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雾都孤儿读书心得(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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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篇一
这一则故事——《赵氏孤儿》,讲的是一个在奸臣残害的时候,两个无私的人——程婴和杵臼历尽千辛万苦,以自己和家人的宝贵生命为代价,信守诺言,为赵奢救娃,报父之仇,使我不禁感慨万千。
诚信、忠诚对于一个人来说尤为重要,是全人类共同崇尚的美德,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心诚万里无阻,无信寸步难行!”是程婴和杵臼不昔牺牲自己的生命来实现他们曾答应过赵奢的话,多么令人感动。同时我觉得自己也应该反思,自己曾爽快答应过别人的事,却空口无实,从来没有实现,一味的借口使我惭愧不己呀!
我对文中的程婴和杵臼十分佩服,是他们使我反思过去,是他们用生命见证了历史的传奇。后来的赵氏孤儿为父报仇,一洗冤屈,为地下的父母出了一口气。那我们呢?我们能做到这样无私、这样守信吗?这样的事实难道还不能提醒大家吗?难道他们这种一诺千金、在灾难面前宁可牺牲自己,也不愿出卖朋友的精神,还不能呼吁我们诚信乃人之本吗?用韩非子那句话说:“巧诈不如拙诚!”
《赵氏孤儿》这个故事,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路;像警钟,回荡于我心,让我踏上一条明礼诚信之路!
让赵盾身死荒郊、赵朔用短刀自刎而死,就连当时赵盾儿媳也就是公主腹中的孩儿也不放过,公主将刚满月的赵氏孤儿托与自家门下的草泽医士程婴后便用裙带纟益死。那屠岸贾阴狠毒辣,在得知赵氏孤儿已被人带走后,为了免于日后赵氏孤儿找他报仇,竟下令将整个晋国一个月以上、半岁以下的孩儿带到他府中亲自斩刀!
程婴为了掩护赵氏孤儿,与吕吕太平庄上的因不满朝中奸臣政权局面而辞官的老宰辅公孙杵臼商议,让自己的孩儿代替赵氏孤儿去送死。二十年后赵氏孤儿(程勃、屠成、后晋悼公赐名赵武)长大成人后得知自己的干爹竟是害死自己全家的奸臣,将当年事告知悼公,才得以报仇雪恨。
作为元四大悲剧之一,《赵氏孤儿》是一出交织着忠义与诚信,复仇与杀戮的惊心动魄的悲剧,极具感染力,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其精彩之处,源自于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以及人物的内心矛盾。
1755年,伏尔泰据《赵氏孤儿》创作了《中国孤儿》并在法兰西剧院上演,引起了轰动。不同的是,伏尔泰笔下的《中国孤儿》结局与《赵氏孤儿》却大相径庭。忽必烈并没有将他所爱的女人和孩子杀死,他被感动了,将他们放走。伏尔泰认为,或者说西方人认为,人性可贵,人的生命是不能被轻易抛弃的。
而《赵氏孤儿》中,赵氏孤儿认贼作父,杀父仇人屠岸贾将其抚养长大。然而当程婴告诉他,他的义父就是当年的杀父仇人时,赵氏孤儿在激烈的内心冲突后,选择了杀掉养育他16年的义父,终于报仇雪恨。在中国人的笔下,血缘是至高无上的力量,为此,可以抛弃16年的感情,选择报仇。
在西方人眼中,真正你应该爱的是为你付出过感情和血汗的人,他或许与你并无关系,但他对你付出过爱,那么耶稣要求你也去爱他。这种爱是广博的。
伏尔泰不能理解《赵氏孤儿》中的忠信精神,他不能理解这么多人为一个孩子就可以轻易的去死。中国和法国,西方和东方,不同的价值观在这里被影射出来。两者本没有孰对孰错,但事实上,我们已经判断出优劣。
《赵氏孤儿》诞生之初,众义士为了保存满门忠烈的赵氏孤儿而舍生取义。此处的孤儿已不仅仅是一个小生命,而是一种正义的象征,他是为赵家报仇的唯一火种。所以与其说这五位义士为存孤而死,不如说为忠义而亡。进入现代,《赵氏孤儿》越来越多的被改编上舞台,复仇还是原谅,和《哈姆雷特》中的'tobeornottobe一样,发人深省。人艺版的《赵氏孤儿》中,导演林兆华去掉了孤儿复仇的结局,选择了放弃复仇。
千百年过去了,中国人终于同意了伏尔泰的宽容、谅解和尊重的观点。从《赵氏孤儿》复仇到谅解和尊重的转变,体现的是中国人的意识、愿望和品格的进步。
在《赵氏孤儿》这本书,我看了之后,十分的感动。这个故事。讲的是:春秋中期,晋襄公死后,晋灵公继位。晋灵公荒淫无道,赵盾多次劝谏,招晋灵公追杀。后来赵朔杀了晋灵公,晋景公登基。奸臣屠岸贾与赵朔不和,向晋景公谗言。阴谋得逞。杀害赵氏满门,赵朔的妻子是公主,得以逃到宫中。赵朔的妻子生下男婴后,被屠岸贾知道,程婴用自己的亲骨肉被屠岸贾乱刀砍死,公孙杵臼也被乱刀砍死了。后来赵武成人,才知原来当年屠岸贾乱刀砍死的竟是程婴的亲生骨肉。后来,赵武和程婴带兵攻打屠岸贾,诛灭了他的家族。
其中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程婴,他很忠实赵家,是忠实的门客,是一个很有心机的人。虽然他为了报仇有点疯的地步,结果却也没有复仇成功,饮恨自杀。正所谓“和熊掌不可兼得”,要成大事者确实应该有他的那种谋略,要有所牺牲,牺牲自己的妻子,儿子,在仇人屋檐下卧薪尝胆十六年,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并且在屠岸贾大肆搜捕赵氏孤儿时能果断的作出决策,联合公孙仵臼,救赵家的唯一血脉。
我很难想像出人为了报仇竟然有如此大的力量、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在仇恨面前,亲情,骨肉也变得不堪一击。
程婴和公孙杵臼为帮助忠义的赵氏不惜牺牲生命,这种侠义之风着实让人钦佩。尤其是程婴,为了保护赵氏孤儿竟用自己的亲生骨肉为饵,来骗取屠岸贾的信任,而且甘心背负骂名十五载。报仇成功后,程婴不图回报,不慕荣华,以死明志,追寻故友,这种情义深深感动了世代们。
