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完整版(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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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12 00:00:00    小编:小鱼爱吃yu-

2025年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完整版(七篇)

小编:小鱼爱吃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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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版篇一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xx)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xx]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4、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务必职责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记、评估和备案

6、公司、各生产单位按二级安全职责主体,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7、各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报告》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备案,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

8、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生产单位不定期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状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状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资料。

9、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

10、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12、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资料:

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报警系统;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潜力评价与资源;

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保护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9)培训与演练。

13、各生产单位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版篇二

目的

为了对本公司点火使用的油进行有效的控制,预防柴油发生着火爆炸对环境的污染,制定本程序。

二、

点火柴油的安全预防措施.

1.

车辆在打油时必须熄火,人员不得吸烟;岗位巡检人员在抽油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生紧急情况时,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2.应将油类保存在室内(非露天)指定地点,并明确标识,应防止渗漏、雨淋,油桶应盖好。

3.

油类物资应及时使用,使用时严禁烟火。

4.油类物资使用时,要加强污染预防,取油和加油时应小心操作,严防油类外泄。

5.

检修时,应提前准备好,对有废油的设备应用废油收集装置将废油接好,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6.

岗位工应加强对用油设备的巡检,预防设备漏油,若发现漏油应及时处理,并确保完全消除漏油现象。

7.对设备或地面上的油污,应及时用棉纱吸取,废油棉丝应统一放在指定地点,以便集中处理。

三、应急措施

1.当储油罐发生着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时,指挥人员应立即通知车间应急小组,应急小组应迅速做出反应赶赴事故现场,组长、副组长利用现场可能的条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扩大蔓延,引导人员疏散,进行紧急救护,保护现场。

3.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按应急联络方式与当地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寻求支援,在通报情况时必须讲清事故发生的地点、联系电话,并派人员到关键路口接引。

5.当储油罐发生着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时,紧急抢险人员及救护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展开求援工作。在进窑前,必须对灾情进行初步的评估,准确掌握窑内的灾情后,再采取相应的求援措施,不能盲目采取求援工作。

6.

在事故的抢险、救护、疏散过程中,所有应急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各行动小组各施其职,行动有序。

7.当抢险、救护、疏散工作告一段落,组长组织应急小组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订防范措施。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版篇三

2、使用范围:公司生产区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分管副总协助总经理进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在总经理不在时履行总经理对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

3.3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监督、档案管理等。

3.4各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4.2.1配备灭火器等必须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器材和设施要完好。

4.2.2配备监视设备,实施全天候监视。

4.2.3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演练,并不断完善。

4.2.4公司、所在厂每月一次进行专项综合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4.2.5生产班组必须按规定进行巡检,检查要有记录。

4.2.6所在厂安全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4.2.7在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实施谁签字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

4.2.8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向厂和综合管理部报告,并及时进行整改。

4.2.9由综合管理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挡案类容包括:危险物质名称、数量、特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评价报告、检测报告等。

5、综合管理部要将重大危险源在市安监局备案。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版篇四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和消除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推广应用安全系统工程,以系统工程的原理、标准及技术方法,对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及预测系统中的危险性,采取综合安全措施,来消除或控制危险的发生,防止潜在危险转成实际危险,从而保证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安全的施工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危险告知

1、危险源调查

首先对生产目的、工艺过程,操作条件和周围环境,作较为充分的调查了解,然后再按照过去的经验和同类施工中所发生过的事故,分析对象中是否也会出现类似状况,查找能够造成人员受伤,物质损失的危险性。

2、识别危险因素

潜在的危险性往往是很难辨识的,危险性是固有的潜在性质,应采取根据现场实际工程特点系统地去辨别它,才不会造成遗漏。

3、建立重大危险源告知,一般风险源以《施工作业危险源告知书》下发给施工队伍。重大危险源实行现场公示,公示资料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出现的时段、涉及的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职责部门和职责人,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挂牌公告。

4、安全培训

组织上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根据各工种作业特点讲解其工作时周围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针对各种危险因素采取的安全对策,防止或者避免危险的发生,将涉及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重大危险源预警控制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预警监控工作。

2、成立预警控制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组长:林凤国(项目经理)

副组长:王洋(总工)张建国(安全总监)王立国(工区经理)秦文学(工区经理)

组员:宁世凯(工程部部长)侯永寿(安全环保部部长)

张昭(计划合同部部长)王冬(物资设备部部长)

李继光(综合部部长)任海涛(工程质量部部长)

王景运(试验室主任)董波(安全工程师)

各施工队负责人、各施工队伍安全员

3、由安全预警领导小组组员及各施工队长、各队工班长进行日常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回报。

