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采购的合同谈判 采购的合同管理包括哪些(9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采购的合同管理采购的合同可以给别人吗篇一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购及其规定
1. 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 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⒂ 请购的部门; 请购物品所属项目; 请购的用途; 请购的物品名; 请购的物品数量; 请购的物品规格; 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纸或技术资料等; 请购的物品的要求时间; 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 请购单填写人; 请购部门主管; 请购单审核人; 采购副总审核; 财务审核人; 公司总经理。
3. 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⑸ 请购部门在提报请购单是应要求采购部签字接收人请购部门备份;
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⑻ 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⑼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4. 公司物资请购单的提报部门
⑵ 公司生活及办公的物资、固定资产、服务或其他生活及办公项目由办公室提报; ⑶ 公司各部门专用的物资由各部门自行提报。
二. 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 请购的接收要点
⑶ 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库存;
⑷ 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 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⑴ 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⑵ 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⑶ 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3. 采购周期的规定
时应向领导说明原因;
⑷ 遇到紧急采购应汇报公司领导采取快速优先采购的策略。
三. 询价及其规定
2. 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3. 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6. 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7. 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示。
四. 比价、议价
1. 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3. 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后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或理想中标价格。
5. 参考目标价格与拟合作单位进行价格及条件的进一步谈判。
五. 比价、议价结果汇总
1. 比价、议价汇总前应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汇总;
3. 如比价、议价结果未通过公司领导审核应进行修改或重新处理。
六. 合同的签订及其规定
1.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⑴ 合同正文应包含的要素
1) 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3) 包装要求;
4) 合同总额应含税,特殊情况应注明;
5) 付款方式;
6) 工期;
7) 质量保证期;
8) 质量要求及规范;
9) 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办法;
10) 双方的公司信息;
11) 其他约定。
⑵ 合同签订及其规定
1) 如涉及到技术问题及公司机密的,注意保密责任;
2) 拟定合同条款时一定要将各种风险降低到最低;
6) 详细约定发票的提供时间及要求;
7) 与初次合作的单位合作时,应少付预付款或不付预付款;
8) 违约责任一定要详细、具体;
9) 比价汇总表巡签完毕后方可进行合同的签订工作;
12) 签订的所有合同应及时报送财务部门。
七. 付款及合同执行
1. 付款规定
⑴ 按照进度付款的采购项目必须确保质检合格方可付款;
⑶ 财务部门在接到付款审批单后应在3天内付款,以免影响合同的执行和供货周期,遇特殊情况狂延期付款的应及时通知采购部并汇报公司领导。
2. 合同执行
⑶ 合同在履行期间应按照上方约定严格执行合同,遇未尽事宜应及时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八. 报验与入库
1. 报验
检不及时延误生产部门使用或不能入库的情况质检部门应负主要责任;
⑸ 用于公司生活和办公的物资不在公司质检部质检范围之内。
2. 入库
⑷ 质检部门已经验收的产品仓库应及时的入库,并及时出具入库清单;
⑸ 质检合格后的固定资产及服务按照公司财务规定入库。
采购的合同管理采购的合同可以给别人吗篇二
采购单位(甲方)
住 所:
供 应 商(乙方)
住 所: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合 同 书 (格 式)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 服务事宜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 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务。
第二条 服务区域基本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具体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第五条 合同金额: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为:
1.无预付款,由甲方在下个月5号前向乙方支付当月款项的95%(每月款项为每年报价的十二分之一),5%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将在服务期满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扣除乙方因违约而应被扣除的部分),乙方在收到每笔货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甲方。
2.平果办每月随机进行一次物业服务评分(具体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物业评分表) ,考核结果作为考评扣款依据。考核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为合格,80-85分扣款20__元/月,70-80分扣3000元/月,60-70分扣5000元/月,60分以下的扣10000元/月,出现2次及以上60分以下的情况,直接终止合同。上述扣款项由学校从每月支付的合同款中扣收。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导致损坏、损失的,应按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费用;
(二)甲方违法、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个月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违法、违约,不履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投标承诺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凡本合同及附件未规定的事宜以及合同词语,均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双方确认本合同落款通讯地址作为文书送达地址,该通讯地址适用于包括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等阶段法律文书的送达。通讯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因提供或者确认的通讯地址不准确、通讯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采购的合同管理采购的合同可以给别人吗篇三
