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篇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市县监察委员会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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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X县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会议精神,紧扣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总体部署,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保障、生态环保等一系列问题,强化监督问责问效,为X县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一、立足职能定位,以强烈的担当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是督促推动履职尽责。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作风拖沓等问题,积极构建“四项监督”贯通融合的大监督格局,以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监督,着力推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018年以来,开展了农村“组组通”公路项目建设、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乱收费、农村“三变”改革等专项监察行动,共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X个,立案X件X人,处分X人。通过专项监察有效提升了责任单位依法行政的效能,进一步确保了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发挥监督专责功能。围绕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等方面,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对贯彻落实过程中的“中梗阻”“半截烂”等突出问题,组成专项工作组,紧盯重要工作、关键环节的贯彻落实情况,找准机制体制漏洞和客观存在原因,集中精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进一步巩固了基层政权稳定。近年来,牵头开展了“半拉子”工程、人饮安全问题、生态环保等监督,督促责任单位和属地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全县上下政令畅通。
二、坚守人民立场,以管用的举措严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一是民生监督成常态。结合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深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财政涉农资金“一折通”专项监察,牵头抓实“五个专项治理”,坚决整治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梳理了X大类X个整治项目,对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安全、生态环保等关键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共梳理并整治问题X个。常态化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近三年来,共走访群众X户,办结群众反映问题X件。二是专项整治有成效。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方案,明确X条工作措施,将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农村人饮安全、“组组通”项目建设管理等8个与脱贫攻坚联系紧密、县委县政府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纳入专项整治内容。督促建立完善《X县控辍保学攻坚方案》、《X县深入开展“校农结合”工作助推农村产业革命和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等X个制度。专项整治共收到并办结群众举报X件,返还群众公益林补助金等X万元,真正做到治吏为民、一心为民。
培育良好作风,以务实的态度助推工作作风持续向好
一是强化教育警示。持续加强廉政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将农投公司董某职务犯罪案件制作成警示教育片《“钱”途末路》,选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规违法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案例展板,在全县X余家单位部门及X个村(社区)巡回播放和展出,实现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廉政教育全覆盖,并组织全县X余名副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到贵阳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警示,切实筑牢全县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持续整肃作风。围绕抓实“五个严禁”,深入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牵头并推动各单位全方位、无禁区开展自查,紧盯重点节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同时,把查纠“四风”问题同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为抓手,重点整治联系群众、服务基层、为民办事中存在的脱离群众问题。三是抓实专项工作。近年来,X县监委围绕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干部队伍作风整肃工作,通过自查自纠、谈心谈话、监督检查、通报问责等方式抓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县干部工作效能,推动工作作风建设持续向上向好发展。
四、强化精准监督,以有效的监督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犯
一是提级监督见实效。2020年,X县监委立足监督职能,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农村“资金、资产、资源”达一定规模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紧紧围绕政策落实、工作作风、“三重一大”、“三资”管理等方面开展监督,针对损公肥私、优亲厚友、侵占“三资”等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进行整治,着力推动村(社区)有关负责人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一年来,瞄准症结跟进监督整改农村“三资”管理问题X个,有效防止村集体资产资金流失,提级监督成效不断彰显。二是基层监察出实招。在县监委成立后,组建5个纪检监察组,对县直单位部门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成立县监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确保监察体制改革落实落地,切实把监察监督深入基层一线,消除监督盲区、破除监督阻碍,通过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解决好基层反应“不灵敏”的问题,充分发挥事前监督作用,切实做到监督全覆盖。2018年以来,乡(镇、街道)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情况专项监督等工作,着力解决长期以来群众深恶痛绝的痛点难点问题。三是民生“三感”出实绩。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出租、路霸、市霸等涉黑涉恶问题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斗争,严肃查处了县交通局在治理黑出租中履职不力、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让营运市场回归正常轨道,以有力的行动回应了群众关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良好社会秩序,不断提升民生“三感”。
