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提升方案实用
文件夹
在面临挑战或任务时,我们需要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案来应对。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是评价一个方案好坏的重要标准。看看下面的方案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灵感和启发。
为保证我科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水平,加强医务人员职业素质,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的共同利益,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质量理念,以提高医疗质量为总体目标,提高病人满意率为宗旨,进一步建立任务明确、职责与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急诊部的医疗质量工作规范化进行。通过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提高急诊部的医疗质量及工作效率。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制定以下计划:
1、急诊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2、职责。
(1)主要负责制定本年度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法及计划,包括科室的医疗质量自查个体化方案,保证工作实效。
(2)结合本科室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完成每月科室医疗质量自查,自查内容包括诊疗操作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两大方面;负责规范科室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
(5)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强对120院前急救质量的考核,认真考核出诊时间出诊记录。
(2)定期检查急诊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和院前急救病历质量。
(3)进一步细化其他有关急诊质量控制标准。
(4)急诊质量考核情况与绩效挂钩,科务会通报检查情况,并按照科室考核扣款标准进行考核。
的研究和总结,提出科学的管理方法和行之有效的措施,管理方法和措施与临床紧密结合,以应用为主,不断总结医疗质量管理经验,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1)加强业务学习,及急诊急救相关专业知识。
(2)加强病历和处方管理工作,严格要求病历书写质量,处方合格率等。
(3)加强疑难病例讨论工作,交接班制度,死亡病历讨论制度,严格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会诊制度和查房制度。
(4)严格“三查、七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参与本次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各科室、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与承办方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台办加强联系沟通,全面抓好保障措施的落实。保障活动结束后,各科室、单位要将工作总结及时报局应急办,由应急办汇总上报局领导。
强化环节质量控制持续提升服务品质。
11月1-11月30日。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成立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月活动领导小组。
(一)继续推进“三基三严”训练。
于11月9日安排医院全体医、药、技人员进行“三基”知识考试,保基础、促质量、提水平。
(二)病历评比展评。
时间:11月5日-11月30日。
病历检查评比方法:
1、以《市第三人民医院病历检查评分表》为主,并增加单项否决项。
2、本次展评病历形式(项目)占40分(如首页、病程记录时间、阶段小结、抢救及死亡记录等),内容占60分(如现病史、诊断依据、鉴别诊断、三级查房、治疗及手术记录、各种协议书等)。
3、本次病历检查评比活动,所抽取6-10月份出院病历。每个科室提供5份出院病历,每个专业提供的病历应是该专业前五位病种,进入临床路径的病历为首选。
4、由医院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各委员,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生厅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卫生厅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进行评比。
(三)各级医师规范查体大比武。
时间:11月12日---11月18日。
参加人员:所有医生。
1、评委从外院聘请,采取五名评委均分制。
2、竞赛选手从体格检查中、心脏检查、胸肺检查、腹部检查、头颈部检查、背部四肢检查五项中随机抽取一项进行比赛。
3、每场次有两位选手同时比赛,比赛时间为15分钟,超时实行倒扣分。
(四)深入开展我院特色的`优质护理服务工程。
1、首先安排优质护理服务专题讲座,于11月第一周请护理学老师讲课,目的是规范护理行为,深入了解现阶段护理工作的进展,更好的落实优质护理服务。
2、安排各科室护士长及护理骨干到优质护理病房观摩护理人员为患者提供的护理服务,如:入院护理、住院期间责任护士对危重病人的管理;出院护理等,时间安排在第一周。
(五)严抓护理不良事件跟踪、分析、反馈等管理,减少发生机率。
为了达到警示教育护理人员,减少不良事件发生的目的,护理部将于11月第二周组织全体护理人员召开会议,请资历高、阅历丰富的护士长轮流对科室曾经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案例分析、总结,查找归因,在会议上进行警示教育。
(六)根据不同科室的专科特色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理论与操作考核。
于11月第三周进行规范护理行为理论与操作考试,理论考试内容根据专科特色出题。操作定为:无菌技术操作、接待新入院患者两项内容。
(七)处方质量书写评比。从专家库抽取专家对6-10月份处方进行点评,每人抽取处方20张进行评选。
(八)抗菌药物专项整治交流座谈会,让住院患者病原学送检率较高的科室做经验交流。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模范医师评比,针对6-10月份各手术医师每人10份病历进行抽取点评。
(九)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经验交流会,并对个别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进行跟踪、随访。对报表质量高的个人给予奖励。
本次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月活动设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三等奖奖金200元,优秀组织奖奖金300元,优秀个人奖奖金101元,各奖项名额等整个活动结束后报院长办公会决定。
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和相关技能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要加大对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质量管理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围绕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采取现场讲座、网络视频等多种宣传、培训形式,宣传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着力营造有利于促进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患关系的舆论氛围。
(二)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各科室要针对科室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的自查,提出整改意见、措施并逐一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对各科室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针对部分医务人员服务宗旨淡薄,医疗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执业行为不规范,规章制度特别是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够,医疗技术准入管理不严,院感控制不力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不断持续改进,要做到整改事项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效果落实。
