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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紧急状态下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生活必需品保障风险隐患,确保全县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充足,市场供需均衡。特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
本县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必需品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脱销、群众集中哄抢物资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领导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县级生活必需品流通供应保障方案,组织跨区域生活必需品物资调运,畅通“绿色通道”。统筹协调全县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争取省、州生活必需品相关物资储备支持。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商务股,欧丽萍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一)负责调度疫情防控期间全县重点商超、大型批发市场的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销售量及采购渠道。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主要生活必需品“找得到、运得进、调得快”。
××县 粮 食 应 急
目 录
1 总则
编制目的及依据
适应范围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
县级粮食应急机构和职责
3 预警监测
市场监测
应急报告
4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程序
对市级粮食应急状态的响应
县级应急响应
应急终止
5 应急保障
粮食储备
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预 案
6 后期处置
评估和改进
应急经费和清算
应急能力恢复
奖励和处罚
7 附则
1 总则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赣州市粮食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辖区范围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粮食应急状态,需要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照粮食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制要求,县政府制定粮食应急机制。当出现区域性粮食紧张情况时切实承担起责任,采取应急措施,稳定粮食市场以保持社会稳定,同时,立即报告上一级政府。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明确的粮食事权,各负其责。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要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由县粮食、发改委、财政、物价、工商、农发行、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公安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职责
(5)对县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由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分管业务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粮源供应协调组,资金协调组,加工协调组,市场、价格和质量监控组,宣传和信息监控组等5个工作组。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5)完成县粮食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设工作组职责
(1)粮源供应协调组由县粮食、发改委、财政、农发行、交通、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调拨,提出动用县级、市级或省级储备粮的初步建议。由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其中粮食调拨的车辆调度和交通保障分别由县交通、_门负责。
(2)资金协调组由县粮食、财政、农发行等部门组成。负责粮食收购、加工、供应的资金调度和保障。由县农发行牵头负责。
(3)加工协调组由县粮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负责粮食加工的安排调度,粮食加工质量的监控。由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4)市场、价格和质量监控组由县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粮食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由县工商局牵头负责。
(5)宣传和信息监控组由县粮食、发改委、财政、物价、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负责粮食调控政策的发布、宣传,以及粮食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市场动态的监控。由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3 预警监测
市场监测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确保农产品稳产保供任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以保疫期民心稳定、保疫区民生供给、保防疫全局安定为已任,把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力抓好2022年农产品生产,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加强市场供给保障工作,抓好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特色畜禽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保障粮食、果蔬、食用菌、肉蛋等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确保农产品生产稳定、数量充足,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稳面积、提单产、优品质,积极发展大豆、甘薯、马铃薯、玉米等旱粮,努力实现全年粮食面积、单产、总产“三增长”,为完成全年生产目标粮食播种总面积万亩、总产量万吨、大豆播种面积万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切实抓好蔬菜保供。做好蔬菜种子供应工作,科学应对高温干旱等不良天气影响,强化水肥管理和病虫防控,确保蔬菜生产稳定。加强现有在田蔬菜管理,稳定质量,提高产量。强化大棚蔬菜生产,充分挖掘我市设施蔬菜生产产能,大力发展茄果类、瓜类等优势蔬菜生产,指导农民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设施蔬菜产量和质量。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引导洪濑、丰州、水头等乡镇蔬菜基地扩种叶菜,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丰富品种类型,及时采收及时上市,满足市场需求,力争全年蔬菜面积12万亩、总产量13万吨,实现周年均衡有效供给。
(三)巩固提升生猪产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21〕3号),落实用地、环评、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地,推进规模养猪场稳产保供工作;多措并举,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生猪2022年底存栏达到万头。
(四)推进特色畜禽发展。按照《泉州市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禽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发改〔2020〕381号),着力建基地、扩规模、提品质,大力支持设施蛋鸡、肉禽和特色畜禽产业做优做强,扩大优质牛羊兔草食动物生产,实现肉蛋奶生产保持稳定增长。
(五)优化食用菌产业。加强服务指导,组织实施生产设施化提升行动,落实食用菌政策性保险,推进食用菌产业绿色发展。做好海鲜菇、鹿茸菇等大宗食用菌技术指导,扩大常规栽培品种规模化生产,力争日产食用菌15吨以上,实现食用菌稳定供给。
(六)抓好水产品生产供给。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及养殖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密切监测我市渔业主要养殖品种常规疫病,做好突发疫病应对,加强健康养殖、用药的宣传指导。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水产养殖、渔业生产有序进行。稳定鲢鱼、草鱼、对虾等主要经济养殖品种的产量,保障市场供给。
