的沁阳x家企业帮扶工作。同时,发挥企业融资与招商功能服务专班作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研究制定支持外贸企业发展措施,尽快出台全市商贸服务业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着力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重点筹办好首届易物大会,联合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举办首届中国羊剪绒博览会。适时重启因汛情和疫情中断的“钜惠夏季•火热xx”促消费活动,尽快开展汽车促消活动。重点跟踪指导xx申报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指导xx经开区申报国家级经开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鞍委办发﹝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区编委办牵头,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减流程,压时限,构建便民利企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清单以外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快铁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成立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局,整合开发区内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打造“一平台、一章制”的审批新模式。(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全区清权、确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制,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9大类23项便民措施。(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
(八)提高商事服务水平。将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纳入登记制度。把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放宽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业名称初审管理权限,“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度适用范畴扩大至市域范围。全面推广审批事项“双告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九)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一)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30日内要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过程控制。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严格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或行政执法机构考核、利益挂钩。健全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离、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查)批准与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离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履行《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强化案卷档案管理和评查,建立企业回访制度,落实处罚案件问责制度,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舆论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投诉反映问题重大、久拖不决的问题和重要案件,受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查办,限期办结。涉企投诉案件及结案情况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鞍委办发﹝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区编委办牵头,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减流程,压时限,构建便民利企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清单以外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快铁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成立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局,整合开发区内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打造“一平台、一章制”的审批新模式。(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全区清权、确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制,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9大类23项便民措施。(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
(八)提高商事服务水平。将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纳入登记制度。把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放宽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业名称初审管理权限,“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度适用范畴扩大至市域范围。全面推广审批事项“双告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九)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一)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30日内要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过程控制。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严格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或行政执法机构考核、利益挂钩。健全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离、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查)批准与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离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履行《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强化案卷档案管理和评查,建立企业回访制度,落实处罚案件问责制度,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舆论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投诉反映问题重大、久拖不决的问题和重要案件,受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查办,限期办结。涉企投诉案件及结案情况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瓶颈为重点,以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一)提高营商环境执行力。
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流程再造。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切实厘清省、市、县三级审批事项和类别。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机制,探索推行重点项目模拟审批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二)牢固营商环境支撑力。
1.积极落实已出台优惠政策。针对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地”不够的问题,特别是“三个大幅度降低”落地情况,创新政策推送方式,增强政策透明度,细化实化每项政策、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标准和落地时限,推动各项惠民利企政策以最快速度落实到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2.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责任科室:市国有林总场、局相关科室)。
(三)增强营商环境驱动力。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制定年初检查计划,必须检查的要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行,坚决防止反复检查,真正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做好对规模以上企业检查或处罚前备案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目标要求,制定各行业实施的操作方案、具体办法,并要明确时限要求。归集整理各类主体的信息,建立信用档案。依据信用“四张清单”,确定各行业红黑名单。制定行业标准格式的信用承诺,和服务对象签署并公示。建立奖惩、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机制。开展信用政策的解读和培训,通过省级媒体平台宣传报道的联合奖惩案例数量不少于1例,各有关单位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报“双公示”信息。(责任科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四)共创营商环境协同力。
1.继续提高对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领会关于东北营商环境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省市营商环境建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组织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市软环境办公室(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2.开展多形式、广角度、立体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集中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月活动,每月上报市软环境办1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信息,积极向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刊发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信息,全年不少于2篇。(责任科室: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办)。
3.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大力开展“五公开”工作,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
报告。
贯彻执行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和指导好本系统政务服务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参加全市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和维护工作(责任科室:法制科)。
4.持续深化“放管服”及“只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努力实现“无差异、均等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部署和《市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及“只跑一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和痛点,提升高频事项服务水平。高频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5.统筹推进各项政务服务改革。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6.抓好“数字政府”建设。制定内容详细、通俗易懂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按照政务大厅的统一要求印制成册,供办事群众查询和领取。许可事项标准清晰,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不存在模糊性表述或兜底性条款。积极配合上级完成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发和利用。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0%。(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
7.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干部队伍管理。围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审批效率”“规范执法行为”等内容向全市企业和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8.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落实。健全重点项目包保、服务秘书工作,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项目建设动态,研究解决制约项目落地的实际困难。按照《百名机关干部助力百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实施。
方案。
》开展活动。(责任科室:科技产业办公室)。
9.加大涉软问题线索查办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辟涉软案件线索,加大涉软案件查处力度,对典型涉软案件加大曝光力度,自查涉软问题(案件)不少于1件。严格落实服务责任,把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效果不好以及推诿扯皮不作为、懒政怠政慢作为、吃拿卡要乱作为当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严肃问责。落实警示、通报、告诫制度,对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应予追究责任。(责任科室:纪检办公室)。
(五)提高营商环境影响力。
学习复制推广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突出特点特色,研究“一招鲜”改革举措。(责任科室:行政审批办法制科)。
1.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为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责任科室科长为具体责任人。牵头科室为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工作。
2.责任科室要按照。
方案。
分工,落实好各项工作。职责分工有交叉时,排序第一位的责任科室负责协调落实,要积极主动与其它科室做好沟通,各科室要做好配合,禁止推诿扯皮,不作为。
3.做好阶段性总结,行政审批办、法制科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篇工作信息,3月、6月、9月、11月20日前向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软环境办公室每月向办公室报送一次软环境案件查办信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活民营经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推动高水平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建设公平创新型中心城市和创建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的发展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分类施策、创新突破、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快营造政务服务更便利、行政审批更高效、市场竞争更公平、要素保障更具体、依法治镇更精准、公共服务更完善、开放合作更深化、政府公信力更提高的营商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有效优化提升我镇营商环境,成立xxx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制定、方案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李利健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琴兼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赵明刚、张光德、曾涛。办公室负责统筹开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贯彻落实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要求。
围绕全市“一品一业、百业富贵”发展愿景,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标准导向,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专项指标改革事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服务与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重点围绕2018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估的12项评价指标体系和2020年国家发改委组织开展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提升服务效能、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收费标准为硬性指标,帮助企业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政策集成,全面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营商环境。
(一)便利开办企业。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企业注册模式,并严格落实“先照后证”,进一步缩短企业开办时间。一是除国务院确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和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一律实行先照后证。二是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允许无污染、无安全隐患的行业使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试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三是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对企业注册登记严把审核关,对高污染、低效率,涉及违规用地和选址位于项目规划区内等情况的申请企业进行全面评估,并提交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
(二)提升企业信心。进一步优化提升全镇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热情,提振企业家投资创业的信心。推动落实好创业就业服务政策,为企业积极落实稳岗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驻我镇,并及时开展好创业服务。一是严格兑现项目手续办理承诺时限,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提高办事效率。二是以镇领导包保联系村制度为抓手,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问题。三是积极对接区用工服务平台,帮助各类用工企业和求职者进行无缝对接,大力解决用工荒和求职难的矛盾性问题。
(三)加强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就xxx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面向辖区企业的政策宣传推广,精准推送政策,提高政策可及性和覆盖面。
(一)严格责任落实。责任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奖励制度,对违反政策规定、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现象和行为实现“零容忍”。