五、坚持全面从严,以有力的手段强化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一是拓宽群众参与监督路。不断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和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方式,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信访通道、收集审计结论、反馈巡察结果等措施,丰富问题线索来源,提升服务水平,提振社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鼓励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监督中来,形成大监督格局。监督的方式得到丰富,监督的渠道得到拓展,监督的效能得到提升。二是织密权力运行制度笼。深化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X县监委在严肃查处案件的同时,也全力做好“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监察建议,提出加强权力监督、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责任落实等要求。2018年以来,共发出监察建议38份,指出问题X余个,促进相关单位建章立制X项,进一步堵塞了权力运行的漏洞,防止权力滥用、权力寻租。三是雷霆手段高压反腐。X县监委对于腐败行为绝不手软,坚决惩治,不断巩固近年来反腐败斗争成效,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逐年强化,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筑牢“不想腐”的堤坝,监察执法惩腐治贪向纵深推进。2018年以来,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理X人次,其中严肃查处了县农投公司董某、县供销集团张某某等一批严重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在全县形成了强力震慑。
总之,X县监委始终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深刻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进而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第二篇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巩固党的执政根基。2018年以来,市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监委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持续整治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乱象,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一、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的主要情况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工作导向,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一)聚焦扶贫领域开展专项攻坚。紧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新形势新表现,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项目资金、责任落实、工作作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促整改问题264个;结合“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督促整改问题137个;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82个;查处扶贫领域问题238件385人。市监委被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先进集体。
(二)聚焦扫黑除恶推进打伞破网。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线索移送、同步办理、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三查”,梳理自查373件涉黑涉恶线索办理情况,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9件202人。从严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建工作专班专职负责线索核查和办理,处置问题线索354件,立案95件115人,采取留置措施12人,处分81件94人。市监委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三)聚焦重点领域深化系统治理。以系统思维为统领,围绕群众所需和民心所盼,坚持市县联动,在教育、民政等领域开展系统治理,处置问题线索1064件,立案469件。针对工程招投标、医疗卫生、建筑资质审批、政府采购、人防系统、就业培训、养老保险、经信等重点领域开展突出问题系统治理,问责处理524人。联合公安机关、发改部门持续打击围标串标行为,打掉职业犯罪团伙4个。
(四)聚焦民生民利开展专项整治。紧盯群众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及“回头看”,督促解决教育、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机构等突出问题198个,建立完善制度机制32项,查处190人。抓好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追责问责工作,问责追究52件125人。开展涉农保险保费补贴问题专项清理,清理违规财政补贴资金1250万元,查处242人。在粮食系统开展“清粮行动”专项治理,查处62人,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五)聚焦担当作为整治顽瘴痼疾。坚持小切口入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持续压紧压实履职责任。开展“窗口腐败”专项整治,制定《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对企业合理诉求敷衍塞责,不兑现涉企政策等从严查处。市县联动开展“奇葩”证明专项整治,清理、取消96项。开展“清墙”行动整治“一门多牌”,清理门牌(吊牌)4600余个、宣传栏(展板)3109个、举报箱617个、上墙制度1967个,“清墙行动”被列为全省整治形式主义指导案例。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98件604人。
(六)聚焦小微权力创新科技监督。运用大数据技术,探索“科技+”监督,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专项治理,构建一个制度统领、一张卡片归集、一套机制协调、一套流程规范、一个平台实现的“五个一”管理机制,发放财政补贴资金36.9亿元,查处237人。在市县两级全域开展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试点,录入213套权力清单、政策文件、流程图,公开信息21552条,收到群众咨询、投诉600余件。
(七)聚焦治理体系深化体制改革。全面加强乡镇(街道)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80个、专职工作人员196人,明确派出监察办公室机构设置、监察范围、职责权限等,打通“监察全覆盖”最后一公里。乡镇(街道)受理信访举报件逐年下降,由2018年543件下降至2021年244件,下降55%,基层监督全面加强。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问题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取得实效,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回顾过去,我们学思践悟,有以下几点工作体会。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准方向、凝聚合力。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时刻牢记“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的初心使命,推动党的大政方针在基层落地落实。
