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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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一种长篇故事性文学作品,具有完整的情节、人物形象和背景描写。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教训,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和规划自己的行动。下面给出了一些详细的写作指导
同桌的你,天真浪漫;同桌的你,可爱大方;同桌的你,令我心动!
亲爱的,朋友,记得那是一个裙裾纷飞的夏天,朝阳映着薄云,开学第一天,你转到了我们班。一双大大的、充满着希望的眼睛,配上一张圆乎乎的脸,高挺的鼻梁,红扑扑的小嘴,这便是你。
老师让我和你坐同桌,刚开始,我还不太愿意,毕竟,跟一个以前根本不认识的人坐,让人不太自然。可是渐渐,我就被你的热情打动。“你好!我叫王美微,以前在五小上学,今年十岁!”“哦!”我淡淡的答。上课了。你笑着对我说:“我英语不太好,你要多帮我哦!”我没吭声。
一天很快就要过完了。放学了。你听说我家在中原区,便吵着要跟我一起回家。
一路上,你给我说了很多,叽叽喳喳,如同一只小麻雀,好可爱!渐渐,我便和你熟识了。
……。
日子很快,两星期后,我和你已是最好的朋友,你我之间,无话不说,无事不谈,和你坐同桌,很快乐,很幸福。同桌的你,是多么的天真、善良。每天上课,我们总是肩并肩,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你是全班发言最积极的呢!课后,我们总是在一起,玩着那早已玩腻了的自创游戏。虽然有时,我们自己都觉得有些幼稚,但我们却从不提出来,因为我们总是很享受,和彼此在一起的,每一个瞬间。
……。
两个月后,老师大调整座位,你我被分开了,我和班上的调皮大王——辉辉做了同桌。下课后,我很沮丧,一个人静静坐在座位上。你来到我身旁,俯下身,轻轻在我耳边说:“喂,你怎么了,是不是因为和辉辉坐同桌而苦恼呢?”我不吭声,望着你,还是那件熟悉的蓝裙,曾经的同桌,你,静静在我面前,天使般的笑容如花绽放,很美,如同你纯净透明的心。呵呵,曾经和差生做惯了同桌的我,怎么可能因辉辉而沮丧呢?是因为你呀!曾经,你的到来,如同一场梦,而我与你坐同桌的日子,宛如这梦的插曲,虽然知道她总会结束,但却从未曾想过,那结束后,令人难以忍受的平静。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但却有不断的友谊,我笑了,没事儿,真正的朋友,是不会因为距离的远近,而遗忘对方;真正的友谊,纵使隔了千山万水,也一定不会单薄!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不管彼此坐在哪,友谊都会似水纯洁,似海深情……那段与你坐同桌的日子,我与你绝不会忘记,我坚信!
……。
转眼,已经上初中了,依然记得开学前一天,你打来电话,告诉我你和我一个班的情景。“真的?”话语中透着惊喜,其实我早就知道,只是没想到,同桌的你会这么激动,想起小学六年级时那段令人痛苦的时光,我以为你早已将我们之间的友谊遗忘,早已将那段美好的“同桌情”遗忘,可是,你原来一直都记得,一直把它们珍藏在心底!
千金难买有缘人,你我真实有缘,想当初,阴差阳错成了同桌,阴差阳错成了朋友,如今,又阴差阳错分到了同一个班!
真是幸福!可以再和你一起,坐在同一个教室,一起读书,一起嬉戏,一起欢笑;就算仅仅是看着你,我都感到无比满足,无比快乐!同桌的你,也许有一天,会将我遗忘,当请一定一定,不要忘记我们之间的“同桌情”,一定一定,不要忘记我们曾经,一起做过的梦哟!
一定。
一天中和你相处时间最久的人是谁?嗯对,就是你的同桌!
