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办法 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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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改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措施和办法
一、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回顾党的历史,纪检机关的产生与组成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即早期的在同级党的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和“七大”以后的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
在领导体制方面,随着监督工作的逐步深化以及客观形势的发展需要,纪检机关的领导体制也由1980年前的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单一领导体制改为十二大党章确立的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合署办公后,中央一级的领导体制为:中央纪委受党中央领导,监察部受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即: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受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县级以上行政监察机关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对地方各级监察机关而言,组织管理上的双重领导体制决定了工作管理和干部管理上的多重或双重关系。就工作管理而言,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就干部管理而言,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具体执行中因层级和范围的不同,实行的是一方为主,一方为辅的管理方式。十四大后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中实行党委(党组)组织负责,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协调参与的工作管理机制。在强化监督措施上建立了五项制度,即巡视制度、纪检机关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初核制度、下级纪检机关向上级纪检机关工作报告制度、主要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前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制度和纪检干部调动前征求意见制度。
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立、组织管理方式及所承担的主要职责任务
(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立与组织管理方式。回顾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历程,最早提出派驻管理体制的是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该决定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有权不通过同级党委向上级党委和监察委员会直至中央反映情况,检举党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并规定中央监察委员会可以派出监察组常驻国务院各部门,由中央监察委员会直接领导,各地在必要时也可照此办理。这一规定首次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与派驻机构的直接垂直领导关系,从管理体制上初步探索了强化监督的新方式。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后,根据监督工作的需要,“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规定,中央纪委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检查员,在中央纪委直接领导和驻在部门党组指导下进行工作。这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后,派驻纪检组和派出监察机构也实行了合署办公,在组织管理方式上实行双重垂直管理体制,即分别受上级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的领导,干部管理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为主。
(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任务:由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合署后的纪检监察机关的派出组织,工作中承担着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双重职能。主要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其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人民政府决策情况。在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领导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其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督促、协调驻在部门研究制定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行政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当前派驻机构工作管理中存在的现实具体问题。一是管理体制不协调,统管工作不全面、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作为派出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延伸、监督前哨,在管理体制上却实行的是单向垂直管理体制,与驻在部门的关系体现为监督与协助关系;虽然从理论上讲,这种管理体制有助于增强派驻机构的独立性,提升派驻机构的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强化监督效果,但由于实际工作中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存在事实上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纪检组长是驻在部门党组领导下的一名党组成员,而派驻监察机构相当于驻在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这种管理体制,实际上很难达到理想效果,加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及人员的许多具体事项如业务指导、日常工作考核、干部成长进步与个人培训发展、党团组织活动、退休管理服务、后勤物质保障等全部依靠驻在部门等,导致与驻在部门的依附关系无法切断,实际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二是人员少、任务重矛盾突出。由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承担着党纪监督和行政监察的双重职责,同时还要协助驻在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驻在部门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人员编制极为有限的情况下,往往疲于应付日常事务,很难集中精力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职能作用难以充分有效发挥。三是由于职责定位模糊,工作中存在被迫大包大揽,越俎代疱现象。虽然中、省两级都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责、任务进行了规定,但由于没有较为系统全面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条例,多重监督主体在监督职责划分上存在交叉重叠、职责界限不清现象,致使派驻纪检组在具体工作中不得不承担了大量本应由其他管理职能部门承担的监督职能、任务,既加大了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风险,也影响了自身本职工作的深化细化。
三、对目前管理体制下改进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建议