(三)全面贯彻卫生法规,坚决落实核心制度。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首问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校验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要采取考试、演练、检查等多种措施保证各项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落实到位。
(四)建立完善报告制度,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增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分析、预警和处理能力;要严格执行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出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建立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管理不严发生严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事件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举办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一是通过向公众宣传识别真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方法,增强公众对违法虚假广告的识别能力,正确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不受虚假广告的误导;二是能够发挥社会对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监督力量,使违法虚假发布的广告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理;三是以新闻媒体报道宣传日活动和宣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为契机,引导新闻媒体规范其广告发布行为,讲诚信、树正气,不再给违法虚假广告提供发布的载体。
20xx年至20xx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相关质控中心、有关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大肿瘤诊疗管理工作力度,狠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落实,推动肿瘤诊疗质量和诊疗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全肿瘤诊疗管理制度,进一步形成肿瘤诊疗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推动肿瘤诊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一)推进诊疗体系建设,提升肿瘤诊疗能力。
1.加强肿瘤诊疗相关专科建设。根据《关于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xx〕7号)要求,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1014〕第30号)合理设置肿瘤科、内科、外科、中医科、放疗科、病理科、药剂科等相关科室。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设置肿瘤科,开展肿瘤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到20xx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中西医结合的肿瘤诊疗专科建设。
2.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肿瘤诊疗相关卫生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力度,强化专业知识,提高诊断能力,保证治疗质量。加强肿瘤患者护理人员的配备和培养,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3.完善肿瘤诊疗服务体系。将肿瘤诊疗体系纳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医联体建设、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等加大力度着力推进。统筹辖区内肿瘤诊疗资源,明确综合医院、肿瘤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医学检验实验室、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康复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的功能定位,加强协作和对口支援帮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建立完善覆盖肿瘤诊疗全周期、全过程的医疗服务体系。到20xx年,基本形成技术指导、上下联通、分级诊疗、分工协作、中西医协同的服务机制。
(二)优化肿瘤诊疗模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落实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有关诊疗指南(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等。要根据肿瘤病理分型、分期、分级、分子生物学特征等,综合患者一般情况、治疗经过,科学合理选择手术、化疗、放疗、生物靶向治疗、中医药等治疗方式,制订完善细化可操作的具体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实施规范化诊疗。
2.推行“单病种、多学科”诊疗模式。按照《关于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xx〕7号)要求,积极推行“单病种、多学科”诊疗理念,强调多学科联合、中西医并重。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相关诊疗制度流程,组织做好疑难病例和手术、特殊检查讨论,通过多学科讨论制定综合诊疗方案、多学科联合查房共同监测评估诊疗效果和病情进展,共同实施相关检查治疗等方式提升治疗效果。中医医院要积极推广肿瘤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肿瘤的新思路、新方式和新模式。
3.强化知情同意要求。医务人员要严格落实《民法典》第七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临床试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的,要求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医患沟通能力和意识培养,提高沟通效果。要落实院务公开要求,在医疗机构官方网站、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保政策等信息。
(三)提高肿瘤诊断能力,促进合理医疗检査。
1.加强相关科室建设管理。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学影像科、检验科、病理科能力建设,开展有关医疗检查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xx〕73号)办理登记,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室内质控和管理,参加室间质评,使用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检查检验设备、诊断试剂。设置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的,要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办医政发〔20xx〕194号)进行管理。