第一次读《赵氏孤儿》是在初三的时候,那时候不懂得其中所蕴含的东西,只知道讲述了赵朔遗孤复仇的故事,那时候就只是故事。后来随着的时间的流逝,年龄的增大,再读的时候却别有一番风味,文中的赵氏孤儿,顾侯,屠岸贾,程婴,屠岸冶姮等人的形象更加的鲜明。两代人的仇,一次次血腥的杀戮,他们都是被仇恨扭曲的俗人,对赵氏充满仇恨的顾侯,扭曲到每天训练“西域灵獒”,以待有朝一日用它来咬断赵氏一门的喉咙,他的内心充满了杀戮。屠岸贾也是被仇恨扭曲了的,他甚至为了搜捕赵氏孤儿,将全城的婴儿都给抓来,进行屠戮,真可谓“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这样扭曲的人还有很多……全书唯有的一丝温暖人心的东西就只有赵氏孤儿和屠岸冶姮的爱情故事,他们的爱情超越了一切世俗的东西,真真正正的验证了一句话,那就是“爱,是一切毒药的解药。”在不同版本中,赵氏孤儿的故事有不同的结局,有的说是赵氏孤儿报了满门的血海深仇,有的是赵氏孤儿放弃了报仇,不同的结局显示了不同人的心理态度。在爱情的的深海里,赵氏孤儿和屠岸冶姮的爱情是一出悲剧,他们的爱超越了世俗人的狭隘情爱观。
生活在那个动乱的,权利交织的年代,欲望和金钱腐蚀了人们的内心。赵氏孤儿的故事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剧。无论是心狠手辣的屠岸贾,亦或是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的顾侯、程婴,更有甚者是无辜深陷仇恨的赵氏孤儿……动乱的`年代成全了晋灵公的权利欲望,他运筹帷幄,步步为营,完成了权利的过渡。
生活的现实就是这样,放不下仇恨,就将被仇恨腐蚀。佛家最大的思想除了空就是放下了,所以,放下一起怨怼,才会有更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篇二
今年深秋,我读了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这本书让读者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当时伦敦最底层人们的生活,也让许许多多向往伦敦的人们认识到了它的真面目。
文中主角奥利弗·退斯特是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正如作者所写:“作为一个在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苦力——在世上尝拳头,挨巴掌,被人藐视,无人怜悯的人。”从一出生,他就受到来自各方的欺侮。他周围的所有人,以对啊孤苦伶仃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为乐趣。
九岁那年,奥利弗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棺材店老板一家和学徒都使劲地以迫害奥利弗为乐。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来自人类的善意,孤苦无依地处在奸邪与罪恶的包围之中,在饥饿与惊吓中长大,成了阴郁的性格和伤感的气质。
奥利弗不堪忍受棺材店一家人逃亡伦敦,然而等待他的却是贼窟罪犯,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处在犯罪的边缘。他受到胁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抢劫,成为了罪犯们的牺牲品,最后在好心的绅士的帮助下,逃脱了罪恶的魔爪。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相比,我们就幸福多了。学校的老师关心我们,同学也非常友好。大街上,好心人扶着陌生的老太太过马路;公车上,人们纷纷为素不相识的.老人让座……我们处在和谐社会,身边都是善良的人。
在家里,父母亲非常爱我,什么都为我着想。他们按照古人的标准培养我,在课余时间带我学习琴棋书画,想让我成为才女。而我时常抱怨:“学这么多干什么,你看别人都去玩了,而我连写作业都时间都没有了。”我不理解父母,甚至为此发脾气。可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好。记得有一回,天上下着倾盆大雨,眼看着我学古筝的时间就到了,妈妈毅然披上雨衣送我去培训中心,雨花漫天飞舞,像成千上万支利剑射向我们,势不可挡地砸在我们的身上,打在妈妈的脸上;可她只是用手抹了一下,依旧骑着车送我。我原本以为这不足为奇,是父母该为孩子做的,可看了奥利弗的经历后,我明白了: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早已忘了父母的付出,还要埋怨,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读完《雾都孤儿》后环视四周,突然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人爱我,关心我,帮助我,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一切。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篇三
《雾都孤儿》是英国大文豪狄更斯的一部小说,读完后我被他顽强的精神打动了。
主人公奥利弗出生在济贫院,妈妈不久就死了。他在贫民习艺所里受尽欺凌,因不想忍受痛苦向伦敦逃去。路上,他被外号机灵鬼的人骗到贼窟,在两次偷盗中分别遇到了布朗劳先生和梅里夫人,但又一次次被抓回。这时奥利弗的身世一点点真相大白,最后被第一次偷的老绅士收为义子。
小说里两位最好心人是奥利弗遇难时帮助他的布朗劳先生和梅里夫人,他们多么善良啊!不但没有因为奥利弗偷了东西怨恨他,还将他收养下来。他们用那颗善良的心让奥利弗感到温暖,正是这种善良让世界上多少人走出困难,让多少坏人变成好人,让流浪儿感受到家的温暖,如果世界上有那么多善良人,世界就会变得美好。
让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陷入贼窟的那段经历。奥利弗逃向伦敦是走了七天七夜,他身上仅有一块面包、一件粗布衬衫、两双补过的袜子和一个便士。一路上,他饥肠辘辘、痛苦不堪,但顽强的生存了下来。读到这,我油然生起了敬佩之情。奥利弗年仅10岁,和我们差不多。可他的坚强、勇敢远胜于我们!他在饥饿、寒冷、孤独、痛苦下还有顽强的斗争意志与勇气,真值得我们学习!
