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打假行动 兽药造假怎么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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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打假一直是我们农业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在接到省农业厅转发的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后,局领导及时组织各职能科站召开了农资打假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到这次开展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是是实现明年夏粮丰产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直接体现。于九月份下了市农法发[20xx]70号《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对所辖县(区、市)的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这次秋季农资打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今年以来,市县两级有关部门一直把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个工作重点来抓。积极组织了植保、种子、农药等专业人员,开展了街头咨询、送法下乡,结合秋耕生产积极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并将简易识别、使用优质农资和“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和“购种须知”等编写成宣传资料进行了发放,共印发宣传资料8万份。我们还印制了**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卡片,扩大农业综合执法的影响,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服务。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也提高了农资经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为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根据秋季农资生产经营特点,我们采取重点检查与面上检查相结合,突击性检查与经常性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督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分阶段、有针对性地对农资产品质量和市场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和重点案件的跟踪查处工作。在工作部署和实际工作中明确种子、农药、肥料为打假的重点产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在九月底对小麦主产区的农资市场进行了抽查,在9—10月份,出动执法人员1920人/次,检查企业24个,整顿市场132个,查获种子46040公斤,农药200公斤,货值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我们在接到山西省农药检定所对太谷恒丰日光温室技术服务部、榆次绿丰农业科技部、榆次太行种子服务部和榆次鹏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农药质量抽检不合格报告后,及时组织执法人员查扣了不合格农药,立案审查,目前此案正在查处中。通过这些举措使**市农资市场秩序取得了根本性的好转,保障了秋季农业生产安全。
1、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经营不适宜本区域的国审品种种子,没有规定如何处罚;化肥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2、执法手段落后,执法经费短缺,综合执法亟待加强。现在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要求我们在交通、通讯、取证、技术检测等方面必须达到一定水平,但目前市、县两级综合执法队伍虽已经市编委正式批复,各县(区、市)农业局也正在积极筹备组建,但各县(区、市)编办的正式批文还未下达,只是先行抽调人员开始工作,所以现在的状况很难具备这些条件,同时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这就不能适应现阶段农资打假工作的形势。因此必须尽快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作用。
3、经营小麦品种区域不适宜的情况比较严重。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动下,擅自引进不适宜本地种植的小麦新品种,这些品种虽然是国审品种,但种植适宜范围没有本区域,且为半冬性品种,如屯玉祁县种业经销门市部经销的石家庄8号、太谷山西晋生种子实业有限公司经销的济麦21号小麦种子均属于半冬性品种,在我市存在重大越冬隐患。
是由县局监管股牵头,建立全县农资企业台帐,统揽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动态信息,在此基础上协调指挥全县农资市场监管执法。二是成立由经检对、消保股、12315指挥中心组成的大案组专事农资大要案的查处,同时全盘掌握全县的种子、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合同,把住市场流通环节源头。三是建立工商所辖区农资经营户“经济户口”台帐,以村为单位,结合日常巡查,保证辖区全面巡查和重点监管到位。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及时制止和查处经销假劣农资及侵犯农民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强力打击坑农、害农、损农事件,以整顿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为重点,全方位履行工商职责,坚持“五个结合”,全年重点开展了“打假冒保春耕、打假冒保三夏、和秋季农资市场整治”等多项专项执法行动。加大了对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市场、重点季节和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四大类农资产品的违法违章行为。
截止目前,全局共立案21件,罚没款达万元,没收假劣种子952公斤、化肥公斤、有效地遏止了各类销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商品坑农害农行为地发生。
3、先期铺货、送货上门、售货付款。
4、保证一乡镇一个店、城乡一个价格。
2、下达分销计划到各支局所及班组。
3、发动各委代办和投递人员积极参与农资分销。
4、找准目标大客户进行公关营销;特别是退耕还林、蚕桑等。
5、加强职工农技知识培训和宣传力度。
三、存在和面临的问题
根据省局《关于20xx年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的通知》,我市质监系统认真履职尽责,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遏制生产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现将农资打假专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制定了《xx质监局“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实施方案》,并召集各区县局分管领导对宣传周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分成7个“农资打假下乡”宣传行动组深入各乡镇开展农资打假下乡宣传活动。
(一)组织“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检测活动。“农资打假下乡”共进村120个,入户436个,深入农资销售商店及农户家中,抽取农资样品并免费检测共140个,检测合格率为66%。
(二)开展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投诉活动。3月13日为我市“农资打假下乡”集中宣传日,7个宣传行动组分别在7个区县乡镇开展了现场咨询、现场受理举报投诉活动,并邀请了当地农技站及化肥企业人员共同参与,向农民群众宣传如何辨别真假化肥、如何选购农膜及农机产品、如何选购农药等基础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10747份,受理农民咨询共1449人次,受理农民举报投诉案件13起。
(三)召开生产企业座谈会。3月6日我局召集全市农肥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各区县局分管执法工作领导对如何确保我市农资产品质量进行了座谈。欧局长在座谈会上指出:农资产品质量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希望我市农资产品生产企业要有做“良心农资”的理念,切实增强产品质量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全市质监部门要充分认清肩负的责任,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把监管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四)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自农资专项打假行动以来,我市质监系统统一部署,对有过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重点检查、反复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3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5台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11个,查办农资案件44起,查获假冒伪劣化肥共104吨,查获假冒伪劣农资货值共18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今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中,我局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深入活动现场,重点对“农资打假下乡”、查办大案要案、标本兼治措施及12365打假投诉举报咨询台维护农民利益等