2.加大对医疗检查的监管力度。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相关专业质控中心要将肿瘤相关医疗检查作为重点,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xx〕29号)要求,探索建立重点监控目录和超常预警制度,及时预警并纠正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定期通报高值高频检查项目监控情况,并与绩效考核、评审评价、评优评先等挂钩。医疗机构要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对检查的适应证、必要性、检查结果阳性率等进行评估并在机构内公示结果。
3.规范实施医疗检查项目。各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诊疗指南(规范)临床路径等,按照诊疗必需的原则为患者实施医疗检查。风险较大、缺乏诊疗指南(规范)或临床路径支持的医疗检查项目,应当有相关循证医学证据支持,并经科室讨论后实施。科室讨论过程须有详细文字记录,相关专业质控中心可对讨论记录进行不定期抽检,组织专家进行检查评估。要求相关专业质控中心综合考虑风险、医疗费用、循证医学证据推荐级别等因素,制作检查项目分级管理目录,明确不同级别检查检验项目的具体管理要求。到20xx年底,初步形成北京市肿瘤诊疗检查项目分级管理目录。
4.建立健全医疗检查协作机制。接诊或收治患者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经治医疗机构)无法开展的医疗检查项目,可通过医联体、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实施。经治医疗机构通过委托或购买服务,外送样本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医疗检查的,应当深入了解其资质能力等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项目、双方权责,以及样本采集运送、费用收取和结果反馈流程等。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医疗检查,经治医疗机构要将知情同意书、检查单(医嘱)检查结果等记入(存入)患者病历。公立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的,医疗检查相关费用应当由公立医疗机构收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暗示、强制患者到医疗机构外指定地点接受检查、治疗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强化肿瘤用药管理,提高用药规范化水平。
1.规范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
1.1应用原则。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按照《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函〔20xxb87号)等,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鼓励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收录、国家医保谈判或招标采购涉及的药品。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原则上须遵循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
1.2明确用药依据。
使用抗肿瘤药物前,应当取得病理诊断支持。对于有明确作用靶点的药物,应当取得靶点检测支持。个别难以进行病理诊断的肿瘤,可以依据相关诊疗规范(指南)等进行临床诊断。
1.3超说明书使用。
医疗机构在尚无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使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对抗肿瘤药物超说明书应用进行严格管理。
特殊情况下抗肿瘤药物使用采纳的证据级别依次是,其他国家或地区药品说明书中批准的用法、国际权威学协会或组织发布的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国家级学协会发布的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等。
2.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和采购。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c201d11号)《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国卫办医发〔20xx114号)等,加强抗肿瘤药物全过程管理。要建立抗肿瘤药物遴选和评估制度,开展临床综合评价,紧密结合临床需求制定并定期调整抗肿瘤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目录,依据医师条件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肿瘤药物处方权。各相关质控中心要科学设定监管指标,通过治疗效果评估、处方点评等方式加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定期评估并公布应用情况。同时,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参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3.严格外购药品使用管理。临床诊疗必需但未纳入医疗机构供应目录的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纳入本机构目录采购使用。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确需使用本机构目录以外药品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临床急需但短时间内无法采购的,临床科室应当组织讨论,报医疗机构有关部门批准后开具处方。同时要充分告知外购药品的必要性、医疗费用、医保政策、存在风险等,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外购药品使用情况要记入病历。严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任何形式诱导、暗示、强制患者到医疗机构外指定地点购买药品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4.加大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力度。医疗机构要制定形成本机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按照政务公开、院务公开等要求予以公布。对纳入目录的药品要做好处方审核和点评,加强点评结果公示、反馈,进一步规范处方行为。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药品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保证合理用药。
(五)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开展临床试验和临床研究。
1.建立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号)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开展肿瘤诊疗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具有符合要求的诊疗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准予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并纳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管理。
2.规范限制类医疗技术应用。医疗机构要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论证和评估制度。拟首次应用的医疗技术,应当通过本机构技术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论证。对限制类医疗技术要进行重点评估,对患者实施前,临床科室应当组织讨论,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充分告知必要性、医疗费用、医保政策、存在风险和替代方案等,取得书面同意后进行。
3.严格临床试验、临床研究管理。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质量保障和全流程管理,建立健全组织体系、质量体系和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等,保障其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要经过科学性审查和伦理审查,坚持知情同意原则,严禁违规向受试者或研究对象收取与研究相关的费用,同时报医疗机构批准同意。经医疗机构立项的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项目,应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完成登记方可开展研究。临床试验应遵照药物临床试验相关规定。禁止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以及未经审批注册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六)丰富肿瘤诊疗服务内涵,加强人文关怀。