想想生活在“蜜罐”里的我们在在爸爸、妈妈娇养下还不懂得生活的美好,总是抱怨,感到不满足,读完奥利弗这感人的故事哈偶,我们要好好的自我反省一下了。当我嫌饭菜不好吃时,我应该想到街上还有那么多的流浪儿了!当我抱怨没有新衣服穿时,我应该想到还有多少穷人穿着破衣服!当我觉得学习枯燥时,我应该想到还有大山里无数孩子那双渴求知识的眼睛!
珍惜现在的幸福,珍惜现在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条件,我们要靠自己,让更多的人的到现在的幸福!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篇四
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篇五
最近我在看一本英国名著——《雾都孤儿》,我是先看的同名电影,后面才把原作小说找来看。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特威斯特。10年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丨特威斯特是一位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后不位善良的老先生一一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i活。(作者用短短几句话就概括了书中主人公复杂的一生,简洁明了,让读者一目了然,对本书的内容有了大致的了解。
们怀着一颗诗意的心情,面对生活的大海。我们的心中应该永远怀着春暖花开的期待以及大海般昂扬的斗志,去奋斗我们的人生吧!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篇六
在《赵氏孤儿》这本书,我看了之后,十分的感动。这个故事。讲的是:春秋中期,晋襄公死后,晋灵公继位。晋灵公荒淫无道,赵盾多次劝谏,招晋灵公追杀。后来赵朔杀了晋灵公,晋景公登基。奸臣屠岸贾与赵朔不和,向晋景公谗言。阴谋得逞。杀害赵氏满门,赵朔的妻子是公主,得以逃到宫中。赵朔的妻子生下男婴后,被屠岸贾知道,程婴用自己的亲骨肉被屠岸贾乱刀砍死,公孙杵臼也被乱刀砍死了。后来赵武成人,才知原来当年屠岸贾乱刀砍死的竟是程婴的亲生骨肉。后来,赵武和程婴带兵攻打屠岸贾,诛灭了他的家族。
其中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程婴,他很忠实赵家,是忠实的门客,是一个很有心机的人。虽然他为了报仇有点疯的地步,结果却也没有复仇成功,饮恨自杀。正所谓“和熊掌不可兼得”,要成大事者确实应该有他的那种谋略,要有所牺牲,牺牲自己的妻子,儿子,在仇人屋檐下卧薪尝胆十六年,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并且在屠岸贾大肆搜捕赵氏孤儿时能果断的作出决策,联合公孙仵臼,救赵家的唯一血脉。
我很难想像出人为了报仇竟然有如此大的力量、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在仇恨面前,亲情,骨肉也变得不堪一击。
程婴和公孙杵臼为帮助忠义的赵氏不惜牺牲生命,这种侠义之风着实让人钦佩。尤其是程婴,为了保护赵氏孤儿竟用自己的亲生骨肉为饵,来骗取屠岸贾的信任,而且甘心背负骂名十五载。()报仇成功后,程婴不图回报,不慕荣华,以死明志,追寻故友,这种情义深深感动了世代们。
这部影片记叙的是晋国时期赵氏遭人陷害,三百人被诛,只剩下一个孤儿,被大夫程婴收养,将他抚养成人并报其杀父之仇的事。
这部影片,刻画了许多有血有肉的人物,其中有两个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个是程婴,另一个是屠岸贾。
程婴,晋国大夫。他是一个能以大局为重,以他人利益为重的人。当年,赵氏遭诛,庄姬夫人走投无路时,将其子托付于程婴,并以身殉夫。程婴将其子带回家,却在去公孙大人家时,赵氏孤儿被奉屠岸贾之命的官兵带走。但他却铭记着庄姬夫人临死前说的话,于是他便历尽千辛万苦最终救回了赵氏孤儿,却牺牲了自己的孩子和妻子。
痛心之余,他便一心想着要将孩子抚养大,为他报仇。于是,他将赵氏孤儿取名为“程勃”,并将他带到了屠岸贾的门下,做他的一位门客。试问,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在屠岸贾的门下,他以超乎常人想象的`毅力将程勃抚养成人。最终,“皇天不负有心人”,屠岸贾终于遭到报应,终于倒在了程勃,倒在了赵氏孤儿的刀下。但他为此付出了毕生的努力,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程婴的以大局为重的精神感动着千千万万的观者,也给人以深深的启迪。司马迁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如果说程婴最后的下场是重于泰山,那么若是他未能将赵氏孤儿抚养成才的话,那他的死就是轻于鸿毛,微不足道了。
程婴的精神让我们敬佩,屠岸贾的嘴脸却让我们厌恶。屠岸贾,晋国大臣。却实在“奸”得可以,相对于三国时的曹操而言,真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影片中,他在赵相国向皇帝进酒时,乘机诬陷他,并要灭赵氏全族。其狼子野心真叫人胆颤!即使灭了赵氏三百人,他却连赵氏孤儿也不肯放过,定要斩草除根。但再以大局为重,舍小家而保大国的程婴面前,他也只能俯首而退。
俗话说得好:“好有好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果然,十五年后,他终于遭到了报应,死在了赵氏孤儿的剑下。真叫人怡然称快。像屠岸贾这种人,在当时,就是一个社会的败类。从他身上,我真正的明白了三国时期刘备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今,我们做为一个公民,做为社会上的一员,更应该多为社会做贡献,为社会注入新的活力。而不应该,一味的去干坏事,没有一颗善良之心,没有一颗关爱之心,没有一颗互助之心,没有一颗感恩之心。那只会像屠岸贾一样,遭到人们的排斥,成为社会的败类。
每部影片都不同,每部影片也都发人深省。从《赵氏孤儿》中,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他就像指路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观看了这部影片,我的心情至此还犹如汹涌澎湃的大海,久久不能平静,或许这就是影片的独特魅力所在吧!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篇七
作为元四大悲剧之一,《赵氏孤儿》是一出交织着忠义与诚信,复仇与杀戮的惊心动魄的悲剧,极具感染力,被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哈姆雷特》。其精彩之处,源自于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以及人物的内心矛盾。