(二)强化监督考核。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建立投诉督办机制,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等,对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现象和行为,进行严肃追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实现“零容忍”。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持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为目标,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化“三个以案”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党员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效凝聚成全大厅工作发展的新动力,推动为人民群众办事的热情。
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和窗口工作人员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推拖卡拿”等违反纪律的行为,积极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着力增强贴心服务的意识和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实现政务服务大厅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注重从企业和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抓起,重点治理侵害服务对象利益、破坏投资环境、影响行政效率、损害发展形象等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的行为,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坚决查处和纠正不打招呼不办事、不请吃喝不办事、不表“意思”不办事等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的行为。
(一) “推”的方面,重点治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不及时、不认真、不负责,或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使决策部署得不到及时有效落实,上推下卸、不敢担当的:。
2.对需要部门之间配合协作的事项,不主动配合协作,固守条条框框,不研究解决办法就拒绝办理,致使工作延搁、工程项目建设延误,造成损失的:。
3.特权思想严重,高高在上,对待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应付,不为办成事想办法、只为不办事找理由,推而不办、推诿扯皮的。
(二)“拖”的方面,重点治理办事流程不优、职责不清问题。
1.不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不跟踪落实的: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办结时限超出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的:。
2.不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办事拖拉、工作敷衍塞责,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应当当场解决而不解决;可以提前办完却故意卡着最后时限办理的:。
(三)“卡”的方面,重点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1.不及时安排专班专人为企业提供接洽、联系、申请、网上、线下审批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无偿服务,未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全程代办要求。
5.利用职权勾结“黑中介”寻租谋利,指定、推荐、暗示中介服务机构,对其他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故意不采信、不认可、压分数,形成服务被“关系中介”垄断,导致乱收费、质量差、效率低的。
(四)“拿”的方面,重点治理政策梗阻、弄权勒索问题。
1.接受或要求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请吃、索要或收取钱物的;。
2.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利等变相暗示服务管理对象逢年过节、婚丧喜庆等要钱要物的:。
3.搞权力寻租、暗箱操作,通过中间人、中介机构以及各种代办机构违规操作、变相收费,变无偿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谋取非法利益的:。
4.向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乱摊派,要求购买指定机构提供的商品、服务或者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5.利用职务影响找服务对象办私事、谋私利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数据资源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xx,党组成员、副局长xx,党组成员xx任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整体推进落实。各窗口、股室、中心,要充分认识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党组领导、要切实强化主体意识,各窗口、股室、中心要履行本部门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筛选整理一批营商环境打造方面存在问题和困难,以问题为导向,结合部门职责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案及明确相应的配合部门。各部门要切实根据方案要求,围绕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部门要按照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县营商环境“面对面”电视问政工作要求,电视问政过程中,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主动认领、立行立改、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增强电视问政的公众参与度、社会公信力和监督有效性。对电视问政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落实、群众满意度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严格处理。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企业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同时要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问责。督查室巡查、一案一督、 暗访等方式,对各窗口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窗口和股室,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全省商务系统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
(一)优化创新创业的投资环境。尊重企业主体地位,着力解决企业办事难、项目推进难等问题,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努力提高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
(二)营造便利高效的贸易环境。加强制度创新,优化办事流程,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相待,有效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三)建设规范活跃的消费环境。积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加强产销衔接,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违规行为,精准调控增强市场保供能力。
(四)打造重诺守信的政务环境。强化“四个意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面提高全省商务系统公信力,展现新时代全省商务系统干部新形象。
重点任务。
(一)为投资客商提供便利服务。多渠道征集我省十大生态产业招商项目,编印全省重点招商项目册。针对不同的招商活动和展会特点,单独编印针对性强的招商项目册。重点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经济活跃区域,策划组织重大招商推介活动,深入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充分利用兰洽会、文博会、药博会等重大节会活动和省外境外专业展会平台,有效开展内外联动招商。(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二)做好重点企业跟踪服务。落实“三重”“三一”工作要求,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立清单管理制度,组建专门班子、明确包抓领导、责任单位,提供“全程式、跟踪式、保姆式”服务,完善“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工作机制。用好全省招商引资项目综合管理软件系统,从项目签约、筹建、证照手续办理、生产准备、投产经营全过程实行跟踪服务。督促市县政府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领导包抓责任制,确保项目落地实施。(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三)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梳理汇编国家、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强与省直部门工作衔接,推动项目承接方积极落实和用足用好支持相关产业发展的各项财税、金融、土地和奖励政策。广泛宣传我省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重商、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四)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作流程,落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等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登记。对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事项,审批时间由45-9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按照国家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推进相关制造业及服务业等在我省对外资开放。(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五)优化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机制。将内外资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对待,按照“谁招商、谁负责”和“谁签约、谁落地”原则,强化市州政府主体责任,保障土地供应、基础设施配套、金融信贷等要素供给,促进项目顺利建设。对跟踪发现和客商反映的突出问题,设立台账,督促有关部门和市州政府尽快解决。适时召开座谈会,不定期向客商反馈有关情况,直至反映的问题解决销号。(牵头单位:省经合局、外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六)促进对外贸易便利化。将企业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已下放市州)、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进出口许可证办理、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等,在企业提交的主要材料完备的情况下统一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办结,而后再补齐相关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对帮助企业向商务部许可证事务管理局更新申领电子秘钥的,通过提前告知服务使企业办理业务,1天办结,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牵头单位:厅外贸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省贸促会)。
(七)改进口岸通关服务。落实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具体要求,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对进出境货物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深化通关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口岸通关流程、收费和意见投诉服务“三公开”工作,清理规范口岸经营服务企业不合理收费,20xx年实现通关准备、货物提离时间压缩三分之一。(牵头单位:省口岸办,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保20xx年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省口岸办,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九)强化平台企业服务。依托口岸平台引进运营企业,落实好进境粮食、木材、水果、肉类等指定口岸扶持政策。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省内中小外贸企业提供市场开拓、通关、运输、保险、外汇、退税、融资、认证等集成式供应链服务。围绕完善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舌尖”的服务链条,积极建设冷链设施,开行农产品冷链物流班列和市州专列,保障食品安全。(牵头单位:外贸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加强产销衔接服务。引导各市州创新方式办好“消费促进月活动”,保证重要节假日市场价格稳定、货源充裕,优化消费环境。积极发挥内贸流通企业联盟作用,每年赴发达地区举办2-3次大规模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定期收集研究并及时发布重点市场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特色产品展销会,培育农产品企业(市场)外贸功能,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场建设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一)大力规范市场秩序。聚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销售、家庭服务、成品油流通等关系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违法违规问题易多发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不正当竞争、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保护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适时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抽查频次,提高精准监管执法效能,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建设商务领域诚信体系。(牵头单位:市场秩序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二)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阳光行政,通过商务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依法惩戒因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的失信行为。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坚持动态分析、实时监控。(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严格落实“十不准”要求,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围绕实现“亲”的目标、坚守“清”的底线,加大督查力度,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努力营造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政务环境。(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四)不断提升服务企业能力。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多种帮扶形式,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活动,深入市州、企业和项目建设工地,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不定期组织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方、企业负责人、相关园区,对各相关单位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提高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培训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全力推动商务发展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顺利实施。(牵头单位:政研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十五)完善评价考核机制。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指标,从商务发展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统计入库、资金到位、形象进度、投资完成、配套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投资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严格落实月报告、季分析制度,分半年度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年度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年度考评范围,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结果运用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政研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厅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市州商务局、经合局(招商局)、兰州新区商旅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省商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政研室,具体负责问题受理、任务分解、督办通报等日常工作。省贸促会、省经合局也要成立工作机构,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领导。
(二)拓宽投诉渠道。设立全省商务系统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邮箱号:
[email protected]。
),统一受理问题线索,定期汇总分析,及时转交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接受客商及群众投诉,了解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省商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凡实名投诉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需进一步核实、研究解决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回复渠道与反映渠道相同。
(三)强化监督问责。对举报的问题,采取明查暗访、信访核查、常态化检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定性。对企业反映的有关发展软环境方面的问题,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对因服务企业不优、工作效能不高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中层梗阻、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经查实后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追责,对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要求,全面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鞍委办发﹝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管理更为方便有效的审批事项,坚持应放尽放原则,依法及时下放。(区编委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二)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各部门要动态调整已公布的权责清单,明确清单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内容在清单中列示,进一步明晰各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委办牵头,区政府法制办配合)。