时间最久嘛,所以,他(她)的缺点自然都被身为同桌的你了然于心,字差、没品、话唠、多动症,不过呢,相处久了呀,同桌我还是知道你是好同学,是吧,同桌——马雨欣。
喏,这个高个子,长得又瘦巴巴的“小女生”哦,其实还是有很多优点的。
前几天数学考试,关键时刻,尺子不翼而飞,瞄见数学老师在讲台上十分严肃地盯着堂下一班同学,我也没好意思向老师申请借尺子,也没有胆子私底下问同桌借……在这种进退两难的情况下,那把“从天而降”的尺子可谓是“及时雨”,不用多说,肯定是同桌“丢”给我的!我转过头投去感激的目光……同桌,真是心有灵犀不点也通!
望着笔盒里的那块美术专业4b橡皮,恩,好像这块橡皮也是同桌给我救急用的。
“我猜你一定又没带橡皮是吧!”同桌在一旁望着我,“这可是人汤老师专门指定要买的呢!下节就是美术课了,看你怎么交待?”
我没说话,偷偷瞄了眼她那袋子里有两块新橡皮,嘿嘿,果然她见我不说话就直接仍过来了其中一块。
“呵呵,就知道你是个大好人!好同学!”
……。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会惦记,曾经和我的默契,明天……。
——后记。
当我怀着憧憬的心情坐在教室,等来了我的新同桌时,我发觉现实给了我一个大大的耳光,他离我想象中的同桌也太遥远了吧。
我的同桌叫程从彪,不过,他的外貌和“彪”字完全挂不上鈎:小小的个头,瘦瘦弱弱,可一点都不强壮。身体靠一双又短又黑的筷子样的小腿支撑着。每次下课和他说话,头都得微微向下倾一些,累!
黑黑的眉毛,小小的眼睛,一个大鼻子,一张小小巧巧的嘴巴,长在乌黑的脸孔上。虽然貌不出众,但是脸上常常带着笑容,露出白白的牙齿,看着极像马戏团的“小丑”。说他“小丑”也不假,因为他很搞笑,光速成为我班的“开心果”。
有一次上生物课,老师讲到细胞分裂,我说那是细胞在生孩子,他偏说细胞被刀劈成了两半,还一本正经和我理论。全班同学因此笑的前仰后合,这时我不得不佩服他那比宇宙还大的想象力。
他还因为另外一个外号出名,那是我班主任王老师送给他的:“跑的最慢的曹操”。你可能又要奇怪了,曹操不是跑的最快的吗?怎么就成了跑的最慢的啦?我班的纪律规定:课前三分钟的预备铃响后,同学们必须尽快的进教室,做好上课准备。老师为此叫班干部留意最后进教室的三名学生,好提醒他们速度快一点。于是乎,十次有十次,最后一个进教室的准是他。老师也常常好笑的说:“不出意外,这节课最后进教室的还是程从彪”。神奇的是,每次老师的话音一落,教室门口就冒出他矮矮的个头,所以他就成了名副其实的.“跑的最慢的曹操”啰。更神奇的是,他总能踩着铃响后的59秒冲进教室,因而一次都没被惩罚。
短短的一段时间的相处,我的同桌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样的同桌,你们喜欢吗?
