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商注册登记先进事迹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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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19 00:00:00    小编:小鱼爱吃yu-

最新工商注册登记先进事迹通用

小编:小鱼爱吃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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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登记先进事迹篇一

这是一篇关于“工商注册登记调研报告”的范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在履行职能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许可方面:今年,新的登记制度正式实施,但相关配到法律法规制度还未完善,特别是相关的前置审批条件还未出台,在现阶段如何把关相关登记注册门槛,成为当前一个难点问题。一方面从大政方面来讲,想进一步放宽注册条件,“法不禁止即可为”,但在相关政策未颁布之前,我们工商登记工作又不能擅自放宽,因此,出现了两难的工作局面。按照体制改革的要求,食品流可证的办理应移交到食品药品监管局,但目前人员分流、职能调整等工作悬而未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流可登记工作的开展。同时,个别登记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登记需提交的全部材料要求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重点行业是否具有完备的前置审批许可,行政许可是否超时在个别行业登记中把关还不够准确。特别是个别临界行业,各个所把握标准不一,不同时期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还存在。

(二)市场监管方面:这是当前基层工商所面临的最大风险。尤其体现在无照经营、食品安全、高危行业监管上。高危、重热点行业的经营者普遍存在注重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管理现象,前置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颁发前置手续不及时、擅自设定前置指标、频繁换发前置手续等原因,给工商年检、变更、规范前置手续和日常监管带来重重困难。同时,我们个别的工商干部缺乏危机感和责任感,就为造成严重的后果提供了可能。原来我们基层监管执行的是巡查制,今年开始上级要求实施抽查制,但如何抽查、怎样抽查、查到何种程度能算作履职到位,都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困惑。

(三)依法行政方面:由于执法人员水平有待进一步学习提高,在程序违法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可能。例如:强制措施是否使用得当,调查取证过程是否规范,告知程序是否履行到位,各项违法证据是否完备、证据链是否完整。行政处罚是否得当,证据充分不充分、证明力足不足、处罚依据与事实是否完全相符,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等等。再者,能否准确使用自由裁量权也是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执法风险。

(四)消费维权方面:消费维权工作是关系每一位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大事,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繁荣,消费纠纷也相伴而生。当前,我们工作人员在处理消费纠纷时,特别是面对对立情绪急剧的纠纷,在处理上还存在畏难情绪,不能做到完全的履职尽责。

二、履职问题成因分析:

履职问题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客观与主观两个方面:

(一)客观方面:1、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备,新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于3月1日正式实施,当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备,特别是前置审批条件目前尚不明确,我们工商人员在具体工作时无法可依、无规可循。2、法律法规分工不明确。因无证与无照存在前后关联性,以前是先证后照,工商人员面对无照经营也是“望无兴叹”,目前是执行先照后证,还是重点行业执行先证后照,尚缺乏明确的制度规定。3、行业自律意识缺乏。经营过程往往追求利润最大化,容易导致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缺失,当前社会信用机制的落后也加大了工商市场监管的难度和不确定性。4、执法手段落后。面对电子商务迅猛发展、食品安全纷繁复杂等形势,一线监管仍停留在“望、闻、问、切”的初级阶段,专业设备与人才的不足导致监管执法能力难以适应时代要求。5、工作强度较大。工商所一个干部监管着片区内成百上千户经营主体,贯彻食品、商广、消保、公交、监管及内务各条线众多要求,“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容易造成疲于应付、顾此失彼状态。

(二)主观方面:1、风险意识淡薄。有些工商干部怕麻烦图省事,在执法中走捷径;有的图一己私利,刻意所为;有的怕承担风险,刻意规避制度规定;有的心存侥幸,有的无知无畏,共同点都是没有树立正确的职业责任感,没有准确地认识权利和责任的关系;2、法制意识不强。有一部分工商干部不加强业务学习,不及时更新知识,干什么工作都凭借老经验或是跟着感觉走。认为不管是白猫还是黑猫,只要能够完成上级布置的目标任务就是好猫。“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3、人心浮动。工商职能划转、人员分流沸沸扬扬的搞了一年多,到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致使工作人员人心浮动,不知道未来何去何从,前途未卜,也为履职到位造成了极大的阻碍。

三、促进履职到位的对策

履职不到位现象的存在,不利于工商执法的深度推进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我们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一味地从客观上找困难,而是要主动研究、讲究方法、狠抓落实,克服工商人少事多的困难,真正做到履职到位,强化效能。

(一)树立风险理念,强化责任意识。要让干部清醒认识到:想免于“问责”就必须“尽职尽责”,只有责任的切实履行才有是防范履职风险的保证。要强化干部思想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塑造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洁的理念。更新执法理念,认识到“监管≠查案”,把监管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督促市场主体建立和实施自律管理制度上;“执法≠罚款”,充分发挥行政指导作用,进行警示提醒;“自由裁量≠随意处罚”,慎重和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的随意性。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综合素养。要充分开展对干部的业务技能培训,从法律法规到办案程序进行全方位学习,要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为重点,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案件评选活动及主题征文活动等,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培训、技能大比武等系列活动,以此提升干部业务技能,为规范执法行为打牢基础。