(三)推行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市政府出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收费。严格执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所定价格。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落实下放和放开价格管理项目,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前置中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消除行业垄断,切断利益关联,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充分竞争机制,激发中介服务的发展活力。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介服务收费严格规范其收费行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区编委办牵头,区发改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配合)。
(五)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鞍山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减流程,压时限,构建便民利企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严格执行《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清单以外的,企业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加快铁西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成立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局,整合开发区内所有审批服务职能,打造“一平台、一章制”的审批新模式。(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六)健全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全区清权、确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代办制,从正式签约到开工建设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各种手续。将有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七)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提高办税效率、创响服务品牌、服务国家战略、明晰执法责任、规范进户执法、增进纳税信用、拓宽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共建电子税务局”9大类23项便民措施。(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牵头)。
(八)提高商事服务水平。将公安部门印章刻制备案纳入登记制度。把社会保险登记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放宽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接收市工商局下放的企业名称初审管理权限,“一照多址”登记备案制度适用范畴扩大至市域范围。全面推广审批事项“双告知”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九)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区政府办公室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度性文件不经过评估不出台、不经过评估不备案”的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一)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依法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各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例行检查要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30日内要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执法处罚标准,制定自由裁量指导规范。(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三)加强行政执法过程控制。要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严格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或行政执法机构考核、利益挂钩。健全行政执法权力制约机制,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离、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行政许可受理、审查(核查)批准与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离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铁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十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严格履行《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强化案卷档案管理和评查,建立企业回访制度,落实处罚案件问责制度,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舆论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对投诉反映问题重大、久拖不决的问题和重要案件,受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查办,限期办结。涉企投诉案件及结案情况要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委、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宿发〔2016〕24号)、《“新常态下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宿办发〔2017〕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进一步打造开放、透明、公正、稳定、高效的营商环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豫提供有力保障。
(一)构建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程序制度,完善关于表明身份、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送达、执行、时效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各项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同时,要将制度文件通过公示栏、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2.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各执法部门要建立和优化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结合执法实践,对执法幅度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防止执法的随意性,遏制“人情案”“态度案”等问题。对于行政处罚,应当明确规定适用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和停止执行处罚的具体情形;对于行政许可,应当明确规定适用撤回、变更、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具体情形;对于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执法行为,应当根据法定裁量因素,结合酌定裁量因素作出具体规定。
3.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各收费主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将收费清单向社会公布,做到明白收费,凡未列入的收费项目,禁止收费;经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应当按照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摊派,不得强迫行政管理相对人捐赠、集资、赞助,购买指定商品,加入收费性质的学会、协会,订阅报刊、刊登广告等。
4.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各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查制度,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其他行政执法案件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由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法制工作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将执法的依据、程序公之于众,并告知当事人相应的申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推动执法行为全时段全领域公开透明。同时,涉企检查处罚要严格执行备案制度,要按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软建办备案。
(二)构建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1.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四公开”和“三项制度”,将本单位权力事项、办理时限、流程、条件,收费标准、依据,服务承诺及咨询电话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制作成办事指南置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供群众查阅;设置动态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开公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申请公开事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还要通过报刊、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向群众承诺。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相关部门要推进政务云审批改革,创新“互联网+”政务新模式,促进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优化审批模式,推进“并联+串联”审批模式,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深化“多评合一”试点,组建“多评合一”窗口,实行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深化工程建设“思而学教育合”改革,实现一窗受理、同步办理、限期完成、统一发证。
3.落实服务承诺制度。“窗口”服务部门要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单式收费、一条龙审批、一场式交易”五个一机制,深入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延时服务制、ab岗等制度;开展“微笑服务月”、双“十佳”评选等活动,不断强化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激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4.优化帮办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两访两帮”“百名干部帮百企”“我为企业办实事”等活动,推动各相关单位深入企业、项目建设工地、园区倾听企业呼声,办企业之所需,解企业之所困,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组织企业负责人、项目投资方、相关园区对各帮办单位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相关帮扶单位及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改进方法,切实提高帮办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构建重信守信的信用环境。
1.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研究信用产品行政管理需求、市场需求、区域性需求等,制定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用计划;按照“应归尽归”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记录、数据归集标准,落实数据归集工作;出台信用产品应用相关制度,建立科学、统一的信用评价模型,推进信用信息有效、合理、规范运用。
2.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以及《宿豫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梳理和目录上报与公示工作,按照规定标准、规定渠道、规定时间落实好“双公示”工作。
3.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生产许可、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
4.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严肃惩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假售假等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行为;严肃惩治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依法平等保护所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构建风清气正的作风环境。
1.拓展监督举报渠道。实行“经济110”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受客商及群众投诉;建立微信公众号,搭建随手拍、微视频举报平台;加强与“12345”联动,及时查处网络问政中暴露出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设立“软环境监测点”,定期发放问卷调查表,多层次、全方位收集社情民意,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软环境建设情况的意见、建议。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对违反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规定和行政审批服务质效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全方位督查机制。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浮拖”等不作为、不善为、不快为问题,开展懒政怠政专项治理,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3.严格实行问责追责。健全涉企投诉快速受理和查处机制,对企业反映的发展软环境方面问题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对因涉企帮办不力、服务企业不优、工作效能不高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中层梗阻、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经查实后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问责追责,公开通报曝光。
自2017年5月6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实施阶段(5月6日至5月31日)。
1.制定方案。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部署落实。(时间安排:5月6日-5月10日,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2.开展收费清单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将收费清单向社会公布,做到明白收费,凡未列入的收费项目,禁止收费。(时间安排:5月11日-5月31日,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3.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结合收费清单宣传月活动,同步开展;要将本系统、本部门惠民、惠商、扶持等政策向特定服务群体进行宣传,并做好解释和帮扶工作。同时,要将政策内容及适用范围报送至区软建办。(时间安排:5月11日-5月31日,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4.开展企业难题集中化解月活动。根据帮办服务实际情况,深化“进一线、查问题、办实事”活动。(时间安排:5月11日-5月31日,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二)推进落实阶段(6月1日至12月20日)。
1.开展帮扶成效检验月活动。组织对“进一线、查问题、办实事”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服务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问责,并予以曝光。(时间安排:6月1日-6月30日,责任单位:区软建办、区“三服务三促进”办公室、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办)。
2.开展规范执法整治月活动。对执法程序制度、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执法公示制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严肃查处执法主体不适格、程序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当等执法不规范行为;遏制暴力执法、越位执法、趋利执法等问题;杜绝态度案、人情案和关系案。(时间安排:7月1日-7月31日,责任单位:区软建办、区法制办)。
3.开展优化服务督查月活动。通过走访座谈、实地查访、随同办事、模拟办事等形式,对各部门、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承诺制度落实、文明用语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公开曝光。(时间安排:8月1日-8月31日,责任单位:区软建办、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办)。
4.开展违规收费行为治理月活动。组织对各部门、单位及社会团体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杜绝乱收费,指定服务、捆绑服务,违规强制入会、摊派会费等问题。(时间安排:9月1日-9月30日,责任单位:区软建办、区法制办、区物价局)。
5.开展政策知晓率测评月活动。通过走访、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服务对象政策知晓率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全区排名通报,对知晓率低的单位通报批评;同时,在活动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督查发现涉嫌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问题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从源头上杜绝截留政策、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问题。(时间安排:10月1日-10月31日,责任单位:区软建办、区民意访评中心、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办)。
6.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月活动。组织对信用信息记录、数据归集、“双公示”、失信惩戒等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拓展应用,积极营造诚实、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时间安排:11月1日-11月30日,责任单位:区软建办、区信用办、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办)。