供应商:
目 录
一、
施工合同
二、 报价清单
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的需求,供需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确认根据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以下简称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报价清单
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报价清单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详见报价清单)
3.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乙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45日历天内交货及安装完毕并交付使用。
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由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现场交货
4. 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5.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 技术资料
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6.2 没有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由双方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6. 验收
7.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7.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7.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 合同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
8. 售后服务要求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年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1.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2.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4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的合同管理采购的合同可以给别人吗篇四
(l)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办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
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
①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②不按合同中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③逾期发送商品。
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7)
合同中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
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行之有效。
①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这里所指的法人,是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财产,能够独立从事商品流通活动或其他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企业。
②合同必须合法。也就是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方针和政策签订合同,其内容和手续应符合有关合同管理的具体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③签订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
④签订合同必须坚持等价、有偿的原则。
⑤当事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委托别人代签,必须要有委托证明。
⑥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①订约提议。
订约提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也称要约。订约提议应提出订立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希望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对方考虑是否订立合同。提议人在答复期限内不得拒绝承诺,即提议人在答复期限内受自己提议的约束。
②接受提议。
接受提议是指提议被对方接受,双方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表示同意,经过双方签署书面契约,合同即可成立,也叫承诺。承诺不能附带任何条件,如果附带其他条件,应认为是拒绝要约,而提出新的要约。新的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接受新的要约的人,而原承诺人成了新的要约人。实践中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反复协商的过程,就是要约―新的要约一再要约―直到承诺的过程。
③填写合同文本。
④履行签约手续。
⑤报请签证机关签证,或报请公证机关公证。
有的经济合同,法律规定还应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签证。对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签证的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签证或公证。
加强对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一是要对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认真研究市场需要和货源情况,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库存情况和合同对方单位的情况,依据企业的购销任务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为签订合同、确定合同条款提供信息依据。另一方面是要对签订合同过程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时,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法规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查,使签订的合同合理合法。
(2)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履行企业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建立合同登记、汇报检查制度,以统一保管合同、统一监督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处理违约,提出索赔,解决纠纷,保证合同的履行。同时,可以加强与合同对方的联系,密切双方的协作,以利于合同的实现。
(3)处理好合同纠纷
当企业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企业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4)信守合同,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合同的履行情况好坏,不仅关系到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采购的合同管理采购的合同可以给别人吗篇五
(l)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办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