4、日常监控的结果是整个系统共享的,信息交流务必是上传下达,信息公开化。

5、发现问题立即限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6、当现场发生事故时有关人员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当出现的事故出现难以控制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忙。

7、根据危险源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8、务必坚持日常预警监控与定期重点预警监控相结合,互为补充和促进。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版篇五

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

4 、内容与要求

4.1 、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2.1、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4.2.2、现场配有事故喷淋水源、消防水源、灭火机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单位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2.4 、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4.2.5 、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版篇六

第一章 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厂区以内所有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 管理机构职责

4、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 登记、评估和备案

6、公司、各生产单位按二级安全责任主体,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7、各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报告》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备案。

8、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生产单位不定期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9、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

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10、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安全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第四章 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12、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报警系统;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保护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9)培训与演练。

13、各生产单位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第五章 监督管理

14、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二级管理。构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直接监督或授权各生产单位监督;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由各生产单位直接监督;发电单位要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对每个重大危险源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5、发电单位构成国家、公司规定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都要列入本单位重点部位,并落实保卫责任,严防外力破坏。

16、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

17、各单位要按照所在电网的要求,服从电网调度命令、做好继电保护装置的检定工作,落实防止污闪的技术措施、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加强对隔离开关的检修和维护,防止支持瓷瓶的折断。

18、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做到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认真开展定期检验,及时消除影响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操作、检修、维护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19、加强现有放射性物质的管理。做好在用放射性物质的安全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要熟悉放射性物质的特性和防护知识,配备防护用品,淘汰的放射性物质必须移交环境保护部门。

20、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单位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与易燃易爆等物品分开储存,生产中设置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装置,使用防爆电器,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并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21、除生产和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外,各生产单位所属生活后勤、其它产业等,如存在以下重大危险源,必须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

1)接送员工休假、上下班的大小客车、运输的货车等驾驶员,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证、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人员担任。车辆要定期检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灭火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不得超员、超车、超载、酒后开车,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

做好消防安全预防措施,使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量低于国家规定的临界量。

22、其它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由各生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

第六章 附 则

24、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阳光华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 1 13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重大危险源定义

生产场所、压力管道、放射源、压力容器。

三、内容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通过危险源辨识评价结果,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为液氯储罐区。

台账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危险源存在的位置、危险货物编号、 易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最大储存量、正常储存量、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操作压力、操作温度、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安全管理措施内容、应急措施等内容。

根据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分工,每一类管理项目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维护保养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记录。

安环部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当有新的设施或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时应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格值班制度:公司24小时值班,夜间由生产调度负责,白天由车间当班人员负责,遇有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针对上月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布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

6、 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7、 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网络;

8、 安全设施定期检验;

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液氨的贮存量,并设置备用应急储罐;液氨储槽区封闭管理。

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工艺规程、设备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确保自然因素对重大危险源无毁灭性的破坏。

生产系统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起重设备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具如呼吸器、防毒面具应进行定期检查。

根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导则》(单位版),编制液

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对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充分性进行评审。

9、重大危险源备案

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10、变更管理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污水处理厂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按照国家安监局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 本制度所指的重大危险源包括液氯储槽区,乙炔、氯乙烯气柜区,精单体储槽区、电石罩棚。

2 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逐项进行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4.1 辨识、分级记录;

1

4.3 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4 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4.5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6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4.7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4.8 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4.9 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4.10 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4.11 其他文件、资料。

5.2 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 1 的。通过定量风险评价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个人和社会风险值,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40 号)中的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的,公司应当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

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6.1 评估的主要依据;

6.3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6.4 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6.5 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6.6 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6.7 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6.8 事故应急措施;

6.9 评估结论与建议。

7.1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7.2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门备案。

9 公司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0.3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10.4 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10.5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13 安全生产技术部应针对各个重大危险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年会同公司各相关部门至少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并于演练 10 日前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安全生产技术部应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14 公司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15 机电车间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在重大危险源处设置安全监测监控、检测、报警装置,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6 机电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7 安全生产技术部应定期对相应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18 安全生产技术部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并会同机电部、烧碱车间、聚氯乙烯车间、机电车间等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19 相应重大危险源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范和实际需求配备齐全的劳动保护用品、抢险器具并定期检查、维护,保证需要时能及时取得和有效使用,由公司财劳部监督落实。

20 严格执行公司禁火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和靠近重大危险源,更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

21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相应责任部门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技术部。