同桌是一起互相帮助,同桌是一起学习,一起成长,而我就有一个好同桌他就是一李杨。
他个子高高的,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还有一张能言善辩的嘴。整天说个不停。
三年级时,早晨我去上学,发现我的语文书不见了,我不知道怎么和老师说。李杨看我愁眉苦脸的样子,他问我怎么了,我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他,他说这有什么怕的,我们用一本不就行了。他一下课就东奔西跑的给我找语文书,直到下午才找到。
李杨不仅乐于助人,而且还很通情达理。
记得有次作文课上,全班安静地写着作文,只听见啪的一声,李杨的手臂忽然碰了一下我的手臂,我的笔立刻在本子上画出了一条"小蛇",我火冒三丈,用手臂猛地撞了他一下。我们开始了战斗。我们都气得脸红脖子粗。开始互相占位置,我把桌子往一边一拉,李杨的文具盒掉在了地上,我说:"怎么样,自作自受吧"。李杨没有还嘴。在地上不声不响地捡文具盒,第二节的美术课,我忘了带美术工具。李杨非但没有记仇,还把美术工具借给了我,我才明白自己做的事是多么愚蠢,我给李杨道了歉,李阳说:"没事,咱们都是同学,知错能改就好"。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李杨,一个乐于助人、通情达理的人。我很喜欢这个同桌。
春天的花朵给人们带来了五彩缤纷的美感,夏天的树叶给大地带来阵阵凉意,同桌的你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和思考。
你虽然下课像一只活泼可爱的松鼠,可是上课时却像一棵安静挺拔的松树。认真地听老师讲课,一到回答问题的时间,你就举起你那坚定有力的手,而且每次回答都非常完整;做题一丝不苟,非常专注。有一次,班上的一名同学发现了一只蜜蜂,就告诉他的前桌,最后,几乎全班的同学都知道了,大家的目光都追随着蜜蜂的身影,四处散开;只有你还在认真地做题,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
谢谢你,我的同桌,感谢你给我带来了这么多的欢乐和思考。我会带着这些欢乐和思考继续努力的!
她,站在高高的桌子上,认真的绑着气球。有时跑下来,仰头看看有没有绑正。那个背影,可爱而活泼,快乐而自由。
她,是我见过最端庄的同桌。圆润而小巧的瓜子脸,一双水灵灵黑溜溜的大眼睛旁边架着一副粉红色的眼睛,十分惹人喜爱。那挺拔高耸的鼻子下有一张漂亮但冬天会长冻疮的小嘴,可爱极了!
她,是一个文静的同桌,但也有活泼开朗的一面。在主席台上严肃演讲的她,平时一丝不苟的她。统统都是浮云!在班级布置里积极向上的她,在主持班队活动上洒脱自如的她,才是真正的她。
记得那一次,我们一起为第二天的活动留下来布置教室。我一直以为文静是她的冠名词,可是那一天,她跳到东跳到西的布置教室,这里绑绑,那里扎扎,还不时对我说:“扎在这里好看,嗯,再向右一点,好了。好了。”,简直和平时判若两人。我惊讶之余也不忘和他聊起怎么布置好看来:“你说我们把彩带绑在哪儿好看呢?怎么绑好看?”她笑笑,托腮作思考状。过了一会,她说:“绑在门上吧,绑成“m”字形。”我点了点头。我们两个意见统一了,不过十分钟就布置好了班级,我们也因此变成了好朋友。
那天的她,那个可爱的背影,我会永远记在心里,永远不会忘记的。她,就是我那大方的同桌——毛嘉和。
班主任突发奇想,给我们换了座位。对于这次换座位,我是极力反对的,只因我好想,曾经同桌的那个她。
无论春夏秋冬,她的脸都是红红的从未改变过。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清脆的歌声、银铃般的笑声。在她的脸上,很少写着忧愁。
那次,老师让我们自己选座位,自己找同桌,说要尝试一下。班上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一到课间,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去找同桌了,我当然也不例外,突然,我一眼就看到了正趴在桌子上写作业的她,心里突然萌生一个想法:我想和她坐同桌。
她同意了。其实,在小学时我们就是同学,但也仅仅限于普通同学罢了,我对她的了解度绝对不超过百分之十。为了照顾我的眼睛,我们来到了第一排,开始了一段整日与粉笔灰和唾沫相伴的生活。
同桌,我好想你,你呢?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
时光一闪即逝,曾经的我们一起在学习中成长,在困难面前相互帮助。高兴了我们会欢笑,伤心了我们会流泪,就像童话里的说的一样,简简单单,明明白白。
你曾经说你讨厌我,可是我清楚的记得,一年前那次有人偷偷说我坏话,是你为我说话,也是你在别人欺负我的时候和我一起承担。他们打我、骂我,是你像电影里的超级英雄一样站出来,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你说讨厌我是在骗我。
你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而我的成绩却怎么都是倒数几名,我们就好像两条不可能相交的平行线,可是我们偏偏在毕业的最后一年产生了交点。你总说我们还年轻没必要装作大人的样子伤感什么,一眨眼就要毕业了,我们注定要去两所不同的学校。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虽然我们其实心里都不想这样,可是我们没有办法去改变什么,只能看着彼此渐行渐远。
再见了,我的朋友。希望以后再见面,我们依然像现在一样是很好很好的朋友。
也许,随着时间和距离的隔离我们会渐行渐远,总有一天你的心里再也想不起我的样子......