针对当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组织管理、人员编制及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现实具体问题,在不改变现有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的情况下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强化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管理:
(一)在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上: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多部门履行管理监督职能的实际以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派驻机构在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干部配置上的巨大差距,重新确立制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当前形势下的工作职能定位及所承担的具体职责、目标、任务,明确派驻机构与其他管理监督部门在履行职责、承担相应工作任务上责任划分并以条例、制度、规章的形式确立下来,以便工作中有章可循、有尺可量、有责可追。
(二)在工作的组织管理上:1.进一步规范完善派出纪检监察机关与派驻机构在组织管理、业务指导、后勤保障、日常工作联系交流、工作效果考核评定等方面的相关管理制度措施,以利于派驻机构解除后顾之忧,放心大胆地开展执纪监督工作。2.整合资源,改进监管方式,提高监督质量效果。根据行业特点和业务性质,可适当对现有派驻机构资源配置进行调整组合,也可参照目前一地方试行的片派驻管理模式,对部分业务相近的派驻纪检机构进行集中统一连片管理。此外,还可借鉴其他监督方式如巡视制度等的优势开展多侧面多角度立体监督。
(三)在监督的重点方式上:鉴于派驻的力量所限,当前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保证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执行。在监督策略和方式上要以督促落实驻在部门党组健全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惩防体系建设为目标,围绕选拔任用干部、畅通监督渠道、重大事项民主公开、领导干部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突出抓好驻在部门党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组织系统行业反腐倡廉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落实实施。
(四)在强化派驻机构的能力素质上:要视角宽、看得远,谋的深。派驻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必须能站在全局高度考虑思考问题,必须对驻在部门的基本业务、工作特点规律、干部队伍状况等有比较准确的了解掌握,必须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发展趋势、可能的薄弱环节及潜在问题隐患有基本的大致判断和把握,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抓住重点,履行好应尽的工作职责。
(作者单位:陕西省审计厅)
相关热词搜索:;近日,东安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委纪检组分别与县农业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移民开发局等九家综合监督和授权监督单位主动联系、完成对接。按照县纪委部署要求,找准角色定位,明晰工作思路,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逐步打开工作局面。
一是积极开展对接工作。为更快地熟悉情况,东安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委纪检组深入负责监督单位,详细了解各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人员结构及各单位的行驶权力风险点题等情况,听取了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意见和建议,搜集整理了相关资料,建立了廉政风险点和等级与防控措施台账,为下一步有效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农口系统各单位专题工作会议上,东安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委纪检组组长传达了东安县纪委召开的一系列工作会议精神,对纪检体制改革和纪检组工作职责及监督权限进行了详细地政策解读,并对“四风”、廉政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二是全力配合扶贫工作专项巡察“回头看”工作。10月中旬,县委巡察组与县扶贫办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工作专项巡察“回头看”,纪检组全力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及时报送各单位相关材料,确保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
当前,正值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落实“三转”要求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必须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主动担当作为,把思路理清研细,把责任层层落实,全面履行好监督责任。
一、明确职责定位,夯实履职尽责的理论基础尽责必先明责,要想尽快适应纪检体制改革对派驻机构履职提出的新要求,厘清职责定位是关键。派驻机构重点是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加强对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当前,面对“三转”要求,派驻机构必须强化角色定位,树立“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理念,把工作切入点从配合监督指导部门(单位)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监督指导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上来,集中精力督促其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不履行主体责任就是严重失职,那么派驻机构不履行监督责任也是严重失职。派驻机构要对监督指导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字背书”,这既是承诺,也是责任,既是压力,更是动力。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派驻三组围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着力完善日常监督机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有效推动了主体责任的落实。
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兼职取酬进行了专项清理,查处3起长期不在本单位上班,领取报酬的问题,并进行了纠正处理。同时,着重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给相关部门提出完善规章制度的建议,帮助堵塞制度漏洞。
今年以来,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南坑镇纪委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着力落实反_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要求,聚焦主业,真抓实干,为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严格按照“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社区)和基层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工作专题会议,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逐条逐项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具体人员,并明确工作进度、完成时限,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督促、有检查、有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报告制,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谈心谈话环节,对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逐一进行廉政谈话42人次,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改正,强化表率作用;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责工作制度,加大对各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业绩评定、年度考核、奖励惩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一是突出专题教育。