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保护协议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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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首部实体性法规《荆州古城保护条例》,共六章三十九条,5月1日起施行,那么,下面就随本站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xx年1月5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加强荆州古城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荆州古城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荆州古城是指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古城历史城区。
第三条 在古城范围内居住和从事保护、管理、利用及其他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古城保护遵循统筹规划、整体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古城保护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文物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城市管理、财政、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公安、工商行政、环境保护、交通、旅游、林业、民政、民族宗教、文化、水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古城保护工作。
荆州区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古城保护实际需要,做好古城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古城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对古城保护规划、保护名录、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论证和评审,提出决策建议。
第七条 古城保护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护经费由市、区人民政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资助、提供服务、提出建议等方式,参与古城保护工作。
第八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古城保护的宣传教育,对在古城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破坏古城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
第九条 古城保护对象主要包括:
(一)古城历史风貌和传统格局;
(三)三义街—得胜街、南纪门等历史文化街区;
(四)历史建筑;
(五)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居、碑刻、遗址及纪念性设施;
(六)古树名木、珍稀植被;
(七)护城河等构成古城空间形态特色的河湖水系与自然环境风貌;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
(九)其他应当保护的对象。
第十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荆州城墙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古城保护规划,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十一条 古城保护规划在报送审批之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听取古城保护专家委员会意见,并向公众征求意见。
第十二条 市文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古城人口疏散等专项规划。
第十三条 古城保护规划、专项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其他专项规划相协调。
第十四条 市城乡规划部门在对古城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作出规划许可之前,应当组织文物影响评估,征求古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意见;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还应当按程序报请文物部门同意。
第十五条 古城保护实行名录保护制度。保护名录的编制内容、标准、申报和批准程序等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六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文物等部门应当定期普查历史文化资源,发现具有保护价值的对象,应当及时提出将其列入保护名录的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具有保护价值的对象,都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将其列入保护名录的建议。
第十七条 古城墙的维护和修缮,由市文物部门依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制定方案,经古城保护专家委员会论证后,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开元观、玄妙观、太晖观以及其他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修缮,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拆挖城墙砖,在城垣上取土、种植、焚烧、破坏植被;
(三)在城墙周围存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
(四)在城墙保护范围内倾倒、堆放垃圾和向墙体排放污物污水;
(五)在城墙本体修建与城墙保护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六)其他危害城墙安全的行为。
第十九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文物等部门应当加强古城园林绿化管理,建设与古城墙景观及古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环城绿化带,及时清除危害城墙本体的树木。
第二十条 历史文化街区应当逐步恢复原历史环境风貌、街巷格局、建筑特色,其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建设活动,应当按照古城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一条 历史建筑实行分类保护。国有历史建筑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历史建筑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
历史建筑的使用、维护和修缮,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第二十二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与古城风貌相协调的沿街广告、店铺招牌、标识、标志等规划。
第二十三条市文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设立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保护标志。
第二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保护古城历史风貌、传统格局和自然环境。
古城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工业企业;其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符合古城历史风貌和保护规划。
古城范围内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下列限高规定:
(二)荆州城墙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十二米以下;
(三)荆州城墙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城墙内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十五米以下,荆州城墙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城墙外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二十四米以下。
古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在以上高度控管下,应当同时符合各自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要求。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建筑物,应当依法逐步降层改造、拆除。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严格实施古城人口疏散规划,古城墙内常住人口控制在六万以内。