7.开展帮扶工作考核月活动。组织对“三服务三促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对在帮办活动中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服务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问责,并予以曝光。(时间安排:12月1日-12月20日,责任单位:区软建办、区“三服务三促进”办公室、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结合新的情况完善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工作成果;要将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转变作风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归纳梳理,“固化”下来,坚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12月31日前,将方案、过程性资料及成果按目标任务分类归档后报送至区软建办。(时间安排:12月21日-12月31日,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发动,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要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地宣传报道活动成效,及时推广在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力推进、务求实效。对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要紧抓不放,跟踪督办,直到企业、群众和社会满意为止;对在活动中马虎应付、敷衍了事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要从严处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20﹞5号)文件精神,全力打造“四最”商务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商务领域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商务领域办事不畅、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商务营商环境,为九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商务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商务系统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组 长:黄家杰。
各科室科长、贸促会秘书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江凌云同志兼任。
三、任务分工。
1.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在商务领域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2020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开放,不得设置对外地经营者不平等、消除或减少经营者之间竞争的市场准入条件。一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商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多渠道对外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2020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外商投资法》及配套细则等有关政策,取消外资领域的商务部门审批备案,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范围外一律做到市场开放。二是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制度。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通知至各县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放宽投资领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投资空间。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加强与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并对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前台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及时更新相关的办事指南,提供办理事项二维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李晓、邹余礼。责任科室:外国投资管理科、政务服务科)。
2.提升交通物流水平。全面落实物流业发展支持政策,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2020年物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支持方向、重点、标准和申报程序、办理时限等。(责任领导:饶官良。责任科室:物流电商发展科)。
3.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大力开展家政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积极配合人社部门落实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市直有关单位补贴性培训计划,组织城区骨干家政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在2020年11月底之前完成200人次市本级培训目标。(责任领导:朱轶。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
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一是对商务干部强化教育引导,执纪监督。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与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讲与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省、自律、自警、自励,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红线和底线,自觉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工程领域、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等行为的排查;依法依纪依规对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的执行政策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处理。二是建立机制,强化服务。根据已出台的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商务系统负责人与企业代表组织、民营企业家沟通机制,每季度定期收集企业困难和问题。在制定商务系统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对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充分听取驻巡商会及相关企业家意见。(责任领导:朱轶、杨东。责任科室:国内投资合作管理科、机关党委)。
5.实施政策“清单化”管理。一是梳理、归集2018年来商务系统出台的涉企政策,形成政策清单,实施滚动式管理。二是在下半年开展一次2020年招商引资承诺政策兑现活动,要求各地招商引资政策必须在年内完成兑现工作。(责任领导:朱轶、王后强、饶官良、杨东。责任科室: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科、法规科、物流电商发展科、外贸外经管理科)。
四、工作步骤。
1.动员宣传。2020年6月25日前局机关完成宣传动员,召开全局“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九办字﹝2020﹞5号)文件精神。各科室结合科室职能,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实施本方案营造深厚舆论氛围。
2.查摆问题。动员宣传后至6月30日,各责任科室按照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各责任科室查摆的问题于7月31日前交法规科汇总。
3.集中整改。6月底至10月底,各责任科室结合上一阶段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每项问题整改及时、到位。未查摆出问题的,整改阶段结束后,责任科室应针对任务分工,书面说明任务落实情况并交法规科。
4.总结提升。整改阶段结束后,各责任科室应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并交法规科,法规科将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整改材料和考评材料。
五、相关要求。
1.各科室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科长或科室负责人需亲自谋划推动并具体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各责任科室应对照任务分工计划抓好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要将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与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型”政府建设相结合,确实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和能力。
3.营商环境工作考评是绩效工资的重要考评依据,相关工作内容也是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各责任科室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提交相关考评或督查文字材料,确保我局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优秀成绩。
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切实提高民政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核心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认真落实民政各项惠民政策,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民政领域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确保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推进开福区养老事业发展,完善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奖补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产业,对来开办养老服务业的单位及个人,明确专人负责,公开办事指南,精简办事流程,全力推进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认真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规范各项工作程序,坚持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努力构建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新格局。推进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网络化管理,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和行政审批表格全部在网站进行公开,增加信息透明力度。注重党建牵引,拓宽党组织的覆盖面,健康发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对社会组织干扰市场行为的坚决查办。
(三)精准落实民政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特困供养等民政保障政策,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安全网,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线,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全社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积极保障。
三、
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政部门担负着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职责,是党和政府的重要窗口,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优化营商环境民政部门责无旁贷。市民政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严禁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搞形式主义、推脱责任、不兑现承诺。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对照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表,逐项进行分解,扎实推进落实。每项工作要落实到具体岗位,每个事项要明确办理流程、完成时限,确保实现“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打造好“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品牌。要强化监督问责,对于不按时落实工作任务和影响营商环境的科室和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民政惠民利民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要掌握舆情导向,全程动态跟进,自觉及时地回应服务对象的关注,树立民政机关贴心为民的良好形象。要全方位。
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营委发〔2017〕3号)精神,现制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庸懒散慢乱突出问题,纵深推进一批放管服改革任务,精准帮扶一批重点企业项目,严厉惩戒一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高效解决一批司法不公问题,监督规范一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梳理落实一批政策欠账,扎实开展一批金融服务活动,清理盘活一批闲置土地资源,为建设国内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内容。
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三)开展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实行重点企业项目包扶责任制,市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采取座谈、走访、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销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项困难、问题。
(四)开展治乱减负专项行动。集中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一批违规收费行为,彻底清除各个行政环节的利益输送,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五)开展司法公正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权大于法、钱大于法、情大于法的现象,公平高效解决司法不公问题。(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开展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集中梳理落实现已承诺的招商项目政策以及现已签订的招商项目合同,一对一、点对点,逐条、逐项清理政策欠账以及合同中未履行的条款,及时兑现。
(八)开展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积极开展银企对接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金融环境,解决企业贷款门槛过高、审核手续繁琐、利息和担保负担重等问题。(九)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抓紧建立国土资源使用情况动态数据库,实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情况,重点清查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盘活土地资源,解决土地利用率低问题。
三、重点对象。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所属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服务窗口单位、各类企业及相关单位。
四、职责分工。
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笑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徐启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招商局、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软环境办,负责收集汇总分解问题、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下设9个专项行动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应行动的专项检查、调度落实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移交处理意见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一)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行政审批清障提效专项行动组、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治乱减负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企业治乱减负组(市工信委)负责。
(五)司法公正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司法环境组(市委政法委)负责。
(六)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组、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
(七)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招商政策落实组(市招商局)负责。
(八)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金融环境组(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九)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土地问题清查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行动步骤。
九个专项行动中除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执行《营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坚决整治机关庸懒散慢乱不良风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营委办发〔2017〕1号)的相关要求外,其他各专项行动原则上按照统一部署推进落实,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3日至2月28日)1.会议动员。各专项行动组的牵头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针对具体《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集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建章立制。各专项行动组要组织协调好各地区、各部门,以夯实行动成果、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目标,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3.广泛宣传。各专项行动组要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等传播平台,对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重点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1日至10月31日)1.查找问题。各行动组要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采取自己找、互相帮、群众提、企业点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剖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
