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图书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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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文明的场所,应时刻保持安静、整洁、美观。
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1、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2、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
3、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并办理借出手续,且必须在一天内归还。
4、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5、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6、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7、阅览室是集体学习场所,提倡文明阅读。应保持言行及穿着大方、得体、文雅。
8、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责任,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9、对管理员工作有意见可以以适当方式提出,也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箱”。
三、管理员是阅览室管理的责任人。有权利和义务负责报刊、设施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制止不良行为。管理员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
1、管理员要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不得聊天、吃零食和处理私人事务。更不应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管理员要严格执行报刊入室和借阅手续,并认真检查每份回收报刊是否有污损。对丢失、损坏的报刊,若不能查明责任人的,应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3、管理员要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和每周一次卫生大扫除;管理员要负责阅览室设施保管,凡被损坏的,要及时追查责任人,并报告修复。
4、管理员要做好财物管理工作,防火防盗。下班时关窗、关灯(电扇)、锁门。
5.管理员应及时将新报刊上架,并收存过期报刊。年度结束,分类整理报刊,装订成册。
四、处罚:
1、对于因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2、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的3—5倍赔偿。
1、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借书。
2、图书馆实行开架借书,请勿将本人书刊及物品带入馆内。
3、爱护书籍,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不在书籍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裁剪,如发现污损,按章索赔。
4、借书册数及期限:
a、借书册数:教师每人限借图书6册,学生每人限借2册。
b、借书期限:教师的借阅期限为每册120天,学生的借阅期限为每册30天。所借图书应按时归还,超期借阅需办理续借手续。
全校师生一律凭借阅证借书,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凭教师证、学生证或身份证挂失,办理补证手续。因遗失借阅证而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毕业生离校前,教职工调离时,应先清还图书,交清罚款,注销借阅证,然后统一办理离校手续。
1、凡遗失书刊,可用同版本书或新版图书来补偿,不得以其他图书冲抵,否则以书刊的原价的三倍赔偿。
2、成套的多卷书,书店不分册出售的,如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原价赔偿全套,余下各卷不发给赔偿人。
1、凡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图书带出书库,或在书库内将书藏于身或转移到库外,一经发现,作窃书论处。
2、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学生处,公开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每册图书按书价的10倍处理,每册期刊按年价的3倍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予以校纪处分。
3、偷剪、撕毁书刊者,视同窃书处理。
1、破烂不堪、资料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务必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室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一、图书室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要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工作人员要经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持证上岗。
二、图书室的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国家教育部和省教厅评审推荐的书目。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书刊分类执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版)》《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分类表》标准,书刊着录依据《普通图书着录规则》和《连续出版物着录规则》标准和要求。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中学应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小学设书名目录,规模较小的且采用了半开架借书方式的学校,可不采用卡片目录。要做到书卡相符。
五、要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要及时办理新生《借书证》和换证;要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六、要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七、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一般书刊按现价2倍赔偿;珍贵书刊按3-5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的`现价以上规定赔偿。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八、图书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向读者介绍新书和有关图书知识;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九、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和着录;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要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条件较好和规模较大的学校,应进行计算机管理。
十、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做好图书室藏书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人员长期外出或调离,必须办理移交手续,账物清楚后方能离校。学生离校前要办理归还图书的手续。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八、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四、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五、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一、每日按时向师生开放,满足师生的要求。
二、凡本校师生到图书室阅览或借阅书刊,须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必须遵守“图书室读者须知”、“书刊借阅规定”和“书刊赔偿制度”。
三、借阅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四、图书室工作人员按要求对图书进行登记、分类、编号、上架排放和整理。
五、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六、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以便查阅。
七、图书室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
八、密切配合学校教育教学教研等各项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一、 图书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管理。
二、 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 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室开放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 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和杂物,不准在书柜、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 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 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公开点名批评或取消借阅资格。
七、 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 图书室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当月岗位津贴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医院图书室管理制度优秀(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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