纳入古城人口疏散规划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先行外迁出城,不得在古城范围内新建、原地重建、扩建办公场所或者其他设施。
市人民政府应当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古城内的单位和居民迁出古城。外迁腾退的房屋和土地,应当用于发展文化旅游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古城内外道路交通进行全面规划建设,逐步改善古城内和古城周边道路交通状况。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旅游部门,优化古城内外交通线路,设置旅游专用通道,并对进入古城范围的车辆实行交通限制。
第二十七条 古城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古城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救护等应急通道畅通。
第二十八条 古城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讯、消防、监控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古城保护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许可。
第二十九条 对护城河以及古城范围内的湖塘、湿地等,不得擅自改变其堤坡、宽窄、深浅、走向等自然状态,逐步恢复历史水体景观。
古城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应当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护城河以及湖塘、湿地等排放污水。
通过对护城河及湖塘采取疏挖、引水等改造措施,使其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整体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标准。
第三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古城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征集、抢救、研究、传播、宣传教育等,鼓励、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传承活动。
(一)文博事业、旅行社团、特色旅游线;
(二)文艺活动、旅游演艺、民俗及旅游节事;
(三)传统与现代娱乐业,文化创意产业;
(四)特色酒店、特色餐饮和特色文化体验;
(五)传统手工作坊、民间工艺及旅游商品制作;
(六)民间工艺品收藏、交易、展示活动。
第三十二条鼓励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古城进行影视摄制或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
第三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修缮。对具备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整体性开发利用,使其成为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集中展示地和体现地方历史文化特色的旅游观光场所。
第三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古城保护利用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古城保护利用。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情节较轻的,责令恢复原状,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市文物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乙方: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本着自愿、公平、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工程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施工环境保护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性质:政府工程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的资质和安全环保业绩进行审查。
2、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有关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有权要求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的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并进行审查和备案。
4、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甲方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和器材。
5、有权对乙方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6、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其它处理。
7、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
二、甲方的`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和甲方及其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2、对乙方进入甲方区域作业的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办理相关入厂手续。
3、在作业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与乙方作业相关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作业需要的环境条件。
5、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业的环境条件。
4、有权要求甲方在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提供有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线等状况的数据。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发生严重危及乙方人员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环保意识,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
2、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
3、根据工程服务安全施工作业的需要,乙方应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根据甲方要求编制《安全风险评价报告书》,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方案,经甲方审批并备案。
4、乙方应编制并提供的相关资料:
(2)安全教育与培训;
(3)现场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
(4)现场安全施工的协调;
(5)现场安全卫生与急救;
(6)现场运输与交通安全;
(7)高处作业与脚手架;
(8)用火作业与消防;
(9)起吊作业;
(10)有毒有害作业与防护;
(11)施工用电安全;
(12)现场照明;
(13)粉尘作业防护和噪声防护;
(14)有限空间内作业;
(15)防暑降温与防寒防冻;
(16)废料、废气及废水的处理和排放;
(17)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批准;
(18)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19)其它。
5、在作业前要组织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接受甲方的入厂安全教育,同时,乙方要对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规章制度、作业现场的危险性及安全措施、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急方法等,并进行安全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7、在施工区域内搭建临时建筑物应事先提交申请,并有具体区域相邻建筑、管线位置图,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作业现场危险区域,夜间设红灯警示。
10、严禁进入非施工作业区域或场所,不得乱动乱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设备零件或附件;自觉维护作业区域内的建构筑物、设备管线和安全消防设施,在作业中可能对其构成影响和威胁时应立即提出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