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等方面进行宣传和报道,营造了有利于农资专项打假工作环境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社会监督,更有利于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通过三个月的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质量法制意识和识假辨假的能力,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不合格的农资产品,xx市农资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我市农资生产经营秩序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当然,此次活动仍有不少需要提高和改进的地方,如检查涉及到的区域还不够宽,涉及到的农资种类还不够多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农资专项打假工作,变专项行动为常态监管,不断增添措施,抓好生产源头,确保农资安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农业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清理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5]l58号)和《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兽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o5]123号),更好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在我县实现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食品,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突出整治,长效管理”原则,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加强该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县食药监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采取突击整治检查和长效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具备经营资格的;
(二)生产销售过期失效、标签不合格农药、兽药产品的:
(三)生产销售国家禁用的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剂和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己稀雌酚、氯霉素、安眠酮、孔雀石绿等高毒、高残留兽药及其化合物的。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检查整治。根据我县实际,由县农业、食药监、畜牧、经贸、质监、工商等部门派执法人员参加,组成二个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组。第一组为农药专项整治检查组:由县农业局牵头安排组织查处,经贸、畜牧、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参加;第二组为兽药专项整治检查组:由畜牧局牵头安排组织查处,经贸、农业、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参加。
(二)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各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将清理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专项整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职责。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做到常抓不懈,加强日常监管,彻底根除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的危害。
(三)强化农药、兽药生产企业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农药、兽药质量。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县区内农药、兽药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按整治内容,逐一进行核实。对问题较轻的,要限期整改;对问题较重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问题严重的,相关部门要依法吊销其农药、兽药生产许可证、农药、兽药相关批准文件和农药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排查与举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要加强对农药、兽药生产和销售企业的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制假售假窝点,要坚决予以捣毁。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农药、兽药打假和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清理行为。
(五)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要对全县农药、兽药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逐一登记造册。要积极推动台帐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发现违法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超范围经营的要限期整改,对无证(照)经营的要坚决取缔。要从农药、兽药标签检查入手,将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清理出农资市场。
(六)加大抽查力度,确保质量安全。在做好例行抽查的同时,各相关部门要不定期进行农药、兽药质量抽检,特别是要加强对蔬菜、瓜果等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抽检,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要特别重视对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的监控,一经发现,要及时查处。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县农业局和县畜牧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手段,设立专题栏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的危害,介绍新农药和农药实用技术,增强群众农产品安全质量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用药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县文体广电局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给予充分配合,通过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及时曝光一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兽药,特别是国家禁用农药、兽药的单位,引导、警示和教育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自觉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步骤、要求
(一)2005年11月l0日至2005年11月l5日,为突击联合整治检查时间。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牵头部门牵头,突击完成对辖区内的农药、兽药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农药、兽药批发市场,经销网点的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的清理整顿。
(二)2005年11月l 6日至11月18日,为集中突击整治阶段材料总结时间。根据突击联合整治检查情况,牵头单位认真做好阶段材料汇总和阶段工作总结,于2005年l1月l8日前报送县食安委办(设在县食药监局)和县人民政府。县食安委办于2005年11月20日前将全县阶段工作总结报送州食安委办。
(三)对收缴的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兽药要登记造册,明确一家单位集中存放,妥善保管,下一步由省相关部门统一处置;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告。
(四)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自2005年11月1 o日开始,县农业局和县畜牧局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分别对我县农药、兽药生产经营监管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审查、修订、制订,对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统一规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广大农村农药、兽药的监管工作力度,从源头治理着手,根本上实现确保我县农药、兽药、牧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目标。
五、县食安委办、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经贸局等有关部门要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资料的收集、总结、搞好工作档案整理。州人民政府将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组进行工作情况检查(2005年11月21日一l2月5日期间,具体另行通知),届时有关部门要向检查组作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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