1755年,伏尔泰据《赵氏孤儿》创作了《中国孤儿》并在法兰西剧院上演,引起了轰动。不同的是,伏尔泰笔下的《中国孤儿》结局与《赵氏孤儿》却大相径庭。忽必烈并没有将他所爱的女人和孩子杀死,他被感动了,将他们放走。伏尔泰认为,或者说西方人认为,人性可贵,人的生命是不能被轻易抛弃的。
而《赵氏孤儿》中,赵氏孤儿认贼作父,杀父仇人屠岸贾将其抚养长大。然而当程婴告诉他,他的义父就是当年的杀父仇人时,赵氏孤儿在激烈的内心冲突后,选择了杀掉养育他16年的义父,终于报仇雪恨。在中国人的笔下,血缘是至高无上的力量,为此,可以抛弃16年的感情,选择报仇。
在西方人眼中,真正你应该爱的是为你付出过感情和血汗的人,他或许与你并无关系,但他对你付出过爱,那么耶稣要求你也去爱他。这种爱是广博的。
伏尔泰不能理解《赵氏孤儿》中的忠信精神,他不能理解这么多人为一个孩子就可以轻易的.去死。中国和法国,西方和东方,不同的价值观在这里被影射出来。两者本没有孰对孰错,但事实上,我们已经判断出优劣。
《赵氏孤儿》诞生之初,众义士为了保存满门忠烈的赵氏孤儿而舍生取义。此处的孤儿已不仅仅是一个小生命,而是一种正义的象征,他是为赵家报仇的唯一火种。所以与其说这五位义士为存孤而死,不如说为忠义而亡。进入现代,《赵氏孤儿》越来越多的被改编上舞台,复仇还是原谅,和《哈姆雷特》中的tobeornottobe一样,发人深省。人艺版的《赵氏孤儿》中,导演林兆华去掉了孤儿复仇的结局,选择了放弃复仇。
千百年过去了,中国人终于同意了伏尔泰的宽容、谅解和尊重的观点。从《赵氏孤儿》复仇到谅解和尊重的转变,体现的是中国人的意识、愿望和品格的进步。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篇八
刚刚看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眼里还有泪水,记下我的感受。小主人公奥利弗,没有父母,是个可怜的孤儿,四处流浪,吃不饱穿不暖,他本性善良,但不幸落入坏人的手里。一次和小扒手出去偷东西,被不知真相的人群抓住,送到警察局。
但好心的布朗朗先生怜悯这个可怜纯真的孩子,收留了他。可是坏人们担心小奥利弗告发他们,又将他绑架,并且利用小奥利弗去偷布朗朗家。可怜的奥利弗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被两个魔鬼般的强盗挟持者走向布朗朗家。在恶魔比尔的枪口下,奥利弗向布朗朗大喊:救救我,救救我!奥利弗中抢了,滚下楼梯。比尔决定要杀人灭口。善良的兰斯冒险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布朗朗先生,然而,这一切却被同伙费更派去的`人听到了。
比尔杀死了兰斯,费更带着小扒手们连夜逃走。最后,比尔的那条狗领着警察和布朗朗先生找到了他们,情急之下,比尔抓起奥利弗作为人质,翻窗企图逃走,还是那条通人性的狗,它的叫声惊吓了慌张的比尔,被吊死在自己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套中。善良、纯真的奥利弗得救了。他住在布朗朗先生家里,过着宁静而快乐的读书生活。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善良的奥利弗还记着那个曾经收留过他的费更,尽管他是个小偷、骗子。在布朗朗先生的陪伴下,他走进阴森可怖的监狱,去看望费更。此时的费更,将面临绞刑,已经神志不清了。
当奥利弗说你对我很好时,本已经精神恍惚的非更,竟然认出了奥利弗。他紧紧抱着小奥利弗,悄悄说出他藏宝的地点,说一切都归他,还叫奥利弗快快逃走,就是他被绞死了,奥利弗也要往前走。看到这里,我早已是泪流满面,多么善良,多么纯洁,多么伟大的感恩的心。在经历了一番苦难的岁月之后,小奥利弗终于有了关爱他的人。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篇九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动人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身于一个济贫院,出生。
不久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做一件礼物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
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费,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但是意志却十分坚定。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有没有想过,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在和饥饿、寒冷、疾病做斗争。他们充满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我们能视而不见吗?不,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吧。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篇十
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的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写有十多部长篇小说,他写作《雾都孤儿》时,年仅二十五岁。
孤儿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
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才能去保护需要保护的孩子们。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篇十一
《雾都孤儿》这本名著讲述了这样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叫翁奥利弗·特威斯的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她的妈妈在他出生不久后就死了,后来他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然后被当做一件没有价值的物品送来送去,不知受了多少的磨难才遇见了一位善良的老人把他收养起来。
看书不是我的爱好,但这本书确是如此的吸引我。不是因为书的内容多么的生动,句子用得多么的巧妙,词语多么的精确。而是书中反映了那时的社会生活相比,有一些问题真的值得我们深思。