陈玲,从四年级到现在一直是我的同桌,我一直从心底里佩服她。
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好学生,每次学科竞赛都会有她的份儿。而我,恰恰和她相反,成绩排在中下游。因此,老师特意安排她和我同桌。自从我和她同桌后,因为性格不同,有时会争吵。可每次争吵之后,我又觉得受益匪浅。
一天上语文课,我在偷偷地看漫画书。她见到了,我以为她会告诉老师。可她没有这么做,而是捏了我一把,小声说:“不要看漫画书了,专心听课。”偏偏这时候,老师叫到我:“谢小敏同学,请站起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一时不知所措,慢悠悠地站起来,脸“唰”地红了。到底是同桌,只见她慢慢地移过来她写的答案。于是,我顺利地回答了老师的问题。从此,我再也不敢不听课了。
有一次,轮到我做清洁值日了,我故意说不做,然后跑了。我嘴上虽说不做了,可心里还是忐忑不安。过了几分钟,我又回到了教室。夕阳下的教室里只有一个孤零零的身影。我定睛一看,是同桌。她在帮我做值日。我心头一颤,便走了进去和她一起做。第二天,老师说:“昨天值日的工作做得很好,教室里很整洁。”其实只有我知道,这是同桌的功劳。
同桌让我有了很大的改变,我十分感谢她。她常说:“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帮助,我有责任这样做。”同桌,谢谢你!
每当夜幕升起,星星的眼睛,最闪亮的那一颗总让我想起他;每当风儿吹过,划过湖面,荡过杨柳梢,最调皮的总让我想起他;每当雨点落下,噼噼啪啪打在花伞上,最没有节奏的那滴总使我想起他。
孩子王。
他的身上永远积聚着饱满的精力,丰富的想象和火一样的热情。他的嗓门非常大,课间休息的时候,他的嗓音散射到每个角落。他仿佛是个孩子王,是孩子们的中心,他时而拿着他父亲给他从杭州带来的兵器玩具,分给我们玩耍,他以一个指挥员的角色策划游戏的方针和布局,俨然是一个大军事家;他时而拿着地球仪给我们指着世界地图的分布和各个国家的国旗,这个时候他似乎又成了一个潇洒飘逸的船长了。
老师的“眼中钉”
他没有李白“铁杵磨成针”的专注;没有“老牛拉大车”的认真;亦没有孔子的“韦编三绝”的苦功夫。他有的是灵动与活泼,有的是搞怪与调皮。每当上化学课的时候,他总是最活跃的那个,刘老师皱着眉头对他很是无奈,最爱接老师的话茬儿,模仿刘老师的方言口音,弄得全班哄堂大笑。就因为这件事,他不知道被罚站面壁思过多少次,却依然“死性不改”。
百事通。
他虽然调皮,但是却饱读诗书。四大名著,中国历史,百科全书,地理常识样样都知道一些。我们就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百事通”。由于他有鼻炎,不怎么讲卫生,鼻涕邋遢的,又爱在课堂上讲话,经常成为老师批评的对象。可就是这样可爱的他,在看书,做题目,思考问题的时候十分专注,成绩也是名列前茅。
我有一个十分幽默的同桌,他就是陈星旭!他长的可爱极了!瞧,他那宝石般的黑色眼睛,闪烁着耀眼的光芒。那樱桃般的小嘴楚楚动人,常常能化险为夷。笑起来,就露出两个甜甜的酒窝。