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
①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②不按合同中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③逾期发送商品。
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
合同中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
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行之有效。
①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这里所指的法人,是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财产,能够独立从事商品流通活动或其他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企业。
②合同必须合法。也就是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方针和政策签订合同,其内容和手续应符合有关合同管理的具体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③签订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
④签订合同必须坚持等价、有偿的原则。
⑤当事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委托别人代签,必须要有委托证明。
⑥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①订约提议。
订约提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也称要约。订约提议应提出订立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希望对方答复的期限等,以供对方考虑是否订立合同。提议人在答复期限内不得拒绝承诺,即提议人在答复期限内受自己提议的约束。
②接受提议。
接受提议是指提议被对方接受,双方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表示同意,经过双方签署书面契约,合同即可成立,也叫承诺。承诺不能附带任何条件,如果附带其他条件,应认为是拒绝要约,而提出新的要约。新的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接受新的要约的人,而原承诺人成了新的要约人。实践中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反复协商的过程,就是要约―新的要约一再要约―直到承诺的过程。
③填写合同文本。
④履行签约手续。
⑤报请签证机关签证,或报请公证机关公证。
有的经济合同,法律规定还应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签证。对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签证的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签证或公证。
加强对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一是要对签订合同的准备工作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认真研究市场需要和货源情况,掌握企业的经营情况、库存情况和合同对方单位的情况,依据企业的购销任务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为签订合同、确定合同条款提供信息依据。另一方面是要对签订合同过程加强管理,在签订合同时,要按照有关的合同法规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查,使签订的合同合理合法。
(2)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履行企业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建立合同登记、汇报检查制度,以统一保管合同、统一监督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处理违约,提出索赔,解决纠纷,保证合同的履行。同时,可以加强与合同对方的联系,密切双方的协作,以利于合同的实现。
(3)处理好合同纠纷
当企业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企业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4)信守合同,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合同的履行情况好坏,不仅关系到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采购的合同管理采购的合同可以给别人吗篇六
本制度规定本公司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材设科是本公司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2、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三、物资管理要求
1、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项目部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2、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门窗、防水材料、电焊条、管材、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辅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燃料、周转材料等。
3、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a、工程项目需用材料清单。
b、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质量科组织采购。
c、材设科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d、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公司经理或各施工项目部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各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采购的合同管理采购的合同可以给别人吗篇七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篇3
一 总则
1.0目的
为了规范采购合同签订的管理,降低采购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原辅料、外协加工、设备、工装模具、办公用品等采购单价100元(含)和采购交易金额1000元(含)以上的单项采购。小额零星采购项目直接由部门总经理或受总经理委托的合同签署代理人正式签署采购单即可!
3。0权责划分。
1.各部门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合同签订的批准。
2.各事业部采购计划:常备材料由生产管理部门制定;预备材料由物料管理部门制定;非常备材料由使用部门制定。
3.采购部负责合同条款的商讨和合同的履行跟踪。
4.合同审计部门负责对合同签定和执行的合理性进行审核监督!
二、合同拟定、审批和签署
1.合同拟订。
1.1.合同拟订必须在进行供应商调查和询价、比价、议价的基础上进行。
1.1.1采购部门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1.1.2采购部门应就企业内各公司事业部所提重要材料的项目,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1.1.3采购人员接获“请购单”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另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1.1.4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资料并于“请购单”上予以证明,经主管核发后,先会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核。