我们生活在蜜罐、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我们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还有良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但许多人不珍惜。我们不仅能吃饱、穿暖而且要吃好、穿好,讲究品位、名牌、赶时尚和潮流。从未想过节约水和粮食的问题。有父母的疼爱不够,他们给我们吃的穿的,供我们读书,还向他们要大把大把的零花钱去吃、喝、玩、乐。父母没有钱,就怪他们无能,抱怨自己生活在这种环境,一点也不懂得知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许多孩子正在忍受饥饿、寒冷、病痛。在非洲,许多可怜的孩子因为饥饿正面临死亡,更不用提上学了。那些孩子每一个都渴望活着,但对生存简直就是一种万奢望。
对于生活在这样优越条件的我们应该反省:我们应该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这一些,而且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看着他们死去吗?不能,也不允许,我们要用双手和大脑去帮助他们,去努力地学习。等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之后,就可以去帮助他们实现能生存下来的愿望!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篇十二
每次看到街头有流浪儿在乞讨时,我都会想起我最近正在读的一本书——《雾都孤儿》,默默地丢下点零钱。
《雾都孤儿》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一部社会批判小说,主人公孤儿奥利弗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九岁时就被阴险的孤儿院院长骗去做学徒,吃尽了棺材店老板的虐待,然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逃向伦敦,寻求希望之光。可是天意弄人,刚到伦敦,他就陷入贼窝,被迫去做狠毒凶徒的帮手。无巧不成书,他第一次行窃偷的是父亲生前的好友,第一次入室抢劫抢的是他的姑妈,甚至将他骗入贼窝的居然是他的哥哥。最后,在历经千辛万苦之后,终于在好人的帮助下,查明了身世,获得了幸福。
狄更斯是一位在写作上十分杰出的大师,善于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将他笔下众多的人物塑造得个个形象鲜明。虚伪冷酷的邦布尔夫妇,老奸巨滑的费金,凶残成性的塞克斯,善良美丽的露丝小姐,冲动易怒的罗斯伯力大夫,高贵善良的布朗罗先生等人物都刻画得栩栩如生。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
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一个孤儿的艰苦,和现在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使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太阳渐渐西沉,夕阳染红了天空中的云朵,我站了起来,静静的合起了《雾都孤儿》这本书,为什么我们有了这种优越环境,还不能好好学习呢?我们要好好感谢那些为我们创造这样美好生活的人,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报答社会,报答为我们创造美好生活的父母们。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篇十三
奥利弗·崔斯特是一个孤儿,因为在孤儿院里多要了一些粥而被赶了出去,沦落为贼。他们的头费勤专门教坏孩子,让他们为他去偷东西,为他顶替罪名。奥利弗的伙伴们带他出去偷一位老绅士的东西,奥利弗并不想做这种出格的事情,只是站在一边厌恶地看着这种行为。谁知,伙伴们偷了东西后逃之夭夭,奥利弗被认为是偷东西的贼。但那位老绅士为他求情,最终收留了他。
老绅士让奥利弗去帮他送钱。奥利弗一出门就被一个自称是姐姐的人抱住。原来是费勤的同伙南茜。南茜受了费勤的指示,本来她是一位善良的农家女孩。奥利弗重新又被带到费勤的贼窝里。费勤打他,还抢走了老绅士的钱。善良的南茜不忍心看到奥利弗被打,就向费勤求情。谁知,南茜被打倒在地上。
在一次抢劫中,他们把奥利弗带去了。奥利弗被枪打倒在地上,最终被好心的梅丽夫人收养。梅丽夫人和她的侄女罗丝精心照顾着他。当奥利弗完全恢复时,梅丽夫人带奥利弗去看望那个老绅士。老绅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么多年过去了,奥利弗居然能与他相见,还相安无事。老绅士说,他是来找塞克斯的,塞克斯和费勤他们是一伙的,他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老绅士想找塞克斯要回奥利弗应有的遗产,而不是让他自己独吞。
在南茜的配合下,他们终于有了一丝线索。而南茜却在屋子里。忠于,坏人被捉了起来,而他们也证实了罗丝与奥利弗有亲戚关系,罗丝是奥利弗的阿姨,但她并不是梅丽夫人的侄女,她也是个孤儿。
正义总能战胜邪恶。就算你无亲无故,贫穷无依,有些时候,也常常会有人来温暖你。这个世界,还需要更多的爱。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弗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我们的世界上总是会存在许多不正义的,罪恶的事情。但在十九世纪的英国,无论是在狄更斯的笔下还是在现实中这种事都很普遍。
当时的英国政府对穷人实行假惺惺的救助——把贫民集中管理在监狱中,并美其名曰“贫民习艺所”。它与监狱唯一的区别是需要干的活更多,每餐吃的更少。
《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小奥利弗厌恶了这样的生活,竟以九岁的年龄,仅带着一个便士,一个面包,几件衣物,孤身一人前往七十英里外的伦敦。由此可见当时“社会上层的绅士们”对贫民,特别是小孩的剥削是多么的残酷。
虽然小奥利弗在伦敦也遇到了老犹太人费根这样十恶不赦的坏蛋,但也受到了布朗先生,梅里太太等人无私的帮助。最终他了解了自己的身世,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讽刺的是当年帮助过小奥得弗的贫民习艺所所长,在失业后也被习艺所收容了。
在读到小奥利弗被人帮助时,我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平时我可以说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每当见到电影中不正义的事发生,我总想跑到电影中去指责坏人。而每当电视中播出穷苦人们的生活时,我更是恨不得立刻去帮助他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面对一个在火车站,汽车站乞讨的老人,我却没有一点慈悲之心。这也许可以说是现代社会中的欺骗太多,使人们不得不加强防范,但我更觉得这是我的爱心不够。