(三)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方式方法。一是要立足12315系统和红盾维权联络点网络,注重宣传引导,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对娱乐休闲、食品、房地产经纪等涉及百姓生命健康及社会稳定的高危、重热点行业保持高度的敏感性,构建多角度、多方面的监控网络,强化发现机制,对违法经营行为严格依法查处。二是对一些反复取缔反复回潮的高危、重热点行业无照经营或者因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顽症、难点,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形成公安、工商、食品、药品、文化等多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在较为激烈的整治行动中,要加大对群众的宣传、解释、沟通工作力度,做到以理服人、以情动人,防止暴力抗法、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三是要充分运用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措施,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积极上门走访,了解经营户需求,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现实困难,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四是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及时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正面引导,耐心调解。尤其是群体性有关的事件,要善于把握群众心理,注重安抚,稳定事态,在全面调查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职能,依法行使职权,防止群体性消费纠纷风险的发生。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活动的特点

(一)工商执法与市场经济建设息息相关。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标志就是实现市场对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诞生,主要职能涵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打击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经济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可以说,工商部门职能作用发挥的好坏与否,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

(二)工商执法与市场环境优化息息相关。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是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首要任务是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而优良的发展环境既包括良好的硬件设施,更包括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严格规范的文明执法环境。工商部门降低准入门槛、打破市场准入“弹簧门”、“隐形门”,为投资创业者提供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环境;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做活做大做强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工商执法与公众合法权益保护息息相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侵犯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消费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更难得到保障。工商部门依法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经济违法行为,既是保障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所在,也是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我省工商系统执法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

xx3年,省工商局在组织市州工商局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专题调研的基础上,于5月份先后到xx xx xx 6个市局和xx xxx xx 等4个县局进行调研,实地走访15个工商所,通过与市县工商局领导、市县工商局业务机构负责人、工商所长和一线执法人员及市场主体面对面座谈,抽查、调阅市县工商局和工商所执法案卷等方式,进一步掌握了基层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需进一步加强。近年来,工商所事权扩大后,基层工作业务量明显增加,特别是经济户口增长较快,市场巡查和监管风险的压力不断加大。相比之下,基层工商执法队伍年龄老化、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如,大冶市局125名工商所干部人均管辖12。5平方公里、市场主体194户,多数工商所干部职工不足10人,有的只有5到6人,既要处理日常工作,还需应付各级检查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监管执法工作难免存在疲于应对、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基层一些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强,缺乏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的意识和能力,说法、讲法能力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果。

(二)执法理念需进一步更新。一是少数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重罚轻教、重执法轻服务,对一些违法行为一罚了之、以罚代管,没有很好地指导当事人整改违法行为、规范经营。二是一些执法人员查处违法案件时,没有做到追本溯源、查假劣、端窝点,对售出的问题商品流向跟踪处理不及时,“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片市场”的执法效果不明显。

(三)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一是少数基层执法人员对工商所职能和职权认识不清,出现越位和缺位的现象。二是少数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没有严格遵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程序性规定,容易出现执法风险。三是有的执法人员未正确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同样的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不一致,存在畸轻畸重的问题,未能充分体现执法执罚的公平公正。

(四)执法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一是系统内上下联动不够,尚未形成信息准确、决策科学、反应快速、反馈及时的长效机制,容易出现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案件深挖不够等问题。二是监管手段较落后,高科技执法装备应用不够,基层人员主要依靠个人经验监管执法。加上商品质量监管抽样检测费用高、周期长,容易导致监管风险的发生。

(五)执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一是工商部门执法依据多、执法范围广、职责任务重,而强制手段少,缺乏足够的权力保障,遇到特殊情况,只能求助于公安等部门。二是工商部门与多个执法部门职能交叉,一些工作如果没有相关部门的配合,容易带来监管风险。如无照经营的监管,如果没有文化、卫生、安监、食药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的配合,很难查处取缔,容易带来问责风险。三是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受gdp考核指标影响,对行政执法理解不够、支持不够,片面的将行政执法与经济发展软环境对立起来,限制甚至禁止执法人员到企业进行日常检查,给基层监管执法增加了难度。基层执法人员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时,受地方领导的说情干预,影响了执法效果,挫伤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出于地方发展的考虑,自行出台“土政策”,干扰了工商部门的依法行政。如,有的地方政府一方面积极开展“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另一方面又出于城市建设的考虑,禁止在城区设立汽车租赁、废旧回收等行业企业,使基层工商部门在履行登记注册职能时处于两难境地。