1.1.5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
1.1.6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应立即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优先办理。
1.1.7 如属新品开发“试车检验”的采购条件,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注明与厂商议定的付款条件呈核。
1.1.8采购人员询价完成后,送“请购单”附呈三家以上报价单(供应商名称,生产/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公章等)及详细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
1.2.采购人员根据对方资信情况,起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采购合同。
1.3.企业采购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依据不同物品的特性各由事业部门总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3.1.交货地点、方式。
1.3.2.交货期。
1.3.3.包装要求。
1.3.4.规格、特性指标。对于有特殊品质要求或内在性能较为复杂的设备或非标准件等,必要时签订技术协议书。
1.3.5.验收: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按期、如数、保质于指定地点交货。
1.3.6.标识要求:对不同批次混用可能导致品质问题或带来生产不便的货品,应要求明确标识,以便进行区分管理。
1.3.7.不合格品处理。
(1)不合格品应由供应商取回,并由企业另定期限补齐。
(2)鉴别不合格品时所产生的人工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企业降低验收水准接受供应商的货品时,货款应酌情折让。
(4)因货品不合格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1.3.8.保密条款:供应商不得泄露企业订购物品或估价的零件、材料规格、数量、货物及其他业务机密。
1.3.9.付款方式。
(1)应尽量采用货到后每月按特定时间段付款的方式;
(2)如采取付定金 %,货到付 %,验收合格在一个月后付 %的方式,原则上定金不超过 %,最后一笔款在 %以上。
(3)款到发货的方式应尽量避免,不得已时也应以此为条件争取折扣。
2。合同审批。
2。1.部门采购计划申请人将拟订的合同初稿交相关部门审核并使之提出建议。
2。2.公司副总负责对合同所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3.公司合同审计部门负责对合同内容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并负责对合同价款的形成依据、款项收取或支付条件等条款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审查作业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审查部门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2。4.公司总经理根据相关部门所提意见、办理程序的规范性以及其他认为需要审查的内容对合同进行审阅并签署意见。
2。5.公司采购部根据公司总经理的审查意见修改合同文本,并将总经理审查意见、合同签署相关附件等文件再次报送审查后,由公司总经理或受总经理委托的合同签署代理人正式签署合同。
3。采购作业方式: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3。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3。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稳定的供应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此后以每一采购单作为合同附件的方式进行交易。
4、采购合同归档管理:
采购合同经公司总经理或受总经理委托的合同签署代理人正式签署盖章生效后,采购经办人员返还供应商一份,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其余三份,一份交集团总裁审阅后经财务总监转财务部门留存;一份交各部门采购部门遵照执行;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备查。
三 合同履行
1合同履行。
1。1.合同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必须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规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承办单位应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做详细、全面的书面记录,并保留相关原始凭证。如合同履行困难,必须及时向相关参与合同管理的部门通报和报告相关公司领导。
1。3物料管理部门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请购单”连同“材料检验报告表”(其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部分,应由部门副总级以上主
管在送货单签字确认品质没有问题)送采购部门,经与发票核对无误,于翌日前由主管核章后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于结帐前,办妥付款手续。
1。4材料须待试车检验者,其订立合同部分,依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未订合同部分,依采购部门呈准的付款条件整理付款。
1。5短交应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1。6超交应经主管核示始得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
2 合同变更。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维护公司权利和履行相关义务。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执行机构应及时报告司,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2。2.由于对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2。3.因情况变更,致使我方无法按约定履行合同,或虽能履行但会导致我方重大损失的。
2。4.其他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
3合同发生纠纷时,会同法律顾问与合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进行仲裁或诉讼的,协助法律顾问办理有关事宜。
四 采购合同的管理
1 各部门采购人员负责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记录内容包含合同签定时间、供应商、规格、订单量、订单金额、预定交期、包装方式等资料。
2 每周由各部门采购人员书面统计当月累计签定采购合同总量;已交量、未交量等;并报告预计影响合同交付的困难等!
3 采购合同按年、月、按装订成册,保存一年以作备查。
4采购合同保存两年以上的,各部门采购人员应将其中未付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付款合同报部门总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五 附则
1 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审计监督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2 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未尽事宜适时修订,增补亦同。
3附件:《采购合同审计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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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已方):________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