说说他的幽默吧!那次默英语单词,老师让我们先复习一下。我可是很想默满分的`,所以,我的找人提我背一下。可是,想得满分的不只我一个人,根本找不到人,我的眉头皱了起来。这是(时),我看见陈星旭正无所事事地坐在位置上,真是谢天谢地,我笑嘻嘻地对陈星旭说:“小星星,你是不是世界上最善良的人?”“当然是了!”小星星想都没想,爽快地说。我用世界上最甜的语气又问道:“那你提我默字呗!”“不行!”陈星旭跟刚才一样,根本没经过大脑考虑。实在不行就装苦!我愁眉苦脸的对小星星说:“小星星,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了,求你了!”这回陈星旭想了一会儿,对我说:“那也行,你得让我打一下!”他这小胳膊小腿,能把我怎么样?这回轮到我爽快地答应了。啊,疼死我了!我在心里大叫。
哼!要不是老师在这,我早就发出狮吼功了!“你这死东西!想弄死我?”我凶猛地对陈星旭说,还慢慢地把“魔抓”伸向陈星旭。“刀下留人!”陈星旭急中生智,说,“你成绩这么好,我跟你同步就也能考好!”说完,他就重重地把卷头打向了自己的手。我看见了,哈哈大笑起来,也就没有“报仇”。你看,他的幽默牛不牛!还能化险为夷呢!
小星星是我的开心果,是我学习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伙伴!
我和我的同桌——王乐欣,虽然算不上是知心朋友,但也算得上是相交甚好,最令我感动的是这件事。
话说又是那么一个周一,下午又是有那么两节美术课,一到校,就有人问我借这借那的:“老武,带剪刀没?”“老武,带胶没?”……“什么?”我叫了出来,“美术课不是要画画吗?”“嗬,您还不知道呢!从今天起,美术课要带手工用具,像什么剪刀呀,胶水呀……”没等他话音落下,我早已蹿出好远。
这可怎么办?倒霉死了,打电话,身上没带钱,学校又不让出校……惨了,没带用具可是要抄课文的!为了我的手不被“虐待”,没办法,还得借!
上课铃响了,可我依然两手空空。想起要抄课文,我禁不住打了一个激灵。这时,同桌一甩她飘逸的长发,坐了下来。我又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问她借用具:“你的用具能接我吗?”话一脱口,我简直就想扇自己一巴掌:这还用问吗?人家所有东西只带了一样!当我准备拿出东西抄课文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张卡纸,一卷胶带,一个剪刀,在我的桌上被放到了一起。
“你不用吗?”我轻声问道。
她用手把头发向后撩了一下,回答道:“到时再说吧,要是不带用具要抄课文的话,咱俩一起用。”
第二天,善于观察的我发现,她正拿着数学书,一动不动,愁眉苦脸,像是在思考什么问题。我一看,原来是书上的思考题,于是,我走上前去,细心地给她讲了讲这道对我来说并不难的思考题。
苏联的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人的生活离不开友谊,但要获得真正的友谊并不容易,它需要用忠诚去播种,用热情去浇灌,用原则去培养。”正是我用忠诚去播种,用热情去浇灌,用原则去培养。才有我们现在深厚的友谊。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六年的小学生活过去了。
迎接我的,将是崭新的中学时代。中学生活好吗?我的同桌又是怎样的呢?