2.具体落实。按照具体方案,结合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该整改的整改,该清理的清理,该帮扶的帮扶,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开展大抽查、大评比活动,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效果显著,各项重点行动内容落实得力,群众反映良好的单位予以适当奖励;对态度散漫、流于形式的坚决予以问责;对落实不彻底的专项行动、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回头看。在总结验收环节,对通过抽查发现的违反行动目的、谎报瞒报问题等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九个专项行动摆上日程,建立分级负责制,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双向发力。在总体工作上,要将开展九个专项行动作为创建《实施意见》六个环境的有力抓手和具象表现,坚持目标准、下手狠、见效快的原则,以专项行动闪电战的快速取胜,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
(三)健全机制,提高实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通报制度,对各项行动每个月调度1次,并向全市通报行动情况。各专项行动组也要结合具体工作方案,制定通报制度,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严肃考核。各专项行动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将行动情况书面反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解决出现的突出、突发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各项行动情况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与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为认真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太和区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营商环境,制定了2017年太和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
太和区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的战略部署,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以省政府确定的八个凡是要求为统揽,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整体水平。
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四个着力要求,积极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的营商环境,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务实践诺的诚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环境、和谐开明的文化舆论环境,争创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区,为全区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太和区将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引领,注重对标一流标准。充分借鉴先进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经验,紧密结合太和发展实际,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突出问题。紧盯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全力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坚持聚焦主责,统筹力量形成合力。注重统筹设计和分步推进相结合,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通过落实时间表、路线图,实现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再提升。
重点任务。
会力量购买招商服务的实施办法》。统筹引进项目数量、质量与投资额度,签约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投产率等,制定项目落地量化评分和招商引资奖补办法。研究出台保障民营企业、外地企业市场准入规范,破除阻碍性、限制性的门槛和壁垒。
2.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以法定依据为准绳,梳理行政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事项,分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并对外公布。对接国家、省、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及时调整规范各部门权责清单。5月1日前组建运行区行政审批局,通过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名录之外无收费。推进区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加快打造审批服务升级版。建设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政务办公。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实施一站式服务和全程代办,为重大项目开办绿色通道,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制度。
3.提升重点系统政务水平。国(地)税系统,以区局和基层税务所(分局)为重点,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打造互联网+专属纳税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营改增后服务品质和效率。协调公安交警以过境车辆、物流绿色通道等为重点,公安消防以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等为重点,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环保系统,以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统揽,科学统筹服务企业发展,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重点工程,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现的作出兑现承诺。建立招商引资承诺兑现责任制,动态公开全区招商引资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强力整治历史遗留的拖欠占和侵占企业财产等问题,重点整治政府占用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和资金、违规拖欠企业工程款等。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台交易目录清单和管理办法,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
涉企案件、长期未结涉企诉讼案件、涉党政机关的执行积案和涉发展环境的重点信访积案,做到半年见成效,一年基本完成。对涉企案件要做到快查快判快执。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不能因为执法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开展涉企百案复查、涉企案件百企回访活动,化解涉企社会矛盾。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依法保障企业产权。在公、检、法、司领域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以八个凡是为指向,打造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环境9.提升特定行业服务水平。以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等行业为重点,建立并公开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服务标准、资费标准。严查收费及相关规定不透明、借提供服务搭车乱收费、设定霸王条款强迫用户接受不合理条件等问题。对管理权不在我区的行业出现的问题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市软环境办公室反馈。
10.提升社会要素服务水平。高质量开展机场、高速出口综合整治,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窗口形象。实施卫生清理、市容美化,实现环境综合整治的再提升。电业部门要缩减项目审批、工程安装时限,国土、规划、征收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区政府成立金融办公室,加强与金融行业的沟通协调,强化对企业的金融服务。配合市相关部门重点治理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抽贷、断贷,贷款手续费过高,额外收取附加费用等行为。
范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严肃查处强制企业缴纳会费和评比达标、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向企业摊派及强制企业捐赠等行为。制定项目扶持政策,对新上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给予补贴奖励。
为深入贯彻《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公平高效的最优营商环境,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委“1+6”文件中提出的“把街道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转变为优化公共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环境”的精神,按照区政府“打造办事流程最简,监管成效最实,服务群众最优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示范区”的具体要求,结合衡复风貌区地域特点,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挖掘服务潜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街道服务企业的能力与成效,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深化党建引领,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整合各类资源,汇聚各方力量,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一流标准,从解决企业最为关心、反映最为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入手,疏通制度瓶颈,破除隐性障碍,打造更加清新温情、公平高效的创业发展环境,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三)坚持服务为本。把企业满意与否作为衡量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标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效能,全方位对接企业需求,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挥街道属地综合管理优势,统筹协调功能区公司、属地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的力量资源,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联动,形成服务企业的强大合力,增强属地营商环境的吸引力与竞争力,让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
三、主要措施。
1、成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长:董伟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魏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颖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俊湖南路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魏兰兼任,副主任由街道社区专项办主任张羽兼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
2、建立专员走访服务制度。加强与辖区企业单位的日常联系,主动上门倾听企业需求,落实服务政策,实现“企有所呼,我有所应”。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专员服务制,定期走访交流,时刻关注企业运行动态,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做到一家企业、一名专员、一套方案、一管到底,以优质的服务做好安商、留商工作。
3、设立营商环境服务热线。畅通营商环境投诉建议渠道,把街道网格中心“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客服热线,让企业“投诉有门、有求必应”,形成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常态长效机制。
(二)搭建政企沟通平台。
4、建立企业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与功能区公司对接,对辖区内企业的规模、性质、业务范围等实际情况进行梳理分类,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的形式,将企业与工商、税务、公安、劳动人事等政府部门紧密联系起来,实时互动交流,保证政企之间信息共享、沟通顺畅。
5、发挥楼宇物业桥梁作用。充分发挥楼宇物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政府与企业双向沟通机制,通过楼宇物业及时了解掌握企业信息与诉求、及时宣扬政府服务政策,并引导楼宇企业与员工参与社区建设治理,实现共建共享共赢,提升企业的区域认同感。
6、成立湖南街道企业家俱乐部。依托商会成立湖南街道企业家俱乐部,以楼宇企业沙龙、座谈会、培训等形式,为企业搭建互动交流的平台,促进辖区企业凝心聚力,互通互助,打造共赢局面,形成共享经济,实现“以商养商、以商引商”。
7、加强非属地企业调研沟通。对不注册在湖南街道、但在辖区办公的优质企业实施重点关注,加强调研与沟通,深入了解企业内在需求和发展规划,及时跟进针对性服务,取得企业信任,消除企业顾虑,尽可能引导非属企业落地辖区。
(三)优化服务企业功能。
8、编制企业服务折页。针对企业发展需求,整合各级各行业服务资源信息,编制企业服务折页,涵盖从企业注册登记、纳税融资、上市(并购)到注销退出整个流程的服务信息,企业一册在手,就能实时享受便利快捷的政策资源服务。
9、扩展楼宇白领服务网点。借鉴世纪商贸梧桐space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扩展党建进楼宇工作,在重点楼宇因地制宜设立群团组织和白领综合服务点,将社区医疗、文体、学校、工青妇等公共服务资源更多的引入楼宇,服务企业职工,让企业在社区中找到归属感,实现企业社区融合发展。
10、实施涉企审批全程代办。加强与区产促中心、衡复公司、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对接联动,建立涉企行政审批无偿代办工作机制,主动为企业全程提供接洽、联系、申请、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店小二”服务。
11、落实政府服务窗口“全市通办”。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居民区服务站点的三级联动,将社会保障等161项政府服务事项纳入“全市通办”,同时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行政效能,把便民服务大厅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形象的前沿阵地和重要窗口。并持续推进“全市通办”项目进楼宇工作,打造“楼宇中”的政务服务,使白领办事更便捷。
(四)提升城区环境品质。
12、开展精细化市容环境治理。按照城市治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结合衡复风貌保护区特点,做好街区商业业态调整,推进小区“美丽家园”建设,开展社区市容环境整治,打造优质宜居的社区公共环境和高品质的营商“硬”环境。
13、营造湖南特色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湖南街道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为企业搭建文化艺术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午间音乐会”等文化服务活动,满足企业职工精神文化需求,彰显属地文化品位和文化软实力,增强对优质企业的吸引力。
14、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致力于打造诚信守法经营、企业有序竞争的公平市场环境,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行为,坚决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扰企业经营问题,不断强化社会治安和风险防控,为企业提供安全、安定、安心的社会环境,解除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相关保障。
(一)配优队伍。将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调整为优化营商环境,在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配强专项办工作力量,将区域化党建、工会、协税、统计工作人员与专项办融为一体,协同配合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立例会制度,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沟通企业服务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于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协同区商务委、衡复公司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席会商,及时高效解决问题。
(三)加强评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为街道目标管理的重点考核内容,细化工作任务,定期评估,不断完善改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展开、顺利推进。
附件:湖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名单附件:
为进一步提升街道服务企业成效,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根据徐汇区统一部署和《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徐商务﹝2018﹞13号)文件要求,成立湖南街道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董伟湖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缨湖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副组长:魏兰湖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颖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俊湖南路派出所所长。
组员:姜斌上海衡复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范波徐汇区税务局第五分所所长。
钱继敏湖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莲海湖南街道绿化和市容管理所所长。
张勇湖南街道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所负责人。
张雷湖南街道城管中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俞晓洁衡复物业公司董事长。
刘德佳日盛环卫公司湖南作业队副队长俞群湖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杨玉文湖南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胡秀芳湖南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
刘烨湖南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主任。
刘宁路湖南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魏兰兼任,副主任由街道社区专项办主任张羽兼任,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社区专项办的主要职能。
以上成员如遇职务变动,由该成员单位自然递补。
为贯彻落实《20xx年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市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十大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实施方案》,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开明开放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推动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对标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着力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以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机制最活、支持最强、效率最高为目标,全面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做大做强做优我市商业圈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严实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问责,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一)转变机关作风,领导包干下基层。