22 烧碱车间、聚氯乙烯车间由机电车间协助,做好本车间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监控工作,建立巡查台帐,设专人进行记录,定期交安全生产技术部进行考核。 23 安全生产技术部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季度将检查情况报送集团公司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4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在控、可控状态,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1 实施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重大危险源包括液氯储槽区,乙炔、氯乙烯气柜区,精单体储槽区、电石罩棚。

2 实施办法

2.1 各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要在严格执行公司设备点检制基础上按照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的要求每天一次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车间,车间无法自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公司协调解决。

2.2 车间安全员每周一次、安全生产技术部长每月一次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在工段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上签字,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生产技术部,由安全生产技术部下达整改指令。

2.3 安全生产技术部在日常安全检查中要将重大危险源列为检查重点,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对重大危险源的巡查工作。

2.4 安全生产技术部每月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罐、槽基础进行现场测量,建立测量记录,发现沉降,及时汇报公司采取措施。

2.5 烧碱中控室、聚氯乙烯中控室要建立重大危险源气体报警台帐,详细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位号,并通知所在工段进行现场检查反馈报警原因及处理情况。

2.6 烧碱中控室、聚氯乙烯中控室要充分利用现场工业电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控,发现泄漏、火灾等情况及时通知所在工段并汇报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2.7 将重大危险源电子实时监控系统与师市安监局信息网络系统联网,接受上级安监部门监督及监控。

2.8 在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各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巡查频次,对防雷设施完好及管道有无泄漏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3.1 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未按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并填写安全检查表,每少 1 天,对工段长罚款 50 元,联责车间主任 30 元。

3.2 在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发现问题未及时汇报车间及公司相关部门,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追究责任人责任。

3.3 未按照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表的要求上报每天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重大危险源所在工段工段长罚款 50 元,联责车间主任 30 元。

4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考核。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版篇七

1、为加强对分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及区域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沾化分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管理。

3、本制度中所称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监控。

5、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在投产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

6、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登记工作。

7、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在重大危险源处设置自动检测、报警、通讯等装置,保障其稳定运行,并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8、按国家法律、标准规定或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定期对安全设施、重要设备等进行维护、校验、检查、报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9、在重大危险源岗位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10、向从业人员告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1、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保证定期开展应急救援的演练。

12、根据危险源的化学特性,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备用。

13、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经专家审查通过。

14、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

15.1、造气车间1#、2#半水煤气柜重大危险源。

15.1.1控制目标:无煤气泄漏、无氧含量超过控制极限、无气柜抽空、无气柜顶翻。

15.1.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人身事故。

15.1.3控制措施:见《1#、2#煤气柜运行控制措施》。

15.1.4事故处理措施:见《造气气柜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1.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氨系统化工生产运行及带压停车期间。

15.2、合成车间氨库罐区重大危险源。

15.2.1控制目标:无超压、无超过贮罐安全贮量、无泄漏。

15.2.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2.3控制措施:见《氨库罐区运行控制措施》。

15.2.4事故处理措施:见《氨库液氨球罐应急救援预案》。

15.2.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尿素车间生产期间,氨库贮罐贮有液氨期间。

15.3、合成车间甲醇贮罐区重大危险源。

15.3.1控制目标:无甲醇贮罐及管道、无阀门泄漏、无充装过量甲醇溢满、无人为错开阀门。

15.3.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3.3控制措施:见《甲醇库区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15.3.4事故处理措施:见《精甲库区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3.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销售期间及甲醇贮罐内有甲醇期间。

15.4、合成车间甲醇中间槽重大危险源

15.4.1控制目标:无甲醇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15.4.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4.3控制措施:见《粗甲醇中间槽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15.4.4事故处理措施:见《甲醇中间槽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4.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期间。

15.5、尿素车间甲醛贮区重大危险源。

15.5.1控制目标:无甲醛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15.5.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5.3控制措施:见《甲醛贮槽运行控制措施》。

15.5.4事故处理措施:见《甲醛贮槽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5.5方案有效期限:大颗粒尿素运行、甲醛贮槽贮有甲醛期间。

16.1公司建立有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运行体系,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按职责分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业务管理,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按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其生产操作控制、检查、检修等日常管理。

16.2重大危险源由车间识别、申报、编制救援预案,安全环保部组织评价,车间编制安全运行控制措施,生产管理部编制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报请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下发各有关单位执行。

16.3对已经列入重大危险援的设施、设备、装置、岗位,定期进行工艺、设备及操作安全检查,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公司保证资金、技术的投入使其能够得到及时整改,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评价。

16.4重大危险源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生产岗位操作技术规程的培训,取得安全作业证及相关资格才能上岗独立操作。安环部每年组织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6.5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措施、应急救援预案下发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执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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