开学第一天,我坐在座位上,等待着我的新同桌。过了一会儿,我旁边的椅子被人推开了。那人高高的,中等身材,穿着粉红色的外套,一双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高挺的鼻梁,小巧的嘴巴,最妙的是,她的脸圆圆的,下巴却很尖。过了几秒,我反应过来,咦,这不是我小学同学——王丹妮吗?“真巧呀,我们同一班级,而且是同桌。”我对她说道。接着,我们相视一笑。
说起我这个新同桌,她的优点可多着呢。她善良、开朗、乐于助人......在我的印象中,她是一个十足的好女孩。
记得在六年级的夏天,我的心情万分紧张,因为那是公布月考成绩的日子,我妈妈向我下了军令状:假如我考得好,暑假就带我去旅游;否则,只能乖乖待在家里。这时,我坐在位置上,心中七上八下,忐忑不安。突然,老师在讲台上叫了我的名字,我缓缓走上去,看到老师阴沉着脸,隐隐猜到了几分。果然,那鲜红的“75”分刺痛了我的眼,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像崩掉的珍珠手链,一滴一滴掉下来。就这样,三节课过去了,我还低垂着头,失落地坐在。忽然,耳边传来了一阵柔和的声音,接着,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微笑的脸。“你在为什么事而难过,为什么要哭?告诉我,好吗?”“我,我考不好。”我抽泣着。“这有什么,再努力就是了,胜败乃兵家常事。”“可是,可是......”“别可是了,下次再加油吧,整理一本错题集,吸取教训,一定能考好的!相信我。”看着她的笑脸,我心头的阴云一扫而空。是她,在我失落地时候鼓励了我啊,我的新同桌——王丹妮。
那么,接下来,这三年也让我们手牵手一起度过吧!
我的同桌刘彦初可所谓是真正的一座活火山。瘦高瘦高的,他长着一张好像被拉面师傅拉过的脸,让人觉得他总是不开心,眼睛小的像一粒瓜子,总是冷冰冰的。脸上还有许多雀斑,有一双大长腿。他可是我们班最暴躁的人呢。
有一次,我早上负责收作业,就剩他一个人了,可是他迟迟不来。“马上要交作业了!刘彦初怎么还不来!”我焦急地说,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好不容易等到他来,我急忙催促他,可是,他还是慢吞吞地放书包。我实在等不了了,就说:“你怎么这么慢!是乌龟吗?”他愣了一下,一下子站起来,猛地把桌子一拍,扯住我的衣领说:“你还敢骂我了是吧!翅膀硬了?”
说完把作业本往地上一丢就走了。留我一个人在原地凌乱,这人,一早吃了枪药吗?
就在昨天,我和他一起回家,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那时我觉得他还挺好的,不过马上我就改变了这个想法。有一位同学从巷子里跑出来冲我们做了个鬼脸,我们没有防备,被吓了一跳,那位同学开始大笑起来,只见刘彦初双眼一瞪,里面好像有熊熊大火,两三步冲过去就是给他一拳,那位同学被打地坐在地上。我惊呆了,回过神来,连忙冲过去扶他起来,并拍拍他身上的灰,对刘彦初说:“你这是做什么,他只是开个玩笑而已!”他将眼里的怒火发射到了我的身上,说:“这种玩笑开不得!你也想挨揍吗?”我们被他的气势镇住了,吭都不敢吭一声。
这样一座“活火山”,我真希望他能改掉他暴躁的毛病,做一个乐观、爱笑的好少年!
自从我上学以来,有过许许多多的同桌。他们中有宽容的、小气的、还有乐观的……大多数犹如过眼云烟,唯有一位却令我难忘,他就是我的同桌皮皮。他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大眼睛中充满了好奇,他还有一头淡黄色的头发,像个乱鸟窝,同学们总爱拿他的乱蓬蓬头发开玩笑,但他从不放在心上。
有一次上我们最喜欢的英语课,老师大步走进教室,兴致勃勃地说:“今天举行班级英语单词大赛”,全班一下子欢呼起来。你们快看我的同桌,他笑得都露出了那深深的小酒窝儿,老师接着说道,“和同桌儿一组,抢答我说出的单词!”。一开始我们俩的成绩非常落后,我很郁闷,我紧皱着眉头,牙齿咬住了我的嘴唇,头都冒出了豆大的汗珠,手紧握着拳头。我就想放弃了,可是我的同桌却没有一点担心和忧虑,而是一直乐呵呵地抢答着老师提出的问题。半个小时过去了,我们俩的分数竟然是倒数第几名了。我心里想:上天啊,我平时的成绩可没这么糟糕啊,这该怎么办呢,我的泪珠在眼眶里打转转,我低下了头,不知怎么办才好,好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这下我觉得他那淡黄色的头发更乱了,他笑起来脸上的酒窝更深了。他看见我一直都在看着他,就乐呵呵地对我说“加入到比赛当中来,我们一起加油吧!不到最后一刻我们永远不能放弃”。只见同桌还是一会儿举手,一会儿回答问题,我们组的分数竟然一点点地追赶上来了,一种内疚感涌上我的心头,我也立刻自信起来,开始抢答。几乎每一次我们都是第一个举手,第一个抢答,我们有赢的希望了!在最后的两分钟里,我和同桌轮流抢答,当老师宣布时间到的最后一刹那,我们名列第一!