1.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分片包干,开展“商务领域重点企业大走访”活动和“十大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亲临一线对接沟通,形成常态化,实现精准帮扶、精准发力。
2.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列清单解难题。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强化政策宣传,了解企业现状,倾听企业诉求,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3.建立政策储备制度,降成本优环境。针对企业发展需求,精心研究,全面部署,制定一系列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效果的促进商贸经济发展的工作举措,进一步优化商贸经济发展环境。
(二)创新服务模式,激发市场活力。
1.创优政务服务环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梳理权力清单,落实国务院取消、调整或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激发市场活力。
2.创新帮扶服务方式。主动靠前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推进全市重点重大商贸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督导调度,定期通报。
3.创立企业绿色通道。协调海关、边检等部门,打通进出口物流快速通关的“绿色通道”,优化进出口企业和跨境电商通关流程。
(三)立足民生工程,创优市场环境。
1.加快建设改造力度。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集中精力、财力抓好高句丽风情街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升级改造,使我市特色街区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加强执法规范行为。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注意文明用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不断积极探索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真正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3.提高窗口质量、信息透明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提供方便。
(四)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权力运行。
1.严实工作作风,建立问责机制。对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及时处理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个人主义严重和工作懈怠的人和事,为建设高素质商务干部队伍提供保障。
2.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机关制度。加强公职人员教育管理,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机关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休假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报销制度等,加强纪律执行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公开。
3.严格工作考核,健全考核制度。完善公职人员考核和奖惩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做到激励和约束并重。对屡查不改、屡促不改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履责约谈、通报批评,及时处理不敢担当、不能担当、不愿担当的人和事,打造能者上、庸者下的高效政务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是注重工作实效。入企帮扶重在解难题、求突破、促发展,要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帮扶企业攻坚克难,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要认真倾听企业诉求,收集企业建议,实事求是反映企业状况,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合力帮扶攻坚,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全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以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杜绝推诿扯皮,杜绝消极懈怠,杜绝工作纪律不严、工作作风涣散等现象发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宿发【##】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构建管理体系,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房庆忠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素青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处室、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宋德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2、明确工作职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接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并做好全局范围内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査、问责等日常事务工作。
-1-。
3、强化监督检查。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与市软建办、市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加强联动与配合,广泛收集并协同处理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
4、注重意见反馈。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反馈到相关处室、单位、分局,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
5、优化企业服务。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定期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主动与挂钩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困难与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实行“审批信息共享推送制度”,定期为宿迁市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提供规划审批信息共享推送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6、强化效能提升。实行“窗口受理、网络传输、限时办结、全程监控”的网上业务审批管理,缩短审批时限。对中心城市重大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引资项目等工期紧、任务重的重大项目,从规划选址、方案论证到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保证重大项目高效推进。
7、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三重一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查、公示等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维护规划管理的公平公正。
四、强化工作规范,改进营商工作方式方法。
8、倡导马上就办。积极倡导“定了干、马上办、办到底”的服务作风,努力塑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凡是已确定的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必须坚定不移主动服务、坚持不懈跟踪到底,切实增强营商工作行动力和执行力。
9、强化工作规范。局监察室要对市软建办转办、交办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办理及反馈时限原则在1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超过30日。要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线索收集、立项交办、过程监管、调査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规范,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制度追责的运行体系。
10、落实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三服务三促进”工作,并作为年终对部门、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建设的人和事,根据情节轻重,釆取诫勉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大会精神,立足工业强市建设主体责任部门定位,率先打造“三最”机关,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最大限度简政放权、提速增效,对市经信委机关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在全省市级经信部门率先实现“零审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措施。
将市经信委原行使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即3项行政许可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
(一)取消事项。
取消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1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下放区县事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属地原则,全部由区县经信部门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六大高耗能”行业和直燃煤项目不超过5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4-。
2、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采取委托方式交由区县经信部门代为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3、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转为其他方式管理,市级权限全部下放区县,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落实承接主体。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办理工作,承接受理本区域内相关审批事项,制定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按照审批时限要求办理审批业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审批责任。
(二)做好上下衔接。委经济运行处、节能办、技术改造科、行政许可科负责建立完善审批信息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下放(委托)事项的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县经信部门按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文件和数据的上报工作。对确需市级审批或转报国家、省审批的事项,市经信委按照“区县审定,市经信委无条件审批或转报”的原则即时办理。
-5-。
务指导和培训,并制定取消、下放、委托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审批服务出现断档、脱节现象,确保承接和下放工作落实到位。
(四)完善下放(委托)手续。委行政许可科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并做好行政审批大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撤销工作。节能办负责修改市政府办公厅《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中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指导服务。市经信委主要领导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推进落实工作。市经信委相关业务科室要做好区县承接审批事项的业务指导,在人员培训、专家聘请等方面提供周密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做好承接落实。各区县经信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承接方案,单位主要领导要靠上抓好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查找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做好对上沟通。要加强对企政策宣传,为企业办理审批事项提供靠前服务。
建立项目明确、流程清晰、职责到位、运转灵活的审批服务链,方便办事企业。要积极参与推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主审代办、一费制等相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部门内部积极探索推动节能审查与技改项目核准的联合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
(四)加强制度约束。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三最”城市部署要求,在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全面推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首席代表制、并联审批制等审批业务制度和服务评价、窗口管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及时修改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更多。
-7-。
经营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进入、生产经营和退出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环境、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等相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落实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提示要求和卫生健康局工作方案,结合我执法大队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活动纪律整顿开展情况进行了开会部署。
5月11日,我大队迅速对如何开展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布置,快速启动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工作。
一、搭建起了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工作机构。建立了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担任组长、副队长担任副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二、要求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迅速制定出整顿方案和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切实担负起作风整顿建设的工作职责,让作风整顿建设成为塑造队伍形象、提高队伍素质的有效载体。
三、立即着手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作风问题。要求大队整顿办公室对卫健局提出的机关作风整顿“五细”要求,结合执法大队监管工作实际,查找出本单位的需要整顿的作风问题;大队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积极查找自己及分管科室、人员存在的问题,并作为今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大队领导班子要深入到被监督单位了解业户的所需所求使作风整顿建设做到不走过场,保证整顿质量。
四、确定了整顿的重点环节和岗位。根据职能把卫生行政许可及审批、执法监督作为作风整顿建设的三个重点环节;确定了涉及三个重点环节的行政许可发放窗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股、母婴托幼监督股3个部门作为作风整顿建设的重点岗位,重点解决这些环节和岗位存在的作风问题,寓服务于依法监管中,寓服务于经济发展中,更好的为我市经济和人民群众服务。
为持续巩固扩大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成果,按照《2020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要求,以“五细”要求落实为重点,聚焦机关作风不实、落实不力、干部能力素质不适应工作等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落实“五细”要求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要倡导精细化的工作态度,掌握情况要细,分析问题要细,制定方案要细,配套措施要细,工作落实要细”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标准、增强工作质效、提升干部能力,推动作风建设再上新水平,为北安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环境。
(一)着力解决掌握情况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落实上级部署、执行上级决定没有联系北安实际,生搬硬套、断章取义,导致好政策没有好效果;调查研究不深入,对基层一线存在的困难问题了解不全面、掌握不透彻,决策缺乏全面真实的第一手材料支撑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分析问题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干部精神懈怠、动力不足、不思进取,对上级精神、最新政策缺乏足够的政治敏锐性,没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融会贯通;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长期没有实质性进展,企业反映难点突出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三)着力解决制定方案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制定的工作方案别人抄袭套用敷衍应付,逻辑混乱词不达意,内容东拼西凑蒙混过关,失去应有之义;只管制定不顾效果,把方案制发作为工作完成的依据,完全不考虑方案确定的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是否具体、周密、可操作等问题。
(四)着力解决配套措施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工作凭经验、循惯例,对新情况新挑战主动研究少,思维上有惰性,路径依赖,想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思维和行动跟不上时代等问题。
(五)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不细问题。
突出整顿工作落而不实、落而不深、落而不靠,表态多、行动少;工作消极应付,回避矛盾问题,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时不拍板;过度留痕,不想担责、不敢定事,层层请示、层层画圆,看似细致入微,实则流于表面、推卸责任、不敢担当等问题。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头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素养,进一步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上下功夫,努力增强全局干部“五种思维”和学会“八种本领”,切实提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
