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事宜,及时做好凭证的编制、登记,做到帐证相符、帐表相符。
2、按月度及时填制并报送会计报表,包括成本报表、费用报表、工资报表、报表附注、科目余额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
3、按月、季、年度及时进行税务申报及汇算清缴,依法正确计提和上缴各项税费,并负责公司税费台帐的登记和管理。
4、根据计划、预算指标审核各类成本费用支出单据,并报告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
5、负责公司对外统计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报表。
6、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核算,做到帐、卡、物相符,并按规定准确分类、编号、计提折旧。
7、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并负责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台帐管理,直接参与公司各项资产的清查和盘点。
8、配合各经营管理部门,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加速资金周转。
9、对公司的会计凭证、各类帐表定期打印、收集整理、装订成册、登记编号,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销毁报批手续。
10、负责公司相关验资、审计、税务咨询等事宜。
11、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核算系统的安全。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部门名称:财务部
直接上级:分管副总经理
下属部门:会计核算科、财务科、稽核科
部门性质: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
主要职责:
2.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工作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7.有权参加各类经营会议,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决策;
15.认真完成瓮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令政策和公司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服从财务经理工作安排,维护公司经济利益。
2、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的落实。
3、负责公司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及分析工作。
4、及时掌握往来帐款、银行存贷、库存现金等资金流向情况,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加强成本管理,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了解有关机构及财政、银行、税务、工商部门,主动提供有关资料(material),做好各种上报表格资料(material),做好财务检查工作。
6、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范,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数据准确。
7、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的参谋。
8、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material)。
9、对公司各种原始凭证资料(material)按时收集、分类、整理并审核,编制各种统计报表、台帐,按时向总经理和主管部门提供分析统计资料(material)。
10、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登记、增减、移转、折旧等工作。
11、根据公司情况和总经理安排,负责公司财务审计、统计工作。
1、 会计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按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
2、 会计人员应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3、 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4、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5、 按照会计缺席规定计账,,做到及时结帐、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 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表相符、签章齐全,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核后及时报送。
7、 会计人员应主动向主任汇报工作。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节约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单位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8、 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合理的组织预算收入,严格按有关财政法规办理预算外支出。
9、 会计人员应及时做好往来款项的核算和清理工作。
10、 会计人员要依法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办理。
11、 会计人员应定期与出纳员、财产保管员核对账目,发现账簿记录与银行帐不符,或与财产账目不符,应查明原因并写出书面证明,经有关部门或领导批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2、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及时整理、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并按时归档。
13、 会计人员应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1、 出纳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2、 熟悉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收支标准。
3、 按照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予以报销,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拒绝办理,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不清楚的不予报销。
4、 严格按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
理款项收付,各种报销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报销。
5、 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账目要日清月结。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每日应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收到一张对账单,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 严格执行银行核对的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不得以借据或白条抵顶库存现金。
7、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严禁签发“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填写日期、用途、密码。
8、 出纳不得兼管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9、 按月及时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有变动人员列出明细单一式两份,一份告知本人,另一份随缴存单据一同入账,以便财政追加经费。
10、 购买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北京市行政事业性统一银钱收据,必须在票据配售记录本上登记,方可使用。
11、 未经主管财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借给他人现金。
12、 使用完的银钱收据存根,要在第二年初整理好列出清单,交给会计存档。
(一)流动资金核算
3.定期考核流动资金使用效果,不断加速流动资金调动.
(二)固定资产核算
2.参与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及编制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计划;
4.按制度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材料核算
2.根据需要及市场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制定采购计划;
(四)工资核算
1.按计划控制工资总额的使用;
2.审核工资表,计算发放工资;按制度规定计提发放奖金;
3.进行工资明细核算.
(五)成本核算
1.拟定成本核算办法,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工作程序,编制成本费用计划;
(六)利润核算及分配
1.编制利润计划,将年度利润指 分解落实到单位;
(七)往来结算
(八)专项资金核算
1.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归口管理;
2.对专项资金进行明细核算;
3.按时编制专项奖金报表.
(九)总账报表
1.登记总账,核对账目,编制资金平衡表;
(十)综合分析
1.综合分析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
3.进行财务预测,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