1.推进肿瘤早期筛查。市肿瘤治疗质控中心、市体检质控中心、北京妇幼保健院等应针对适宜肿瘤病种制订完善筛查指南,明确安全、有效、经济的筛查方法,要广泛开展培训和科普宣传,提高肿瘤早期识别能力和机会性筛查水平,促进早诊早治。
2.保障肿瘤患者日常诊疗需求。重视肿瘤患者日常诊疗服务需求。建立健全肿瘤患者基础疾病、并存病、并发症诊疗相关科室与肿瘤诊疗科室会诊沟通机制,加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肿瘤疾病基础知识培训,鼓励针对常见问题组建协作小组,联合提供专业、规范、有针对性的日常诊疗服务。
3.关注患者心理社会需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转变医学模式,关心患者心理变化,关注其心理社会需求,提供心理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为有需求的患者争取社会资源提供帮助。
4.加强全程管理。加强肿瘤患者的健康教育和随访,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提供肿瘤用药、并发症和注意事项等咨询指导。将姑息治疗理念融入肿瘤诊疗全过程,选择适宜的治疗方式,加强功能康复、长期护理和营养支持,提高癌痛控制意识和水平,推进安宁疗护,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
5.做好科普宣传。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大科普宣教力度,普及肿瘤防治知识,实事求是、客观宣传诊疗效果,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理性的健康观、生命观,促进良好医患关系的形成。要重点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要求的宣传,提高肿瘤患者及家属政策知晓率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诊疗行为辨识能力。要严格落实医疗广告宣传有关规定,不得虚假宣传、夸大效果、诱导检查治疗。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接诉即办”群众反映的肿瘤诊疗方面的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凝聚行业力量,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制定印发本区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完善本区肿瘤诊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组建相应级别的肿瘤专业质控中心开展肿瘤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加强肿瘤诊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肿瘤诊疗质量安全意识,持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相关质控中心要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并加强日常监管。重点针对本行动计划,制定完善会诊讨论制度、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与第三方合作制度、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临床试验和临床研究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实化、细化相关管理要求和工作流程。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指导有关医疗机构于20xx年的年底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三)开展培训指导。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相关质控中心和医疗机构要加大肿瘤诊疗相关业务培训考核力度,定期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北京医师协会要将相关内容纳入肿瘤诊疗相关医师定期考核,培训考核内容包括肿瘤诊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诊疗指南(规范)临床路径、用药指导原则等。市肿瘤质控中心要组建肿瘤诊疗管理专家委员会,开展专业培训、技术指导、同行评议等,各相关质控中心要积极协同,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力量。
(四)加大监管力度。
市、区两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肿瘤诊疗、临床试验等作为卫生监督执法的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台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相关质控中心要将肿瘤诊疗作为医疗管理工作的重点,组织专家加大质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五)做好总结宣传。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相关质控中心要建立定期总结报告制度,将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行动计划和工作成效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工作中注重发掘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组织借鉴推广,推动形成制度性安排,进一步健全肿瘤诊疗管理制度体系。
通过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的开展,在我院广大医务人员中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始终坚持正确的办院方向,把追求社会效益贯穿于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始终;增强医院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努力解决当前医院管理特别是医疗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我院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组织管理结构,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有效防范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卫生服务理念,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便商、利商”的浓烈氛围,为在投资的企业家和广大企业员工提供健康教育、职业病防治和优质医疗保健服务,提升卫生行业形象,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作出积极贡献。
为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要求,针对我院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订我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通过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医院行风和队伍建设,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转变服务态度,改善就医感受。同时建立规范有效的医疗服务质量监管考核体系,形成安全温馨的就医格局,不断提升县域群众的就医满意度。
(一)开展“转变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为主题。
的“窗口单位热心服务年”活动。
1.牵头部门:院办;参与部门:医务科、护理部。
2.活动时间:20xx年(6-12月)。
3.活动方案:
(1)专人定期检查考核,每月通报;
(2)被考核部门:导诊、挂号收费、住院及出院结算、药房、门诊、急诊、放射、检验、超声等科室。
(3)重点考核内容:主动服务、热心服务、周到服务,普通话服务、零争吵及零投诉。
(4)结果处置: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有奖又罚,年终评选“优秀服务质量窗口单位”,予以奖励。