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着力解决工业企业、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破难题的勇气、抓落实的力度,坚持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基层调研走访,了解第一手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持续开展帮扶企业、帮扶职工群众工作,努力形成精神更加振奋、作风更加清新、工作更加务实的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工作推进、督办问效等环节,分业务制定流程图、操作书,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确保“五细”要求在工作中取得实效。聚焦全局主要业务工作,精准定位职能职责,将业务流程、工作环节、注意事项规范标准细化到位,将全局“五细”落实工作绘制一张“行动图”,设定各阶段的完成目标与时限,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四)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针对全局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切实解决问题,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建立问题清单。通过“对照查”、“互相查”等方式,切实找准部门和干部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方法、责任人、完成时限。
严格落实整改。坚持真纠实改,对照整顿重点和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切实把问题解决好。定期通报整改完成情况,推动行政效能不断提升、政治生态持续改善、干群关系深度密切。
四、组织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五细”落实工作的领导,成立“五细”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拿出时间和精力,专项推进,集中攻坚,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即知即改。
(二)压实落靠责任。领导干部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带头搞好思想发动、带头查摆突出问题、带头抓好专项整治,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全体干部要经常沟通情况、密切协调配合,破解工作难点、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项措施落到实处、扎实有效。
(三)强化考核考评。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将“五细”落实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加强对“五细”落实工作的考核评价,将“五细”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局干部年度目标考评,确保“五细”落实工作持续深入、取得实效。
按照区委作风办要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组织下辖支部开展作风整顿工作,取得应有成效,现将开展情况做以总结。
局党委制定下发了《卫计系统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迅速召开由各基层支部负责人参加的作风整顿动员专题会议,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动员报告,向干部职工讲清作风整顿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方法措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作风整顿中来。组织各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突出整顿重点,强化推进措施,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作风整顿工作有力开展。
一是深入学习提升素质。采取多种学习教育方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卷)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区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实际开展相应的主题讨论,激发工作热情,转变思维守旧、安于现状、消极畏难“三种思想”,形成更新观念、奋发作为、勇于争先“三个意识”,切实提高干部参与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围绕旅游提升服务。着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围绕山马、山地自行车赛安全救援强化医疗保障服务;深化旅游志愿者服务,在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旅游高峰期,在蛇洞山景区提供志愿者服务,9月份在北疆交通岗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三是培训业务提升本领。每个月组织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学习培训一次;围绕培养专业能力开展医务人员“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制定所有岗位应知应会理论和业务标准,努力打造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干部队伍。四是运用法治提升素养。开展新《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开展测试2次,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将专项整治收受“红包”纳入整治民生领域问题重要内容,通过加强教育、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医院、科室、个人”三级工作责任机制,逐步形成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督机制,构建治理“红包”问题的长效机制。一是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黑龙江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暂行规定》、《执业医师法》、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一系列关于禁止收受“红包”的有关规定,强化自律意识,加强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方面的警示教育。二是完善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签订医患不收、不送“红包”双向承诺协议书制度,纳入患者的病历管理,落实出院病人回访等制度,每名住院病人出院后1个月内必须开展调查回访,将“住院治疗期间医务人员是否收取红包”作为重点回访内容,同时畅通投诉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开展有奖举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增加明察暗访频次,对部分出院患者进行回访,并通报检查结果。
将开展“五零”承诺服务作为提升服务工作质效的目标,制定区《卫计局“五零”承诺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五零”承诺服务工作原则和标准,落实窗口服务“七统一”,推行窗口工作人员“六不准”。定期对基层单位“五零”服务承诺和“六规范”进行抽查,大大的提升了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流程运转实际和工作需要,继续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简政放权、精简程序、提速增效。建立、完善和实施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务实管用的制度,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真正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守,形成机关服务工作质效提升的常态化机制。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围绕国家对东北地区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结合省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在全省重塑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到2019年底,推动省局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底,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迈入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政策最好、审批最少、手续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办事最畅、效率最高的省份行列。
二、主要任务。
1.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与国家“网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平台建设。(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法规处牵头,行政审批办、科技处配合。)。
2.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现有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30%,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综合和规划财务处牵头,药品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行政审批办配合)。
3.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1)彻底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影响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优惠政策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3)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进规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研究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为重塑营商新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省局法规处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2)深入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坚决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执法。(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5.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推进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审批取消,能简化的证明简化,能压缩的环节压缩,确保权力放到离群众和企业办事最近的地方。拿出简政放权新目录、新清单、新举措,各部门要面对面、一对一梳理可放的权力,研究监管办法和服务规范。(2)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抓紧梳理审核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上下一致、层层打通,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实现“权责清单之外无审批、政务事项库之外无政务”。(3)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审批服务向一线充分授权,对部门内部交叉审核、多次审定、层层签批盖章等繁文缛节,一律压缩减少,积极推进“容缺受理”,把优秀人才放在审批环节,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行政审批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1)统筹推进监管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智慧药监”建设,实现“两品一械”监管数据归集,推动监管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2)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应上尽上,保质保量,经得起群众检验,实现便民、惠企、优政。(3)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扩大信用主体评价监管覆盖面,探索对“两品一械”市场主体及主要负责人监管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融合,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联合惩戒。(科技处、督查指导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全方位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围绕修复提升投资信心,重塑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7.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正常交往。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进基层调研等形式,进一步贴近服务企业。(2)配合实施好“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正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1)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细化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2)依据《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置故意捏造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纪律法律追究、毁坏人格名誉、影响提拔任用等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3)强化政治引领,鼓励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应情况,积极参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4)加大对各类所有制财产刑事保护力度,正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人事处、机关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省局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问效。进一步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的明察暗访,加大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力度,确保各部门承担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到位。
(三)抓好宣传解读。进一步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省局门户网站、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等渠道载体,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各类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信息,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县商务局在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主要涉及市场开放度指标。该指标评价调查方式和方法主要是统计分析和数据对比,主要涉及指标有实际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对外投资等。为全面做好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落实《县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职责分工》通知的重要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资金到账,着力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商务发展核心,以优化企业服务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认真落实商务惠企政策,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促进自主开放进程,落实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努力推动投资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增强吸收利用外资的竞争力。力争实际利用外资和外贸进出口指标实现新突破。
(一)认真落实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工作。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落实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二)做好“外商服务大使”工作。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围绕当前外资工作的难点、热点和影响外资持续稳定发展的痛点、堵点等问题,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制、信息传导机制及咨询和问题解决机制,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贴心服务。
(三)深入调研,与企业开展面对面交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深入外资企业、外贸企业,宣传解读国家省市政策,收集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涉外单位层面能够解决的,协调相关单位解决;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提请市商务局研究;需省级层面解决的,积极争取省商务厅帮助协调解决。
(四)持续做好涉外政策推送宣讲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标准化要求,对于服务对象面广量大的工作,建立有效的制度供给,全面梳理汇编中央和省、市涉外政策,加强涉外扶持政策推送,会同涉外单位分片分期开展政策宣讲培训,政策资金类做到公平、透明、简便、可查询;政策服务类做到推送全覆盖,切实帮助企业学好用好各级各类涉外扶持政策。
(五)加强对外商投资重大项目的调度。对重点外资项目、外资企业实行专项台账管理,分别建立静态和动态管理台账,建立外企项目、外资企业沟通联络“直通车”,强化对重点外资项目的调度督导,力促签约项目升级落地、在建项目外资到账。
(六)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化解。健全外商投诉争端调处机制,对外商投诉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属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厘清责任,勇于担责;属于企业之间的纠纷,努力协调,妥善化解。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实施。成立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外资科、外贸科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常态工作,要求各科室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具体的惠企优企举措。
(二)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在派出招商骨干人员赴浙江省桐庐县学习的基础上,组织业务人员到上级部门和先进地区学习招商引资利用外资、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对标全国发达省份和地区,寻找差距,更新理念,总结经验,全面提升了改善营商环境的标准和水平。