三、我省工商系统规范执法行为的做法

(一)强化执法理念,提升执法能力,重点解决执法意识不强、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一是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工商事业发展的生命线、作为工商监管服务的基准线、作为贯穿工商工作全过程的主线,用法治工商理念统领职能工作,促使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二是组织近两年新招录的700多名公务员参加培训考试并核发执法证,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三是各级工商局开展法律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工作水平。省工商局坚持一月一讲“工商法制大讲堂”,黄石、襄阳、荆门等市工商局联合高校、党校建立工商夜校,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四是实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将测试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直接挂钩。省工商局机关113名干部参加法律知识测试;黄石、荆州、孝感、鄂州、潜江等市工商局组织任前测试,通过率达到98%以上。五是广泛开展业务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分级评选登记注册、市场监管、消保维权、执法办案、法规工作等“岗位能手”。xx市工商局组织开展识真辨假大比武活动,提高干部监管执法能力。

(二)完善执法机制,健全工作制度,重点解决执法不规范和效能不高的问题。一是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界定市县工商局和工商所监管执法事权,完善权责分明、运转有序的监管执法机制,防止出现重复执法、多头监管和监管“盲区”等问题。二是建立省、市、县工商局和工商所四级经济检查机构和办案事权大集中、办案队伍专业化的执法办案工作体制。黄石市工商局建立经检办案、法规审案、公平交易管案的执法办案机制;荆门、黄冈等市工商局与纪检、检察、公安等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机制;浠水、麻城等县市工商局在公平交易机构设立案件研发专班,负责案源收集和新型案件开拓,指导工商所执法办案。三是加强基层业务指导。建立涉法疑难事项合议机制和疑难问题收集答复机制,会同业务机构帮助基层解决涉法疑难问题;每年评选“十佳行政处罚案件、十佳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各地行政执法、规范执法。四是实行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规范、市场巡查工作规范、12315工作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工作规范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五是统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和行政复议等文书格式,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增强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六是对涉及工商职能的288种违法行为,分别规定具体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依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人员随意执法、大案化小、小案化了、有案不办或以罚代刑,规范执法量罚。

(三)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考核,重点解决执法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一是在工商所统一配备专、兼职法制员,把守工商行政执法第一线关口。实行网上办案、网上审批,强化案件流程管理。二是各级法规机构加强对本级办理的一般程序案件的证据、定性和法律适用的审查。三是各级工商局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中审议。荆门市工商局建立办案机构法制员初审、法制机构核审员核审、法制机构负责人核准、机关负责人批准的“四级审查”制度。四是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对罚款数额较大的案件,案后15日内进行回访,了解案件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黄石市工商局对一般程序案件,坚持每案必访。五是建立“省局对市州局、市州局对县局、县局对工商所、工商所对个人”四级考评体系。黄冈市工商局实行行政处罚案件绩效考核机制,科学奖惩执法办案。六是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分级抽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各类案卷。黄石市工商局建立健全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强化案件质量评查;荆州市各工商所对自办行政执法案件实行一案一评。

四、对我省规范工商监管执法的建议

(一)推进地方立法进程,明晰行政执法边界。进一步推动地方立法进程,科学划分各职能部门执法权力,尽可能地解决部门间权力边界不清的问题。加强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或提请有解释权的机关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指导基层执法操作。进一步理顺工商执法体制,明确界定上下级部门之间、基层工商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执法事项和执法权限。加大权力清理力度,公开部门职权事项,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建设行政执法系统,实现行政执法网络化、程序化、公开化。充分发挥网上办案案情全面清晰、执法行为透明规范的作用,全面推行案件管理系统和网上执法监督系统,推动阳光执法和执法公开化。借助系统的查询和提醒功能,第一时间提醒执法人员所办案件的定性处罚依据、处罚裁量基准、应办审批流程及时限要求;借助系统的处罚裁量流程,指引执法人员直观简洁地运用裁量标准,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恰当;借助系统的痕迹化管理,强化执法办案的公开透明,避免不当因素对处罚裁量的影响。通过系统的推广应用,全面加强案件管理、执法监督、执法信息共享、办案责任追究、疑难案件指导和执法主体规范。

(三)建立错案必报、违规必查、有责必究的执法监督机制。实行案件评查纠错、行政复议诉讼纠错、行政督察纠错、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监督职能,形成内部执法监督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制度,通过核审、复议、组织听证等有效方式,审清执法合理性、合法性。建立错案报告分析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责任,使执法行为达到主体明确、责任落实、职权清晰、程序规范、监督有力、奖罚分明。加强系统内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落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把依法行政考核与干部提拔任用和财务保障相挂钩,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

(四)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斩断行政执法与部门利益的链接。一是加强执法经费保障。执法经费不足是造成趋利执法的根本原因,加强工商部门监管执法活动的保障是解决趋利执法的治本之策。争取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加大工商部门的经费保障力度,努力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打击传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等工作纳入财政保障的执法专项补助项目,保障基层执法经费。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长远用人计划,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加大基层工商公务员的招录力度,充实基层执法力量,解决人手不够和人员老化问题;加大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在教育培训针对性、实用性上下功夫,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工商注册登记先进事迹篇二

1、工商所职责

第六条 工商所的职责包括:

(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第七条 工商所的具体工作范围,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前条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2、工商所长岗位职责