学校中有时会发生打架或吵架事件,而我每次都只充当一个旁观者,甚至还会嘲笑其中一方,而很少去调解。现在,我才感到羞愧难当。
“我们无法改变这个世界,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这是一个小故事中说的,我觉得这也是我读了《雾都孤儿》后的感想。以后,我与其在家中发表激昂的讲话,还不如去社会中多做些好事。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记得第一次看《雾都孤儿》,是在八年级的时候,当初是为了学好英语,才看了英汉对照版的。当时的感觉就是,奥利弗很善良,所以没有被带坏,好人还是有好报的。只是南希死的太惨了,不过除了这一点,结局也还算不错,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第二次看《雾都孤儿》,是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当时看了一部电影,叫《八月迷情》,总觉得这部电影的剧情跟《雾都孤儿》很像,于是就看了第二遍。这次才发现,奥利弗不但善良,而且非常勇敢。他敢于开口再要一些粮食;他敢于动手打侮辱自己妈妈的人;他敢于一个人跑到伦敦奋斗;他敢于逃出贼窝;他敢于去监狱探望费金。正是因为他的善良和勇敢,加上好心人对他的帮助,才使得他得到收留,过上幸福的生活。
现在进入大学了,开设了外国文学这门课,我再一次翻开了《雾都孤儿》,还看了一遍电影版的,于是心灵又被撞击了一次。我发现主人公奥利弗除了善良、勇敢,还非常的坚强,不服输,并且懂得知恩图报。他一出生就注定要经历很多很多的磨难,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家庭的温暖,有的只是他人的打骂和瞧不起。但是他没有向命运屈服,他要去伦敦,他要去奋斗,他要过得更好。终于到了伦敦,却又不幸被骗进了贼窝。老贼和小贼们教了他种种偷的技术,但他并没有因此也变成一个小贼,他知道偷东西是不好的。还好,再一次行动中,他幸运的被布朗鲁先生同情和收养了,他很感谢布朗鲁先生,主动要帮布朗鲁先生还书,却又被盗贼集团抓了回去,他恳求他们放他回去,他要把书和钱还给布朗鲁先生,他不想让布朗鲁先生认为他也是一个小偷,一个骗子。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寒假里,和王心钰一起看了许多中外著名的小说,曲折离奇的故事和栩栩如生的人物深深吸引了我们。其中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更是给我们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故事里的主人公奥里弗在来到这个世界不久,就成了孤儿,他的童年是在饥饿和侮辱中度过的。在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后,因不堪忍受虐待和欺侮,在遭受一次毒打后,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心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却要致他于死地。
幸亏自幼沦入贼窝,天良尚未泯灭的南茜冒着生命危险说出了偶然听到的秘密,奥里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他终于和善良正直的人们生活在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整部小说曲折惊险,充分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荒谬的斗争,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对坏人感到无比愤怒,被善良的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
想到我们现在生活在如此和平美丽的环境,我们更加应该珍惜。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篇十四
记得第一次看《雾都孤儿》,是在八年级的时候,当初是为了学好英语,才看了英汉对照版的。当时的感觉就是,奥利弗很善良,所以没有被带坏,好人还是有好报的。只是南希死的太惨了,不过除了这一点,结局也还算不错,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第二次看《雾都孤儿》,是初三毕业那年的暑假。当时看了一部电影,叫《八月迷情》,总觉得这部电影的剧情跟《雾都孤儿》很像,于是就看了第二遍。这次才发现,奥利弗不但善良,而且非常勇敢。他敢于开口再要一些粮食;他敢于动手打侮辱自己妈妈的人;他敢于一个人跑到伦敦奋斗;他敢于逃出贼窝;他敢于去监狱探望费金。正是因为他的善良和勇敢,加上好心人对他的帮助,才使得他得到收留,过上幸福的生活。
现在进入大学了,开设了外国文学这门课,我再一次翻开了《雾都孤儿》,还看了一遍电影版的,于是心灵又被撞击了一次。我发现主人公奥利弗除了善良、勇敢,还非常的坚强,不服输,并且懂得知恩图报。他一出生就注定要经历很多很多的磨难,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家庭的温暖,有的只是他人的打骂和瞧不起。但是他没有向命运屈服,他要去伦敦,他要去奋斗,他要过得更好。终于到了伦敦,却又不幸被骗进了贼窝。老贼和小贼们教了他种种偷的技术,但他并没有因此也变成一个小贼,他知道偷东西是不好的。还好,再一次行动中,他幸运的被布朗鲁先生同情和收养了,他很感谢布朗鲁先生,主动要帮布朗鲁先生还书,却又被盗贼集团抓了回去,他恳求他们放他回去,他要把书和钱还给布朗鲁先生,他不想让布朗鲁先生认为他也是一个小偷,一个骗子。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雾都孤儿》,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好书。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篇十五
言归正传。《赵氏孤儿》作为贺年片,各媒体广泛宣传,老少配“王学圻--范冰冰”的绯闻也造了出来,也够狠的。网上都说是看了前半部好片。我认为那有失偏颇了。前半部分讲述赵家被害,托孤,换孤,情节惊心紧凑,场面有气势,后半部则较温情,讲述程婴抚养赵孤。最后才再来个马战和不甚激烈的决战。导演想在影片后半部展现温情和人性,从网上所谓的影视评论家眼里后半部分是失败,可见导演又超越了人们的接受能力。