土层基础、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经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三、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四、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五、承建方式
乙方对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材料,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六、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七、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达到________级。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做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________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九、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_____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________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养护管理
1.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2.质量要求:大树及时支撑固定,栽植后及时浇水,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达到国家城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________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
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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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切实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签订程序和工作要求,隐瞒合同内容或不经过规定程序评审就擅自签署合同,对责任人处以20__元罚款,造成公司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直至开除。本条由公司领导、检查组组长行使处罚权。
第三条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维护企业形象。如发生争议,要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做到不卑不亢、坚持原则、有理有节。确实得不到解决,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对隐瞒不报或处理事情过程中有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处罚。
二、工程施工合同
㈠施工合同签订
第四条工程承包合同洽谈由公司经营部、公司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签署每一份合同必须经过董事长授权。
第五条合同的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公司经营部负责起草文本,按照合同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合同文本必须经法律服务部确认,且要将有关人员的签字备忘录交检查组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每缺一次,罚经营部50元。
第六条 加评审人员根据合同评审程序表中所列要求进行评审。
合同评审程序表
第七条合同签署前,各种手续必须齐备。
第八条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后,由董事长履行合同签约权,或由董事长书面授权常务副总经理签署合同。
㈢施工合同交底
第九条经营科长组织分公司技术质检科长、安全设备科长、材料科长、项目经理、技术负责、预算员进行合同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双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以及有关工期、质量、工程价款的确定及支付、决算、违约责任等。缺一次合同交底记录罚经营科长500元,造成失误的罚款20__元以上。
㈢合同履行
第十条合同履行中要核对原标书、图纸与施工实际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其增加范围必须迅速找甲方工程代表签证,增补预算。对因不及时办理签证而造成损失的,全额由项目技术员和预算员赔偿。
第十一条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工作联系单、变更通知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部门或个人收到对方的此类文件时,应当及时会同有关人员制定对策、采取相应措施。若收件人怠慢而造成延误的,每次由项目经理(检查组)罚款200元;由于解决不力而造成损失的,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且损失部分的50%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二条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分公司、项目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不积极催促解决的,每次分别罚分公司经理、经营科长和项目经理不低于500元。
第十三条各级部门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确保企业信誉。如不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对有关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第十四条当我方收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罚款)通知后应当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答疑、举证或提出反诉,力求与对方协商解决。有关人员收到对方的索赔报告后不得扣押或故意隐瞒,不得自作主张不经集体讨论进行私下处理,否则每次罚款500元以上;若非我方过错,却因处理不力而造成损失的,损失部分的50%由责任人员赔偿。
第十五条对合同条款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理解上的争议,子、分公司及项目部应当及时分析并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上报法律服务部,并及时与对方进行洽谈,力争达成补充协议。出现这种情况必须在一个月内解决,否则每拖延十天,罚责任人员500元,由检查组行使处罚权。
三、分包合同的签订
第十七条在分包合同签订过程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和预算员中必须有一人全过程参与。
第十八条合同洽谈前,分包队伍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和合同签署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经核对无误,合法有效的,作为合同相关档案保存。如因分包队伍不符合条件使我方遭受损失的,由经办人全额承担,并处以20__元以上罚款。
第十九条合同的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分公司经营科负责起草文本,合同应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企业形象等作详细规定,合同中还须载明“分包方必须服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质量员和安全员的管理。不服从项目管理的,项目部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罚,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分包合同按照下列分类由不同职级的人员行使签约权:
第二十一条分包工程合同签订后十天内,由经营科副科长将分包工程合同上报一份给票据审计部。逾期不上报的,每天罚经营科副科长50元;分包工程已完工仍未上报的,罚经营科副科长20__元,由票据审计组负责人行使处罚权。