所长在上级局领导下对本所的各项工作负领导责任,团结本所领导班子,带领分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工作。

一、主持全所全面工作。

二、组织全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分局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三、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工商所职责,做到目标明确、计划周密、分工科学、责任落实、措施得当,做好分管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协调内外关系,贯彻落实上级工商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围绕辖区内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发展地方经济服务。 五、按规定权限处理职权范围内的各项事务,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带头并督促全分局人员执行。

六、认真抓好本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作风建设,抓好工商支部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七、指导辖区内个私协会、消协等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八、做好全所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关心其学习、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全所人员积极性。

九、加强基础建设,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十、完成上级工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工商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副所长在所长领导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所长工作,并履行相应职责。所长不在位时,根据上级或者所长的指定代行所长职责。

一、协助分所长开展工作,兼任工商所法制员和纪检监察员。

二、组织实施对辖区内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场巡查工作。

三、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区域巡管方案,指导巡查监管员开展工作。

四、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市场的基本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或综合执法检查。

五、负责对辖区内商标使用、印制、广告经营、合同履行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本所的行政处罚工作,查处辖区内经济违法违章案件,负责法律文书的起草或初审。

七、定期向所长汇报工作,及时分析、综合监管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八、协助所长抓好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作风建设,处理好内外关系,掌握本所人员思想、工作动态。

九、所长外出期间,主持本所工作,确保全所工作顺利进行。

十、完成上级工商局和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在所长、副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办理县级工商局委托的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查事宜,依法做好登记注册的其他有关工作,按规定或受所长委托颁发、换发营业执照。 三、办理管理权限内各类市场主体的年度验照贴花或检验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注册的咨询。

五、指导辖区内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登记户外广告等。

六、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初审。

七、加强与巡查监管组的协调,建立辖区内市场主体的档案。

八、接受对各项工商业务的咨询,受理各类投诉和举报。

九、承办以上工作事项的统计汇总填制报表,做好各种受理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完成所长、副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在所长长、副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搞好咨询服务工作。

三、根据授权对申请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初审。

四、开展市场巡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

五、监督检查注册商标的使用、印制,以及广告经营活动,监督检查合同的订立及履行。

六、监督管理各类市场,指导市场争先创优活动。

七、调解合同争议,处理投诉、举报,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八、做好档案的管理、归档工作,认真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九、完成所长、副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6、工商所档内勤员岗位职责

一、在所长、副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做好本所日常行政事务和文秘工作,协助所领导搞好内外协调。

三、负责本所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组织实施争先创优活动。

四、做好文件资料的登记、传阅、归档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报表、文档及有关业务资料的管理。

五、负责工商所用印及印章管理,做好本所安全、保密工作。

六、做好来信来访登记及接待工作。

七、负责管理本所固定资产及办公设施,负责办公用品购买、分发及保管,管理好食堂。

八、负责督促检查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九、开展综合调查研究,为所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十、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工商局职责和权限

1、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地方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系统企业的经营行为,对在本局注册的企业实施年检和直接和监督管理。承担上级工商局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管理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组织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依法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查处其他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五)依法组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六)依法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参与市场培育、市场布局规划,组织各类市场登记和统计工作;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八)依法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九)组织管理商标工作,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制商标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十)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十一)负责全系统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工作。

(十二)指导直属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局长岗位职责

一、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主持全面工作,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有效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主持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讨论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系统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研究局行政事务的处理意见并作出决议、决定。二、负责全局日常工作。

三、加强人事管理,合理使用和调配人员,向局党组提出干部职工调配、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四、加强行政管理,建立健全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权,加强检查和考核,促使全系统的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

五、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严格办事程序,依法行政,抓好廉政建设。

六、重视全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七、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党组书记岗位职责

一、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决定、决议的宣传、贯彻、落实。

二、主持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党组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研究本局重要工作,作出决议、决定,讨论决定干部的调配、奖惩及任免。

三、抓好党内各项纪律的执行和各项制度落实,负责全局班子建设和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四、负责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五、落实民主集中制,定期主持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主持党组中心组学习。

六、督促党组决议、决定的落实,定期检查、考核党支部工作,监督考核干部,做好党员的教育评议工作。

七、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副局长岗位职责

一、在局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完成分工范围以内的相关工作。

二、协助局长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检查和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向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提出所分管范围重要工作的处理意见、建议。

四、督促分管科室、挂钩基层单位落实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议的决议、决定。

五、带领分管(挂钩)单位和部门的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严格办事程序,依法行政。

第一章 工商所岗位职责

第一节 工商所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验照工作,并依据委托行使登记机关的登记管理职权,履行相关登记服务职能。

三、负责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进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经济户口,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对辖区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五、负责对辖区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维护辖区市场交易秩序。

六、负责对辖区内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商标印制单位管理,指导申请商标注册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七、负责对辖区内设置、张贴、发布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等进行监管,按职责分工查处违法违规广告案件。