11、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殊工种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12、未经允许,不准占用消防通道,需占用或破路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立即恢复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13、发现作业过程中有不安全行为、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
14、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16、承担所属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以及施工期间的自有及租用设备的保险责任。
17、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废料,必须达到环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场所。
18、产生噪声污染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采取消音措施,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施工。
19、在环保设施施工中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穿越或迁移污水管线等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结束后,须经甲方安全环保部门和施工主管部门及上级部门检查验收签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审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专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协议约定对违约者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二、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上报。
三、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检修质量及购买的原材料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上报。
第五条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发生事故,由事故责任主体单位上报事故;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协议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第九条纠纷解决的方式: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工程服务合同所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是工程服务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程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与工程服务合同的实际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协议相应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条协议中的有关名词如违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针对协议需明确的具体安全环保要求另行说明。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各系部班级及个人
对象名称:为促进各系部的卫生维持及卫生工作
一、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打扫各清洁区的卫生。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要求、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必须符合校园的实际情况。
三、若各系发现个别学生影响整体,提供一系列的信息可对个人提出严肃批评。
四、各系务必维持本协议的内容,积极响应,遵守校园“十不准”公约。
五、要符合职院的“双创”工作,对卫生工作负责,做文明学生。
六、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定确认的仲裁机构裁决。
七、本协议如乙方不予以回签并未做出任何说明,甲方视同默认同意本协议之规定。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无法满足,请说明原因:
甲方:
管理者签名及盖章:
乙方:
管理者签名及盖章:
日期:20xx年x月xx日
认知:
1.知道我国的名胜古迹是中华民族文明的象征。
2.懂得爱护名胜古迹是热爱祖国的表现,人人都应爱护名胜古迹。
情感:
1.为我国的名胜古迹自豪。
2.憎恶盗窃、贩卖、毁坏文物和不爱护名胜古迹的行为。
行为:
1.外出旅游自觉保护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
2.做到发现损坏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的行为能劝阻或报告。
建议
教材分析:
本课是依据课程标准三至五年级“遵守公德”中的保护名胜古迹的内容和基本要求编写的。本课侧重对学生进行保护名胜古迹的。我国幅员辽阔,风景名胜无数,景色美不胜收;我国又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留下了令世人惊叹的文物古迹。这些财富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无价之宝。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保护名胜古迹的意识越来越强烈,我国也采取了立法等相应的措施。因此,我们对学生进行保护名胜古迹的也是学生文明程度的表现。
教法建议:
1.本课在对学生进行社会公德的同时,渗透着爱国主义的。只有真正认识到名胜古迹的价值,才能自觉保护名胜古迹,遵守社会公德。中,要注意对学生进行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责任心的培养。
2.中应充分利用电教手段让学生欣赏名胜古迹,在欣赏中理解它们的内在价值,感悟祖国的伟大,激发民族自豪感,唤起保护名胜古迹的自觉性。
3.应充分利用好课文中的六幅照片,中,可以用不同的形式向学生介绍这些名胜古迹。介绍中要抓住它们的特点,突出这些名胜古迹在人类文明史中的地位,使学生感受它们的重要价值。
设计示例
八、
认知:
1.知道我国的名胜古迹是中华民族文明的象征。
2.懂得爱护名胜古迹是热爱祖国的表现,人人都应爱护名胜古迹。
情感:
1.为我国的名胜古迹自豪。
2.憎恶盗窃、贩卖、毁坏文物和不爱护名胜古迹的行为。
行为:
1.外出旅游自觉保护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
2.做到发现损坏风景名胜和文物古迹的行为能劝阻或报告。
重点:为什么要保护名胜古迹及怎样保护名胜古迹。
难点:文物古迹所具有的多种价值学生不易理解,应给学生渗透一些这方面的常识,使学生初步懂得一些保护文物古迹的意义,中让学生有一些粗浅的了解就可以了,不必过多展开。
过程:
一、导入 新课:
1.出示书上图片《黄城根下的古城墙》
2.你们知道这是什么?能简单介绍一下吗?
3.小结:我国历史悠久,有着丰富的名胜古迹,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参观一些名胜古迹。
二、欣赏并介绍图片(使学生懂得什么是文物、古迹、名胜,激发学生热爱名胜古迹的情感。)
1.小组交流:你外出旅游时,都去过哪些地方?
把自己拍的照片在小组里交流,谈感受。
2.出示视频一(古城砖、兵马俑、古碑帖、古瓷器、古代彩调塑像)
(1)小组交流:说说这些图片上展示的有什么?
(2)同学读图片下的资料。
(3)小结:
这些物品有着悠久的历史,代表着中华民族古老而灿烂的文化,因此,我们一般把它们称物。它们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经济价值。
3.出示视频二(马王堆汉墓、故宫、长城、布达拉宫、西安大雁塔、恒山悬空寺。)
(1)小组讨论:
说说这是哪?请大家读读这些建筑物的名称,然后再根据你查找的资料为大家做介绍。
说说这些建筑物有什么共同的地方?
(2)小结:这些建筑物建造的时间早、造型独特,是我国历史发展的见证,我们把这样的古代遗留下来的建筑称为古迹。它们也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欣赏价值和经济价值。
4.出示视频三(桂林风光、张家界、海南三亚、西双版纳风光、中国台湾日月潭。)
(1)全班交流:
看完后,你有什么感受?
(2)小结:这些地方风景宜人、美丽如画,是我们祖国宝贵的自然资源,它们具有多么高的欣赏价值啊!
(3)总结:刚才我们看到的、了解到的,都是我国的名胜古迹,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名胜古迹遍布祖国各地,大江南北。它们不仅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欣赏价值和经济价值,更是不可多得的宝贵的资源。
:欣赏价值
历史价值
经济价值
三、学习课文(使学生知道为什么要保护名胜古迹及怎样保护名胜古迹。)
自读课文。
2.全班交流:
3.小结:文物古迹是国宝,它们记录了祖国古老的历史,是中华民族文明的象征,具有很高的历史研究价值、欣赏价值和经济价值,一旦损坏就再也不能复得,有些文物还是无价之宝,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它们的价值的。
4.小组讨论:我们怎样保护名胜古迹?