及时认真学习传达、全面理解把握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把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镇村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廉政知识和法规40余次;开展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组织镇、村200余名干部参加廉政知识考试活动,全年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反腐倡廉2次,开展党风党纪教育2次,有效提升全镇干群的反腐倡廉意识。二是突出警示教育。组织班子成员到县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全镇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收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镇、村干部学习省、市委有关违法违纪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增强自身免疫力;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排查到位、公开到位、执行到位、动态监管,同时利用岗位风险防控系统,做好提醒教育。三是突出熏陶教育。创新廉政文化的传播方式,推动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深入开展。设置廉政文化专题宣传栏20多个,组织“廉政文化进万家,春节送春联”活动,书写廉政对联690余幅,举办“清廉南溪”廉政征文比赛等,勤抓经常性提醒教育,使“勤政廉政”深入人心。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利用制作宣传漫画、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换届纪律,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风清气正。
(三)正风肃纪,狠抓作风建设。
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重点,一是狠抓专项治理。扎实开展“走读”问题整治、“小金库”清理、“_”问题治理、办公用房清理、防止利益冲突以及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参与土地开发和工程建设问题等一系列专项治理活动。共退缴“_”款15000元。认真开展_送礼、_吃喝、奢侈浪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并组织了专项财务监督检查。二是严格监督惩治。完善了《南坑镇机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以及周末和节假日轮班制度,全年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明察暗访10余次,查处4起违反工作纪律案例,其中给予扣除绩效工资处分4人次;开展会风会纪专项整治工作,通报批评违反会风会纪16人,诫勉谈话16人次,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创优发展环境。全面启动“民调评政”工作,开展优化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坚决查处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等行为,促进了干部作风的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优化。认真落实年度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今年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涉及制度不落实、损害群众利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5人次,责令2个相关单位限期改正,进一步维护了群众利益。
(四)加大力度,积极查办案件。
(五)落实“三转”,增强监督力量。
一是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积极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协助镇党委、政府统筹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工作全局,制定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采取重点督办、专题汇报等形式,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加大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力度。取消或退出了镇纪委监察室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将原先牵头主抓的党务公开、“三公”经费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移交给相关主责部门。调整了纪委书记分工,配备了专职纪检监察室主任和干事各1名,确保乡镇纪委突出纪检监察主业,集中精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工作。三是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适应“三转”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开展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征集关于“三转”、“四风”方面意见建议12条,并逐条建立整改台帐,落实整改措施。
一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干部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制认识还不够,履行工作职责还不到位,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具体。二是少数干部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纪律涣散,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履职,履职不负责。三是惩治_力度不大,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_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群众身边的_问题还时有发生。四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加快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进一步落实《_芦溪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讲党课的形式,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带头宣讲,开辟学习专栏,开展学习中央《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活动,厘清责任、统一认识,营造氛围。
(二)坚决有力惩治_。
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提高办案办访效率。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组织协调,借助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的优势,集中力量办案,驻村包片从严从快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_问题,增强震慑效果。
(三)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继续抓好防止利益冲突、公职人员参与土地开发和工程建设、“_”问题三项专项治理。二是适时启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三是继续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大对机关和干部作风违规问题查处和问责力度,紧盯“四风”抓典型、严查懈怠促勤政,努力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三转”要求,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防止和解决“灯下黑”问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一支立党为公、执纪为民的铁军。