八、负责辖区合同监管工作,推荐上报“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九、负责辖区消费维权工作,建立“1 23 l 5”维权网络,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和咨询,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负责辖区内不正当竞争和经济违法行为监管工作,按职责分工查处不正当竞争和相关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十一、充分发挥服务发展职能,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全力支持辖区经济发展。 十二、按规定上缴罚没款物。

十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第二节 工商所所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抓工商所全面工作,是本所行政执法、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等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各项部署、决定,抓好所内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三、指导、督查全所人员岗位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确保全所人员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抓好队伍建设,组织全所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廉政建设,落实监督制约机制。抓好工商所绩效考核。

五、指导辖区内个私协分会、12315投诉站等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及活动。

六、负责本所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决策,认真审查需呈报上级审批的各种材料、报表、处罚意见等,并负责向上级汇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七、不断创新工商所工作,坚持调查研究,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为上级领导决策和改进本所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八、协调本所与辖区内有关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积极支持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节 工商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一、在所长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分管工作。

二、抓好分管工作计划、目标落实,负责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所长对所内各项重大问题进行谋划、分析,当好参谋,认真审查与本人分管工作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

四、协助所长抓好分管人员的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重要事项及时向所长请示汇报,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

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以本所名义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行为,对违规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保障依法行政。并向法制机构反馈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对本所查办的行政处罚一般案件进行初审把关,主要审查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定性及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是否适当;审查法律文书是否完备,文书制作是否条理清晰、措词恰当、符合法定形式。四、定期对本所依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检查,并报上级局法制机构备案。

五、负责本所执法情况统计、上报及执法证件的统计、发放工作,对已结案的一般案件处罚案卷及时督促成卷,移交给档案员保管。

六、协助法制机构办理本所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涉及本单位的行政纠纷和矛盾的调处工作。

七、配合上级部门对本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考核,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八、负责制定法制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本所人员开展法制学习培训。

九、在上级局法制机构的指导下,协助所长抓好各项法制工作。

第五节 工商所纪检监察员岗位职责

一、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所长抓好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监督检查本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上级规定和各项制度情况,监督检查本所人员廉洁从政情况。

三、负责对本所登记注册、监管处罚等行政行为进行效能监察。

四、负责对本所人员工作纪律、服务质量进行监察。

五、负责受理、处理群众对干部在廉政方面的举报投诉、来信来访。

六、负责本所廉政教育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七、经批准协查本所人员涉嫌违纪案件。

八、负责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总结、汇报工作,统计上报相关情况。

九、完成所长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积极向辖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

认领新设立的经济户口。

三、对巡查监管中发现的案源、共性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所领导报告,为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促进监管到位提供可靠的依据。协助办案人员查办案件。四、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调节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落实所领导和上级部署的各种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片区主体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一、查处巡查发现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二、查处重大和临时举报的案件。

三、按照办案程序开展立案、涮查、取证工作,及时向所长汇报案件查处进展情况。

四、与法制员共同商议案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确定案件结论,并严格履行案件审批程序。

五、对案件材料进行归档,并及时向综合组移交案件档案。

二、负责归口建立并管理本辖区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济户口”,认真做好各类经济主体的登记管理台帐记载、登记数据录人和登记备案材料移交归档工作。

三、热情接待前来办事人员,耐心回答群众的咨询,做好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六项制度”,争创文明服务窗u和义明示范岗。

四、受理消费者咨询和申诉举报工作,受理上级机关指派的申诉举报,并按规定分流到相关巡查组。做好微机信息录人和结果反馈工作。

五、依据对申诉举报统计分析情况向所领导建议发布消费警示。

六、搞好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归档,并负责督办。做好会议记录、学习记录的整理工作。

七、负责办公用品领用配置和对财物的登记保管,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核销手续。

八、负责对财务收支进行汇总、报帐,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报表及时。

九、负责各种票据的领取、发放和保管工作,监督正确使用票据,做到日清月结。

十、及时上报本所各项工作计划、汇报和工作信息。

十一、及时、准确上报各项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

十二、负责档案保管与查询工作。 十三、负责全所的考勤和后勤服务工作,协助所领导抓好内务管理。

十四、完成所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工商所业务工作制度

第一节 工商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管理制度

一、登记条件

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者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登记收费标准

(一)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每户收取二十元。(二)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费每户每次收费十元。

(三)个体工商户补(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十元。

(四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或自愿增领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三、登记程序及期限

(一)登记程序。受理、审查和准予登记,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二)登记期限。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 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四、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和有关批准文件。(六)委托代理人中请设立登记的需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五、登记信息派送个体工商户核准没立登记后,登记信息应按规定及时派送到辖区巡查组,巡查组开始按信用分类监管要求进行巡查监管。

第二节 工商所个体工商户换、验照工作制度 一、发布公示

(一)告知换、验照的范围、起止时间、办公地点,并公示咨询办公电话。

(二)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在工商网站对换、验照文件及相关内容进行公开,让个体工商户了解相关内容及应准备的材料。