(二)医务科负责重点开展“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活动。
1.活动内容:“慢病”门诊诊疗规范;“危急值”处置规范;新技术新业务沙龙;应急处置规范等。
2.活动方案及时间:“慢病”门诊诊疗规范和“危急值”处置规范列为全年重点考核;新技术新业务沙龙每月组织一次;应急处置规范列为全年岗位练兵及技术比武活动(另行通知)。
(三)质控科负责重点开展“提高就医患者满意度”活动。
1.活动内容:就医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优秀病历评比。
2.活动方案及时间:就医群众满意调查全年开展,每月通报,年终对满意度高的科室予以表彰奖励;优秀病历评比时间拟定于20xx年10月(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护理部负责重点开展“提高护理综合服务质量”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五)医院感染管理科、药房联合开展“临床合理用药,提升服务质量”活动(方案另行通知,举办抗菌药物及院感知识竞赛,时间拟定20xx年9月)。
(六)中医管理科重点开展“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七)信息宣教科重点开展“加强医院宣传,树立医院形象”活动(方案另行通知,20xx年6月开展主题征文及朗诵活动)。
(八)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活动。
由护理部、医务科牵头,团支部协作,进一步拓展志愿者活动:
1.每月第四周星期六上午设立志愿者活动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2.开展志愿者进病房活动,重点对孤寡老人给予生活方面的照顾和帮助。
3.开展医务人员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等。
成立“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由xx院长担任,副组长为xx、xx和xx副院长,成员包括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副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和管理各项具体工作。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20xx年2-3月份。制定《“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全体职工大会。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3-12月份。按照《“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由牵头职能科室进一步制定完善具体活动方案或细则,动员和组织全院职工参与到本次活动中。
第三阶段总结交流:20xx年1月。
对全年“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进行总结,建立科学规范的'长效运行机制,并表彰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
1、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科室要提高对开展“医疗服务提升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根据实际、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对积极的科室予表扬奖励,对消极不动的科室要批评处罚。
2、积极参与,加强宣传。各科室要让每一位职工主动参与到“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中来。宣传医院在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优化医疗服务的好措施、好做法。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3、强化监督,落实检查。要重视群众的投诉,接受各级人员督导的作用。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作为绩效发放和评先评优依据。
为了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强化医疗机构日常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年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及“区卫生局关于民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监督管理职权划分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医疗质量提升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全县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医疗风险防范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一)建立医疗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编制医疗隐患点警示手册及预警处置办法,完善医疗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实现医疗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常态化。要突出围产期安全、围手术期安全、有创操作、实验室安全风险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的监管,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及处置工作。
(二)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各医疗机构要落实医疗质量管理院、科两级责任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主任为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配齐配强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基层医疗机构要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各业务科室要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
(三)健全院感质控中心工作机制。县院感质控中心要落实质控中心管理制度,完善质控中心运作机制。明确专家对医疗质量管理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院感质控中心作用。县院感质控中心每年对全县各医疗机构院感工作情况进行质控评价不少于2次,开展培训不少于1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医疗机构中院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推进医疗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以患者安全为核心的医疗质量监管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医疗质量关键数据实时抓取、网络报告和预警,将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医疗行为,将质量安全贯穿整个医疗过程,覆盖到每一个医疗隐患点。要完善医疗流程和程序控制,对医疗行为过程进行节点控制,积极发挥信息预警功能,做到对医疗过程的即时监控,更好的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要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医疗服务全过程进行客观、准确的`量化评价,真正发挥信息化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中作用。
(一)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
全县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细化并遵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确保患者安全和同质化医疗管理。
1、各医疗机构要全面开展医疗机构全员“三基”、“三严”训练教育,切实夯实医疗质量安全专业基础。
2、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贯彻执行各种规范、指南、操作规程等,制定本单位本科室相关技术操作规程,对诊疗过程进行再评估,杜绝发生违反医疗操作常规的行为。