5.集团纪委关于如何做好企业基层派驻监督工作的思考与对策(以 xx 纪委派驻纪检组为例)(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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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着力破解当前派驻机构开展监督难点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进一步突出政治监督、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执行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派驻监督工作中见实效,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但与此同时,制约派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点问题依然存在。
监督执纪执法力量不足。有的派驻纪检组监督力量不足,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充实,一些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是转隶人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和法律法规知识薄弱,存在本领恐慌,在调查取证、谈话技巧、笔录制作等方面能力薄弱,纪检干部队伍中熟悉财务、审计、法律的专业人才紧缺,具体办案技巧和专业业务的系统培训相对欠缺。同时,因问题线索存在涉密性,派驻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在监督力量整合、工作协作配合、信息互通共享深度方面协调衔接有待进一步协调完善。
怕影响个人发展。有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仍主要通过参加会议、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翻阅台账、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掌握驻在部门的基本情况,在创新派驻监督方式上意识不强、方式方法不够多样化。处置问题线索时,监督手段单一,过多依赖谈话,时间周期长,反而容易导致关键证据被销毁或谈话对象与其他当事人建立攻守同盟。因为分析研判不到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通运用能力欠缺,有的问题线索常“一谈了之”“初核未果”,有的问题线索不能有针对性地处置。
问题线索价值不高。当前,某些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日益隐蔽,常规的受理问题线索渠道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越来越难。要真正了解掌握被监督单位业务中的“猫腻”,甚至看出其中偏离“初心”、夹带“私货”的门道,必须坚持长期积累,仔细了解被监督单位业务,真正下一番苦功强化监督。目前,信访举报受理、巡视巡察反馈仍是大多数派驻机构问题线索来源的主要渠道,有的信访举报内容空洞、价值不高、可查性低,却无形中增加了部门的工作量。同时,开展问题线索处置时,存在取证难的问题,有的相关知情人碍于人情世故、自身利益考量或怕得罪他人,往往躲避不愿配合,不同程度增加违纪违法问题的初核难度,案件难以取得突破。
有的办案处理程序不够严谨规范,有的派驻机构相关管理制度缺乏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不少派出机关出现对派驻干部选拔使用管理不够明确,只管下达任务布置工作,推荐使用鲜有人管的现象,派驻干部交流出口不畅,容易产生工作惰性和“破罐子破摔”思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影响。
切实解决派驻监督弱化的对策建议 不可否认,困难存在。但坐等办法、问题自动解决是行不通的。各级纪委监委和各派驻机构应当拿出敢于担当的勇气,切实解决派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统筹联动作战。在现有人员基础上优化结构、整合力量,持续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加强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实行联动监督工作机制,统筹工作力量,强化协同作战。加强内外联动,建立完善派驻监督职能部门与监督检查、信访、案件管理、审查调查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协调协作机制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派驻x组找准工作定位,明确工作职责、内容和方式方法,与6个监督单位实现精准对接,全面掌握各单位重点岗位的工作职责、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重要事项的业务流程,把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融入到实际中去,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利用每周碰头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确保监督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截至2020年7月,派驻x组召开驻在部门联席会议1次,开展各单位党组织“一岗双责”、谈心谈话落实情况检查1次,收集监督意见建议5条,向各驻在部门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建议25条,有效敦促各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并通过走访督查,及时深入的了解掌握6家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工作建设情况,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各驻在部门整体建设提供了政治保障。
年初,在派驻x组的督促下,各联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区委办两个责任清单通知,及时制定本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各驻在部门党委、党组与下属科室、二级单位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避免了与驻在部门各科室衔接挂“空挡”,确保层层夯实主体责任。按照派驻机构工作规定,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重点岗位负责人、重点人员进行廉政建设谈话,目前已对100余人进行了谈话,为有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收集意见建议打下了基础。派驻x组通过走访督查、发送廉政短信提醒等形式各19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知敬畏、讲规矩、明禁令、守底线,绷紧廉洁之弦,筑牢防腐之墙。
进一步梳理监察对象人员,完善更新监察人员名册,通过及时更新联系单位相关廉政工作资料,完善并收集了《科级干部廉政档案》xx份,有效的了解掌握各单位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结合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开展风险防控机制排查,共查出廉政风险点xx个,督促各单位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先后出具了廉政意见函xx人次,参加各单位人员调整、项目招投标、巡察反馈、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x次,规范了各单位工作流程和廉洁自律从政意识,自觉落实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持续巩固抵制“四风”工作成果,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
深入学习贯彻__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完成监督审查调查的基础上,做好各驻在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督促各单位按照区防控指挥部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连续2个月参加企业复工复产和街道社区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有效助力企业的复工复产和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对各驻在部门在疫情期间出现工作不力、瞒报、迟报、漏报以及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进行处理。