二、服务措施

印制并免费发放《个体工商户换、验照须知》。

三、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个体工商户换、验照办法》,全面落实一审一核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三节 工商所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

一、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状况要根据其市场准人、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指标认定,按照守信、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进行分类。

二、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要按照激励守信、惩治失信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监管。对守信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实施“远距离”监管,一般不需要检查;对失信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和重点、热点行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实施“近距离”监管,适时进行专项检查;对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实施“零距离”监管,加强日常检查。

三、在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信用度、行业风险度和监管区域三者之间的关系,坚持以信用度为主,兼顾行业风险度和监管区域的原则,确定监管重点、监管频率和监管层次。

四、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经济户口数据,及时采集、录人新的登记监管信息,建立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新增加的信息数据要坚持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工作原则。

五、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分类,主要用于分类监管,不得擅自对外披露、公示。严禁利用信用分类搞评比、评定,颁发信用等级牌匾等活动。

第四节 工商所综合巡查监管工作制度

第五节一、城区工商所对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照管辖区域实行网格化综合巡查监管。

落实本网格的监管任务,在其它网格则作为b角配合做好监管工作。

三、网格责任人应及时认领新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按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访,录入回访信息。

四、网格责任人要按照信用分类监管要求,负责对巡查区域内各类市场主体及商标、广告、合同、商品质量等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综合巡查监管。

五、巡查人员应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将巡查信息录人“经济户口”。

六、巡查纪律

(一)巡查人员执行巡查任务时必须着装整齐,亮证检查,将巡查情况逐日逐户记人巡查记录。

(二)纠正违章时,应指出违章事实,讲清政策规定,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使用文明规范用语。

(三)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重大隐患,巡查组除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四)对消费者投诉或群众举报,巡查人员应及时处理或到现场处理,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

(五)所长应将巡查人员的巡查情况纳人到考核内容,经常检查各组的巡查记录和巡查情况,对巡查人员进行监督制约。

七、农村工商所实行区域综合巡查监管。

一、落实责任追究制

工商所辖区发现涉及食品安全案件的,除依法对生产经营者进行处罚外,对有关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实施双向处罚。

二、片区责任人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片区内食品经营户主体资格的审查、登记造册;负责查处食品商标标识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查处食品虚假广告。

(二)每个片区明确2名以上的巡查人员为责任人,与所长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与辖区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制,责任到人,承包到户。片区责任人负责对其管理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者进行日常巡查,检查有关证照,督促落实索证索票工作,对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要求退市、下架、清除出流通领域的食品,要在4小时内予以执行。(三)与市场开办单位、食品准人试点单位签订食品准人责任书,并指导督促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准人责任书,层层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度。

(四)及时上报本辖区的违法违规经营者和不合格食品信息。

(一)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建立“两图一书(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布局图、监管人员责任区分布图和与经营者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工商所所长为辖区食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二)强化食品安全巡查。各巡查组要分组划片(区域),责任到人。按照食品安全“六查六看”内容,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如实记录巡查情况,经巡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后归档,记录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工商注册登记先进事迹篇三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请提交身份

证;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请提交原登记机关加盖印章执照复印

件;事业法人请提交编委批文复印件;社团法人请提交社团法

人登记证复印件。)

4、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

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5、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6、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7、公司住所证明(包括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

8、公司章程

9、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0、股东出资协议书

11、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书

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要求明确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委托有效期限)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9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但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形式设立公司的,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3、公司章程(原件);

公司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公司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

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和金融、证券、保险类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等在设立时依法应当一次性缴付全部出资的有限公司,以及设立时缴付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的其他类型有限公司。

10、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原件);

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外商投资的公司。

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14、其他有关文件。

注:以上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工商注册登记先进事迹篇四

为有效解决“一址多照(物理分割)”及“居改商”等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问题,积极为小微企业创业提供企业登记、注册地址、财会记账等多种商务配套“托管”服务,现结合我区实际,试行商务秘书企业服务模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商务秘书企业的定义

商务秘书企业是指为企业提供集中注册地址及受委托提供代理企业登记、代理记账、待检申报、代理收递各类法律文件等商务秘书服务的企业。

二、商务秘书企业设立条件

(一)小店区商务秘书企业仅限在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小店分局申请办理。

(二)商务秘书企业名称核定为“太原市***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

(三)商务秘书企业经营场所法定功能应写“写字楼或商业用房”。

(四)商务秘书企业经营范围核定为“受委托为企业提供商务服务”。

(五)办理商务秘书企业的投资人不能有不良信用记录。

三、入驻商务秘书企业办理执照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事不需要经营实体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如商贸、科技、电子商务等)。

(二)在太原市小店区没有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场所。

(三)入驻企业应提交商务秘书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入驻企业与商务秘书企业签订的场所使用协议(协议文件的具体格式可自行确定)。

司)”。

四、从事商务秘书经营的企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商务秘书企业应具备自己的网络监督系统,及时对入驻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将监督情况及时上报工商、税务等相关监管部门,以便掌控入驻企业的真实运营情况,及时跟踪监管。