5.小结:
国家立法保护名胜古迹,我们要遵守法律;在参观时要爱护,不要破坏名胜古迹,不在上面乱画、乱写;向大家宣传保护名胜古迹的重要性,号召大家共同为保护名胜古迹出力;如果见到有人破坏名胜古迹,能制止的要想办法制止,不能制止的要积极报告有关部门。
:不损坏
多宣传
及时劝阻
6.在你生活的地方,有没有名胜古迹?如果有,你想为它做什么?
四、联系实际,辨析导行。
1.出示课件 下载
小结:在参观名胜古迹时,不要在上面乱写、乱画,不能只想自己拍照、玩耍,要想到保护名胜古迹,人人有责,在参观风景名胜时,还要保持那里的环境卫生。
2.出示投影片(“议一议”)
说一说:你认为他们应该怎样做?为什么?
小结: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马上报告有关部门,有条件的话,将现场保护好。如果挖掘或者破坏,严重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五、全课总结:
2.小结:希望同学们以后要做到遵守国家保护文物的法律,不破坏文物,向其他人多宣传有关的知识,见到破坏文物的情况及时报告,做一个保护名胜古迹的小标兵。
六、布置活动
以小队为单位,开展一次小考察活动:
了解本地名胜古迹的历史及价值。
了解这些名胜古迹保护的情况。
向班里同学汇报调查的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设计:
探究活动
1.开展调查:
2.开展主题活动“爱护名胜古迹从我做起”
活动过程 :
(1)说一说:你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哪些名胜古迹?
(2)出示照片
小组交流:介绍照片中名胜古迹的资料,谈感受。
(3)全班讨论:我们能为保护名胜古迹做些什么?
(4)制定措施:
a.旅游时注意事项。
b.到旅游景点向游人发宣传卡。
3.举办“祖国的名胜古迹”展览
4.办一期“祖国名胜古迹知多少”的小报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明确相关方安全、环保管理职责与权利,有效的对相关方的安全环保管理措施和人员行为进行督促和统一协调管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并自觉遵守。
一、项目简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实施时间:
4、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乙双方环境与安全管理职责与权利:
(一)甲方职责与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相关资质证书和文件,把好资质审核关。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法规、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有序开展对本公司的服务和活动。
3、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违章、冒险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对风险较大的隐患或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监督和协调的,甲方有权停止其作业,并给予黄牌警告和经济处罚。
4、甲方对乙方在本公司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时,应尽量协助救护、保护事故现场、及时上报告,并有权开展或参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5、甲方根据项目性质,有权向乙方收取0.5至10万的安全风险管理保证金,对乙方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不到位、工作人员违章违纪、发生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时,有权对其缴纳的安全风险管理保证金进行考核。
6、甲方指定的现场代表为甲方项目的现场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负责人,代表甲方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协助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考核工作。
(二)乙方职责与权利
1、乙方应主动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及有效证件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时为员工办理出入证手续,并正确佩戴出入证进出工作现场。
2、乙方应主动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乙方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执行甲方的安全告知,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环保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协调会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统一协调管理。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申办临时用电、动火作业、危险作业等审批手续,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格做好监护工作。
5、乙方自带设备设施和施工现场,应主动报请和接受甲方的安全状态检查和监督,自觉做好日常管理和不安全隐患的检查、纠错、整改等工作。
6、乙方在施工作业区域,必须设置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保障施工安全。
7、同一施工区域有两个及以上的施工单位时,乙方应与第三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交叉作业发生事故。
8、乙方发生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事故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自觉接受甲方对其安全风险管理保证金的考核。
9、工程完工时,必须做到工完料清,严禁随意倾倒“三废”。
10、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书以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二份(安全管理部门一份、组织实施单位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派代表: 委派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环保管理代表: 安全环保管理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协议双方
1、单位名称:(甲方)
2、单位名称(乙方)
二、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江苏省、扬州市和上级单位颁发的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规章、标准和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不因自己的违章施工给对方施工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及罚款,双方通力协作,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建立绿色花园式工地。
三、甲方对乙方的施工项目负责介绍施工现场基本情况,按合同的规定乙方求助甲方协助的事项,甲方应满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食堂应设排风扇和隔油池,减少环境污染,隔油池应高进低出,二级沉淀。