监察体制改革后,对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要求更高,派驻x组在工作中坚持对标找差,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促进工作不断改进与个人能力素质的提高,从严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和“八小时外”行为提醒,自觉打好意识主动仗,主动接受单位、家庭、群众全方位监督,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1、监督的单位人员多,点多面广,组内人员少,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不能统筹安排,影响了履行监督职责的质量。
2、对各单位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开展监督的方式比较单一,影响了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
3、对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掌握得还不是很全面,执纪审查能力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理论及业务学习和能力建设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1、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排查机制。关键在于有效掌握风险点的防范效果及改进落实情况,将监督关口前移,努力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继续建立定期召开廉政情况分析会制度。重点掌握单位部门的廉政建设,从而为联系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情况提供支撑。
3、查信办案提质增效。继续认真查办各类信访件,提高信访件成案率,坚持从快从实审查调查各类案件问题线索,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争取完成今年的立案审查调查目标数,并在规定期限内移送审理。
4、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纪检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不断增强派驻纪检组的责任意识,同时加强与其他组、室学习沟通和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为打造优良的政治生态而不懈努力。
根据省、市纪委关于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xx 县以改革担当精神,积极主动作为,大力推进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先行先试。去年 6 月挂牌成立了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实现了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一、改革背景
xx 县纪委能够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两覆盖”精神,派驻机构改革走在全市的前面,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原因。
能会遇到的各种压力和阻力时,县纪委机关思想高度统一,以责无旁贷、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主动加压,积极要求先行先试,以改革担当精神推进县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
(二)敢于坚持问题导向。xx 县纪工委、监察分局 xx年 9 月成立,xx 年 6 月撤销,共设立 5 个面向县委部门、县直单位和乡镇(场)的纪工委、监察分局。经过近七年运行,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原有体制机制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不相适应,逐渐暴露出体制机制不顺、定位不准以及监督力量发散有余而聚焦不够等缺陷和不足,同时带来的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缺乏,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和监督效果差等突出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三)县委县政府全力支持。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县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试点准备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改革中可能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县委书记张俊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指示县纪委大胆改、大胆试,全力以赴做好此项改革工作,为全市、全省派驻机构改革提供“xx 方案”。县委、县政府在机构调整、编制划转、人员配备、后勤保障等方面全力支持改革。
二、主要做法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县委及时成立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试点工作专题调研组,县委书记 xx 先后两次到县纪委进行专题调研,指导部署具体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在经过深入细致的调研摸底、反复讨论分析、不断修改完善以及多次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请示汇报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县纪委向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等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共派驻 x 个综合纪检组,负责监督全县x个单位 (含二级单位x个,垂直管理单位x个),并统一名称为县纪委第一至第十派驻纪检组;纪检组为副科级机构,各定行政编 x 个,设组长一名(副科级),副组长一名(股级),其他工作人员一名。同时,将原有 x 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调整为 x 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 x个县委巡察组(县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一办三组”全部为正科级机构,巡察办定行政编 x 个,配主任 x 名(正科级),副主任 x 名(副科级);巡察组各定编 x 个,各配组长 1 名(正科级),副组长 x 名(副科级),巡察专员 x 名(享受部门正职领导级别,编制在原单位)。
据《实施意见》,及时完成机构调整、编制划转等工作;县委组织部积极配合县纪委做好人员安排与职务任免等工作;县财政局、人社局切实做好机构调整后人员工资划转、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关系的转移接续;县直属机关工委及时将县纪委机关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成立派驻机构党支部,把派驻机构党组织关系纳入到县纪委机关统一管理;驻在部门全力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保障日常经费,确保派驻纪检组正常运转;县纪委干部室负责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监督;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派驻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健全保障,打牢基础。
在干部编制方面,所需 30个行政编制,调整划转原有 5 个纪工委、监察分局 19 个行政编制,其它缺额部分从县直行政机关编制中统筹调剂解决;在经费落实方面,“一办三组”和派驻机构人员经费(含工资、阳光津贴、办公经费、奖励性工资等)由县财政全额保障,日常经费由驻在部门负责; 在硬件保障方面,由驻在部门按照“五有五配齐”标准提供,即有办公室、有接待室、有文件柜、有办公桌、有办公椅,配齐电脑、打印机、录音笔、固定电话、碎纸机。
意见》《关于将县直垂管单位纳入县纪委派驻机构监督范围的通知》《关于明确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派驻纪检组业务工作的通知》《xx 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工作“一对一”对标竞赛方案》等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 、靠制度管人。
三、初步成效
一是职能定位更精准。明确派驻机构主责主业是监督执纪问责,不承担驻在部门日常业务工作,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是纯粹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组组长不担任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不参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排名,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时排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之后,其他班子成员之前,专门履行监督职责,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