(二)建立联络人制度,由联络人负责与入驻企业及企业监管部门的日常联系,并定期将入驻企业的名单向辖区监管部门备案。商务秘书企业应当将联络人名单及变更情况及时向辖区监管部门备案。

(三)建立入驻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对入驻企业的`基本情况和重大活动进行记录并按期归档。

(四)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对入驻企业依法进行检查。

(五)对入驻企业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六)本企业变更住所或因故解散的,应当及时通知入驻企业办理住所变更或注销手续,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五、商务秘书企业对其代理委托企业申请办理各类事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连带责任,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登记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六、本方案由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小店分局负责解释。

工商注册登记先进事迹篇五

一是各项改革任务得以较好实施。上半年的改革工作,科室准确把握改革定位与脉络,始终坚持不越轨、不冒进、不盲从,立足我市实际情况,将我市的改革试点工作与国家层面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内容有机衔接起来,相关制度与规定得以顺利衔接,体现了顶层与一线相衔接,灵活和务实相结合的泉州特色。二是改革政策措施迅速普及。由于改革起步较早,准备充分,宣传到位,故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通过积极引导,不仅^v^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规定广泛推广,“先照后证”等我省自有改革措施也得以较快铺开。从改革数据来看,改革以来的市场主体总数同比增长了,公司制企业同比增长了,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从行业分布看,改革期间增幅前两位的行业为“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和“住宿和餐饮业”,且多为原涉及前置许可的行业;从窗口反映看,工商登记申请与咨询数量明显增多,企业办照热情较高。三是改革得到社会各界正面评价。对于改革,泉州社会各界普遍表示欢迎,认为降低了门槛,简化了手续,缩短了时限,节省了费用,是便民、惠民之举。《福建日报》头版头条以“住所登记改革:宽了条件,活了资源”为题予以报道。省、市多位领导到我局调研时,均对改革后工商注册的便利化及工商窗口的高效服务给予高度评价,郑新聪市长在视察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时专门指出:“工商这些年做了不少事,改革最彻底!”。

(二)服务方式有创新,登记效能有较大提高

三、深入推进12315“诉转案”工作。在2013年制定《12315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衔接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上半年,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诉转案”具体操作规程和“诉转案”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诉转案”工作力度,全市12315机构通过消费投诉筛查案源线索66条,移交办案机构立案查处 17件,罚没万元,其中立案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7件。下半年,市局将开展“诉转案”、“消费侵权案件”量化比较考察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在 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中筛查案源线索,在案源线索中查找违法,在查处中提升维权服务效能。

四、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监管执法,维护消费安全。一是突出重点领域,部署专项整治执法。根据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流通领域服装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从3月26日起,以儿童服装、内衣等为重点品种,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流通领域服装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销售不合格和假冒违劣服装案件9件,案值万元。根据省工商局、xx市食安办转发^v^食安办等3部门《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商职能,重点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侵权仿冒、虚假广告、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扣假冒伪劣食品数量公斤,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3户,立案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5件。二、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根据《福建省工商系统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方案》(闽工商消〔2013〕418号)文件精神,上半年,流通领域商品以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为重点,服务领域以美容美发业、洗染服务业、快递服务业、通信服务业为重点,继续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工作,1至6月,全市系统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案件数17件,罚没金额万元;共立案查处有关服务领域违法案件53件,罚没金额万元。

五、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根据新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和2014年度省局重点商品抽查检验安排,从5月5日开始,指挥中心开展以儿童服装、成人内衣为主要品种的纺织产品的抽查检验工作,监测区域以市区主要服装批发区、百货、超市、大卖场为主,检测甲醛含量、色牢度、禁用偶氮染料、纤维成分及含量等项目指标,共抽检40个纺织品样品,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依法认定8个样品为不合格商品,指挥中心已通知梅列、xx区工商局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配合两区工商局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依法处理。4月份,根据省局消保处抽检计划,配合省局商品检验分局在三明辖区抽检化肥商品,经省局商品检验分局检测,依法认定xx县工商局辖区3户经营者3个复合肥料样品为不合格商品,指挥中心已通知xx县工商局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组织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依法处理。全系统通过执法抽样取证检测,依法查处不合格化肥商品8吨和一批不合格装饰装修材料等商品,立案7件,罚没万元。目前,指挥中心正在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通领域柴油商品抽查检测工作。