——必须坚持人民立场,才能赢得信任、获得支持。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论述,时刻站稳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坚持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才能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必须从群众最期盼最关切的问题抓起,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突破,把反腐利民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必须坚持系统施治,才能形成常态、取得长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重在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的系统思维,准确把握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促进基层监督提质增效,放大监督综合治理效能。
——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才能规范用权、经受检验。监察机关是执法机关,忠诚担当、守责尽责、廉洁从政是基本要求。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意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整体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公职人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没有真正树牢,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易发多发。二是违规行为更趋隐形变异。老问题尚未根除,新问题不断出现,有的违法手段隐蔽,查处难度增大。三是监督综合质效有待提升。监督方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有的监察干部专业能力不强,基层监督力量仍有不足。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必将有力推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市监委将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的部署,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着眼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新要求和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根本政治立场,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结合实际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整治,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日积尺寸之功,终成大治之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强监督”深化专项整治。把政治监督贯穿工作全过程,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突出“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要求,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十四五”规划中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健全监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与整治同频共振。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法治化”规范履职用权。市监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办理审议意见,及时回应人大代表的关切,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坚持树牢法治化思维,围绕实事求是、精准审慎的原则,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推动法法衔接走深走实。坚持阳光履职、开门整治,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建议意见。
(三)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以“系统性”提升监督质效。坚持把“系统性”思维贯穿工作始终,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从查处个案向解决共性问题拓展,从局部治理向全域治理拓展,从惩治极少数向教育大多数拓展,持续提升监督质效,整体增强治理效能。强化“一盘棋”思想,统筹市县监委力量,加强对县区整治工作的指导,发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整治问题由群众点题、整治过程由群众监督、整治结果由群众评判。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高素质”锻造监察队伍。从严从实加强监察队伍建设,按照“对党忠诚、人民至上,实事求是、敢善斗争,清风扬眉、向阳而生”的标准,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铁军。强化“三训一练”,不断提升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履职本领和能力水平。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对监察干部的监督,规范对外交往行为,对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以自身正自身硬树立监察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第三篇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x副主任、x副秘书长的带领下,于3月份深入到x,对全市监察机关开展扶贫、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征地拆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金、殡葬、“学生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七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当地监委的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了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律师、农村(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人员参加,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人社、民政、住建、教育等部门列席的座谈会,走访了农村、社区、学校、窗口部门等现场x个。另有x等监委提供了书面汇报材料。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实落靠整治责任。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坚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作为切实履行监察职能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定位在做到“两个维护”、保障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的落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格局之中谋划组织实施。