县环保局在一楼设立了一个办公室,方便群众前来办事。第四派驻纪检组通过为驻在部门财政系统的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组织党纪条规知识测试等方式上紧廉洁自律的“发条”。第十派驻纪检组及时加强政法干警“面对面”廉政谈话教育,为严明政法干警工作纪律,制定下发了《“恪遵四个一律不准 执行六个严禁”》制度,在全县政法部门统一推行并实施。
三是履职尽责更有力。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直接领导,其人员编制、党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全部由县纪委统一负责管理。派驻机构人员消除了后顾之忧,增强了监督的底气,可以甩开膀子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充分调动监督的积极性,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所监督单位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马上提醒、有了反映及时处理、触犯纪律坚决查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派驻纪检组成立以来,共参与全县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各一次,发现倾向性问题 x 个,问题线索 x个;受理和办理县纪委信访室下转信访件 x 件次、领导交办件 2 件,自收件 x 件;谈话处理 x 人次,化解矛盾 x 件次,立案 x 人。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物,没有经验、规律可循,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今后逐步加以解决。
一是人员还没有全部到位。每个派驻纪检组编制 3 个,受县直单位行政编制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非常短缺的影响,虽然经过多次调整补充,目前每个纪检组也只有2 个人,个别的还是兼职。
二是管理还有待加强。尽管及时制定出台了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暂行办法、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标竞赛工作方案等规章制度,但在抓落实、见成效方面还不够明显,日常管理有待加强。
三是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如何有效调动派驻机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还需要在今后实践中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归纳、提炼和总结,更需要上级纪委及时指导和帮助。
采取“一对一”传帮带、跟班学习锻炼、参与上级纪委办案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派驻纪检组干部及时发现违纪问题线索的能力,抓早抓小、抓好预防的能力,准确运用党规党纪处理违纪问题的能力。
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针对部分人员还未完全到位的现状,将采取从乡镇选调、公开招录等方式,配齐配强派驻纪检组队伍;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汇报、半年一总结、年终一考核的“四个一”工作督查机制;强化派驻纪检组工作考核机制,开展“一对一”对标竞赛,把 10 个派驻纪检组分为五对,实行“一对一”对标,重点围绕党风政风监督、纪律审查、信访办理、工作特色等 9 个方面开展对标竞赛,进行业务比拼,通过季度考核打分和年终组织满意度测评、民主测评等环节,每年评选出 5 个优胜派驻纪检组,实行奖优罚劣,浓厚比学赶超氛围;适应监督全覆盖要求,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授予部分监察职能。
象;要与服务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要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增强内生动力结合起来,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三转”, 践行“四种形态”。
(一)融进来,调整思维角度
今年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第一年,我组人员既有检察院转隶干部,也有原纪委转岗干部。监督对象和工作程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全组人员既要适应新岗位,又要熟悉新政策,为此,我们调整思维角度,全面提高融入效率。
一是关心关怀促人员思想融合。我组高度重视团结一致、形成合力的思想工作。生活上,经常开展谈心交心,从个人成长经历到家庭规划,从孩子教育到孝敬长辈,深入交流,坦诚相待;组内哪位同志身体不适,我们及时家访慰问;组内哪位同志家庭成员生日,我们及时送祝福。工作上,充分考虑原纪委干部和转隶干部的工作经验、性格特点等进行合理分工。组长负责组内全面工作,组内同志设ab角,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通报上周工作情况,研判问题线索,确定下周工作重点;坚持民主集中制,遇到问题一起理思路、谋方法、找对策,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又充分发挥了组内同志的工作能力。通过生活和工作上的互相关心关怀,促进了感情深度融合,增强了组内同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夯实了团队合力,实现了思想、情感、工作全方位融合。
二是注重学习促业务融合。为更好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创新学习方式,利用每周组务会,指定一人领读方式,深入系统学习__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掌握《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程》、《中国_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和规程,努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组内制度建设,根据相关工作规程,建立了《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制度》、《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初步核实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办法》、《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谈话函询制度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制度》等组内制度,努力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
三是摸清底数促单位融合。年初,为力求快速打开工作局面,我们拟定走访工作方案,对重新调整的家驻在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初步了解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向各单位介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能权限,阐明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并对今后如何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搭建了派驻工作沟通联络平台,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每个驻在单位指定两名工作人员(互为ab角)加人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让他们成为派驻监督执纪的眼睛、耳朵和嘴巴。强化与驻在单位的日常沟通。设计下发了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摸查登记表,要求驻在单位认真统计上报本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基本情况,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担起来,拓宽监督广度