(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监测,制定下发2022年监测工作方案,加强源头快检筛查、风险监测排查、重点监督抽查,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强化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大力推进“五查”,推动产品上市赋码出证、凭证销售。
(八)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检疫监管等措施,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农作物病虫监测,及时印发病虫情报,科学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确保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不大面积暴发成灾。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加强监测预警,备足救灾物资,最大程度降低农业灾害损失。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积极配合商务等部门,加强重点地区活禽市场监测排查,加强对活禽市场休市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配合商务部门对生猪生产和调运保供任务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
为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年度农产品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及时进行保障任务调整,随时应对疫期的供需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落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调配,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局产发科:制定全市粮食生产目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负责加强农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指导工作;配合商务等部门建立联保联供机制,配合商务等部门做好市内市外“菜篮子”产品调度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配合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专班做好农业生产物资、农产品供应等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种植业管理站(农技):负责收集报送粮食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粮食生产目标落实,并负责撂荒地复耕工作,保障粮食生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种植业管理站(经作):负责收集报送蔬菜、水果、食用菌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制定全市蔬菜、食用菌生产计划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指导落实,保障蔬菜、食用菌产品供应;统筹安排农产品稳产保供计划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组织开展土壤改良、科学施肥等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及培训,做好山垅田复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种子站: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新良种和种子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植保站:负责组织做好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和防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市畜牧站:负责收集报送猪牛羊鸡等畜禽产品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畜禽生产目标落实,保障肉类产品供应;填报畜禽产品基地信息、生猪恢复生产和产业指导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市水技站:负责收集报送水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并负责全市水产品生产目标指导落实,保障水产品供应;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市经管站:负责指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做好稳产保供工作,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市检测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果蔬产品质量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应急启动。
在出现农产品生产不正常,产量低于正常产量10%以上,市场供应明显短缺的情况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生产和市场动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农村生产服务小组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二)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部署应急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各成员单位落实;经管站、畜牧站、水技站、种植业管理站根据工作任务组织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品种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品采收和出栏;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对接商务和供销社等部门做好产品投放计划,配合做好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职责落实。
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排除,恢复正常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
应急响应终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领导小组。
(一)本预案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在疫情结束后终止。
1.总则
编制目的为及时、妥善处置连云港市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_突发事件应对法》《_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江苏省粮食应急预案》《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连云港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等,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市内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在一定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或异常波动的状况。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出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在出现省级粮食应急状态时,依照《江苏省粮食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进行应对。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县(区)政府及市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
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预警,提前做好应急准备,防患于未然。
快速反应、处理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适时干预、重点保供。经市政府批准,可实施强制性干预措施,包括限定粮食价格;实行限量、定点、记录等临时性供应;依法对粮食市场进行临时性特别管制,强制性控制社会粮源和涉粮设施等。全市粮食应急供应重点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口粮(含大中专院校等大型集伙单位)、驻连部队和灾区缺粮群众。重点保障地区为市区和各县城区。
2.组织体系及职能
(1)根据粮食市场供求状况,判断粮食应急状态,决定或者终止应急措施,发布相关重要新闻信息。
(2)负责市粮食应急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县(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3)及时向市政府、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并根据需要向驻连部队和武警部队通报有关情况。
(4)完成市政府交办的与粮食应急相关的其他任务。
成员单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