第二十二条分包工程款的支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待审计完毕后支付剩余款项,且必须扣留5%的质保金,质保金退还时间以工程施工总合同为准。
四、购销合同的签订
现质次价高,按集团公司“票据审批管理制度”第四十一、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四条购销合同文本应当使用集团公司法律服务部制定的统一文本。若使用自制文本每次罚款200元。
第二十五条购销合同实行会签制,由分公司正副经理、经营科长、材料科长、财务负责人分别签字,缺一人签字即视为无效合同,财务可以拒付。如签字手续不全而付款,罚现金会计1000元。
第二十六条我方为买受人时,向对方支付订金或预付款须经土建子公司总经理书面批示。且在一般情况下,不应约定先付款后交货或货到立即付清全部款项。预付款控制在70%以内,货到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款项,且必须扣留10%的质保金,质保金退还时间以工程施工总合同为准。
五、租赁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七条大型设备租赁必须实行招投标,由机具管理服务中心经理或设备负责人对供应方或出租方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①规模实力;②诚信;③供应能力;④价格,从中挑选不少于3家进人招投标。
第二十八条机具管理服务中心设备科长编制并发出招标邀请函,招标邀请函格式必须统一,由机具管理服务中心经理接受出租方或供应方的投标书或报价单。
第二十九条由机具管理服务中心经理(设备科长)、分公司经理、分公司安全设备科长公开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第三十条签订大型设备租赁合同前,机具管理服务中心设备科长、分公司生产经理、分公司安全设备科长应对设备进行实地考察,审查有关手续是否是齐全,设备运行情况是否良好。严禁租用即将达到使用年限或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的设备。因未严格把关而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且须根据责任大小赔偿不低于20%的损失。
第三十一条签订建筑周转材料的承租合同前,有关人员应当对出租商的企业规模、材料质量进行准确评估,合同签订时合理确定数量,防止出现因合同量过大而对方规模过小,致使租赁材料周转困难或出现断供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租赁合同文本必须使用法律服务部统一文本。大型设备租赁合同必须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及地方规定的特殊证件(如进京许可证等)。
第三十三条租赁合同必须约定明确租赁期限。我方为承租方时,出租方必须为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
第三十四条租赁合同中应当对租赁物进出场时的质量状态的检验进行约定。若租赁物质量与合同不符造成我方损失,损失由收料人全额赔偿,且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第三十五条租赁合同必须对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问题做出明确约定。
第三十六条对外租赁前必须首先查实内部设备或料具是否多余,如发现内部设备或料具有闲置却从外部租赁,罚责任人20__元以上。
第三十七条对外租赁时,一次性租赁100吨以上钢管、3万只以上扣件或大型设备必须由生产副总经理签字同意,其它由机具管理服务中心经理签字同意。
第三十八条所有租赁合同均由机具管理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签订,如果擅自签订,罚签订人1000元。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租赁合同必须经过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六、运输合同
第三十九条运输合同必须与具有运输经营资格的专业单位直接签订。严禁与中介机构或私人订立大宗货物运输合同,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的50%由经办人个人赔偿。
第四十条我方为托运人时,运输合同应当约定承运人不得享有留置权。
七、合同管理
贿赂、假公济私,严禁与他人串通订立对本企业不利的或可能造成损害的合同。否则公司将没收责任人非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公司任何职员均有权检举、揭发利用订立合同及有关经济活动的机会做坑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对检举揭发有功的人员.按照合同标的值进行奖励,合同标的值在10万元以内,奖励40%;标的值在10—100万,奖励40%一15%;标的值超过100万,一次性奖励10%且不低于15万元,并对检举人员严格保密。
第四十三条在订立、履行合同及处理合同纠纷中为维护本企业利益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挽回损失额10%以上的奖励。
1、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玩忽职守,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失职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 第四十五条下列情形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惩办。
2、利用合同招投标操纵招投标,涉案数额巨大的;
3、其它严重破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严重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当事人一方均不能擅自变更、解除。为维护本企业利益,确需我方主动提出变更、解除合同而无法定事由的,应当由合同原经办人或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指定的人员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领导层批准后,再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第四十七条变更、解除、撤销合同系理由正当确凿,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上报法律服务部,由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或撤销。
第四十八条对方提出变更、解除的,分公司经理、经营科长必须将这一情况上报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或土建子公司总经理,由领导层决定是否同意其要求。
第四十九条合同履行中出现中止(包括工程停缓建)的,必须及时与对方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证据资料,向对方提出索赔。重大工程对方不愿赔偿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若中止后的合同继续履行的,必须与对方办理复工手续并办理补充协议。因未及时办理而造成损失的,对项目经理、经营科长分别罚款5000元以上。第五十条合同的中止与恢复都必须由合同原经办人或公司领导层指定的人员办理。第五十一条对于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合同的具体执行单位应当向法律服务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评述报告。法律服务部审查并备份后,将所有资料交集团公司办公室资料员保管。第五十二条做好合同存档工作。工程承包及分包合同由分公司经营科保管,材料(工矿产品)采购合同由分公司材料科保管,设备料具租赁和采购合同由机具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保管,土地、房产交易合同、委托销售合同等由子公司办公室保管。所有合同均需分别复印一份交分公司(子公司)财务科、集团公司工程审计部、票据审计部。
第五十三条各子、分公司办公室均须设资料室,由文印员负责管理,办公室主任负领导责任,资料室保存各类资料复印件,原件由集团公司办公室保管。所有合同均必须存档,档案统一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进行管理和保存。
第五十四条合同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信函、签证、变更通知、工作联系单,收发文记录等都是企业活动的最原始资料,各有关单位都必须妥善保管,防止被盗、遗失、损坏、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