三是节点监督。一方面,紧紧抓住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话、微信推送等方式,及时提醒驻在单位做好廉洁节日工作。另一方面,对涉及“四风”问题的举报和舆情第一时间现场督查、第一时间跟踪督办,确保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静默期、纠正“四风”一刻不停歇。对市纪委联合暗访组跟踪暗访长途大巴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违规停靠等问题,我组要求龙岗交通分局当天晚上作出书面说明,对反映的问题马上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春运工作有条不紊、紧锣密鼓地进行。
(三)严起来,加大处置力度
一是严格依法依纪核实查办各类信访件和案件线索。我们始终把信访核查和案件问题线索作为重要的任务来抓,依纪依规,从速从严,第一时间分析梳理,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明确责任人,认真核查,确保按照办理时限进度落实。截至目前,我们共承接办理信访及问题线索*件,已办结*件,办结率*%。其中,运用“四种形态”初步核实*件、谈话函询*人,转立案*件*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
二是严格从严从实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我们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尊重科学的原则,积极参与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截至目前,我们共参加了*宗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已完成调查*宗。其中,我组参加了市安委办牵头成立的******事故调查组,配合市监察委共同开展调查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情况,形成的调查报告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表扬,并根据市监察委和区纪委的要求,对四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一是人员短缺,亟待充实。我组目前共*人(其中一人长期请休病假),共有**个驻在单位,除了对驻在单位的日常监督、执纪办案外,我们还要抽调巡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专案调查等工作,监督战线“点多面宽”,工作任务大,在日常监督和执纪办案工作中往往会顾此失彼,导至监督深度和广度不足。二是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会议不能统筹安排。每个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比较多,有时驻在单位临时召开紧急会议,会前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我们不了解具体情况,会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另外,驻在单位的会议有时扎堆召开,同一天安排几个会议,我们往往是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三是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后,从人员到政策法律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除了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较丰富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我们平时事情一多就手忙脚乱,蔬于业务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执纪办案程序容易错漏。
(一)加强自身建设,严于律己不放松
深入学习以_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积极掌握其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组员的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在推进各类信访案件线索核查的工作中,不断归纳总结办案经验,组员之间对照条例、法规学习讨论,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和信访案件线索初核基本业务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形成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作风建设,带头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干部群众的监督,以严谨的学风、务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做好党的忠诚卫士。
(二)落实监察权限,突出日常监督
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根据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既要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积极当好委领导参谋助手,及时向驻在单位传达委工作信息,向委领导报告驻在单位工作动态及意见、建议,做到上传下达不走样,起到委机关和派驻单位之间桥梁、纽带作用。
(三)坚持问题导向,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挺在前面,调亮监督“探头”,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要坚持抓早抓小,在重要节点及驻在部门履行行_力前,通过开展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方式,常提要求,严明纪律,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对发现或反映的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及还不构成违纪的问题,要敢于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通过批评教育、责令纠正、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达到常敲警钟、防微杜渐的目的。对初核确实存在严重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的,绝不含糊手软,绝不姑息迁就,要稳、准、狠,猛击一棒,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形成强大震慑力,同时做到审查一宗警示一片,树立监督执纪权威。
20xx年,市民防局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紧扣民防职能任务,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切实抓好民防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民防融合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是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成效。在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下,分阶段、分时间、分对象组织实施,监督抓好学习教育计划、人员、时间、效果“四落实”。二是精心组织“纪律与言行”专题教育。3月至5月,在全局集中开展“纪律与言行”专题教育,通过外聘专家宣讲、理论刊物阅读、走访调研、专题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全局人员遵纪守法观念,自觉把遵章守纪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抓好“两个责任”的学习贯彻,切实发挥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深入学习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民防融合式发展实际,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实现防空防灾工作的新跨越。