(三)严格纪律要求。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禁在执行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中“打折扣”“设路障”;严禁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搞形式主义、推脱责任;严禁在惠企优企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或设置不合理前置条件;严禁在涉企服务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严禁其他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国家“一带一路”提供的有利时机,大力做好我县营商环境的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外商投资接洽会、项目推介会等方式,让外界更加全面的了解我县的发展和优势。同时,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典型经验宣传,全方位总结和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好做法、新成效,及时听取企业、行业协会等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0〕34号)有关要求,持续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与促进“六稳”工作、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相结合,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线,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10+5”行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落地率达到70%以上,争取一批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获得省市级层面认可,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力争进入全省前50名,全市中上位次。
1.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按照省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落实。(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镇政府、相关部门、产业创新园区管委会配合,7月底前完成)。
2.加强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培训。县司法局要开展送《条例》下乡镇、进园区、入企业活动,宣传解读活动不少于12次。县发改科技局要面向全县开展贯彻落实《条例》培训活动,全年不少于2次。县有关部门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等系列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要提高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及时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3.健全营商环境工作制度。制定出台《绥德县营商环境专项调研和督查制度》,将调研和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涉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令进行限期整改,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可预期性和获得感。(县发改科技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
(二)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
4.围绕目标导向扎实开展工作。按照“狠抓重点、补短强弱、全面提升”的推进工作思路,围绕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在全省前50名、全市中上等位次的目标,对标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夯实各牵头部门营商环境评价一级、二级指标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5.通过复制先进经验带动工作创新。按照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36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在绥复制推广工作。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选择1-2个典型地区开展考察学习,提高复制推广的实践能力。对标中央和我省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标准,“八办四组”牵头单位分别培育1项获得市级以上层面认可的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确保4月底前集中报送拟培育的亮点事项、按季推进的任务目标和成效等信息,力争年底前完成培育1项获得省级层面认可的亮点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按时间节点完成)。
6.发挥强化考核指标协调调度作用。按照县级对标省级标准的模式,要求“八办四组”及相关单位每月至少与上级部门对接汇报一次,及时掌握指标进度和存在问题。各指标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内部研讨会,盘点指标完成情况,完善细化工作措施。营商办不定期对全县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调度点评、督查通报和考核排名,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完成)。
(三)着力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
7.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60号)、《榆林市委办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榆办字〔2019〕93号)和《绥德县推进简政放权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德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放管服改革办发〔2019〕2号)文件要求,根据事项对应、上下协同的原则,对办理条件相对简单的事项要尽快全面移交;审慎推进程序复杂、专业要求高,尤其带有制约性和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事项的划转工作。健全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审管协同推进。(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8.大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出台我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9.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年底前全面实现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10.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公布县级层面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巩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成果,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县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完成)。
1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0年版)和省市统一部署,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推动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县行政审批局、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2.狠抓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积极配合推动县级平台与中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以使用需求为导向,4月底前配合市上打通市县数据壁垒,完成事项梳理录入;9月底前配合市上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可办,不少于200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13.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按照市上统一制定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市县同步开展的原则,制定出台单部门、跨部门事项各不少于20项的目录清单、办事指南,7月底前全面实施。(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7月底前完成)。
14.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配合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对接联通工作。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归集共享,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5.全面推进数据治理工作。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等行为,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保障政务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安全,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供大数据支撑。(县发改科技局和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6.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方便群众、集约整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社区服务大厅既有场地和设施,将残疾证申领、流动人口婚育等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老人优待证等事项延伸到社区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密集的服务网点、终端或通道。6月底前,县行政审批局要编制完成社区办理事项参考目录(原则上社区办理事项不少于5项),并至少确定试点社区1个,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项授权、确定办理人员、再造办理流程等保障工作。(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单位按职责负责,9月底前完成)。
17.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按照“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的思路,灵活采取网上评价、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充分倾听企业和群众意见,改进政务服务质量。县行政审批局要制定出台全县“好差评”工作方案,明确“好评”激励机制和“差评”纠偏整改时限、成效要求,完善“好差评”软硬件建设。严格按市上要求推行“好差评”工作,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县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单位按职责负责,9月底前完成)。
(四)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18.创新企业开办(注销)服务。全县企业开办实现3个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6月底前实现全县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按照中省市部署,探索开展企业电子印章生成和应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19.进一步优化企业水电气服务。深化“互联网+”服务,持续提高水电气供应的可靠性和费用的透明度指数。进一步优化报装流程,所有涉及报装的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推行线上“不见面”、线下“最多跑一次”服务;全面取消线下报装“申请书”,水气报装材料压缩至3件以内。全面推行小微企业电力接入“三零”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用户报装容量,试点区域提升至160kva;小微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低压项目、高压项目报装时限分别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和20个工作日以内;其他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分别压缩在35个工作日以内和50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中心城区和县城用水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分别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和10个工作日以内。(县发改科技局、城市管理局牵头,交通局、公安局、电力局配合,9月底前完成)。
20.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完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模式,推行“个人土地出让价款补缴”纳入一窗受理;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将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实现登记业务一周办结率提高到90%。(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9月底前完成)。
21.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质量。完善和推广“易信贷”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单户授信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积极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高于1.5%。持续优化企业信贷办理时限,在2019年的基础上再压缩8%以上。全力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力争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探索建立“银行+征信+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人行绥德支行配合,持续推进)。
22.大力推进纳税便利化。压缩办税时限,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3小时以内,出口退税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贯彻落实个税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县税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6月底前完成)。
23.稳步提升跨境贸易服务。制定出台《绥德县促进外贸进出口奖励补贴办法》,鼓励和支持企业进出口产品,稳步培育进出口企业,协调服务企业办理进出口产品相关手续。(县工贸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年底前完成)。
24.抓好企业运行降成本工作。全面落实、用足用好中央和我省减税降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政策,重点抓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人工成本、物流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等方面工作;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确保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对存在分歧的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县发改科技局、工贸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25.持续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在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和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再见成效。(县发改科技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26.提升投资便利化服务。制定投资便利化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并实时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拜访、对接工作动态信息库,将投资便利化考核评价统一纳入营商环境平台管理,开展招商引资服务质量评价;及时向来绥投资企业提供煤价、水价、电价、气价等市场要素信息;随时掌握外来企业投资动态和遇到的问题,及时解答企业疑惑,缩短招商引资洽谈落地时间。(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27.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督导服务。着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推行“一个企业(项目)、一个工作组、一套督导服务措施”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着力解决企业经营、项目落地中的难题。(县发改科技局、工贸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持续推进)。
(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8.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方式融合,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和“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建立联合抽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统一编制工作细则和指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年底前完成)。
29.打造阳光透明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意见的通知》(榆政函〔2019〕13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绥德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部门现场监督、资格预审线上运行,实现目录内公共资源进入中心交易,并试行分类统一的评标办法。强化监督管理,开通交易大厅线上、线下质疑投诉受理窗口,投诉举报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根据《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作要求,规范上线运行招投标领域中介机构服务管理;组织开展不少于8次招投标领域全过程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30.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底前实现信用平台与联合奖惩系统部署应用全覆盖;强化信用基础建设,完成个人信用数据专题库建设和“信用榆林”app2.0版升级工作;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等领域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并形成“逢办必查”长效机制。全面推广运用“桃花分”,大力推进“信易+”惠民便企工作,树立守信激励典型案例。加强诚信宣传,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5场次信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县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年底前完成)。
31.夯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制定本部门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年底前实现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目标。
32.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33.加强督查调度。县发改科技局要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按月调度分析、季末总结评比,将考评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要按季度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对确定的典型问题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县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工作方案大全(20篇)
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