程婴带着赵孤投奔屠岸贾(杀赵家仇人)当门客,并让赵孤认贼作父,认屠岸贾为干爹,暴戾、奸险、恶毒的屠岸贾信以为他真是程婴的儿子,教他习武,还教他做人的道理,十足一慈父。屠岸贾发现眼前的义子程勃(剧中赵孤的名字)竟是赵家留下的唯一血脉,当年斩草除根行动并未成功。马战时想借刀杀人,生死攸关时刻却于心不忍。最后赵武(赵孤在历史上的真实名字)带着程婴上门决斗时,屠岸贾对付一个十五岁少年和一老弱的郎中,完全可以几招内置他们于死地,也多次不忍心。最后屠岸贾刺程婴时,分神,才被赵武一剑刺死。--这便是陈凯歌导演竭力要渲染的人性。精彩、刺激,有半部电影就够了,在复仇片里讲人性,我认为是文明、进步之举。虎毒不吃儿,奸恶之人也有父子深情。渲染血腥和暴力的被批判,宣扬人性的又嫌不够刺激,观众的胃口太难侍候。陈凯歌导演敢在一商业大片里不顺从大众,而是站在高位引领大众,也是有胆识之举。
对应着历史讲情节吧。春秋时代晋国重耳公子流亡十九年,最终在秦国的帮助下成为晋国国君。即历史赫赫有名的“春秋五霸”之一晋文公。多年跟随他的人当中,除了被烧死在绵山的介子推,都封了官,赵衰是其中一员。由赵衰起赵家在晋国政治界位高权重,这是个起点,随着历史的发展,赵氏的后人最终参与了“三家分晋”,建立了战国七雄中的赵国。“赵氏孤儿”故事虽然于《史记》有记载,但不可全信,《史记》之前的史书很多没有记载,有记载者也多有出入。“赵氏孤儿”故事有多个版本,元代纪君祥的《赵氏孤儿》中,程婴让赵武认屠岸贾作义父,可见陈导演的版本与纪君祥版较相似。纪君祥版太著名了,现在很多人说陈导演版有“大改编”,则有点牵强了。“赵氏孤儿”在明代冯梦龙的《东周列国志》里,程婴携赵武远走荒野。一老头(古人寿命短)带着一小孩躲藏于荒山,要教他文化和武艺,还要帮助他复兴赵氏,成功的可能性极低。如果认丧子的屠岸贾作义父,则赵孤长大成人,并受到良好教育的机会就很大,而且活在国都政治圈中,日后利用政治斗争复兴赵氏的可能性便高出许多。即便从情节的曲折性,以及忍辱负重的道德说服力来看,纪君祥版也是值得今天的投资者借鉴的。
葛优不愧是中国贺岁片男演员一哥,把程婴演活了。真的英雄并非都高喊着口号就义。他就一江湖郎中形象,甚到有点猥亵。本来是局外人,但他受托孤儿,有意无意中以亲生儿子替换了赵孤,看着儿子被摔死,夫人被刺死,他还要忍辱负重把赵孤抚养大,还要想办法让赵孤为赵家,为程婴其本人报仇。当然还要复兴赵家,这点于电影里并未表述。程婴的活比公孙杵臼的死,难多了,程婴是真的英雄!葛优把英雄演活了,范冰冰和黄晓明的光芒都被他掩盖了。你不得不服他,一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
最后我还想一些不太和谐的话。或者在很多人眼里无关痛痒,但也希望该博文读者明白。这影片犯了一个极严重的历史错误。2600年前不可能这么壮观的马战!原因很简单,马镫还没有发明。没有马镫,骑马是件很危险,很痛苦的事,要靠双腿夹紧马身。坐不稳,何谈马背上潇洒挥舞武器?赵国的“胡服骑射”时没有马镫,秦始皇的轻骑兵也没有马镫,后者可从秦兵马俑中看到。轻骑兵更多只是骑马赶路,以达到快速行进。具体何时发明马镫,历史学家也不敢断定,可以肯定东晋时期有了马镫,而马镫在西方的出现,则是八世纪初。决定作战能力的要素有三:机动能力、攻击能力、防御能力。在冷兵器时代,最强大的是骑兵,所以蒙古人可以一直杀到欧洲。热兵器时代陆战之王则是坦克,空中则是战斗机。制片方不可能不知道这些历史常识,我估计是为了迎合观众,仅有车战,不如加上马战过瘾。但这有明显的误导的成份。
总的来说,《赵氏孤儿》是部挺好的电影,值得晚上飞车独自去观赏。
在国内的几位大腕级导演中,陈凯歌原属于我不太喜欢的导演之列,而且是越来越不喜欢的那种。陈大导演的早期作品有几部还是不错的,尤其喜欢那部《霸王别姬》,整部电影充斥着历史与现实的交织,戏里戏外不分情境的纠缠挣扎令观众揪心。而这部电影也可能是主演张国荣悲剧的引子之一。但从《无极》开始,陈大导演的电影除了恢弘的场面和炫目的色彩,找不到多少思想与内涵。但2008年拍的《梅兰芳》改变了我的看法,陈导的电影又列入我的观看计划中。
近期的贺岁片一部接着一部上演,导演、主演的牌子一个比一个大,前期炒作的热浪更是一个盖过一个。老谋子的“山楂”炒的最凶,但其中味道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好;冯导的“地震”震动了观众的心,可说是催人泪下,但“非2”却成了“戏不够、噱头凑”的大杂烩;而姜大明星的“子弹”则飞的让人眼晕……。那么,陈导的《赵氏孤儿》又会是什么样的效果呢?说实话,这部电影比同档期的那几部贺岁片要好些,不再那么“无极”。当然,电影好看与否,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
这部电影对《史记-赵世家》中的记载动了较大的“手术”,说是“篡改”可能有点过,但若说是“改编”又有点不够。虽然改动很多,但故事的主线和故事里的主要角色那是绝不能变滴,毕竟还有“尊重历史”的原则在限定着。电影与历史记载相比,改动之处有很多,但差别最大的、最值得评说的应该是两处:一是程婴换孤的起因与过程,一是程婴抚养、教育赵氏孤儿的方式与过程。本人认为:这两处较大的改动,正是影片“得”、“失”之所在。
《史记》中记载的“程婴换孤”这一情节是程婴与公孙忤臼商议的计策,是程婴忠义气节的体现。而在电影中,这一情节被做了较大的修改,“换孤”的起因不再是程婴的仗义,而纯属陰差陽错和被逼无奈。这样的改动令程婴少了些“假、大、空”的英雄主义气概,多了一份儿温情,添了一份儿人性。这多少可算是电影改变中的“亮点”,应该属于“得”的部分。只是在整个换孤过程中,程婴显得过分懦弱,过分被动,有悖于历史上这个人的本性。
而救下赵氏孤儿后的程婴,原本该隐居深山,独自抚养教育赵氏遗孤,直至晋王幡然悔悟招其回宫。但电影里却让他不甘于深山的寂寞,反而带着年幼的赵氏孤儿投奔到死敌屠岸贾的门下,且让赵氏遗孤认贼作父。这一情节的设计实在令人匪夷所思。电影中,赵氏遗孤成长过程中,受到了屠岸贾诸多的恩惠,而他的养父从未给他哪怕一点点复仇的教育。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怎么可能一下子聚集起满腔仇恨而手刃仇敌呢?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试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一个人若没有君主的首肯而随便刺杀重臣,焉能不受到制裁?不受到追杀?因此,这处改动该算是影片中最大的败笔,最大的“失”了。
另外,电影里韩厥的角色设计也令人感到诧异。历史记载中,韩厥将军并没有参与程婴救孤的过程,但他同情受到屠岸贾陷害的赵氏忠良,也多少知道一点关于程婴与赵氏遗孤的事情。是他最后让程婴和赵氏孤儿重新回到了“人间”,光明正大地走进了社稷。但在影片中,韩厥基本上成了一个莫名其妙的角色,除了在深受震动而放走救孤的程婴外,看不出他有任何存在的价值。
说到底,陈大导演又犯了他一贯的老毛病——虎头蛇尾。陈导又一次开了个轰轰烈烈、颇为引人的好头,接续上一段平铺直叙的过程,最后却毁在了让人莫名其妙的结尾上。
剧中的每一个角色都是活的,包括代表忠正的程婴和代表奸佞的屠岸贾。作为影片的《赵孤》经过一番改编,屏除了作为元杂剧的传奇色彩和好人至好坏人至坏的元素,为我们呈现了一个较生活、较贴近的《赵氏孤儿》。
元杂剧《赵孤》作为中国古代十大悲剧之一,讲述的是春秋时期晋贵族赵氏被奸臣屠岸贾陷害惨遭灭门,幸存下来的赵氏孤儿赵武长大后为家族报仇的故事。
剧中还有三个人:庄姬、韩厥、公孙杵臼。
原文中此三人的死法分别都被改换,庄姬并非拔剑而是自缢,韩厥乃是自刎,公孙大人则是撞阶而死。无论何种死法,他们都是忠正善义、悲壮的灵魂!