一是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细化责任制个性目标,严格责任区分,落实一岗双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所属工作人员逐级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每半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撰写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报告,并报送上级党委和纪检部门。二是强化全过程监督检查。重点监督结建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主动参与相关检查验收工作;监督易地建设费征收,确保应收尽收;监督自建民防工程的开发使用,抓好各类合同的监督落实,坚决消除各种隐患苗头;监督组织指挥体系建设,为提高整体指挥效能作好保障;积极参与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做到关口前移;继续督促民防进社区、进学校工作,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加强纪律作风回访,视情如开服务对象纪律作风评议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检查。三是健全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机制。认真分析查找个人、部门在业务流程操作、制度机制执行和受外部环境影响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根据工作职能,对各履职岗位按照风险级别,按照高、中、低逐一进行风险评估,对排查出的风险点交局党组进行研究分析,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健全预防措施,严防违法行为发生。
一是不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根据全局工作实际,及时抓好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考核内容,细化目标责任,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持续提升工作效率,加速推进民防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重点抓好《责任追究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工程廉政建设管理规定》、《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的修订工作,健全内部监督管理举措,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权、靠制度约束人的机制。三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年内,中层以上干部下基层调研不得少于3次,每人完成调研报告不得少于1篇,并在省、xx市民防刊物或我市相关部门刊物上发表,务求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继续倡导全体党员开展服务承诺活动,明确承诺事项和要求,把党员履行服务承诺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促进作风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
一是持续推进廉洁文化示范点建设。整合民防资源,把民防文化建设与廉洁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拓展廉洁文化的深刻内涵,实现民防资源功能发挥的最大化。继续抓好载体建设,在自建民防工程内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在市直机关疏散基地创建廉洁文化园,融防空防灾知识、应急救护技能知识和廉政建设于一体,使民防文化向基层延伸。二是继续开展读书思廉活动。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营造廉洁文化氛围,倡导勤奋敬业精神,不断推进民防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上半年,选购一批廉政勤政方面的图书、资料,组织全体人员阅读,并通过座谈会、讨论会、演讲会等形式,交流学习阅读心得,切实增强读书活动的实际成效。三是坚持廉洁自律教育宣传。开展两月一次的廉政警示教育,适时组织旁听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常算“七本帐”、常敲耳边鼓,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年内,邀请上级党组织或纪检部门专业人士进行一次党风党纪知识专题辅导,并在本部门组织一次党风党纪知识竞赛。
意识,努力把纪检监察融入在驻在单位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文化厅一切涉及“三重一大”制度的活动,在参与中搞好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履行职能,力争服务大局、有所作为。
2、准确定位。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组按照规定职责予以协助配合,有关情况及时沟通。驻文化厅派驻组原为文化厅纪检监察室,骤然转变为“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无论从个人感情、工作角色、工作定位等方方面面都很难一时理顺,但文化厅党组和派驻纪检组都能够有着正确的思想认识,近两年来,派驻组为了适应新的工作机制,积极与省纪委、监察厅各处(室)保持紧密联系,工作中多请示、多汇报,特别是派驻办的各位领导和同志给予了我们很大的支持和帮助,在这里表示感谢。文化厅党组也能给予我们更多的理解,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与我们配合,各方面的协助促进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到位而不越位”。
3、把握重点。派驻组
金的使用、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权运用以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作为重点。由于坚持了正确的工作方针,实施了正确的工作抓法,几年来,文化厅尚未发生过严重的腐败案件。
江省文化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_黑龙江省文化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_黑龙江省文化厅党组对违反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二是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抓好监督制度建设。协助驻在部门建章立制,于20**年1月以文化厅党组1号文的形式印制并下发了《省文化厅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该《制度》包括行政审批(审核)事项共34项、配套制度四项,并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三是以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为取向,抓好预防制度建设。在这方面纪检监察室与机关办公室共同修订完善了《省文化厅工作规范汇编制度》,今年为加强对省直文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组织的各种工程建设招标活动的监督,我们制订了并下发了《省直文化系统招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责任分工。驻厅纪检监察室“内分”组织协调责任,强化督查指导,积极组织落实。各部门“外分”具体工作任务,制定《省文化厅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细则》,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制度,将细化的40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下属单位“细分”,详细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项目,统一纳入文化厅惩防体系建设总体建设。通过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强化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形成了党组抓全面、纪检抓协调、上下抓联动、处室抓深化、单位抓延伸“五抓并举”的惩防体系建设格局。
(三)努力创新监督方法,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一是在主动参与中开展监督。通过列席文化厅的党组会议重要工作、参加有关活动和会议、参与“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形式,直接监督检查了解其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的决策情况、领导作风,及时发现权力运行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二是在沟通交流中实施监督。通过征求驻在部门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干部任职前谈心活动,坚持与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事下、事前沟通,争取工作的主动权,通过经常沟通,与主要领导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增强他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派驻机构报告办法 派驻机构(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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