每年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正确研判形势任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急忧愁盼问题,确定专项治理重点,逐项研究制定方案,明晰工作思路方法路径,层层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实施专项专班推进。市监察委统筹调度安排市县区监委力量,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根据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开展跟踪检查督导,清单式考核。2018年以来,市县两级监委先后对扶贫、社会保障、农村、城市建设、殡葬服务、教育卫生等14个部门、行业、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共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x个,处理x人。其中,2018年查处问题x个、处理x人,2019年查处问题x个、处理x人,2020年查处问题x个、处理x人,2021年查处问题x个、处理x人。惩治力度逐年加大,违法问题得到有力遏制。同时,坚持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在监督办案过程中注重发现和分析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发出监察建议书x份,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教育,以案为戒,强化监督制约,建制度、堵漏洞、补短板,促进公职人员为民用权、廉洁履职。
(二)构建贯通融合机制,强化监督整治合力。市县两级监察委成立以来,更加注重发挥组织协调职能,立足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制度和配套性措施,凝聚监督资源,释放更强监督效能。注重加强与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联系协作,建立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协同攻坚、结果共享等机制制度。注重发挥与审计、财政、信访、营商环境和新闻媒体等部门联系协作,健全完善情况信息征询、问题线索移交、重要问题会商、重点工作通报、联合督导等机制制度。注重纪检监察和巡察融合联动,积极推进监察监督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监察机关内部建立监委副主任牵头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室各负其责、派驻协同推进的专项整治机制,从案件管辖、工作程序、权限措施等方面严格规范。综合发挥信访主渠道、巡察“探照灯”“显微镜”和监察派驻机构“探头”“前哨”作用,充分运用信息手段,深入挖掘问题和问题线索,在发现和解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权等工作上同向发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通力协作的监督网络格局。
(三)聚焦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整治效能。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影响“三精准”、“两不愁三保障”、“四个摘”等国家扶贫政策落实问题和涉嫌贪污侵占、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偏亲厚友、失职失责等腐败和作风问题x个,处理x人。x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大排查”和“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问题线索一个不漏。x针对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建设项目瘫痪专项资金损失、乡镇和村干部套取涉农补贴等问题加大惩处力度。开展农村“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四个清查”、14项监督重点,聚焦农民群众关切热点,重点整治截留挪用、无偿占有、问题合同等问题,推动解决资金管理混乱、资产分配不公、资源流失严重等乱象。x县监委试行“提级监督”,对重点村采取信访提级受理、案件提级办理、整改提级督办等方式,提高监督效能;x市监委将全市x个村级建行云存储账户全部纳入“信息化监管预警平台”管理,实现“移动+便民”服务,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x县监委建设并推行“惠民资金监管平台”,已动态采集惠民资金和村“三资”数据x万余条,累计公示资金x亿元,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开展建设领域土地征收和回迁安置信访问题专项整治。以信访遗留疑难问题为突破口,开展督察+巡察深入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督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牵头部门、责任单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力解决拖欠征地拆迁补偿款、回迁安置难、办房产证照难、欠薪讨薪难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全市共化解相关信访遗留疑难问题x件,回迁安置居民x户,清欠农民工工资x万元,查处违法案件x件,处分x人,查处x项目征收和拆迁引发的重大腐败案件,体现了监察监督的强大警示震慑效力。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冒领死亡人员养老金,克扣截留、骗取冒领低保金等问题,采取“询”政策依据、“查”制度执行和数据信息、“问”责任落实等方式开展精准监督。截止去年年底,全市共查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违规办理、申领、发放问题x件,处理x人,处分x人,留置x人。x监委利用大数据筛查手段扩大“两保案件”问题线索,共立案x件,处分x人。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整治。市县两级监察机关突出问题导向,广泛收集掌握涉黑涉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联系协作,强化统筹谋划调度,在侦办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的同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细查“关系网”“保护伞”。同江市监委和东风区监委与同级扫黑办建立“打伞破网”线索移送、案情会商、结果双向反馈等工作机制,完善部门联动整治工作格局。全市“打伞破网”工作得到中央督导组和省监委充分肯定,市监委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与此同时,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疫情防控、“决战四季度”等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开展监察监督,各县(市)区监察机关还结合实际,围绕殡葬领域服务管理,人防系统、供销系统、粮食系统腐败问题,农村领域乱占耕地建房、合村并居侵害群众利益、泥炭黑土乱采问题,教育领域中小学校“学生餐”配送质次价高、校办食堂管理不规范、艺考培训乱象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加强干部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治理工作能力素质。不断加强监察机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干部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深入开展监察政策理论和业务技能全员培训,针对岗位需求,实施靶向培训,突出实战练兵,开展全员测试,提升培训质效。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聘请特约监察员,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梳理检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整改。以“零容忍”态度严惩“灯下黑”,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立案查处x名纪检监察干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专项治理还需进一步深入。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上,一些基层部门和单位公职人员服务态度粗暴、寻租设障、勒拿卡要问题治理成效明显,但“不落实、不研究、不作为、不在状态、不守纪律”等“五不”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在减轻群众负担问题整治上,医生收受红包、开大处方药、过度医疗问题基本遏制,但医治环节多、周期长的问题依然需要大力解决;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利用“托管”机构辅导变相补课收费问题尚未完全杜绝;在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上,截留挪用冒领惠农惠民资金补贴等问题得到有力惩治,但打击“沙霸”、“矿霸”及背后腐败和不正之风仍需加大力度。