其中,葛优扮演的程婴让我久久不能释怀,他的面容上刻着两个字“父亲”。他不是什么大英雄,他只是一个父亲。抱着儿子会开怀大笑的父亲……当他亲眼看见万恶的屠岸贾将自己的儿子摔在地上,只一声,没了声响……他,他崩溃了!那是怎样的一种心情?我没法体会。可当我看到严肃的父亲在一旁潸然泪下时,我想我明白了。
陈导的程婴有一个鲜明的特点,他很胆小。他只是个普通的郎中。当庄姬夫人叫他力保赵孤时,他不知所措,他推辞,他犹豫,他觉得这不是他这种人该承受的。就在这时,庄姬夫人说出了那一段作为一个母亲的话:
等他长大了,不要告诉他仇家是谁,就让他过普通老百姓的日子。
他明白了!因为他也是一个孩子的父亲!
二十年中,程婴忍辱负重,带赵孤一并投奔仇家,为报血海深仇……。
在拍摄片场,还没开拍,葛优这个大老爷们哭了。我想,这是父亲的力量!
程婴,以父之名,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叫程勃,一个叫赵氏孤儿。
而他们的父亲,名字叫程婴!
葛优这个腕比较熟悉,主要是从广告上认识的,但还从来没看过他演的电影,虽然我老早就听说他被誉为影帝了。
也许是看过的,但我有个特点,或者说缺陷吧,就是人意化妆,特别是古装,我就认不出谁是谁了。
最近看了《赵氏孤儿》,黄晓明、鲍国安、赵文卓都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庄姬和程婴是谁扮演的愣是没看出来,只是觉得十分面善。看完后百度了一下才知道,那是范冰冰和葛优。。。
影片很好,起伏跌宕,错落有致,转折骤然,吸引眼球。看完之后会让人至少是让我产生了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看到很多人都贬斥屠岸贾,说他残忍贪权,大逆不道,嘴脸丑恶。我实在难以苟同。
先不说他们。我最欣赏的是赵盾的护卫队。勇猛,忠诚,精明,无畏。我认为,这等壮士,绝不是金钱所能收买的,如此看来赵盾还是颇有人格魅力的,士为知己者死嘛。
要说还有褒扬的,那就是公孙杵臼了。这个人太潇洒了!正值,随和,勇敢,还有很多还有词宇以供形容的高洁品质。赵氏灭门时他敢于收容遗留的孤儿,平民协助时他肯自降身份向人作揖,执意牺牲时他先遣散下人,面对__时他没有一丝慌乱,中剑身亡时他没有丁点后悔。赵氏能结交这等君子,也不枉一死了。
往事如风,如烟,散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仇恨只会酿造血与泪的悲剧,而不会带来丝毫快感。世界上最失败的事莫过于让一个一无所知的孩子去背负仇恨。“孩子是无辜的”,韩厥的话是对的。
然而韩厥的人生轨迹为祸打乱。这怨不得别人,更怨不得他自己。“换了我我也会这么做”,屠岸贾如是说。可见人性往往是相同的。亦即是说,在面对同一件事情时,我们的做法往往一样,只是我们各自在扮演自己的角色,邂逅与经历不同而已。
公孙杵臼用生命阐明了什么叫交情;。
庄姬夫人用生命阐明了生命是母爱;。
贴身护卫用生命阐明了生命叫忠诚;。
程婴本人的死却充满了无奈,矛盾,纠结。
人世间就是这样,纷繁复杂,难以言说……。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篇十六
我们的世界上总是会存在许多不正义的,罪恶的事情。但在十九世纪的英国,无论是在狄更斯的笔下还是在现实中这种事都很普遍。
当时的英国政府对穷人实行假惺惺的救助——把贫民集中管理在监狱中,并美其名曰“贫民习艺所”。它与监狱唯一的区别是需要干的活更多,每餐吃的更少。
《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小奥利弗厌恶了这样的生活,竟以九岁的年龄,仅带着一个便士,一个面包,几件衣物,孤身一人前往七十英里外的伦敦。由此可见当时“社会上层的绅士们”对贫民,特别是小孩的剥削是多么的残酷。
虽然小奥利弗在伦敦也遇到了老犹太人费根这样十恶不赦的坏蛋,但也受到了布朗先生,梅里太太等人无私的帮助。最终他了解了自己的身世,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讽刺的是当年帮助过小奥得弗的贫民习艺所所长,在失业后也被习艺所收容了。
在读到小奥利弗被人帮助时,我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平时我可以说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每当见到电影中不正义的事发生,我总想跑到电影中去指责坏人。而每当电视中播出穷苦人们的生活时,我更是恨不得立刻去帮助他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面对一个在火车站,汽车站乞讨的老人,我却没有一点慈悲之心。这也许可以说是现代社会中的欺骗太多,使人们不得不加强防范,但我更觉得这是我的爱心不够。
学校中有时会发生打架或吵架事件,而我每次都只充当一个旁观者,甚至还会嘲笑其中一方,而很少去调解。现在,我才感到羞愧难当。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篇十七
这几天,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把《雾都孤儿》这本小说书看完了。每当我回忆起小说中那一个个片段,不禁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我为奥利弗的悲惨命运所难过,同时更被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所打动。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雾都孤儿》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奥里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终于,由于南西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它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着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折磨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