这就是我那个头发乱糟糟、满脸笑哈哈的同桌,他的镇静和乐天派的性格时不时在告诉我,遇到困难时要镇静,告诉我要乐观地面对所有事情。
我有一个同桌,名叫黄宇辰。他有一张大饼脸,又黑又浓的眉毛像两条又大又黑的大虫子,两只硕大的眼睛像两颗闪亮的星星,一张大嘴仿佛可以吃掉一大堆东西。
一开始我很讨厌他,因为别人只要一有新奇好玩的东西,他就会去看一看,而且非要拿到手,自己仔细地看一下,才还给别人。大家都说他是个“玩意贼”。别人买只新笔,他去看看。有人吃了些什么零食,他也要几个回来吃。
有一次运动会时,我带了一包干脆面去吃,不料,在上学的路上碰到了他,他一看,立刻两眼发光,不时滴着口水,一直跟在我后头,怎么也甩不掉,像一只看到三文鱼非要吃的小猫。到了学校,我把干脆面放到了屉子里,他一直关注着我的屉子,让我觉得他非要吃到干脆面。忽然一串悦耳的铃声从广播中传来。“啊!要开运动会了。”同学们兴奋的大叫,只有黄宇辰还在关注着我的屉子。当我要出去时,在屉子里找我的干脆面,可什么也没有。一看旁边,我气坏了!黄宇辰正对着我的干脆面发呆呢!老师在他耳边叫了好半天,都没把他叫出来排队,后来老师拿着一个话筒,和全班同学一起叫:“黄宇辰,运动会开始了,快去排队。”“哦”黄宇辰这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地把干脆面还给我,排队去了。我想:“为了一包干脆面,至于想要到这种程度吗?”
不过,他也有他的优点,他不管干什么都非常积极。要抱作业本,他总是第一个举手;要回答什么问题,里面绝对有他。
有一次,老师想让三个同学到门外搬椅子到5楼办公室里,因为那一天他脚摔了,但是他依然举手,希望他可以去帮忙,老师便问他:“你可以撑住吗?”“我没问题的。”他回答道。于是我便和他一起去搬办公椅,他拖着那个受伤的脚,一步一步地下了楼,和我一起去搬椅子。他很吃力地搬起椅子,他的脸上全部是皱纹,手上的神经都绷紧了。他搬着椅子,一步也没休息,一口气搬到了五楼。
现在,我觉得他没那么讨厌了。他是个积极不屈服的人。我喜欢他。
此人样貌不凡,高高的鼻梁,淡淡的眉毛,那炯炯有神的双眼里透露出几分霸者的光泽,凡是第一次见到他的人,都会在心中萌生这么一个词——帅!