(二)履行监督职责存在薄弱环节。对基层“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才刚刚破题,监督的效果和质量还不够明显。派驻监督的“探头”“前哨”作用发挥得不够,发现问题的及时性、查处问题的针对性、整治问题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村屯)、街道(社区)的监督力量不足,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全面打通。纪检监察监督与党内其他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力量互动、资源互通、手段并用、信息共享的运行机制不够完善,还需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监督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治理机制有待增强。
(三)整治的成效有待进一步巩固拓展。在一些基层部门和单位,专项整治的“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实不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教等工作还有差距。剖析违纪违法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管理盲区、监督弱项,举一反三、深化改革、健全机制、源头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强。对发现和反馈的这些问题需进一步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问题严重、整治不力的应严肃实施问责。
(四)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有待提升。监察体制改革后,一些监察干部不能适应工作范围领域广、政策性强、环境复杂等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政治意识、担当精神、工作作风、业务素质有待加强。
三、意见建议
(一)充分发挥监察机关职责作用,不断提高惩治成效。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监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落实目标任务,压实责任,深化专题专班推进措施。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问题“变种”,均衡发力开展整治工作,避免顾此失彼、“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发生。持续加大监督调查处置力度,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取得让各级党委政府认可、社会群众拥护满意的成效。
(二)完善监督格局,凝聚治理合力。要正确把握和处理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督的关系,健全两者有机结合、协同推进的机制,强化研判、规划、统筹、调度,理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完善监督调查处置内容、权限、程序,大力构建纪检、监察、派驻、巡察“四个全覆盖”的贯通融合监督格局。要进一步强化对基层监察机关、派驻监察机构履行治理工作职责的指导督导,进一步加大治理推进力度,不断巩固扩展治理成果。要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从严从实管理,严格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做实做细监督首责,发挥基层组织和干部“前哨”“探头”监督作用,努力构建乡镇纪委监委牵头抓总、村级纪检监察员和包村干部双重监督的工作格局。要加强与党委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与财政、审计、政法等部门联动机制、工作检查考核评估机制,形成监委专责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督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参与,要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政事公开、资金资产资源公开,提高公务公权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拓宽民情民意合理表达渠道,扩大与人民群众对话交流的平台载体,充分听取和认真采纳群众发表的意见建议。完善群众参与监督机制,通过参与监督激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意识,扩宽问题来源渠道,最大限度降低监督盲区死角。
(三)更加注重源头治理,不断增强治理工作质效。进一步发挥系统思维和工作理念,在抓治标、抓惩治上下功夫,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坚持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灾害、大腐败。同时,更加注重“治小病”“治未病”,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加强教育、强化监管、源头治理,一体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着眼于容易滋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完善和规范程序,从源头上阻止腐败问题发生。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标本兼治,做深做实群众身边腐败和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整治“后半篇文章”。要注重事前预防、事中监督检查和事后结果回访、问题查处有机衔接,切实解决监督机制中长期存在的制度性、结构性问题,推动建立权责相一致的工作机制。要注重个案剖析倒查漏洞,通过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和新兴高科技手段,有力遏制群众身边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滋生发展蔓延。要恰当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勇于创新、担当作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能力素质过硬的铁军。从严从实加强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政治能力,提升履职本领,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充实和加强基层专项治理工作人员力量和监察工作必要资源保障。坚持全员培训、实战练兵,推动基层监察干部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专业水平,推进整治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对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规范对外交往行为,对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树立监察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