3、各医疗机构要明确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和范围,明确界定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资质和病历书写、处方、医嘱、操作、手术、会诊等权限。
4、规范临床服务行为,对危急值、输血、手术、疑难、危急重症等高危病人或高风险要重点管控。
5、增强安全意识,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值班、交接班和患者身份识别、手术安全核查及各项查对。
6、各医疗机构要建立本单位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分析、报告相关制度,并作为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的基础工作。
7、加强病历管理和建设,2020年县医院、中医医院必需达到电子病历应用1级以上水平,继续完善电子病历信息安全保障。
8、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考核监督,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评价和监管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
1、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梳理和建立本单位医疗技术目录,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质量控制管理。
2、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按照医疗技术性质,依法依规分类管理,建立本单位内部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严格做好行政许可类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和执业登记,做好“限制临床应用”类医疗技术的正确评估和备案管理。
3、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的论证制和流程管理,重点论证本单位技术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通过论证后方可开展。
4、各医疗机构针对本单位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定期评估,重点评估技术的质量安全和技术保障能力。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不再符合有关技术管理要求的,要立即停止。
(三)加强全员全流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1、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分区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细化工作流程,强化防控措施。落实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待县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正常运营后,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对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均进行核酸检测。
2.尽力减少医院人员聚集,全面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具备条件的医院非急诊普通门诊全部实行预约挂号。严格探视、陪护管理,实行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制度。加强医院门禁和安保管管理,减少无关人员的随意进出。
3.加强重点环节院感防控,围绕新生儿重症监护室、血液透中心(室)、手术室、产房、口腔科、介入手术室、内镜室、供应中心等重点科室,切实加强感控管理,落实责任人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建立感控全员培训制度并严格落实。
4.深入开展督导检查,2020年6月开始,卫健局将定期不定期开展院感防控“回头看”专项检查,及时通报问题,切实抓好整改。
(四)加强临床检验实验室管理。
1.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临床检验项目管理制度,认真梳理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建立详细目录,统一纳入检验科管理范畴,明确实验室工作职责。
2.依法依规开展检验项目,所有临床检验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检验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相关项目开展资质要求。
3.各医疗机构要建立覆盖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室内质量控制,配合做好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中医院要通过“医疗质量提升年”行动,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年底纳入全区检查结果互认名单。
4.切实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县医院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通过改造建设,努力在7月底前建成符合生物安全二级以上等级、符合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要求的试验室,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五)加强护理质量管理。
1.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各医疗机构要修订完善护理核心制度,重点制定并执行分级护理、医嘱执行、护理查对、消毒隔离、护理查房、抢救工作等制度。
2.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严格按照自治区护理质控中心制定的宁夏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和护理质量检查表,对医院科室护理工作进行考核,护理质量与工作绩效挂钩。
3.推行优质护理,护理工作模式逐步从处理医嘱为中心的功能制护理转变为以“患者为中心”“评估为基础”的责任制整体护理,与患者零距离沟通,不定期追踪评价服务效果,促进护理服务品质和患者满意度提升。
4.加强质量评价,按照在全区医院开展的“品管圈”活动,将护理质量由“定性评价”向“定量评价”转变,建立护理风险预警机制,构建可追溯的护理不良事件网络上报系统,使护理不良事件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六)提升分级诊疗服务质量。
1.继续做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及专科联盟相关工作,为切实提高全县医疗服务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2.完善转诊保障制度,卫健局要积极协调医保局出台更加便民的医保起付线政策规定,真正做到上级医院愿意转、下级医院接得住、救治患者愿意去的双向转诊、分级诊疗体系。
(七)强化卫生健康行业监管。
1、卫健局将依法履行医疗质量监管职能,成立专门工作组将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各项工作。
2、卫健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医疗质量提升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屡教不改的将约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确保“医疗质量提升年”工作落地生效。