他呀,总是喜欢去招惹那群女野蛮人,每天都会上演几部搞笑的“武林格斗赛”这不,星期二下午,他又主演了一部武林格斗赛。昨天下午,我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教室,刚放下书包,便听到了一声:“小小的女生,放马过来吧!”的声音,我出门向着外面扫视去,看见邓金茂正在招惹女生之王——卓丹,这家伙简直不要命了,连她都敢惹,看来他今天是在劫难逃了,果然不出我所料,卓丹一下子奔进教室,带着十来个女生,率领着她们这帮娘子军,找到邓金茂准备算账,这位“天不怕,地不怕”的“勇士”顿时像一个铜像一般,呆若木鸡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随着卓丹一声令下,她的手下个个如狼似虎,向邓金茂冲去,可怜的邓金茂,还没挣扎几下,就直接被她们直接押在卓丹面前,这回儿,他神气不起来了。
邓金茂通过这次教训,破天荒地去招兵买马,扬言要与女生“决一死战”,今天又上演了一部好戏,邓金茂这几天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拥有了五六个壮男的部队了,他还找来老师的教棍作为指挥棒,带着他的这群“亲军”,不停地去骚扰女生,终于,卓丹沉不住气了,召集了全班二十多名女生向邓金茂宣战,邓金茂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士兵,他身后的士兵神不知鬼不觉地逃走,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等他反应过来,女生已进入对他最佳的攻击处。他便扭头大喊:“你们,快给我上!”一看,身后空荡荡的,刚才还气昂昂的他一下子变成了逃兵,不管三七二十一,慌忙地逃跑,无奈太紧张了,脚下一滑,一下子摔个“狗啃泥”,又被追兵俘虏了。
这就是既活泼又可爱的邓金茂,关于他的种种事迹,请允我以后再续。
作文评语:本文介绍自己的同桌外表帅,但是任性淘气的特点。文章运用了外貌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等方法,叙述得很生动,把一个喜欢打闹,活泼有趣的“邓金茂”活灵活现地呈现在读者眼前,本文在塑造人物形象上还是挺成功的。但是文章立意不太清楚,对于这样的一个同桌,“我”有什么样的看法?应该表明自己的态度或情感,这样中心就突出了。
每个学期过去,班级中总会来一次“总动员”——调座位。这时,同学们鸡飞狗跳,心中总想有一位“中国好同桌”。但命运毕竟是幽默的,许些同学喜出望外,许些同学“悲从中来”,一切都仿佛一次未知的抽签,又像是一个未知数。
我一般都会抽到女同学,心中却一直想要个男同学当同桌,至少没有女生“暴力”,也能心有灵犀——男生跟男生嘛!尽管心中有这个小心愿,但老天爷的幸运儿名单仿佛始终没有我,因为跟我身高差不多的女生数不胜数,远远超过了男生。
记得三年级时,我的身高居中,似乎要和胡雅轩同桌。我虽然心有不甘,却也得到了一丝安慰:至少她挺幽默的,也很有正义感……我心中这样想着。突然一个晴天霹雳像狙击一样准确地打击了我:赵小丽竟和我坐一张桌子!尽管她个子挺矮,却有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教训起人来毫不走样,又是有名的“暴力女”,身强力壮的李欣璞就被揪了一块青,疼得他龇牙咧嘴,跟她一起坐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啊!我一秒钟也不敢耽搁地跑到老师面前,急切地说:“我已经跟她坐了两回了!”老师思考了一会儿,笑嘻嘻地说:“那就再来一回吧!”“砰!”我好像又中了一枪,口吐白沫倒地不起。即使心中仍有千丝万缕,但在“笑面虎”的威逼下只能苦水往肚子里咽。
在和她一起的日子,她果然没有辜负盛名,真是苦不堪言呀!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稍有不慎,就会暴力伺候,经常是胳膊上一块青,有时候正在写作业,突然来一下,害我把字写歪……但是,也有令我开心的时候,要是遇上我被他人欺负,她便第一个站出来,很仗义。
尽管调座位的机会很多,但有男同桌的希望仍很渺茫。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用张飞的嗓音责问老天爷:“您老是把我当非生物了吧!”但生气无用,在女同桌横行的“朝代”里,真要吟一句诗表达我的愤慨之情了:“男同桌几时有?去问老天爷。问命运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2025年同桌作文500字初一(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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