五、乙方工人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建筑垃圾应用容器吊运,严禁空中抛撒。
六、乙方施工项目应当按规定对自己的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如违章施工或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处罚。
七、甲方负责制定水、电的节约措施,乙方必须遵守措施中的有关要求,并认真执行。
八、乙方的重要环境岗位人员在作业后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及时送到指定的地点存放。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的设施不符合规定造成的乙方社会不良影响及社会罚款,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规定处理。
十、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破坏甲方设施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社会罚款,甲方不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处理和上报上级单位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一、补充条款(项目部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20xx年x月xx日
甲方:高新区环保局
乙方:西安咸阳机场建设时代广场项目部
一、乙方应负责任:
(一)、施工现场预防大气污染措施:
1.在清理施工垃圾时,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当洒水减少扬尘。
2清扫楼面、楼梯建筑垃圾时应先洒水,后清扫,减少粉尘污染,清扫的垃圾袋装。
3.为了减少粉尘污染,本工程采用商品砼。
(二)、施工现场防水污染的措施:
1.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2.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现场随时打扫,保持整洁卫生。
3.现场设置专用油漆房,专人负责防止油料渗、滴、漏、污染水源。
4.食堂产生的污水,生活垃圾及时排放,清理防止污染环境。
二、甲方应负者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积极配合项目经理部搞好文明工地的创建活动。
2.发现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现象有权制止,经相互协商后提出解决方法,可限期令乙方整改。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本工程竣工后,本协议自行作废。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20xx年x月xx日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1、甲方的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必须遵守所在国家、省、市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
2、甲方必须对环境污染采取积极预防并不断改进的措施,确保环境污染排放达到所在地的标准,同时应作出持续改进的承诺。
3、为确保甲方的活动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对环境影响得到持续有效控制,甲方必须建立环境控制制度,同时应建立定期评价环境影响和环境控制的制度。
4、在给乙方提供产品或服务前,甲方必须将产品或服务与环境有可能的影响向乙方提供书面的说明,并且得到乙方的确认。对于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提供给乙方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及时补充书面说明给乙方。
5、在产品或服务交付过程中,甲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产品或服务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得到识别,以便乙方在接收产品或服务后能有效控制。这种识别措施应包括按相关法律法规在产品外箱上的环境标识和其它内容的标识。
6、在产品或服务交付过程中,甲方必须采取措施控制并不断减小交付活动给环境带来的影响,这种影响活动应包括产品的运输、包装、标识和装卸等。
7、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或服务后,必须对产品或服务随后带来的环境影响作出协助处理义务的承诺,这种承诺应包括对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带来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偿回收处理和协助乙方对其它环境污染进行控制与管理。
8、甲方必须建立一套环境事故应急反应程序并且定期试验和评价该程序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9、甲方应建立接收和满足乙方提出的其它环境要求的程序,并主动告知乙方,这种其它要求包括书面的和口头的。如当乙方对甲方进行环境方面的投诉时,甲方应及时作出响应。
10、乙方每年将定期对甲方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进行调查,对调查工作甲方应主动配合,并对调查确认的不合格项,甲方应采取改进措施。
11、乙方每年将通过派专人对甲方进行无偿环保知识培训或发送环保资料协助甲方在环保方面的培训,以不断提高甲方的环保意识。
12、以上对甲方的环保要求由乙方办公室主任负责解释,甲方随时可向乙方咨询。
13、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对其采取适当的经济惩罚。
1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协议内容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
甲方代表:
甲方印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
乙方印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一、乙方应负责任:
(一)、施工现场预防大气污染措施:
1.在清理施工垃圾时,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当洒水减少扬尘。
2清扫楼面、楼梯建筑垃圾时应先洒水,后清扫,减少粉尘污染,清扫的垃圾袋装。
3.为了减少粉尘污染,本工程采用商品砼。
(二)、施工现场防水污染的措施:
1.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2.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现场随时打扫,保持整洁卫生。
3.现场设置专用油漆房,专人负责防止油料渗、滴、漏、污染水源。
4.食堂产生的污水,生活垃圾及时排放,清理防止污染环境。
二、甲方应负者任:
1.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积极配合项目经理部搞好文明工地的创建活动。
2.发现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现象有权制止,经相互协商后提出解决方法,可限期令乙方整改。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本工程竣工后,本协议自行作废。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20____年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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