3、卫健局将进一步完善医疗安全责任追究机制,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对于疏于医疗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医疗安全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并从重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各医疗机构围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化任务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动员部署。6月15日前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工作方案报卫健局医政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7至10月)。卫健局将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的进行指导,并持续追踪进展情况。各医疗机构要明确牵头科室和内部责任分工,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做到事事有安排,件件有落实,确保医疗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各医疗机构要及时总结推进“医疗质量提升年”的有益经验和做法。12月10日前各医疗机构要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卫健局医政股。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2020年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是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医疗质量,强化医疗机构内涵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机构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积极行动,务求实效。各医疗机构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医疗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卫健局将通过日常管理理、专项检查、定期校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查处涉及医疗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三)认真总结,持续改进。各医疗机构在组织实施“医疗质量提升年”活动的'过程中,要及时查找本单位的薄弱环节和不足,认真扎实进行整改提升。卫健局将及时通报不同医疗机构加强医院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供其他医疗机构学习借鉴。对于推进质量提升工作不力的医疗机构,将进行重点督查指导,务求医疗质量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全国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的优先诊疗。到xx年底,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xx〕12号),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国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鼓励、支持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全国三级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的三级甲等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4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20%的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xx〕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6.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在医疗机构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将志愿服务引入医疗机构;同时,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7.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重点临床专业国家级医疗质量与控制中心建设,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要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要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和单病种付费,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配置大型设备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制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医疗卫生管理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研究制定《执业医师法》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中有关罚则条款的实施办法,切实加大对医疗卫生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戒处罚力度。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案件,严肃行业纪律。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注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要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2.继续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卫生行风评价机制,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卫生行风状况。
3.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市卫生局成立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应急办、医政科、卫生监督处、120指挥中心、市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保障工作由局应急办总牵头,局医政科、卫生监督处、120指挥中心、市疾控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抓好保障措施的落实。
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本年度为保证我院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水平,加强医务人员职业素质,规范医疗行为,医疗质量。
管理领导小组继续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质量理念,以提高医疗质量为总体目标,以提高病人满意率为宗旨,进一步建立任务明确、职责与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工作规范化进行。在上一年度基础上制定以下计划与措施:
继续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医务科及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组成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工作如下:
继续在以院长任担任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的领导下,履行如下职责:
(1)系统地制定有关医疗质量的`标准、制度并监督各科室认真执行。
(2)监督并执行国家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及时对医院的医疗质量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建议与措施。
(1)在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我院医疗质量监控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
(2)完成医疗服务质量的日常监控,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临床一线监督医务人员各项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常规执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3)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2024年医疗质量提升方案范文(实用15篇)
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