工商注册登记先进事迹篇六

;工商分局注册登记年度工作总结
    200*年,我分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单位的支持帮助下,全体同志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重点,坚持加强监管与提高服务质量并重,规范管理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努力创建“学习型”工商和“服务型”工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完成了辖区内各类主体的注册登记工作。全年共完成各类主体开业登记1501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478户,分支机构23户。变更登记1302户,注销74户,收缴规费10210元。在严格规范审批程序的同时,严格执行限期办结等各项服务承诺,全年未发生一起超期办照、服务质量上面的投诉。
(二)完成了各类主体的年检验照工作。我分局共年检验照1972户,其中:个体工商户应验2026户,实验1927户,验照率95.11%;分公司应年检46户,实检44户,年检率95.65%,个人独资企业1户。为省、市登记的公司、分公司、企业分支机构实地考察备案92户,其中:公司74户,分公司9户,企业分支机构6户,外资分支机构3户。
(三)完成各类注册档案整理和归档,全年共整理归档2115卷,并按要求及时移交分局综合档案室。
(四)按时认真完成了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认真开展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通知》,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上下联动查无证的同时,组织了对辖区各类经营主体逐门逐户的检查登记,对各工商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综合评查,由一把手亲自带队,各位副局长亲任各检查组组长,从5月27日至29日,对辖区各类经营主体共4138户逐门逐户进行了检查登记,计入评查的2784户,查出无照经营98户,并交各所进行查处。做到了规范化管理,注重长期效应,使此项工作得以经常化、制度化,在市局的明察暗访中受到了好评。
(六)严格执行“八禁止”、“八服务”及上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廉洁自律,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七)按规定对48名下岗失业人员实施了减免优惠,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73人,减免管理费159326元;减免个体注册登记费526元。
(八)完成了向市局申报委托公司注册登记工作。
(九)完成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管理下放各工商所的前期准备工作。
(十)完成了本辖区登记注册工作中一些问题的调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加以解决,切实做到了为基层服务,为商户服务。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一年来,按照上级要求,分局的同志本着“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积极开展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活动,围绕如何创建“学习型工商”和“服务型工商”工作,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理论知识,提高了同志们的政治觉悟,坚定了同志们的政治立场,提高了适应新形势的工作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
一年来,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了注册登记工作,并在坚持严格依法审核登记的同时,认真履行遵守各项政务、服务承诺,倡导换位思考,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为纳税人服务,要求同志们对服务对象要做到热心、真心、细心、耐心,并要求为基层服务。总之就是要做到既要严格监管,又要提高服务质量,从每个人做起,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树立工商新形象尽职尽责。
(三)坚持“三个结合”,提高年检质量。
为确保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圆满完成,分局领导十分重视,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发了年检通知书,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年检工作落到实处。采取了得力的措施,一是对企业逐一发放了年检报告书,对个体工商户发放了验照登记表,对偏僻的市场,还主动上门发放,真心为纳税人服务。二是督促不属我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及时到省、市局年检。三是利用红盾联系卡“5·2·3”工程解答商户年检咨询。四是针对市场分散的特点,采取集中验照的办法。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时,我们坚持了“三个结合”来提高年检质量。就是建立和完善“经济户口”与《企业属地监管暂行办法》相结合;登记机关监管与工商所监管相结合;书式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全面提高了年检质量,确保了年检工作圆满完成。
(四)上下联动,力促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落实到位。
今年以来,分局领导十分重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建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责任到所,责任到人,上下联动,采取日常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拉网式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了辖区执法到位率,优化了经营和消费环境。全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800余人次,对辖区各类经营主体4000多户进行了多次清查,共查处无照经营商户438户,其中限期办证411户,依法立案查处33户,罚款74000元。尤其是5月27日至29日,分局一把手局长黄祥清亲自带队,各位副局长亲自任各检查组组长,从分局机关及各所抽人员18名,组成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综合评查组,采用交叉检查的方式,对辖区4138户经营主体逐门逐户进行检查登记,一次就检查出无照经营户98户,有力地推动了辖区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执法到位率。并使此项工作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实行明察暗访,一把手,主管局长多次带队明察暗访,确保了在市局组织的检查中取得好成绩。
(五)不断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提高职能到位率。主动向市局申请委托公司登记注册事宜,改革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管理体制,针对辖区存在的实际问题开展调研,实事求是的解决问题,为基层服务,为商户服务,提高执法监管到位率,主动走出去学习,取长补短,规范分局的注册登记工作。
(六)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登记注册服务工作。
科里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指导各工商所对此项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开通绿色通道,公示优惠政策,使每个到建材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全年办理此项工作中没有发现下岗失业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对登记注册、费用减免、服务态度提出不满和意见。使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政策在建材分局得以全面贯彻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方面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忙于事物,疏于学习,即使在学习时也不够认真和深入。
(二)注册登记工作还没有实现自动化。
(三)事前、事中、事后立体的注册登记监管模式没有完全建立。
(四)“经济户口”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
(五)登记注册工作中上下衔接需要进一步改进。
四、明年的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工商。
(二)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为纳税人服务和为基层服务的意识,为创建“服务型”工商而努力。
(三)进一步完善“经济户口”管理。
(四)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履行各种服务承诺。
(五)进一步做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
(六)做好市局委托公司登记注册工作,确保辖区此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七)进一步做好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改革工作,力争早日使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在各工商所顺利开展。
(八)积极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登记注册服务工作。
(九)对辖区注册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力争妥善解决,为基层服务。
(十)不断提高登记注册工作自动化管理水平。
(十一)完成好分局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相关热词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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